文/林忠


玄关里响起钥匙开锁的声音,昊正身坐在沙发里看书,头都没抬、张口就道:

“李云阳回来了。”

在玄关脱了外套和短裤,拽下白袜拎在手里,又在内玄关的涮脚槽里涮了涮脚,云阳跟我们问过好,沿着地毯把手里的蛋糕递给最近的赵良,然后进了卧室。

“不愧是特工哦。”小赵良由衷赞叹:“果然和小说里一模一样,是听脚步声知道的吗?”

“虽然锁是指纹密码蓝牙钥匙都可以打开的,但唯一一个爱用钥匙的只有云阳他老人家。”昊一语道出天机。

“我听见你们在议论我了啊。”主卧的门开了,云阳露出半个光身用毛巾擦肩膀:“那是因为工作原因,我更相信传统的东西更可靠。”

“我呢是闻味儿,他得进来我才能闻出来是谁。”老裴披着亚麻对襟背心,接过蛋糕摆在大漆盘子里,拿了一套白竹刀叉牙签,需者自取。

片刻,门锁又响,这次是按指纹的声音,王锦飚拎了水果涮了脚走了进来,永远的一身黑色西装,脱了鞋就是一双赤脚,造型一下就从庄重变得滑稽了。

老王把沉重的布袋递给我,是一纸箱新鲜荔枝:“老朋友倒腾水果的,临走非得给我拿一向,你们趁新鲜先吃,我冲个澡就来。”

“云阳哥在里面冲呢,你进去拼个澡吧。”小赵良指指身后,老王忙不颠儿地去了。

“你们家老王这脚味也不小啊。”看老王的身影消失了我才说,“你们不觉得脚臭其实是一种病吗,我是说,臭到他俩那个级别。虽然我脚也臭,但只要洗一下就什么味都没有。”

“这种事我们早就讨论过,但是他俩都拒绝承认这是一种病。”小赵良无奈地开箱剥荔枝,先塞了一颗在我嘴里,然后喂老裴。

“一般喝多的人都会说自己‘我没醉’。”昊朝赵良伸伸手。

“他一直脚这么臭吗,真就跟小说里写的一样?”赵良继续朝昊寻根溯源。

“至少这点你就感觉到了吧,那小说真实度还是挺高的。”

“至少学生时代我认识他的时候就这样,”小路把洗净的水果盘端了来:“还有小说里没写过的一件事——他脚臭全届都有名,一脱鞋附近四个寝室都能闻到,最严重的一次把大家吓到了,上完体育课回寝室,袜子一脱,啪一下甩到玻璃上粘住了,然后他们寝室的人把那个景象当做一个奇观,号召大家都去他们寝室观看,差点就收门票了,那袜子谁也不敢动,就在玻璃上贴了一个学期,期末考试都完事了也没掉下来,最后还是他自己撕下来的,你们能想象撕下来的时候那个声音吗?”

“腌臜……”昊忍不住用书本拍了拍脸。

“那他寝室是不是一学期都没得到卫生红旗啊。”赵良穷根究底。

昊卷起挡住脸的书本,拍了拍沙发背:“你要真有这种精神,求你去研究一下他脚臭的根源,能把他治好了,比什么都强,我相信在座各位都会非常感激你的。”

小路像背书一样:“按照我的知识储备,脚臭通常都是因为脚部不通风,使细菌在排出汗液的蛋白质上大量繁殖而发出的异味,如果能够有效给脚部通风、排汗、杀菌,一般就可以去掉异味——当然,我说的是‘一般’情况。”

“你的知识储备太基础了。”昊从桌上的小瓷瓶里抽出一根牙签刺向荔枝:“他是那种光着脚踩冰都能臭出三里地的奇才。”

话音刚落,云阳浴毕出来,光着朝沙发群走了过来,手里还捏着一根修脚专用的金属挖勺,把几个人挨个看了一遍:

“谁能帮我把脚指甲抠一下,长到肉里去了。”

几个人要么装作赶紧吃荔枝要么脸缩到书本后面去。

云阳看没有回应,把几个人挨个检视了一遍:昊和老裴挨着肩装看书,小路虽然闲着,但让前任来修脚是实在不妥的,我和赵良在吃水果,而身后的老王正给自己一心一意地剔牙,更不应景。

他到底还是来到我面前,阳具挡住了我取荔枝的路线:“老兄帮个忙呗,小鹏要是在的话我就让他帮我了,他得晚上才能回来。我现在有肚子够不到了,不然我自己就搞定了。”

我没选择地放下手里的水果:“给我吧。”

云阳一脸舒服地躺在沙发里,把两只脚往我腿上一撂,两脚踝叠在一起,两只四十六号的大肥脚距离我的嘴就只有一拳远了。我接过那工具,找到握着的最舒服的距离,左手握着他左脚拇指,右手一心一意操作起来,我总泡洗浴中心,这点活计看也看会了。

“不错啊,你练过?”云阳显然被我抠得很舒服,好奇地看着我的手法。

“掌握窍门就不难,这工具也专业,自己买的?”我问。

“小鹏买的,死贵的一整套,我俩都有了肚子,以后就只能互相帮忙了,他说长期使用的话要收一套好的才行,这样才能体现同志生活的品味。”云阳舒服得甚至闭上了眼,甚至海绵体都开始有点微微充血,小赵良一边吃荔枝一边斜眼偷看。

“脚那么臭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同志生活’,你有资格说这话吗?”昊不服气了。

“谁说同志就不能脚臭了,生活精致脚就不臭了?”云阳不服气地睁开眼反驳:“其实你比我懂,按照中医理论,脚,就是个该臭的物件儿,像你那种走了一天脚都不臭的只能说是亚健康体质。脚是身上排浊的重要部分,相当于菊花,不臭是不合情理的。所以脚臭的人不能被鄙视,该被鄙视的应该是脚不臭的人。”

“凭什么啊,我们爱护环境还要被鄙视?”小路跑过来站队了:“批判脚不臭的人,就相当于批判不生孩子的女人、不生二胎的夫妻、从来没杀过人的枪、从来没下过水的救生艇,没有正常发挥过作用怎么就该被鄙视吗?照你那么说,没对女人使用过的男根难道也要被鄙视?”

昊压低了声音提示:“按照道家理论来讲,男根没对女人用过就是要被鄙视的,因为没有阴阳和合过,功夫只能算练到一半,没和合过永远上不了高级层次,密宗也有类似的说法,如果要练高级功法,必须和合,和合的对象称为‘度母’。所以说吧,某神话故事里讲人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都是双头、四足、四手,后来被神劈成两半,所以人才有了众生追求伴侣的本能,是有一定道理的。”

老裴抖了抖书本翻过一页笑道:“无所谓啊,反正我的给女人用过。”

我低着头一心一意抠脚:“我的也用过。”

老王从嘴里抽出牙签举了一下:“我的也用过。”

我们所有人都看着老王,昊也眯缝着眼睛从书本上方鄙视地看着他。老王看着我们几个的反应吗,楞了一下,在一圈大笑中反应过来,默默地又把牙签塞回到嘴里。

“所以说啊,脚臭这种事,就像同志一样,存在就是合理,就不该被歧视。”云阳做总结一样道,换出另外一只脚。

“同志不应被歧视的前提是没有影响到别人,如果是骗婚生孩子恶意传播病毒的那些,还是应该鄙视一下的。”老王又像要发动战争一样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牙签。

“可我影响到你们了吗?”云阳不服气地环视了一圈,又指指给他剃脚指甲的我:“你们看他,明明很享受的样子啊!”

“说实话啊,”我忍不住发言了:“抛开臭不臭的问题不谈,做这事儿其实挺有成就感的,如果非要说享受,我指的是这方面。”

小赵良坐过来不知深浅地给自己下了战书:“忠叔,我想试试。”

没等云阳说话,老王就来泼冷水了:“孩儿,如果我是你,我宁可去吃屎。”

“这样吧,修脚就算了,谁要是能让他脚从此不臭,我给他一个比特币,说到做到。”我说着把那只刚准备开修的左脚举了起来。

似乎这价格让所有人都很动心,就连书本后面的昊、小路和老裴都抬起头来。

“可以!”老王也像举起战旗一样举了举手里的牙签。

“有意思了,”云阳舒舒服服地看着一圈人的脸:“想不到我脚这么值钱。”

“可以以家庭为单位,也可以以个人为单位,如果是家庭为单位赢了挑战,一个比特币就你们自家分,如果是以个人智慧赢了挑战,那就归个人,我讲理吧?”我继续补充游戏规则。

其他人都有点开始摩拳擦掌的意思了,只有赵良还在专心致志地低头观察着云阳的大脚,好像他能看出其中的化学分子式一样,看了半天,他做出一个让我们所有人没想到的动作:低头在那只大脚上轻轻闻了一下。

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屋里一圈人都在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盯着他看……

“什么结论?”躺在沙发里的云阳眯缝着一只眼睛挑衅般看着他。

“怎么说呢……”赵良脸上爬满了复杂而认真的神情:“这种气味太难以形容了,离远了闻吧是一种味,近距离闻了又是另外一种味,那气味不能说不是臭,也不能说只有臭,因为那不是某种单一的气味,而是好多种都没法用文字形容、也无法用已有的经验来套用、并且层叠符合在一起又引发的另外一种气味。如果遇到某种经验里没有过的气味,人总会用生活里类似的某种气味来形容比对,比如鱿鱼味、垃圾堆味、包皮味……但是现在这种方法不适用他的脚味,这到底是什么气味呢……”

“先说好闻吗。”我引诱他推进了一步。

“不能说好闻,也不能说难闻,因为这气味太稀罕了,我还在判断到底是不是人体的气味。”赵良捏着鼻子眉头紧皱。

“不是人的气味难道还是鞋的味儿吗,他就算穿一夏天的木屐也是这个味儿。”

“所以说,这并不是因为袜子或鞋不好滋生细菌导致蛋白质发酵的味道。”赵良开始用排除法。

“我觉得啊,”昊在书本后面发出诡异的声音:“这个案子只有在某人挂了之后通过验尸才能解决了。也许他骨头就是臭的,我们平时闻到的,都是他骨头通过肌肉散发出来的气味……”

“不一定那么邪乎吧,”老王也凑过来看了看云阳的脚:“也许是附着物的气味呢,譬如脚指甲啊或者脚趾缝里的泥啊。”

我招呼了一下老王:“我这里有他脚趾缝里的泥,你可以对比判断一下是不是这个味。”

“不要!”老王反射地往后退了一大步:“那种东西,你挂到飞砖书生的微店里卖了吧,也许会有粉丝出高价呢,反正我是不闻!”

“会不会是玄关涮脚槽消毒水里的某种成分和云阳哥脚上的细菌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了其他的气味导致的呢?”赵良又提出一个设想。

昊补了一刀:“以前没有涮脚槽的时候,他脚上也是这个味,所以消毒水神马的可以排除了。”

“穿什么鞋什么袜子都是同一种味道吗?”

“嗯,自打我认识他就是这种味儿,换什么鞋袜什么环境都没变过。”小路也出来佐证了。

“那,云阳哥有什么食物是从几十多年前就一直开始吃的吗?”

“米饭算吗?这就这个几十年如一日。”

我家老王也加入了断案的队伍,手里像捏着烟斗一样捏着那根牙签,若有所思的表情:“有一次,小坤因为临时着急出门穿了你的袜子,结果从来没臭过脚的孩子脚就洗不干净了,永远带着一股味,那股味虽然受了你的传承,但跟你的味道完全不一样。我就想,是不是你曾经也被人无意中传染过,然后就一直带上了呢?”

似乎是有一定嫌疑的,客厅里所有人都看着云阳,他本人倒是很认真地想了一下,可结果仍然是:“没印象啊,我爸妈脚都没味,记忆中也没错穿过谁的袜子,从小就脚有味,我妈都很奇怪,说我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这样,小小的孩子为什么会脚臭呢。最早的记录也就是那时候了。”

我看到老王率先眼睛里的光塌下来了,我知道他放弃了,不是因为找不到线索,而是如果一个人在襁褓里就这样,那只能说是天注定了……

“我觉得吧,寻根溯源没太大必要。”书本后面又慢悠悠发话了:“与其翻老账找原因,不如就地想解决办法。小赵刚才一直在用排除法寻找根源,倒不如用排除法给他找到克星。我提议,每个人动用自己最擅长的知识领域和人生经验,贡献出自己的方法,每种方法试一周,谁的有效果再坚持用下去,最起码去味是关键。”

我们都觉得昊的话很有道理。

躺在那的云阳微微一笑:“好啊,我赞成,为了让你们省点脑筋,我也用排除法告诉你们我用过的失败了的方式,免得你们走弯路——市面上能买得到的古今中外的消毒水我都泡过,没用;传说中的在袜子里和鞋垫上撒明矾的方式也用过很久,没用;赤脚穿拖鞋穿木屐也都用过,没用;把两只脚踩在土盆里让体内毒素通过两脚排到大地里的接地气疗法也用过,没用;服用一些能增加体香的食物药物也没用,一些内服外擦消除真菌排除宿便的东西也都用过,没用。剩下的就靠各位的想象力了,反正我已技穷。”

说完,云阳在我大腿上悠闲地伸直了两条腿。

客厅里半个小时没再有人说话。

当天晚上,黎霄鹏出现了在大沙发里,大大咧咧地躺在了云阳怀里,一副小鸟依人的小女人模样。

赵良无声地飘到沙发一端,弯下腰在小鹏刚洗完的两只脚上闻了一下,小鹏吓了一跳,赶紧像胎儿一样缩起身子:“你变态啊,是不是恋脚?”

“再恋脚有你恋脚吗?半个中国的同志都知道你黎霄鹏恋脚成癖!”我一句话把他的嚣张扇了回去。

“我们在用排除法给云阳哥治脚臭,我想判断一下长期和他一被窝的人是不是也会被传染。”赵良一本正经。

“我脚也有味,但洗一下就好,我是正常人,别拿我跟他相提并论。”小鹏赶紧把自己摘清。

“那这么多年你怎么忍过来的,爱屋及乌?别告诉我闻多了就闻不到了。”我问出了最好奇的问题。

小鹏反倒一脸惊诧:“忍?为什么要忍?我觉得这味道很妙啊,闻着就特别有安全感,这不是臭味,是家的味道、是被窝的味道、是归属的味道。难道你们不觉得他的脚味闻着让人特别放松嘛?”

所有人都默默地摇头,昊左右摇了摇书本。

“好吧,其实啊,你们不乐意闻,也不是无药可救,这药就带在我的身上,以后他再散味儿,别说他的不是,直接找我,我就地给你们解决就是了。”

“你有药?怎么找到的,排除法?”小鹏轻描淡写的一番话引发了赵良的不淡定,昊也从书本后面钻出脸来。

“不是排除法,也不是对症下药。”小鹏得意地摇头晃脑起来:“有道是万物相生相克、一物降一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循环,报应不爽,阴阳调和,天造地设。他的药,只有我有,命里因缘,缘分天定!”

说罢,小鹏从沙发上坐起来,我们都以为他要掏出什么药瓶药包之类,但是没有,接下来的动作让我们所有人大跌眼镜。

小鹏端起云阳的两只大脚,伸出舌头在那大脚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舔了起来,口水嘬得滋滋作响,云阳舒服得哼哼唧唧。

所有人都看傻了,昊甚至都忘了用书挡住脸,老王刺激得直往后躲,赵良惊讶得直嘬牙花子。

作业完毕,小鹏擦着嘴角心满意足地抬起头来,得以地把我们所有人看了一圈:“怎么样,还有味儿吗?”

赵良捂着嘴默默走开了,回到自己房间,房门传来反锁的声音。

老裴用书在小路肩上碰了碰,俩人拎着书一前一后地走掉了。

老王转身走向通往地下层的楼梯:“你们聊我下楼去做饭了……”

昊默默地放下手里的书本,双腿盘坐,从手腕上摘下一串十八子佛珠在手,紧闭双目,念念有词……

剩下沙发上那一对命里鸳鸳旁若无人地深情对望着,你亲我一下、我吻你一下……

当晚,我们各自回房的时候,在微信群里很认真地探讨了一下这个问题,最后还是小路得出了最靠谱的结论:应该是小鹏口腔中的唾液淀粉酶能够阻止云阳脚上的角质蛋白酶被细菌分解,从而起到了某种中和效应,就像面碱能够让发酵的面团不再变酸一样,从而在根本上起到了抑制脚臭的作用。

这结论迅速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然后就再也没人提及此事了。毕竟,这种方式塞狗粮简直让人太难以接受了。

有道是一物降一物,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样奇妙吧。


文/李云阳


天太热,加上更胖了,王锦飚同学烧裆了。


黎霄鹏大夫自然要发挥一下特长诊治一番,在老王岔开两腿被我们所有人参观过之后,黎大夫任何药方都没给开,只留下一句口谕:


“从今天开始在家光着吧。”


因为在我们几个人里相对发育最差,老王是耻于在家裸奔的,老裴小路小鹏喜欢穿背心或T恤,林忠通常光上身,只有我和赵良喜欢坦诚相见。昊是最不怕热的一个,空身穿着个亚麻袍子像鬼魂一样飘来荡去,当然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地下层蛰伏,那里真是冬暖夏凉。


昊看到老王裆下的模样,给了个小偏方:“抹点风油精就好了,只要你能忍得住。”


老王神经脆弱,害怕各种肉体摧残,自然不敢用风油精,但是这个插曲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


考验谁是铁杆读者的时候到了。


“你们谁还记得第十卷里的一个情节?”我向所有人抛出这个问题:


“小夫曾经在外地和一个老太太发生了不可告人的事情,请问是怎样一个事情?”


自诩《第三选项》读过八百遍的赵良第一个举了手,其次是老裴,然后是小路,最后是黎霄鹏。据我所知小说看得章节最少的林忠眯着眼睛不怀好意地问:“你想说啥吧。”


“我想揭露一个劲爆的幕后花絮,你们有兴趣的话,该准备油准备油,该准备纸准备纸。”


赵良一听,马上端着瓜子蹦跳着坐在我面前:“讲吧!”


老裴摸了摸下巴:“你是想讲小夫在北部边陲一个县城小宾馆里遭遇保洁老太太,结果俩人翻云覆雨了那个情节吧?”


“对,就是那次。但,我今天要披露的,是现实生活里的真实情形。”


其实现实之中,我跟小夫不是网友,就是在那次出差才相识的。


那次我接到一个外派任务,要去边境县城驻一周,采集一些信息拍一些照片然后带回来,费用给了,住宿和往返车费都自理,而且只有我一个人,没同事。我坐上绿皮车睡了一夜,到了那个连十层以上楼房都没有的边陲小镇上,找了个距离火车站最近的破宾馆就住下来了。


那个宾馆不是民营的,是当地铁路的一个招待所,因为靠近边境,所以业务上有一些比较先进和特殊的地方,经常接待铁路职工来这里参观学习。这些都是我认识小夫以后从他那里得知的。


当时小夫他们单位来了七八个人,都被安排住在这家宾馆驻扎将近一个月之久。一层住满了,二层被外地游客拼没了,他一个人被安排到三层走廊最里面的房间,紧挨着这一层服务员的宿舍间,而我被按顺序安排到小夫对面的房间。


这一层一共就我们两个房客,加上一个保洁阿姨,三个人统领全层。我去的时候,小夫的房门就是开着的,我往里瞄了一眼,就看到一个比我矮点的大黑胖子在背对着门抽烟,当时是大三伏天,他就穿着个蓝色的三角裤衩,又肥又壮,倒是我的菜。我行李没放下就打算利用这几天撩撩他了。


但是他行动比我还快,听到这边房间来人了,就站在门口往我屋里看。大体格子有两百四十斤,踩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走过来,听着他走路的声音我都感觉幸福,巴不得他比我还主动呢。我回头和他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把我衣服从箱子里拿出来挂到衣挂上。他也不见外,直接走进来了,看着我整理东西,问我从哪里来的。


我说,我从哈尔滨来的。

他说,那巧了,我家住果戈里大街旁边。


就这么着聊了起来,他先问我是干嘛的,我撒谎说是负责地形勘探的,要来这里逗留一个月,给一个房地产公司看地盘,然后做个报告带回去,老板来决定是不是要开发。他说,我看你这体格还以为你搞体育练摔跤的呢,你是蒙古族吧?


我说我是汉人,别让我这体型骗了。他说这里距离内蒙古特别近,所以认为我是蒙古人,还问我多高多胖,还抬手摸我肚子,我一点都没反抗,还故意用洗澡试探他,问他这家旅馆的热水好不好,我刚下车要洗个澡。


他果然上套,说热水不是很好,可以说一点都不热,三楼水压不好又上不来,基本晚上人用水少了才有热水,如果这个房间热水不够可以去他房间洗澡。他这么一说我就更断定他是圈里人了,我当着他的面就地脱光了,说没事我体格好,洗冷水也没关系。


他看我这架势,特别热情地跑到浴室去帮我放水,放了好几分钟,他伸手摸说还是凉的。我说没关系我能适应,进去就开始冲凉水。我身体比较敏感,一洗凉水澡就容易充血,我怕发挥不好还故意扒拉了几下,用肥皂仔细洗了洗下面,全程一点没背着他。他就靠着浴室门看着我洗,特别投入,也不聊天了。


我洗澡的时候他靠着厕所门没关,厕所又挨着走廊门,我说你不帮我把门关上啊,万一被人路过看到我不就走光了。他说这层算上保洁才仨人,你来了正好还有个说话的,他们一起来的同事有课就上课,没课就在房间里打扑克,还正好多他一个人,他不爱玩,那帮人也不爱上来,他就这么耍单蹦儿了,有个说话的就知足。我问保洁男的女的,他说是个老太太,五十多岁了,你光着在她面前走一圈她都不带看你一眼的。


反正我洗完我是光着出来了,也没擦,故意让过堂风给我慢慢吹干。我和他的房间门都对开着,风很给力。他靠着窗台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我下面跟我没话找话,说他们铁路很变态,竟然来这种地方学习之类的,还时不时往我身上穿插话题,问我下面毛剃了会不会很扎得慌。我也配合他的话题,分享经验说别用剪子,用推头发的电推子,一点都不扎,不信你可以摸摸。他就真过来摸了两把,手指尖还装作不经意地刮了我一下海绵体,还吐槽什么“还说不是蒙古人,要么就是你家里人有蒙古血统,汉人胖子下面就没这么粗的,只有蒙古人的才特别粗。”这一下基本我就坐实了他是同类,就打算找点手段挑逗戏耍他一下。


我一边和他聊天一边打量那破房间,问他隔音怎么样,他说根本就没有隔音,楼下啪啪啪楼上听得一清二楚,紧接着他问我结婚没有,我说还没有,工作太忙了,如果你有妹妹啥都倒是可以给我介绍介绍,他突然就不说话了。


他一不说话我就觉得没劲了,就找茬继续撩。我说这房间真够可以的,窗帘都要给拽掉了,上次这房间是不是住了俩性爱狂人啊,怎么还有折腾窗帘的。我就搬过椅子过来垫脚,让他帮我扶着点椅背,我上去修窗帘。他很主动地要帮我扶椅子,我直接面对着他站上去的,那高低正好让我下面能对着他的脸,我还装作够不着窗帘挂钩故意往前腆肚子,有好几次我海绵体都撞到他胡茬了,他也故意没躲,还用一只手扶住我屁股,叮嘱我小心。我给窗帘修好跳下来的时候,发现他蓝裤衩里面已经有点充血了,装作没看见,又和他一起聊工作的事,全程躺在床上叉着腿随他便观赏。


我去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多,下午一点他们要去统一学习,每天下午都有课,我就自己背了相机出去干活儿,临近晚上六点的时候回来,他们已经在宾馆餐厅吃晚饭了,休息一个小时又要上晚课。等到小夫下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我正在自己房间开着门窗写材料,听着走廊他二百多斤的声音走过来了,没有回自己房间就直接来我屋了。


一回生二回熟,再来我屋他很不见外地就躺我床上了,抱怨上课真烦人。我说你真够可以的,人走了房间都不锁门,他说也没啥值钱东西,而且这俩礼拜已经跟保洁阿姨混熟了,她会进来给收拾房间,没事儿。我又故意逗他,说是不是你打飞机的纸都帮你收拾啊,小夫说你说对了。


我还以为小夫是跟我逗着玩,到了晚上才发现他跟保洁阿姨已经如此熟悉。在我屋腻味了将近俩小时,保洁阿姨从宿舍间睡饱了出来了,问我需不需要打喝的热水、泡脚盆啥的,小夫抢着说我这屋浴室水不热,又说没关系可以让新来的上他屋去洗,让给他那屋多拿几瓶一次性洗发水啥的就行了,这种小套路更让我坚信他是圈里人,我当做没听见心里暗笑。


老太太打发走了,小夫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洗澡,我欲擒故众说临睡前再洗,他晃悠着就先回屋了,房门和浴室门都没关,水声很大。刚洗没两分钟,保洁老太拎着几小瓶简装洗发水就给他送进去了,还问够不够,这就让我挺吃惊的,心想你俩倒是真开放啊,这小夫到底是同还是双,怎么就这么坦荡荡给一个老太太看全貌呢?


老太太送完洗发水就不走了,坐在小夫床上看电视,小夫房间的电视好像除了睡觉之外基本是开全天的,锁定着很无聊的一个地方台。小夫洗完出来背靠着窗户和她一起看,大概是个山寨的家庭纠纷调解节目,俩人看得挺来劲,还互相探讨情节,看到来劲还喊我过去一起看。我不好驳面子,就走过去了。


小夫的房间明显一股臭脚味,还有一股典型的胖子味,说实话我有点忍不了,但老太太好像不觉得,坐在床边看得津津有味。我很快发现一点,就是这老太太视我为无物,既不跟我打招呼也不看我。小夫先问我洗不洗澡,我以懒为借口躲过去后,把话茬转移到他身上,问他为啥总抓大腿根,这屋里好像又没有蚊子。


因为白天他穿着裤衩,晚上我和他房间又都没开灯,这会儿他洗完澡光着靠在那,虽然能看到那毛绒绒的一嘟噜,但细节在电视屏幕那点光下完全看不清,他每隔半分钟就会用手抓抓蛋蛋下面靠近大腿的地方。我这么一问,老太太把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了,问孩子你是不是起湿疹了,我们这可从来没有蚊子。


好像经过话题强化,小夫觉得更痒了,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挠。老太太就站起来了,说孩儿你过来,我给你看看吧。


老太太这么一说,我差点没忍住笑出来,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小夫竟然自然地离开窗台走到老太面前去了,老太借着电视屏幕那点光扒拉了一会儿小夫的蛋蛋,说看不清没有灯,我拿起小夫的手机打开手电在旁边照着,小夫就那么叉腿站着让她翻查。左翻右翻,老太说,你这是湿疹,胖的,从今天开始没事别穿裤衩了,就这么晾着,我去给你拿点药。


说完老太太就回自己屋了,我压低声音问小夫干嘛这么随便,小夫反倒不以为然说我大惊小怪,人家都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什么没见过。我也无言以对,开始怀疑小夫不仅是同,还有恋母情结和双性恋的可能,否则不会这样迎合一个这种年纪的老太太,换了我我是一定要拒绝的。


老太太说完拎着个小玻璃瓶回来了,说是灵丹妙药,让小夫在床上躺好,把裤裆底下亮出来。小夫又乖乖照做,比我跟我独处的时候都自然,两手往脑袋后面一背,大大方方叉腿屈膝让老太太伺候。我在旁边举着手机电筒担当照明,把那一嘟噜一块看得一清二楚,果然就是太胖了,两腿之间通风不好导致的湿疹,而老太的所谓灵丹妙药一开盖我就闻出来了,是艾草油。老太用一只手捏住小夫的蛋,先撇向一边,给大腿根、腹股沟都涂上了,又捏着蛋撇向另一边,又涂抹了一大片,抹完了还亲手帮小夫按摩,说这样按一会儿吸收快、效果好。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操作的壮阳效果,小夫那球球蛋蛋的东西很快就起来了,目测直径有五厘米,长度在十二左右,很可爱的比例。


他这一进入状态,老太太手法也变了,不再给他按摩大腿根,扶蛋的那只手开始给小夫有一搭没一搭地做龙根按摩,一边看着电视节目里吵架的夫妻,一边回忆起自己的不幸婚姻,说自己很可怜,原来家是哈尔滨的,氧气瓶厂爆炸的时候把他老头子炸死了,留下个儿子在这个县城当消防兵,她就当随军属给孩子做饭。那孩子也命苦,二十一岁那年春节,出任务去救一个让鞭炮燎着的仓库,人进去仓库就塌了,再也没出来。唯一一个亲人没有了,剩她一个,倒是被封了烈属给了钱,但有什么用呢?部队不能留她,她也没地方可去,问她咋办,她说愿意留在这里,毕竟这是儿子长眠的地方。部队给她找了个工作,就是这家国营宾馆,当服务员收拾客房,一个月七百,那职工宿舍就成了她的家,一呆就是十年。


说着说着,话题就转到小夫身上,一边摸索着一边说:孩儿,你知道我为啥爱跟你说话不,因为你跟我儿子可像了,我儿子也膀大腰圆的,也黑,也短头发,十八九岁就跟二十多岁大小伙子似的。我看着你啊,就好像看着他了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有眼,正好你给安排住我对面了,所以我看找你第一眼就感觉特别亲、不见外。


然后她就联系电视节目,说节目里那老太太可怜,能理解,毕竟男人跟女人不一样,男的七八十岁都能生孩子,女的就不行了,而且人就算老太太了,也是有需要的,外面有人了也正常。


然后老太就开始问小夫,在这里人不生地不熟的半个多月了,想媳妇不。小夫说想。她就笑了,说正当年的大小伙子,说不想媳妇都是假话,我这五十多岁的人了,还想男人呢。小夫问她为啥不在本地找个老头,她说她这工作本来就不自由,没机会对外接触,自己条件又不好,没钱没房,肯定没人要。半辈子了都是自己过,年纪轻轻的就守寡,还没好好尝过男人滋味,换成任何一个女的都不会甘心。做这个工作,有时候还能看看别人家的爷们,夏天大家都不关门,她路过房门、给人收拾房间的时候能看两眼;冬天宾馆小锅炉自己烧得好,屋里热,很多投宿客人也都在房间穿个小裤衩来回走和睡觉,也能解解眼馋,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诉完了苦,老太太话锋急转,开始夸小夫体格好、虎背熊腰、大脚丫子大腿根,一看就阳气盛,还夸他下面毛多,肯定特有女人缘,女人都喜欢男人毛多。紧接着画风就不对了,老太太开始夸自己,说自己下面就毛少,几乎没有,做姑娘的时候就特别光溜,她老公以前还笑话她来着。但是因为自己那东西没怎么用过,保养得好,溜光水滑的,到现在还能出水。还说小夫那东西一股腥味,一看就是没让女人的水给洗过,不然的话男人那东西被女的洗过几次之后就没那种腥味了,还说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阴阳互补,问小夫信不信,不信的话可以拿她试验试验。


我在旁边观摩的都听傻了,但全程老太太和小夫就是无视我,小夫也越来越上道,下面一直挺着,虽然我手机的手电早关了,但是接着电视那点光亮还是能看出来小夫那也流水了。小夫就问她咋试,老太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也不能怀孕,套都不用戴,你直接进来就行了,说完就麻溜把自己裤子脱了侧躺下来往小夫大腿上贴。小夫刚开始还犹豫矜持装看电视,没过两分钟,老太太就上嘴了,没嘬几口,小夫一个翻身就把她压底下了。


这一下,老太所有攻势都停了,绕过山路十八弯,终于到达目的地了。老太太得手以后表现还挺乖,也不出声,也不哼唧,就在下面跟个死人似的,叉着腿在那躺着。小夫是彻底的精虫上脑,撅着个屁股啪啪往里干。我看情况不好,赶紧去门边把房门关上了,但是龌龊的心理占了上风,我又想看,于是就故意把门关得声音很明显,然后躲在浴室门口侧身偷窥。


我不能说老太太挺强,只能说小夫挺强,两只大胳膊像做俯卧撑一样往她脑袋两边一撑,拿腰力一下一下往里砸,可能是因为短,砸几下还停下来用手扶一下再继续,重复了几次,老太太自觉把手伸下去帮他扶着了,过了有三五分钟,老太太好像找到点感觉了,开始抱着小夫拍他后背,捏他屁股捏他腰,嘴里还一声声叫‘大儿子、大儿子’,这一叫好像把小夫的感觉也叫上来了,动作越来越猛,还把老太太一把抄起来了,端着站在地下干,老太太身高也就一米五,体重也就七十斤,小夫抓她那小体格跟抓假人一样轻松,拿腰往前很笨拙地狂顶,那画面真是又可笑又可怕。小夫脸朝的方向是电视那边,接着电视的光我都能看清那水哗哗地顺着小夫的腿往下流,两条腿内侧全湿了。就在我担心声大被人楼下听到的时候,他射了。


抱起来以后能有两三分钟吧,他就射了,看体力他也坚持不住了,就把老太太放到床边坐着。老太太看着是身心通透,嘴里犯贱地哎呀哎呀叫着,一声比一声小,手还放在小夫腰间不放。看了那地方一点点软了,还用手拿过来吃,说流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可不能浪费了,吃得一干二净。小夫就那么插着腰居高临下地傲视着她给他吃,一点也不生气,好像一点也不后悔。下面那毛都湿得一丝一绺的了,看得我又刺激又恶心,我就回身握住门把手端着门,轻轻走出去了,回了自己房间。


这刺激给我还是不小的,长那么大没遇到过这场面,进屋我忍不住就给自己撸出来了,撸完了也睡不着,总想偷听那屋的动静,但后来很快睡着了。我不知道老太太和小夫之后又做了什么,也不知道她几点从他房间里撤出来的。总之再睁眼睛就是第二天了,我和小夫也很默契地没再提昨晚的事。


旧事重提的时候已经是我俩都回到哈尔滨了,他回来得晚,兴冲冲地联系到我,邀请我去他家做客,可以留宿,还引诱我说晚上做可乐鸡翅给我吃。当晚下班我就赴约去了,跟他一起做的饭,然后又聊起出差的事。


我问他: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跟疯了一样要做那事,你是不是有些恋母?


小夫老老实实承认了,说小时候爹妈都不在旁边,没有享受到母爱,他妈妈对他又不够好,总是不冷不热的,让他很伤心,就有点恋母情结。这次遇到个失去亲生儿子的,又这么风骚,也是缘分,干脆互相弥补一下也挺好,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我问他:做的时候就没一点罪恶感吗?


小夫说一点都没有,当时他是两种心态,首先是报复心态,心想她把我当儿子,那我就把她当妈,之所以干那么猛,他当时脑袋里想象的就是她妈,这里面有借此复仇的心理,他在狠狠惩罚她;再就是他也真心觉得老太太挺可怜的,食色性,人之常情,想要就要满足,你情我愿的事,不涉及到道德也不属于伦理层面。


我问他复仇心理和施舍心理各占比例多少,小夫想了下说大概是六四开的,报复成分更多一点,当时觉得非常解恨,尤其是最后射到里面的时候,他觉得所有的仇都报完了。


我说,那老太太所言能有几分真啊,小夫坦言哪怕是骗他都无所谓了,至少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她也爽了,但他相信老太太说的都是真的,她抱他摸她的时候,那种感觉只有自己知道,她是在摸自己的儿子而不是老公。而且她不是贪得无厌的人,俩人就干了那一次,之后都是在一起看电视聊天,没再做那个。


“这不是肉体碰撞,这是一次灵魂上的互相救赎。”老裴一句话下了定义,其他人也都陷入了沉思。


“也就是说云阳哥你其实是从头到尾做了那一晚的见证人是吗,但你为什么不如实写到小说里呢?也许写实情会更震撼,我觉得现实比小说里写的那个理由更有冲击力。”赵良抬起头问我。


“首先小说情节不是作者能够作为完全导向的,发展得越远其实越难控制,情节上要互补,否则读者会觉得假、不合理,小说里的小夫形象发展到自暴自弃那一步了,接下来的情节自然要辅助他如何自暴自弃,所以就那样处理了。至于恋母情结和对母亲的憎恶,对于小夫这个形象来说是另一个层面的事,写浅了就会摊大饼没深度,深挖的话篇幅过长显得累赘,所以就没如实写,为了照顾全局。”我说。


“那,你是什么时候跟小夫互相出柜的呢?”


“那天晚上吃完饭,话题聊深了自然都说实话了,他说他喜欢我的样子,我说你也是我的菜,然后就洗澡开始玩了,我俩没1069过,只是飞机,那天晚上我出了两次,小夫出了四次,我俩玩到下半夜才睡觉。我和小夫是肉体满足,他跟老太太是纯粹的精神互助。”


赵良小心翼翼地碰碰黎霄鹏的大腿:“云阳哥在外面这样你都知道吗?”


“知道啊,我俩和谁玩了都互相报备,如果都是菜还会领回来一起玩,反正我俩谁也不会离开谁,不用担心对方精神转移,只要做好卫生防范工作就好。”黎霄鹏不以为然,端了一杯水给赵良,又端了一杯给我。


“但是俗话说,性能生情,你们就不怕衍生出新的感情吗?”


“能生,也能灭。”旁边的昊说话了,“他们俩在外面的肉体满足,更多是为了抵消一些东西,而非生成一些东西。外在的该抵消的抵消了,内在的自然就安静稳妥了。攘外先安内,安内必攘外,这就是阴阳,就是调和。小夫和老太那一次,无非也是调和,不会生情,也不算乱性。”

是的。有一句话,我觉得已经不用补充进来了:


所有人都会成为性情中人,但最终也都会成为性情之外的人。

文/林忠

段昊脚趾骨折,在家休养三周,便秘了。

这对于溪树庭院大家庭来说是一则新闻——号称从不知失眠、便秘为何物的段昊大人,终于体验到了拉不出屎的滋味。

倒是没有表现得痛苦异常,只是时而发呆:像只抑郁的猫一样,他总盯着自己的肚子看,好像能看出什么端倪。李云阳还开玩笑说:我们每个人帮他通一通就好了。

黎霄鹏自告奋勇要帮昊解决问题,解决的手段是:按摩。

黎霄鹏独得王大夫真传,针灸、艾灸、按摩是三样看家本事,这几年外快没少挣,还赚得了一大票粉丝,闲时做做药皂、药包在群里买卖,也是笔小零花钱。而今家里有了需要,定要颠颠儿地来表现一下。

黎大夫要出手了,全家围观。按我说,那场面有点难看:便秘就要揉肚子,揉肚子就要脱衣服,而除了肚子之外,连带的小腹、腹股沟也要照拂,于是就要脱裤衩。昊同学基本上是全光的,只是脚上穿着袜子,这是黎大夫要求,虽然是伏天,全裸也会导致身体热量散失,脚部务必保暖。

露体、上油、开推。黎大夫是八卦门习武出身,这么多年走下来,门下已经有十七八个弟子,功底可以。两只大手放出来,比身高一米八九、体重两百四十斤的李云阳同学的手还阔大,往昊的肚子上一按,基本上肚子就没了。那两只大手作太极状,把肚子上那点肉搅得翻江倒海,不一会儿就眼见起了痧。

起痧就罢手,开始往下移动。昊同学常年备皮,下面一干二净,略微带着点毛茬,黎大夫上手就赞叹手感极佳,让大家都来体验体验,一时里七八双手上去“刷拉刷拉”,每人都沾了一手香喷喷的精油,搓着兰花指大赞爽极爽极。

然后,就是腹股沟。

腹股沟近私处,连带小腹一起温习了一下,有了刺激,自然就升了旗。昊同学的旗杆和大多数人不同,海绵体紧贴肚皮,绝非垂直而立。大家就笑。

黎大夫正色道:“没什么可笑的,阳气生发,是为竖阳,天经地义,起不来的不是老爷们,那是亏了。再说,竖阳分好几种,这种贴近肚皮的是上品,还真不是人人能有。”

说罢,一圈围观的都自卑地静了。

一套按摩坐下来,问及昊本人,仍无便意。黎大夫又来一招:叫病人端正坐好,先摸摸头顶给予心里准备,然后用五指照着头顶百汇啪啪啪三大巴掌,拍得天花板都带着回响,拍得吃瓜群众个个龇牙咧嘴。

然后又问本人:仍无便意。

老裴说:“我来吧。”

老裴小路是擅长玩药的,有自己的专属药柜。打开来,只拿了两样东西:隔年风干的百合一撮、隔年阴干的茉莉一捏,放到干净杯子里,沸水冲泡,一时里奇香乍起、金汤旋转。

老裴将香汤递与段昊,一杯下去,人拐着腿奔向厕所,可谓:

收来一壶水,放出半天云。

浪花喷五色,湍势吼千牛。

万里洪流声怒号,天开一堑势雄豪。

石堑横吞薄烟雾,天瓢倒泻吼雷霆。

昊再出现时,一脸的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脚下踩云、手中摇扇,拐着脚走起来,通体的笔走龙蛇、袅娜神闲。

到底是最后的香汤起效,还是之前的按摩做了铺垫?问及昊本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小赵良年轻最快,直接道出我等心声:中医就是这样,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但就是管用。

的确。我说,很多人其实讨厌中医、排斥中医、谩骂中医,就是因为搞不懂这里的所以然,很多大夫说也说不清道不明,而且很少做总结、落纸面。书本知识倒是有,黄帝内经、伤寒论、本草,总结得很系统,但无奈是文言文加上庞杂繁复,现在的人别说能扎进去读懂,即便是通篇看上一遍都没有耐心。再加上这年头假大夫确实多,人品不好的摊不上一个半个,肯定留不下对中医的好印象。关键是大家治病起来都没耐心,“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句话人人听过,但人人不服气,都希望所有的医药都跟毒药一样,喝下去立马见效,那是妄想。

小赵良问黎大夫:为什么觉得中医越来越不好使了呢?

黎大夫答:因为大家的饮食习惯都变了。

过去中医管用,是因为大家的饮食习惯统一:吃粗粮、咽青菜,粗茶淡饭的中式饮食,带来的是中式疾病。我们爷爷奶奶那代人甚至再往前,都爱得一个毛病,就是生疮,疮就是生发在体表的毒,粗粮是最易引起生发的,于是生疮就是贴膏药,所以给人一个错觉:膏药可以治百病。

为什么现在生疮的少了?很简单,细粮内敛,毒素都聚集在内脏,就是癌。现在的人都普遍都是西式饮食:麦片牛奶、果汁牛排,饮食习惯导致体质变化,只能西病西治。我的学生徒弟们,我都让他们常年吃粗粮,生了病来我这里,手到病除,否则就去医院排队挂号吧。

而且,中药也好,西药也罢,都是要按量服用的。别说中药大家没耐心熬药吃药了,即便是西药,有几个人是完全遵医嘱吃的?我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个设计师女孩即是这样,每个月都要病一场,逢病就吃药,一边吃一边骂现在的药都不好使,每次生病都是买一大堆药回来,今天吃一口这个,明天吃一口那个,然后骂西医都是骗子。

有一次她又感冒了,在吃病毒灵。我说现在也没闹流感,你为什么吃病毒灵啊。她说病毒灵不就是治感冒的么。我说:感冒分三种:病毒性感冒、细菌性感冒、伤风感冒。你天天坐在风口上,大三九天还穿裙子,肯定是伤风感冒,吃病毒灵一点用都没有。而且,这名字上写得清清楚楚:每次1片,一日两次。你为什么一次吃3片?

那女生一下就愣了:药不都是一次三片的吗,我妈说的啊,还能有假?妈妈怎么会骗自己的孩子?

我说:药瓶子就在这里,你自己看。

她看了后大吃一惊:哎呀,真的是每次1片啊,怎么会这样?

黎大夫讲完,全家笑翻。

黎大夫没有笑,说在师父的医馆里坐上几个月,任凭谁都笑不出来,你会深刻感觉到,现在的病人都是傻子、疯子、流氓,满嘴都是那种:我不想吃药怎么能好、有什么药能让骨折一天就长上、一万元的人参效果是不是三千元的三倍、吃什么药能让人八十岁还能来月经、能不能让他在三天内海绵体增粗增长还不用花一分钱这种问题,你告诉对方没有、不能、不可以,他们就立马骂你是骗子、庸医、无能,拍桌子走人,有人走人之前还得把你桌上的东西都撇到地下去才罢休。

中医讲望闻问切,进门我就先给病人相面,如果是那种满脸咄咄逼人不怀好意的,我能治我也告诉他我不会,就是不想和恶人打交道。这种病人啊,我倒宁愿他们去看他们嘴里万能的西医,最起码的,西医院还有保安,我们中医馆保安都没有。

“听说现在中医也都看片子、看化验单,是这样吗?”小赵良问。

“是的,因为可以辅助治疗。我承认,现在的中医确实普遍水平欠缺,而且学得不全,这种不全,不用功是一方面,再就是有了西医的辅助,没有必要去学了。举个例子:我师爷给人看病,还是不看X光片、不看化验单,看什么?当场撒泡尿放在杯子里,师爷用无名指一沾,放在舌头上,就能验出毛病——这样的本事你觉得现在的年轻中医会去学吗?别说是小便,我师爷连大便都闻、都尝,出来的结果跟西医化验单如出一辙,你能说那不是本事?只不过这本事现在的人都不学了。给你看个病开个药,被你一顿数落,临走了还给两句难听的,到头来我拿到手的钱没超过十元,我会为了这几个钱尝你大小便?”

“所以啊,即便我们能看病、有本事,也绝不用在病人身上。用在谁身上?家人、朋友、他信得过我我也信得过他的人。其实很多病用中医的方法一分钱都不用就能搞定,而且能很快搞定,这种本事,我们能不表露就不表露,宁愿世人骂我们是骗子,无所谓之。”

“那刚才为什么按摩、拍头就不起效,反倒是裴叔一杯水下去就起效了呢?”

老裴微微一笑:“那杯水的方子,也是他教我的,只不过我比他早一秒毛遂自荐了而已,给了你一种‘他不会、我会’的错觉。之前按摩、拍头的前戏不是白做的。你还是看完了全程的,如果之前的手法都没看到,偏偏喝水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人,会误以为光喝那个水就能下粪,回家传出去,大家试了不灵,还是会一大票人骂中医的。治病这种事可不能断章取义。”

哥几个聊完散了,我偷摸捡起昊喝剩下的干百合兑茉莉,又加了沸水喝下去,连喝三杯,我还是没拉出屎来。

虽然我也便秘三天了。


文/路


我第一次读经是在上班第一年。

那时候在广告公司,因为带着我的总监说,做广告,要把自己的脑袋变成杂货铺,什么书都要看,什么知识体系都要了解。我听他的话,那阵子杂读了很多书,其中就包括几大宗教的经典。

我接触的第一本佛经是《金刚经》,据说能断烦恼。那时候年轻,心里事多,心想断烦恼是我第一大需求,于是就很认真地从头到尾研读了一遍,有些地方不求甚解,又去收了一套南怀瑾的讲座,其中就有一部讲解《金刚经》。

也就是在刚读过一遍经书之后、读南师作品之前的短暂空档里,我做了那个不可思议的梦。

说不可思议,是进入梦境的时候就开始了。那天晚上,心思还算平静,我自己住,在公司附近租的一居室,周围环境很好,只要过了晚上十点,可以说静得可以当录音室,真的是什么声音都没有,夏天最起码的虫叫鸟叫都没有,是非常理想的居住地。所以每天晚上我都睡得很早,基本上九点就躺下了,躺下之后的半个小时,通常是要读读枕边书,或者打坐冥想一会儿才睡。

那天晚上,我照例冥想。我做冥想不是很正规,也不是瑜伽那种通过一定规范仪轨来慢慢进入,就是待在那里,让脑袋里的杂念先自由散养片刻,等它们闹不起来了,我就开始刻意地驱逐他们,任何念头刚一开始,我就故意消灭它们,直到脑袋里什么念头都没有。说实话,那种状态其实挺可怕的,感觉自己像个傻子,有些时候都会有点恍惚,因为会忘了自己是谁,这是让我稍微有点恐惧的地方,所以我不是经常做,只有心情特别舒畅的时候才会做。

格式化大脑之后,就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冥想。

我的冥想游戏室从上小学时就经常开始玩的,上了一年级之后,爸妈就给我收拾出一个房间让我独睡,临睡前没事可做就玩冥想游戏。我的冥想千奇百怪,最初是很初级的想象大海啊、草原啊、云端啊这些。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就让自己的思绪沿着地平线奔跑,不是用腿跑,而是想象自己是一团思绪、一团透明的无形之物,贴地飞行。找一个方向跑直线,一般是从我熟悉的路线开始,一直下去,有路走路,无路穿房越脊,遇山走山,见海过海,能到多远到多远。每次的距离都不尽相同,但每次冥想的时候都会从头开始,已经经过的地方会深深刻录在记忆里,没有经过的地方完全随缘出现,所以,也谈不上是我去冥想,还是想象中的景象捕捉到我。

因为每次冥想都是平躺进行的,所以经常飞奔着就睡着了,进入梦境。

但那次进入梦境之前,我的冥想换了一个方向,不是贴着地平线飞驰而去,而是垂直向上、射出地球。

那一次我觉得应该是冥想了好久好久,不知道是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反正比以往每一次都要久。我的思绪穿过一层层楼板、楼顶、穿出云端、穿出大气层,然后按照这个既定的直线一直向外、向外,一路上什么景象都没有、什么障碍都没有,因为我没有冥想星球、星系,完全没有,就是在一片黑暗中一直向前、向前。

我只记得过了很久很久,突然,我冥想的那团代表我自身的无形之物撞上了一个有形之物、一个非常坚硬、坚硬到无礼的障碍,那个障碍不是原本就在那里的,或者说它本不是静态的,而是刻意朝代表我的那团无形之物撞过来的。那一瞬间我一下子就惊醒了,头顶百会穴那个地方疼痛难忍,非常非常疼,疼到半个脑袋都发麻。我没有恐惧,只有惊吓,因为那一下撞击完全不是我的意愿,完全出乎预料之外。我睁开眼睛,抱着脑袋在床上翻滚了一小会儿,等身上渗出的汗珠慢慢消下去了,我才尝试着睡觉,临睡前还在犹豫下次还要不要这么玩,揣摩着那一下到底撞上了什么东西……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也就是那晚的梦境,给我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进入梦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灰色的、没有上下左右概念的空间里。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类似于北京豆汁的那种灰蒙蒙的颜色,好像还有一点点肉色在里面,说不清,我只能大致形容为灰色,虽然没有参照、没有远近、没有上下左右的方位概念,但是那种灰色里有一种光,很明亮,但是看不到某个光源的那种,所以无论视线放出多远我都能看得很清楚:这里就是什么都没有。

我正在前后左右转着身体看着这片奇怪的地方,忽然转身看到一个小孩,个子也就一米出头,应该是个一个小男孩,短发,穿着什么衣服没有我想不起来了,能记得住的只是那张没有任何种族标记的脸,也没有头发,但也不是圆溜溜的光头,脑壳上好像蔓延着某种跟皮肤颜色和质感都一样的另一层什么组织,我形容不上来,非要形容的话,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脑皮上贴了一层没有头发的假发套,而且表面并不平整,像是一碗冻住的粥那样完全没有规则的疙疙瘩瘩。

对了,他还没有眉毛,没有眼睫毛。

那个孩子目测也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看着很乖,脸上很平静,毫无特点的五官,以至于让我去画都画不像,因为真的是什么特点都没有,比例也没有任何奇怪,但既不像黄种人也不像白种人或黑人等任何一个种族或民族的血统,他就那么抬头看着我,眼睛里透出成年人一样自信的光,张口就是一嗓童音:

“知道这是那里吗?”

声音说不上好听,但是够可爱,不像动画片里配音那么萌,反倒有一种成年人的霸气,但没有什么不礼貌的成分。

我又确定了一遍周围灰色夹带着淡淡肉色的空间,又看了那孩子一眼说:“不知道。”

他说了第二句也是最后一句话给我:

“这里是ta hua zi zai tian,好好玩吧。”

“ta hua zi zai tian”五个字咬得很清晰,也很慢,好像故意要让我记住一样。而“好好玩吧”四个字充满了傲慢。说完这句话,他就凭空不见了。

我回头找他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个原本什么都没有的灰突突的地方变了。

首先,变得有天了,头顶上随着我的视线,金色的天空像铺方砖一样一块一块、一片一片地以无数个方块铺散开去,我能望到多远,那些“天空方砖”就能铺到多远,不是蓝天,也没有白云,而是一种带着景深的、很通透的金灿灿的质感,但我知道那是天,因为高高在上。

然后几乎是延迟了几秒的,变得有地了,地是绿草如茵的草地,也是随着我目光所及之处,我看到哪里就铺散到哪里,一下子铺出去很远,就像用鼠标拖拽的一样,铺了老大一片也许有上万亩地都不止的空间,脑袋里忽然有点抱怨地越出了一个念头:“怎么这么平啊”,远方的草地一下子就出现了隆起,出现了山丘。

这个体验下了我一跳,马上,我又尝试着想了一下:“最好有点花。”

草地上像是蹦跳出来一样,马上目光所及之内遍地鲜花,五颜六色。

我释然了:这是个随心所欲的想什么来什么的世界啊。

我开始从我脚下认真地想象、设计:“要有铁路,这些花草才有意思啊。”

一道长长的铁轨从我脚下铺了出去,一直到看不见的远方,枕木中间都是花草,很好看,很安静。

但是我犯了个错误,看着铁轨,我把目光拉了出去,于是我面前多了一大片铁轨,全都朝着一个方向延伸开去、一直到看不见的远方。

我忽然懂了这种操作:如果眼睛盯着什么不动然后再把目光望出去,就可以复制粘贴,就像按住鼠标左键一样、一模一样。

我在最开始的那根铁轨尽头,想象出一节平板小火车,就是那种载车载坦克的那种平板车,站上去,然后用意念让它向前开,一动,风就吹了起来。金灿灿的天空,无数铁轨沿着视线冲向远方,香花绿草,我站在平板车上,心情异常舒适。我又想象出几个同样的平板车,在没有车头的拉拽下一起随着我前进,有的车空的,有的拉着货物,有的托着红的绿的集装箱。因为我是在铁道边上长大的,从小就喜欢这些,所以可能就是这样的因由,让我最初想的就是这些。

然后我觉得有点无趣了,我想如果能在这样的场景里打一场CS就好了。

念头刚落,地上、车上、所有的车上,无数个“我”出现了,我这边一队,穿着红色背心;远处对方一队,穿着蓝色背心。手里都端着CS游戏里的枪:USP、AK、M4、微冲……大呼小叫地拼杀到一起,耳边子弹呼啸、队友倒地声声。我几乎瞬间就进入了状态,让所有车辆停止前进,跳下车钻到车下做掩体,左手UPS、右手微冲,召之即来,都是我游戏里最喜欢的枪。需要手雷,只要一想,要么在腰间要么在手心,随心所欲,丢出去,炸声震天,敌人倒地,成就感满满。但说是敌人,其实地方和队友所有人的面孔、身形都是我,无数个我以不同的姿态要么冲杀、要么隐蔽、要么丢手雷、要么开枪。我在装子弹的时候中弹了,一瞬间感觉到自己“要死了”,倒地之前的刹那,我可以成为“别人”,即是一下子跃迁到另一个队友的“我”里去,成为“他”继续拼杀,为刚刚倒下的“我”报仇。我看别人是自己、自己可以是任何别人,可以在无数个肉体内迅速穿梭,这种体验太奇妙了。而且我能操纵他们所有人,我让所有人停火,无数个“我”马上偃旗息鼓;再一声令下让我方队友的“我”集中突击一个地方,无数个队友的“我”马上奋起奔向突破点……

很快又玩腻了,看着那些“我”还红蓝双方地打得火热,我心想由你们去玩吧,我要去走走。于是我丢下手里的枪,让所有武器消失,右脚在地上一点,身体失重一样拔地而起,越过这片战场上的所有人头,地心引力还在,我在引力的作用下慢慢飘荡下来,再次腾空,这次我选择飞翔,用超人的姿势直冲向金色的天空,体验飞行的快感。离近了,觉得金色的天也不是很好看,就想还是恢复成蓝天白云吧,于是就有了蓝天白云。我在云朵里穿梭,腻了,又换成乌云。乌云的色泽比白云更有立体感,漂浮在乌云中间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视觉冲击,那种感觉天高地阔。我又想象出地面上一片山峦,我在山谷间穿梭飞行,飞得越快,越能感觉到空气把我的身体托起,我想象山谷里有一大片水域,于是就有了水域,我高速俯冲下去贴着水面疾飞,水面乍起洁白而巨大的水花,那种感觉非常快活。

最快活的是飞行的体验,我很快发现一个规律,就是如果像超人那样一只手臂或两只手臂在前飞行,可以持续获得加速度飞行,只是两只手更快一些,而且这种加速似乎是没有上限的,或者说时间太短我还没触摸到上限;如果两手平贴裤线飞行,只能定速巡航,虽然平稳,但是两手会在气流作用下抑制不住地拍打裤腿,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所以只能拽住裤线。

在那个梦境里,没有疲惫,但无论什么玩法,都会让人很快感觉无趣,为了抵消这种无趣,我只能不断翻着花样去玩。飞着飞着烦了,我就降落到一片草地上,可是刚徒步行走了几步而已,我就感觉到一种空前的疲惫,特别特别累,好像下一秒钟马上就要睡着的那种。

于是,在下一步还没迈出去的时候,我倒地而睡。脸贴在草坪上的一瞬间,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舒服。

然后我就醒了,还是平时的时间,还是在我的床上。

那时候刚参加工作,很穷,住处没有电脑。到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进入百度查找那个给我印象深刻的名词,因为实在不知道字怎么写,我就敲了拼音上去: ta hua zi zai

一个回车下去,我得到一个崭新的词条——他化自在天。

“他化自在天(佛教词语):此界天众自己不用变化出欲乐来享用,但是却能随意受用其他天人化现出来的欲乐目标。魔罗(Màra)是他化自在天的天子,因此有时也把此天界称为魔天。佛教欲界六天中最高一层天,又称他化乐天、他化自转天。居于此天的众生,不用自己乐具变现,而利用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

读完这段很短的百度百科,我浑身冰冷地呆在椅子里,每个字句似乎我都能理解,昨晚梦境里的一切都可以随时在眼前复盘。的确,我应该去的就是这个地方了,他化自在,可以随意受用别人化现出来的欲乐,在其中自在游戏。

我,昨晚就在其中自在欲乐了一场,除了欲乐,什么都没做。

那个告知我此地名字的七八岁的孩子,难道就是他化自在天的天子摩罗吗?我不得而知,但依照仅有的信息,我只能这么揣测。

“很有可能。”老裴点点头:“忘了在那本经书里看到的一个知识点,说灵体的年龄,大概就是八岁上下。人死后脱离肉体,七七四十九天内都有可能是中阴身的状态存在,这时中阴身的你,就会感觉自己像个八岁孩子那么大——哦,好像是《西藏生死之书》里看过的,记不太结实了。”

“而且,”段昊拿起手机看着屏幕上的字:

“这个‘他化自在天’,是魔王波旬的领地,波旬这个字,读过佛经的都不会陌生,是修行与法力都不次于佛陀的、在释迦牟尼于菩提树下马上就要修成正果之时前来捣乱的那位。佛陀自己也承认,自己有的本事,波旬都有。而且这个波旬,是佛陀在已往劫世中一同修行过的同学,因为佛法根绝爱欲,这种三观让波旬很不赞同,从而他自创一界,即是这个‘他化自在天’在里面自享其乐。小路你在梦境里还是自身变化以求自乐,而他化自在天里的众生——应该不叫众生,叫天魔才对吧——可以自己不动手,随意调取六道众生通过吃喝玩乐感受到的身心享受为己所乐,有了这种死肥宅的黑科技,简直可以懒出天际了。”

“说到底,这个波旬也蛮有本事的啊。”赵良感叹。

“譬如欲界诸神力,天魔波旬为第一。”段昊敲敲手机屏幕:“《杂阿含经》里佛陀就是这么说的。”

“你们不觉得他刚说的这个情节很熟悉吗?”王锦飚眉头紧皱:“不满某种正法三观,从而自创一界,在那一界中自立为王,跟正法对着干——《圣经》里的撒旦不就是这样吗?”

赵良笑了:“好跨界啊。”

“界本无界,唯人心有界。”我也思考起这个番外命题来。

“《阿含经》第31卷第863节所说,此天人寿命一万六千岁,其一年有十二个月,一月三十日,一日一夜为人间一千六百年,故其寿命相当于人间九十二亿一千六百万年……”小赵良拿过段昊手机感叹:“敢情,人类制造了那么多好吃好玩好笑的,到头来都是留着给他化自在天割韭菜的啊!”

昊微微一笑:“典型的剥削阶级。”

“今天我暂时不深究这个‘他化自在天’的事了,书归正传——你梦里在戏台上施食,到头来一句经咒都想不起来的情景,你真确定是一个普通的梦境吗?”我把话题拉了回来。

昊收了笑:“你想说的是,那有可能是类似于‘他化自在天’的某位大神创造出来的一个场景,就是为了取笑我、让我产生自卑感的一个局?”

“很有可能,毕竟,那一界里的主子就特别喜欢跟修行人纠缠不清,用自己的能力让修行人产生退转之心,引以为乐。你醒了之后的自责在他们眼里,也许就是最大的乐趣,他们笑得前仰后合还不一定呢——我只是说有这个可能。但是,醒来之后你马上就发奋把经咒背下来了,某种程度上,他们的这个局也鞭策了你进步不是吗?”

“是啊,逆行布施也是布施,逆行教化也是教化。”段昊得意一笑,我知道,他的心结打开了。

“那,我有个问题……”小赵良怯生生地举起手来:

“你去他化自在天那个梦,跟你之前冥想然后受到重击的感受有直接联系吗?难道你是把自己的意念射到了他化自在天的大门,然后看门的看你有诚意要进去玩玩,就让你玩了一会儿,可以这么理解吗?”

“我不懂什么意念不意念,但我相信人和电脑一样,都是由软件和硬件组成的,而那个操作系统,就是能够主宰软件和硬件的基础。”黎霄鹏从我手里拿过折扇,给自己扇了扇:

“给你们讲个我的故事吧,你能把‘操作系统’射出那么远,我呢,就让我的‘操作系统’跟我对话,你信吗?”


敬请关注|梦经记|第七章《白衣少年》


文/段昊

大概是我学做施食差不多一年的时候,就是汶川地震那年,地震后第七天,我照例晚上做完施食就睡觉了。

睡着就如梦,梦里一睁眼睛,就是一片废墟。黑夜的场景,到处房倒屋塌一片狼藉,我站在废墟中间,环视周围的场景,转身的时候,看到一个老头子站在我旁边。

老头子干瘦,没我高但是也差不多,齐白石一样的胡子,但是没那么洁白,也没那么铺张,稀稀拉拉的,看着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很旧但是不算破烂的衣服,有点像早期电视连续剧《济公》里面的济公穿的那种僧袍,是那种色调和质感,但又不是僧袍的制式,头发也稀稀拉拉的,普普通通的老年人的花白短发。因为废墟中间不时有火光,类似于大火之后的火堆、余烬的那种,所以还算明亮,看得清细节。

老头子似乎很疲惫,但脸上都是恭敬,还有点胆怯和不确定地看着我说:

“来了,跟我走吧。”

当时我是蒙的,完全不知道这句“来了”是什么含义,感觉好像我跟他有约、或者说他早知道会有人被派遣到这里来让他接应一样,他只是个事务性的接待,而且不得不做。虽然只有六个字,但是语气里我能捕捉到这些情绪。

我也想知道个究竟,毕竟之前梦里托我帮忙的事太多了,我早就熟悉了类似的套路,只不过面前这位老人太直接了点,想都没想就跟着走了。走的路不算是路,他只是在废墟里找能下脚的地方拣出了一条道来,走得很快很稳健,拐弯抹角的地方也毫不犹豫,感觉他已经很熟悉这条本看不见的路线了。

没走多远,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个废墟中间的戏台,姑且叫戏台吧,因为也是废墟,我不知道那种建筑原来是做什么的,或者说它是原本建筑怎样的一部分,展现在我面前的模样,就是一个高出地面的平平整整的水泥台子,像领操台那样,旁边和头顶还都有很破败的木头搭的柱子和框架,所以说像个戏台。

看那戏台的样子,显然也受害不清,很有点谁往柱子上踹上一脚它就会摇摇欲坠、另外一边勉强支撑的柱子就会不堪那种平衡而折断、头顶的框架就会呼啦啦塌下来。

那老人在前,我尾随他走上一个台阶,转过一道破木柱子,我就站在戏台上了,这时候我吃惊地发现,台下齐刷刷坐了大概二十多个人。

他们是人,至少目测是这样,因为没有经验里那些整齐划一的六边形面孔,而是活生生的、各不相同的人的面孔,男女老少都有,一片瓦砾中,各个身子下面有个小竹凳,坐在那并着膝盖眼巴巴地看着台上的我,没有掌声,面部表情十分庄严肃穆,好像在期待着什么。

我正在看着这一切,那领路的老人又回来了,好像从戏台旁边忙活了一番什么,再出现的时候手里拎了个木头勺子,就是古装电视剧里打酒或者打油的那种柄细长、头里有个迷你小木桶那种工具,好像是端了一勺水,滴滴答答地来到我旁边,很恭敬地对我说:“能开始了吗?”

我更糊涂了:“开始什么?”

老人的表情比我还糊涂了:“施食啊。”

我又看了看台下的“群众”,愈发的糊涂,心想这也不是之前接触到的那类鬼道众生,为什么要在这里施食?

老人显然有点急了:“你不是来施食的吗,赶紧开始吧,他们等了好久了。”

然后,他就端着那个长柄勺子,很恭敬地在我旁边站好了。看他的架势那么认真,反倒我像是个专程来捣乱的了,就赶紧进入状态。我几乎是本能地盘腿坐在了戏台上,本能地两手在小腹前结了个手印,就是像一休哥那样八个指头叠在一起,两个拇指对顶,手心中空的那种,而且还把眼睛闭上了。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那么做,事后感觉完全不可思议,毕竟我平时施食也没盘腿打坐结手印闭眼睛啊,为什么梦里会做出那样的举动?

接下来,我闭着眼睛就感觉到了老人的下一步举动——他把那一勺子水都倒在我结手印的手心里了。

我这一下就慌了:这是干嘛?施食?真要我施食?但是为什么要倒在我手里啊?

也是情急之下的处置,我犹豫了一下,做出一个我自己都不理解的动作:抬手把手心里漏剩下的那点水扬到台下去了。

老人一下就急了:“你干嘛哪!你到底会不会啊?”

他一急我也睁眼了,睁眼就看到台下“群众”,还是那种眼巴巴的眼神,还是安静地期盼着什么的模样。

老人又催我:“你念咒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啊是的,施食要念咒的,菩萨名号、天龙鬼神名号、开咽喉咒、变食咒……

但是,梦里的我,一句都想不起来。我施食每晚都做,做了一年,可是那时候,我竟然一句都想不起来……

再看身边那老人,一脸气愤、一脸无奈、一脸着急地看着我,无计可施的尴尬全都写在脸上。

着急加羞愧的时候,心跳加速,我醒了。

醒了之后,我再睡不着了,坐立不安。戏台下眼巴巴的那些眼神,还有老人最后失望的神情挥之不去。醒来那天也是休息日,我什么都没做,用了一天时间把施食仪轨全都背熟在心了,虽然我不保证梦里是否真的能把仪轨做全、咒语念会,但至少现世里是没问题的。

而且,我再也没遇到在梦里做施食的机会,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所以也无法验证梦里能否做到。

至今,好多事情仍是谜团,譬如为什么我没再做过类似的梦,是因为我那一次的表现被“有关部门”彻底拉黑了吗?为什么我会突然出现在那种场景里,是谁把我引去的?那老人为什么会在那等着我?戏台下那些脑袋并不是六边形的众生都是谁?如果不是鬼道众生为什么老人让我施食?为什么我会在接到施食的指令后一反常态不按仪轨地盘腿打坐?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这些谜团我还是无从可解。

“能问你几个问题吗?”一直默不作声的小路神色凝重地发言了。

“随意啊。”

“你梦里给鬼道众生念过比较长的咒子么,比如说《大悲咒》。”

“当然,大悲咒、楞严咒心、十小咒、往生咒这些常用的都没问题。”

“梦里都能背出《大悲咒》,施食咒那么短你却背不出,又做了一年的施食,平时做超拔焰口的时候一天天照着念也会了吧,为什么梦里却一句不记得?不觉得这有悖常理吗。”

“是啊,我也想过,但想不通,这就是我迷惑的地方,竟然一个字都不记得。”

“我有个推测,不知道可否做参考给你——也许你梦里戏台下那些群众并非鬼道,而他们把你套路过去也并非要你做施食,这其中恐怕另有隐情,而如果这隐情成立,你梦里背不出咒子也是有心可原、情理之中的。”

小路用折扇拍了拍手心,下定决心一样问我:

“你讲完了吧?讲完了,我给你讲个我的梦境,你参考参考是不是这个道理——”


敬请关注|梦经记|第六章《他化自在》



  文\段昊


《地藏经》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批经典,包括《心经》《金刚经》《楞严经》都是刚接触佛学的时候一起读的。但那个阶段读得最多的还是《地藏经》,就像老王刚才讲的被菩萨在梦中领着见到故人一样,那一段操作也让我觉得门槛很低,忍不住也做过一次,过程就不细讲了。但也就是那一次操作的成功,让我感到好像和鬼道众生打交道更容易一些,所以有一阵子就比较留意这方面的经典。

后来,真让我遇到一个让我沉迷了多年的操作,就是看了《佛说施饿鬼甘露味大陀罗尼经》之后。

超拔焰口,就是字面的意思。超拔是拔济救度,焰口就是六道之中的饿鬼道众生,他们的视觉形态通常是形容枯槁、腹大如山、咽细入针。因为前一世太贪了,所以这一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哪怕是饮食水米,到了嘴里也会变成炭火,根本无法进食,饱腹之欲都无法得到丝毫满足,就别提做别的事情了,这就是饿鬼道。

因为佛菩萨慈悲,即便是这样惨的众生也是要救度的,所以就宣讲了《佛说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经书的重点部分,是公开了一种能和饿鬼道众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不是梦中打交道,而是在现实世界。

操作其实也不是很复杂,但是要念一小段《施食咒》,咒语的作用,就是能够短暂地让饿鬼们嘴里的火焰消失,从而能在佛力的加持之下短暂进食米水,以至于不那么痛苦。所以这个超拔焰口的仪式,又叫施食,字面意识就是施与饮食。

仪式门槛也很低,只要准备一碗清水和七粒生大米即可,最好是夜间操作,或者是在树荫等明显遮阳的地方,符合鬼道众生的习性,而且最好周围比较安静,远离人群。找到了恰当的时间和地点,就可以超拔了,咒语我这里就不赘述了,随手百度就能查到,因为施食靠我们凡夫俗子自己的力量是决计完不成的,所以咒语的前一部分都是佛菩萨及护法神的名号,召唤他们的到来,借助他们的力量才能完成这类救度。

念完佛菩萨护法神的名号之后,首先是开咽喉咒,让饿鬼道众生口焰消灭、细如针尖的咽喉暂时打开,然后是变食咒,让撒出去的水米数量变幻数倍,再然后是一段偈语就结束了。

整个仪式不会超过五分钟,而且佛陀开示说任何人都可以做,都可以救度饿鬼众生,全过程会有天龙鬼神菩萨护持,也不用害怕,只需要留心的是施食的水米容器一定要干净,否则也会招惹一些小麻烦。看到这些我自然是又害怕又好奇,害怕的是竟然真的可以像影视剧里一样跟鬼怪打交道,这有点刺激;好奇的是真的可以就这么简单地打交道吗,我有点不信。

但我是虽然不信也得实地操作几次之后才罢休的那种人,于是很快准备了相应的容器和水米,水杯是新买的,用自来水洗刷了好多次,洗刷的过程还没有用任何化学溶剂,水是没开封的纯净水,如果不慎买了假货或水本身并不那么干净我也没办法了,米是我从家里给人吃的米桶深处挖出来的米选择七粒,不经过任何器物的玷污直接放到杯子里。

记得第一次施食是在一个普通工作日的晚上,大概晚上九点多,我住的地方在七楼,打开卧室的窗户关了灯就开始操作。那是夏天的一个很普通的夜晚,我把施食咒下到手机上,把屏幕光亮调到最低,然后就开始念咒。有一个细节我会记住一辈子——我刚念完第一句的时候,本来平静的夜晚,突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

突如其来的变化下,我有点蒙了,虽然也意识到有可能只是巧合,只是碰巧遇到夏季里临时的局部气候而已,或者有可能真的是召唤了什么我看不到的生命踏风而来了,各种心理准备都有,甚至做好了虽然我没有阴阳眼但是唯恐也会看到些什么的准备。

但是什么都没看到,之后也没有继续狂风大作,只是持续着有微微的小风,本来闷热的晚上马上有了点清凉,借助这点清凉,我很快把咒语都念了、按照规定的步骤,用无名指沾水把水珠弹出去、念了变食咒之后把米水泼到窗台上,我不想泼到楼下,因为水落七楼落地声音太大,引发了一楼住户的嗔怒,反倒不是修行人的作为了,但之后几次我都是在平地上做的,水泼洒出去的时候,很有成就感。

有一个细节还是要说一下,虽然不确定真的就和我施食有直接关系——最后一句偈子念完,仪式也就算是结束了。这就是在这时候,微风不再,又恢复到了之前的闷热。

收拾好杯子我就关窗睡觉了,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就做了个梦。

梦里是一片荒地,但是挤挤挨挨地拥住好多“人”在我面前,像要抢票一样把细若竹枝一样的双手朝着我的脸伸过来,每个“人”都长着一模一样的脸:瘦骨嶙峋,但是颅骨正面都是六边形的,像六角螺母那样的,颅骨形状跟我们人类不同,既不是圆脸也不是瓜子脸更不是长脸。

那些六边形的脸无边无际、无边无际地在我面前蔓延开去,我根本看不到“人”群的尽头。还好,那场景只是让我吃惊,我并不感到恐惧,而且他们的双手尽管在用力够向我,但并不能碰到我的身体我的脸,我也没什么怕的。

就是这样一个梦,让我对这个经咒的怀疑反倒加重了,因为我无法断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原理,还是真的让我跨时空接触到了未知的生命形式,我打算再多做几次,让概率来说话。

之后陆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逐渐让我的怀疑都烟消云散了。

第一次他们给我传递信息的时候,也是在一次施食后的当晚。

有一年我施食很密集,基本上每天都做,做完马上睡觉等待信息。那是个周五的晚上,记得很清楚,躺下就做梦,梦到自己身在一个游乐场里,周围有木马、有转椅、有小火车那些东西,我正纳闷为什么来到这种场景,忽然迎面走过来俩女人,仔细一看,竟然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妈退休前办公室的对桌王姨。王姨一辈子都没生孩子,很喜欢我,每次去她们办公室玩,王姨都把我抱在怀里又捏又亲又咬的,所以记忆里很深刻。她俩看到我,赶紧跟我打招呼,来到我面前,王姨率先开口:“你还记得我不?”

走到近前,我发现了猫腻:这俩位都不是“本尊”,是两个六边形脑袋的鬼道众生变化的,之所以能识破,是因为他们的变化都不稳定,脸上的“图像”不时地会闪烁一下,显出本来面目。我没有马上点破,打算顺水推舟看看二位到底要干什么。

我装作很亲切的样子说:“哟,这不是王姨么,多少年都不见了,还好吗?”

这么一问,那位“王姨”马上蹲下来,嘴里喊着完全不入戏的塑料级配音:“哎呀我肚子好疼啊,哎呀我肚子好疼啊。”

看着那场景我挺无奈的,因为“她”的演技太假了。我转向“我妈”:“王姨这是怎么啦?”

“我妈”突然变得很急切地对我说:“你王姨最近总是肚子疼,听说你会念经,你就给念念呗,念念她好得快。”

我说“好啊”,当即就答应了,毕竟我已经识破他们的真身,既然不是诓骗于我,只是想借助我的力量帮她们消业,那没有不应的道理。

我蹲下身子,把手放在“王姨”身上,刚念了一句“南无大愿地藏王菩……”,那个“萨”字还没念完,眼前就炸出一片白光,把我远远推了出去。

这一下,我醒了。

醒来正是周六早上九点多,躺在床上拿过手机确定时间,我觉得不太踏实,直接就把电话拨到我妈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日常,确定家里没什么事之后,我直接问道:

“妈,你跟我王姨最近还有联系吗,就是单位跟你做对桌的那个没孩子的王姨。”

我妈说:“哟,你咋想起她来了,还说呢,我昨天晚上刚看到她。这都多少年不见面了,有小十年了吧?昨晚上吃完饭,我和你爸出去溜达,她和她老公迎面走过来,我都没认出来是她。她报上自己姓名,我才看出是谁来。你王姨那叫一个瘦啊,皮包骨,黑瘦黑瘦的,也么精神。我说老王你咋啦,病了么这是?你王姨就说:别提了,一辈子没生孩子还闹了个卵巢癌,还好是良性的,手术割了,这刚出院第二天,老公带我下楼走走说呼吸点新鲜空气,就遇上你了,多巧啊。”

听我妈说完,我就断定这梦绝非所谓的“日有所思”,确实是鬼道众生再借助一些特殊渠道在向我传达信息。

我妈问我:“也巧了,你怎么就突然问起她来了?”

我没忌讳,直接把梦境讲了一遍,我妈表示十分愕然。

这是第一次鬼道向我传递信息,没出两周,第二轮又来了。还是类似的手段,还是类似的场景:梦里迎面走过我的大姑,直接来到我的面前,脸上仍然是不稳定的变化,画皮后面依然是六边形的鬼道众生脸:“我是你大姑啊,我现在胸口好疼,听说你会念经,你给我念念呗,我谢谢你。还有我告诉你一个事:明天早上你上班,来的第一趟公交车你别坐,坐下一辆,记住啊。”

然后我就给她念了,这次念了很多,念了地藏菩萨名号、念了往生咒、念了六字大明咒、念了观世音菩萨名号。但越念我就越觉得自己要醒过来,最后观音菩萨名号没念两句,又是一片白光炸开把我推出梦去。

虽然醒了,但是我大姑和公交车的梗我记住了。我先给我爸打的电话,我爸说你大姑大姑胸口肋条断了一根,刚手术完。

好的,我知道这个“胸口疼”是什么意思了。

上班路上,我按照梦里的鬼道叮嘱我的,等来的第一趟公交车故意没上,坐的第二辆。虽然我不知道前一辆为什么不能上,既没在路上遇到前方车祸,但我想也许就是上了前车我的钱包会被偷之类的吧。因为什么都没发生,这件事就没有被验证。

之后,我梦里遇到的此类情况越来越多,甚至密集的时候每晚梦里都有一起,他们的要求都差不多,要么是求我给他们自己超拔,要么是给他们的亲人超拔。

刚开始的时候那些鬼道还都很直接地提出要求,虽然都变化成我亲人朋友的模样,但碍于他们的变化真的是太粗糙了,也就没当个把戏。后来,他们逐渐改变了跟我打交道的方式,开始跟我设局下套。

典型的一次,是梦里遇到三个鬼道,还是一模一样的面孔,还是六边形的脑袋,遇到我,先是上来和我问好拉家常,问我近况如何,工作生活是不是顺利,有没有结婚和孩子等等。聊上一阵子,来到一个类似小学校园的门外,其中一个鬼道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我瞅瞅那地方:操场、有单双杠、有领操台、有一排相同规制平房,显然就是一所学校,而且是我念小学时八十年代的那种模样。有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就是我梦里遇到鬼道众生的地方,从来没有楼房,出现的建筑都是平房。

我就说:“学校啊,怎么了。”

鬼道众生虽然手鼓邻虚,脸上更是没什么肌肉,但表情都不欠缺。其中一个鬼道马上露出神秘之色:“那一排房子里,最后一间里有一个跟你有关的秘密,你要不要去看看?”

这句话我是会上心的,因为我已经习惯于接受他们给我的各种提醒、叮咛和暗示了。二话不说,我拔腿就进了校园,径直穿过操场就朝最后一扇门走过去了。那三位突然变得很焦急,方才那怡然自得陪我聊天的模样全然不见,像三个影视剧里的奴才一样跟在我旁边,而且一言不发。

打开那扇门,我直接走了进去,屋子里空空荡荡。

再回头的时候,门外多了一个鬼道众生,严格来讲是多了两个:一个大的怀里抱着个小的,襁褓级别,同样是瘦骨嶙峋、六边形的脑袋。

我就纳闷了:“这又是谁啊?”

那老三位见状扑腾一下齐刷刷给我跪下了,哭诉着说实在对不起,我们是怕你不来才想这个办法把你引过来的,这孩子已经快不行了,马上就要堕入地狱,求你给念念经超拔一下,他还小,进地狱太苦了,而且马上就要咽气了,不这样怕是来不及……

当时梦里我真有点怒了,但来不及教训他们,看那孩子确实奄奄一息,赶紧把手按在那孩子身上开始念咒,把我能记住的经咒和佛菩萨名号都念叨了一遍,依旧是最后念叨“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的时候,“菩萨”二字还没出口,眼前一道白光又把我炸回现实。

基本上从那次之后,他们找我超拔的局设得越来越复杂、“人”际关系和手段越来越弯弯绕,归根结底到最后还是求我给念经念咒。而后来几乎每一次我付出的同时,他们也都会给我一个现世的信息让我参考、提醒我留神注意什么的。

但有一次,我玩脱了。


敬请关注|梦经记|第五章《施食者的障碍》



文/王锦飚

我不是独生子,还有个弟弟叫王虎。我一直都以为我是家里的老大、王虎是老二,但后来一个梦告诉我并不是这样。

这个梦,就是我第一次读了《地藏经》之后。

我第一次读地藏,大概是在二零零五年的时候。那是别人结缘给我的一本经书,我一直放在办公室里没有碰过,因为那时候什么都不信,只是觉得一个信众送我的礼物罢了,虽不算虔诚,但也是很礼貌地收在干净的书柜里。

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闲得无聊,看什么书都没兴趣,无意中看到这本经书躺在那,还是那种折子本装订的,觉得挺古雅的,就信手翻开来。我过去不懂什么叫经书,以为念的经呜哩哇啦的听不懂,经书也应该都是梵文的内容吧,我是后来才知道经和咒概念的区别的。

这经书很好懂,虽然是繁体字,但难不倒自小就学习书法的我。看了两三分钟,竟然看进去了,纸的质感摸着也很舒服,慢慢就沉浸到那种境界里去了。也不知道读了多久读完了,其他的没记住,但有一段让我翻回去重看了一遍,就是佛祖开示念地藏菩萨名号有什么好处的那段:

地藏经里写:“是人更能三七日中,一心瞻礼地藏形像,念其名字,满于万遍,当得菩萨现无边身,具告是人眷属生界;或于梦中,菩萨现大神力,亲领是人,于诸世界,见诸眷属。”

这段之所以深入我心,是因为我觉得太刺激了。之前我不懂,还以为佛法都是像巫术或者萨满教的那种需要作法才能跟死人通灵的仪式,很麻烦,而且很专业。但看了这一段,才发现门槛如此之低,是可以轻易试一试的。这段经的大意是,只需要一心礼敬地藏菩萨形象,念他的名字一万遍,就可以在梦里被菩萨领去看到故人。

既然门槛如此之低,而我也好奇佛法这些东西到底是不是忽悠人的,加上那天实在无聊,我就试了。平时我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串佛珠,也是别人作为礼品送的,说我白白胖胖好像弥勒佛一样的,脖子上如果挂串佛珠一定很气派。但我当时一点都不信,所以也就从来没摸过那串珠子。但我知道佛珠是一种计数器,修行人用来捻珠子念佛号记录一天念了多少句的,我就随手从墙上摘下来用了。

有了佛珠,念多少遍菩萨名号就有参照了,一串佛珠是一百零八个,我数了数没错,那么念满万遍就把这一百零八颗佛珠扒拉一百圈就足够了。我打开办公桌上的计算器,用累加功能,念一句“南无地藏菩萨”扒拉一颗佛珠,扒拉完一百零八颗就在计算机上记个数。也没用几个小时,反正记得天黑的时候我就念满一百圈了,零头我也没计较,然后就下班回家了。

当天晚上果然做梦了,而且梦一开始,我就发现自己到了个不认识的地方:周围一片黑暗,但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就像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那种天昏地暗。天是铁青的,地也是铁青的,地平线很平坦,能望出去很远,远处的山峦也是铁青的。地面上还到处都有着过火的痕迹,有余烬在燃烧,火光是暗红色的,空气里到处都飘散着一种灰。我就纳闷,这里哪里啊,是阴曹地府吗?

我正在环视这个地方,突然一转身才注意到身后占了个人。是个个子没我高的秃头小老头,跟我相对而言的话,身高也就在一米七左右,和尚模样,脑袋上没有戒点香疤,身上穿着蓝灰色的一种宽袍大袖的衣服,下面垂地的那种。小老头挺精神,看了我一眼,我两条腿本能地就跟着他走了。

我刚出发的地方是平地,荒原那种,跟着他走着走着就有点人间景象了。其实也不算人间,尽管很像,但都很奇怪的模样。我俩走的是一种类似乡间小路的那种,脚底下都是黑泥,但好像无论怎么走,鞋都不会沾上一点东西。

乡间小路弯弯曲曲的,路两边都像是临时搭建的简易地震棚那样的建筑,规制都是一样的,都是上面一个粗糙的大黑铁皮加工成房盖的形状,一个很突兀的尖尖,呈人字形扣着,下面也是同样破铁皮焊出来的矮矮的房子,那房子矮得我都不相信能住人,说白了就比狗窝大一点。有些房子上面还有个简陋的小窗户里面泛着红色的灯光,不知道是点的蜡烛还是火把什么的,光影还在摇。那乡间小路两边都是这种稀稀拉拉的房子,有些房子明显是空的,有些还从门里面钻出人来看我。说是人,长得也奇形怪状,首先他们很黑,炭一样黑;再就是瘦,真的就是骨瘦如柴,像铁丝人一样;还有个特征就是矮,身高都不超过一米,有的还是四脚着地像蜘蛛一样在地上爬行。说实话,那场景看着又脏又恶心又恐怖。

我都不想继续往下走了,突然间那老头就停住了,往旁边让了两步,两手往身前一叠,像个服务生那样站在一旁,看了我一眼,然后看了对面一眼。

我往他看的方向一看,傻了:

同样是一个小破黑铁皮屋子,同样屋子里有红晃晃的火光,但是里面还传出打骂声,很快从屋子里面爬出来一个目测大概三五岁的小男孩,浑身都是黑泥,一边爬一边大声哭,后面紧跟着出来一个彪形大汉,体型简直不像这个世界里的,弯着腰从那小破门里挤出来,一出来身体就放大了好几倍,是那种身高能有两米、肩宽得像大猩猩一样的彪形大汉,身上也是乌漆嘛黑的,还全都是肌肉块,看着异常凶猛特别可怕。

那个大块头手里拿着个皮鞭,一边朝那个孩子身上往死里抽,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但比他骂骂咧咧还刺耳的,是那个趴在地上的孩子的哭嚎,他一边奋力地朝我爬过来,一边撕心裂肺地大喊:

“哥哥啊,救救我啊救救我啊!哥哥啊,救救我啊!”

当时我距离那孩子就不到三米远,那场面首先是把我吓呆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刚朝前迈了一步,马上就醒过来了。

醒过来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我平时起床的时间,但是那天比闹铃早了一点。我有点纳闷为什么这个梦这么短却占了几乎一整夜的时间。但来不及考虑太多东西,因为刚才打孩子那一幕把我吓到了,尤其是那句明显是朝我求救的“哥哥,救救我”的撕心裂肺的童音,给我刺激不小。

那天早上我洗漱完懵懵懂懂就上班去了,一路上都是那孩子向我求救的场景。心想这有些不对啊,我是家里的头胎,然后是我弟弟王虎,怎么还会有个弟弟呢。我亲戚家管我叫哥哥的男孩也都健在,梦里的孩子到底是谁?

这个谜在我心里压得很不舒服,上班后,我看到留在办公室的那串佛珠和佛经,想到经书里还写过怎么解救死去亲属的经文,就又翻了一遍,果然有,那段是:

“是人若能塑画地藏菩萨形像,乃至闻名、一瞻一礼。一日至七日,莫退初心。闻名见形,瞻礼供养。是人眷属,假因业故,堕恶趣者,计当劫数。承斯男女、兄弟、姊妹塑画地藏形像,瞻礼功德,寻即解脱,生人天中,受胜妙乐。”

捡起我丢了好多年的美术功底,我拿了张打印机里的A4纸,找了根笔就开始照着经书前面的地藏菩萨像画了一张,又拿佛珠念了好一阵子地藏菩萨名号,按照经书所写,念了七天整。我心想,管他是不是我的亲弟弟,但凡他在那种情况下叫我一声哥哥、即便是梦境,我也该做这些。

因为,那场景实在是太扎心了。

我是带着梦境里给我的恐惧和对地藏菩萨事迹的敬仰做这些事情的,也不知道算不算虔诚,反正做了就做了。几个月后,国庆放假回家,我还惦记着这件事,找了个机会,我套我妈的话,说当年我小,不够懂事,对弟弟不够好。如果现在给我生个小弟弟,我一定给对他呵护有加。

我妈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对我说:

“其实,你是应该有个弟弟的。”

看我妈的语气很沉重,我知道他不是跟我开玩笑,就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妈很认真地对我说:

“有件事情你可能没印象了,当时你还小,没记忆。那时候我家住平房,冬天晚上烧炕,有一天炉子没封好,煤烟中毒。我意识到不对,想起来拉灯绳把你爸喊起来,但是那时候已经中毒了,胳膊没有力气,喊都喊不出来。当时我心想这下完蛋了,这一家都要没了,也就是这时候,你睡在旁边哇一下哭了,这一哭,把你爸哭醒了。我只听见你爸大喊一声‘不好’,抱着你就往院子里跑,把你放好又回来救的我,都到了院子里,你爸又出去找车送医院,好歹都抢救过来了。”

“后来我就昏过去了,在医院醒过来之后,医生就问我:你知道你怀孕了吗?肚子里的孩子没法要了,我帮你引产了,你丈夫给签的字,以后可以再要。”

“当时我就傻了,我真不知道我怀孕了,男孩女孩都不清楚,当时只是大脑一片空白。”

“住了几天院出院了,后来身体养好了,过了几年,你弟弟王虎出生了。但也只有我和你爸才知道,你有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弟弟,也许是妹妹吧,没见过我们就自己走了。这件事,你爷爷奶奶知道,没敢告诉你姥姥、姥爷。”

听完我妈讲的往事,我不知道怎么表述我的心情。若不是那个梦,我恐怕永远不会问出那个问题,也恐怕永远不会知道家里的这个秘密了。

那张地藏像我就此收起来了,我想如果地藏菩萨真的存在,应该就是那晚梦里的引路人吧;如果引见的真的是我弟弟,按照经书里的所言不虚,我那素未谋面的亲弟弟应该也离开那个黑暗的世界,前往天界去了吧。

讲完往事。小赵良轻轻触了下我:

“你梦里去的那个地方,是地狱吗?”

我说,我不敢肯定,但那个地方那么糟,应该也不是六道轮回中其他更糟的地方了吧。而且我弟弟是堕胎而死的,应该不会在什么好地方。

“六道之中,三善道为天界人间阿修罗;三恶道为地狱饿鬼畜生。畜生就是动物这不必说,饿鬼道众生有个统一形象,就是腹大如山、颈细如针,任何食物水源到了嘴里都变成炭火,痛苦异常。听你的描述,饿鬼和畜道都不像,很有可能就是地狱了,而且地藏菩萨就是在地狱里普度众生的。”昊为我们普及,“老王,你梦里的那些地狱众生,脑袋或者说颅骨,正面看上去是六边形的吗?”

我有点没太懂昊的话:“六边形?我没印象了,我不太敢仔细看他们,而且奇形怪状的身体倒是什么样都有,脑型真没太注意,怎么了?”

“我和鬼道打过无数次交道,每一次跟我交流的众生,都有一个统一的外貌特点,就是脸正面看上去是六边形的,就像放大了的六角螺母那样。但我不知道我去的是什么地方,好像既不是地狱道,也不是饿鬼道。”

昊的话引起了赵良的兴奋:“你跟他们打交道?怎么打?对话吗?”

昊拿起桌上一杯水,用手指沾了几滴,在空中弹了出去:

“你知道什么叫‘施食’吗?”


敬请关注|梦经记|第四章:《鬼局》


文/黎霄鹏

那是我皈依后的第一个年头里发生的事情。

说实话,在稀里糊涂地皈依之前,我并不知道皈依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皈依仪式需要那么长时间,只是听大家相传极乐寺某日又有皈依法会了,要去看看。我就和我哥同步了一下信息,相约了那日一起参加。

当时纯粹属于随大流跟着去的,莫名其妙就到一个报到处领了一个皈依证,莫名其妙被赐了一个法名,莫名其妙随大家来到一个什么大殿,莫名其妙法会就开始了,莫名其妙又结束了,整个过程完全是蒙的。只记得中间间隔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我反应过来结束的时候,发现除了我和我哥还跪在那里之外,周围百十来号人早就瘫软在地,跪没跪相、坐没坐相、瘫没瘫相了。

从大殿出来已经过了中午,随大流散了,回家,看着那本小小的皈依证,觉得好像除了下次去极乐寺不用买票了之外,也没什么实际用途,就束之高阁了。直到某一天,无意之中想起来这件事,百度了一下“皈依”的词条,莫名其妙又跳到“地藏经”的词条上,大概了解了一下这本貌似很牛的经书,又点了一下什么链接,跳到了一个佛学网站。

网站很热闹,新帖很多,置顶的帖子都是一堆经书的结缘贴。我当时并不懂什么叫结缘,看帖子里展示了一本很帅气的《地藏经》印刷样本,说跟帖留下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的都有份,我就跟很多人一起接了贴。不到一个月,很快收到同样精美的经书,觉得很帅气。

下班我把那本经书带回家,左看右看,觉得这么精美的东西,不好好读读真是对不起了。于是翻开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虽不算虔诚但是很认真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还真读进去了,虽然有些话不是很懂,但是大概意思是通的。这本《地藏经》大致是讲了一个故事,是佛祖到三十三天的忉利天宫里面见自己的母亲,和母亲与诸位天龙鬼神描绘了一下地狱里的惨状,讲得头头是道,很多天神都潸然泪下,同时又被发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菩萨所震撼。

那天晚上,我哥回来得很晚,我也忘了做饭,完全沉浸在经书里面。遇到不会的字、不懂的词我就开手机查百度,这样磕磕绊绊大概看了四个多小时,经书完满地看了一遍,就合上了。记得当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有点小困,直接翻身就睡了,这一睡,很快就到了梦境里。

梦境里一睁眼,是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不是地狱,是一个人间小镇。确定是人间,因为在电视和书籍上看过那种风情,类似于以色列什么的那种国家的城景;说是小镇,是因为规模小,首先街道都很窄,仅能容两三个人并排走过,脚下的路都是哈尔滨中央大街那种面包石铺成的,两边的建筑也很奇怪,最高没超过三层楼,都是清一色泛黄的一种土质材料造就的,不知道里面的材质是石是木,但建筑表面好像都被喷上一层黄沙,或者说刮了一层黄油的那种质感,或者换句话说,整个小镇像是从沙漠里雕刻出来的也很贴切。我做梦从来都是带颜色的,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说梦境是黑白的。

话说回来,那土黄色的小镇很空,但不是空无一人,到处都是酒红色或藏蓝色的布蒙着头的人,穿着宽袍大袖的衣服,无声地走来走去,有一人独行的,有两人并肩的,但没看到任何一个人的脸,无论买朝那个方向走,看到的人都是背对着我向前走的。而且周围的建筑无论是店铺还是住宅人家,都关着门。我正感觉奇怪,突然看到路边有个建筑的门开着,就走进去了。

一进去我就傻了,因为那屋里站着一个中国人,个子还没我高,是个腆胸凸肚的大黑胖子,就是武侠剧或者古装剧里总能看到的那种屠夫或者伙夫的形象,很粗糙,甚至可以说有点野蛮。肚子圆鼓鼓油腻腻的,袖子挽到了胳膊肘上面去,胳膊很粗壮,五短身材,光头,脑袋上还扎着一圈麻绳之类的东西,好像是防止汗液掉下来的。一直到多年以后我看陈凯歌《妖猫传》里的安禄山,那气质跟梦里的胖子特别相似。

他看着就是个伙夫,正靠着一口锅熬东西,那种农村才有的大柴锅、大柴灶。锅灶都在屋子中央,屋子看不出是人家还是饭店,总之除了这么一口锅灶之外啥都没有。我正在打量这屋子的时候,伙夫操着一个铁灰铁灰的长柄大铁勺跟我说话了,言语有点自来熟,甚至可以说有点粗野:

“哟,小伙子,来了就吃一碗吧,刚出锅正好。”

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当时竟然还真有点饿了,看了一眼那锅里的东西,没看出来他熬的是什么。咋说呢,像一锅疙瘩汤,起起伏伏黏黏糊糊的那么一大锅,但是颜色又太深了,好像谁往里掺了黄米,或者说掺了半锅黄沙也不为过。我正在仔细辨认那是啥,那脑袋大脖子粗的厨子就那碗给我盛了一大勺锅里的东西,冒着热气递到我跟前,张口提了一个问题:

“小子,你也读过书的,平时也爱涂涂抹抹写点东西是吧?我考你个字,看你认识不认识——上面一个士兵的士,下面一个大小的大,上士下大,这字念啥?”

当时我正很认真地想这个问题,脑袋转着,稀里糊涂就把碗接过来的,碗里的热气一下子就消失了,也并不烫手,但我来不及好奇这些,还在想那个好像根本没遇到过的字念啥,心想这字也不难写,加在一起都没几笔,也诚然是个汉字,咋就想不起来念啥了呢?

就在迷糊的时候,那胖子站到我旁边,慢悠悠地说:

“告诉你答案吧——上士下大,这个字念bia,记住了,‘士大为bia’!”

我正在迷糊,胖子把碗递给了我:“喝一口吧,喝一口,有好处。”

他这么一说,我条件反射地就端起碗喝了一口那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这一口到嘴里可不得了,突然之间脑袋就停转了,什么字谜都顾不得猜了,因为我突然很想吐。

特别想吐,就是那种胃里嘴里翻江倒海、得赶紧找个马桶之类的东西否则下一秒就要完蛋的那种心情。碗是放回到他手里的还是扔到地下的我全忘了,当时就一个念头:要吐去外面吐,绝对不能吐到人家屋里,那太恶心了。我夺门而出,站在街石上的一瞬间,我一张嘴哇地一下吐出去了。

你们体验过农药中毒吗,我小时候吃过一个没洗净的西红柿,上面带着农药,我完全不懂,擦了几下就吃了,结果当天夜里每隔十几分钟就会发作一次、那种突如其来完全不打招呼,也根本忍不住的喷射状的狂吐。我当街一口吐出去还没结束,就感觉嘴里像炸了一窝苍蝇,赶紧又吐,我怕给人家门前弄脏了,还在街上跑了两步,可以说是边跑边吐。

吐了几口,我就感觉浑身无力两腿发软,一下就跪在街面上了,然后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黄,好像起了沙尘暴。我正要当街晕倒的时候,头顶的天空里突然炸响了一个声音,正是刚才那个胖子的嗓音:

“回去读经吧,多读,有好处!”

然后我就彻底昏死过去了,然后下一个动作就是突然一睁眼,我躺在自家床上,屋里还开着荧光灯,我哥还没回来,时间显示晚上九点多了,旁边还放着那本我刚读完的装帧精美的《地藏经》。

然后我就起来了,收拾收拾东西,把经书放在一个稳妥的地方,给我哥打了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家,然后做饭。这件事我也没和他说,以为我觉得邪门儿。真正事情发生转机是第二天,第二天我坐71路上班的路上,拽着车里的吊环晃晃悠悠的时候,突然脑袋里咔嚓一声对上了——

上士下大,士大为bia,这是个字谜不假,但哪有什么bia啊,‘大士’这个词在佛经里根本就是‘菩萨’的意思,这是那晚我在读《地藏经》的时候遇到的生僻词,用手机百度了一下之后才刚学到的。没想到梦里那胖子把前后两个字换成上下排列我就完全绕进去了,就这点智商我还在那解字谜呢!

现在想想想,梦里那胖子就是某个‘大士’的化身了吧,是不是地藏我不知道,但起码,他用一个巧妙的方式让我没有当场识破他,而是让我时候顿悟过来。这样的经历,也真够《西游记》的了。

从那以后,我被吓坏了,不敢不读。之后的每一天,我都读《地藏经》一遍,这个习惯我持续了将近四年。

黎霄鹏长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他的故事。

“读经之后梦里狂吐,这种经历我也有过。”昊师父的脸上很平静,“也是读地藏,晚上睡了,梦里来到一个漆黑的地方,没有天地之分,没有上下左右的概念,但是目光所及之处很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彩衣飘飘的仙女,正在给一株长得很像芝麻的植物浇水。看到我,就朝我笑笑,指着那株植物抽出的麦穗一样的部分问我:你敢吃吗?”

“我看看那麦穗一样的东西,是一株种荚,种荚上的每一颗都已经绽开外壳,壳里面是一颗像黑瓜子似的种子。我说这有什么不敢吃的呢,拿手捏出来一颗就像嗑瓜子那么嗑了,但里面并没有果仁,而是在嘴里炸开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你刚才说的,好像嘴里炸了一窝苍蝇。”

“然后我朝着那仙女的方向一口就吐出去了,她躲闪得很快,或者说好像会瞬移,在一边看着我的惨相哈哈大笑,还在旁边鼓励我说:吐吧吐吧,吐得越多越好,一定要吐干净了哦!”

“不用她叮嘱,我倒是非常想吐干净,因为嘴里那感觉太难受了,像吃了一大把跳跳糖,在嘴里面乱飞乱撞。我吐着吐着就醒了,睁眼躺在自己的床上,感觉腮帮子都麻了,嗓子眼里莫名还有点恶心的感觉,但是每到一分钟很快就消失了。”

“后来我跟我的师父交代了一下这梦境,师父说他也做过好多次,这是一种‘消业’的行为。人读了经书之后,就会在某种程度上消除身上的业障。所谓‘业’,说白了就是某种积分,每个人身上都带着这些积分,这些积分决定着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积分分为三种:善业、恶业、无计业。刻意地去杀生是恶业,成人之美的善行是善业,挥了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这种无所谓善恶的是无计业。每个人的每个行为,包括行住坐卧走吃喝拉撒睡的行为都会产生大量的积分,所谓身、口、意三业,即身体行为、口出所言、思维所想这三方面,随着我们的每分每秒都在增加各种积分。善业多了就是善人,恶业多了就是恶人。而我们梦里狂吐的遭遇,就是一种消业,消的是口业。”

“可是,我看到经书上说业报是无法消除的啊,做了什么事就是做了什么事,虽然可以忏悔,但业报犯下了就是犯下了,不可回溯也不可抹除,这又怎么解释呢?”小赵良提出了一个问题。

“业确实是不会消除的,错事做下了就是做下了,不可更改。我们常说的消业,其实是消除业障,也就是恶业给你带来的种种阻碍。举个例子:譬如食物中毒了,毒素被身体吸收,洗胃也无济于事,中毒了就是中毒了,这是业。但你可以尽快去医院获得救治,让中毒的结果不足以达到最糟糕的程度,尽可能地止损、同时引导一切向尽可能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被困在原地,这就是消除业障。消业归根结底就是一种态度,一种你对恶行的态度,是放任不管还是正面处理?这就是发心。”

昊看看对面的黎霄鹏:“就像他刚讲的,之前对这一切都稀里糊涂、放任自流,但读过一遍经书之后,给自己种下了一个业,这个业催生出一个梦境,让他获得了一次沉浸式体验,体验过后,他发奋精进,每天都读一遍地藏经,之后又上了路,这么多年系统地学习了很多经典,让自己对这一切不再稀里糊涂——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消除业障的过程。”

“地藏经确实是一本神奇的经书。”王锦飚在一旁听得感慨起来,长出了一口气:

“我虽然不像小鹏读过那么多次,我只读过一次,发生的事情就足够让我震撼了,到现在想起来我都在后怕……”


敬请关注|梦经记|第三章:《素未谋面的亲弟弟》

文/林忠

夜深,我们几个在客厅看球,瑞典对瑞士,看得心累,完全没有一场世界杯级别的比赛后那种兴奋。关掉电视准备散去睡觉,却发现昊身披青袍在客厅角落里看一本大书。

我问他读的什么。

答曰:《大方广佛华严经》。

我们几个除了我没有信仰之外,其余基本除了信佛就是修道的,我假装好奇,多嘴问他这是怎样一本经,昊合上书本,脸上挂着诡异而得意的微笑问我:

“你相信佛经里描写过飞碟这种东西吗?”

老裴读经书比较多,说:“过去什么都不信,佛经看多了,见什么都不奇怪。我年轻时候是个喜欢大惊小怪的人,自从上了年纪爱读各种经,以后真的是见怪不怪。”

我比较不服气:“会不会是后人篡改的?”

昊提出的观点我赞同:“佛经如海,当年玄奘取过来的经书就十万部,修改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事,怎么修改?读一本两本可能你还会怀疑它,但读多了,你会自然发现里面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毫无bug,毫无硬伤。”

黎霄鹏也凑了过来:“晚上读经,你不怕做奇奇怪怪的梦吗?”

昊颇有深意地看了老裴一眼:“奇奇怪怪的梦做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吧。”

老裴笑而不语,笑中有话。

小赵良神色凝重地附和:“没错。”

我问黎霄鹏做过什么样的怪梦,他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讲了。

于是,我们几个放弃了本没有什么诚意的睡意,围坐沙发一圈,也没开灯,借着窗外的天光分享起自己跟经书那些梦境里的奇遇来。

“就给你们讲讲我在哈尔滨极乐寺的奇遇吧。”小鹏抬头看看身边的云阳:“哥,你去帮我那个拿来吧。”

云阳走向卧室,很快回来,手里多了个东西。我们凑上去看:是一个材质十分普通、甚至还有点缺损的观音菩萨挂坠,拴着一根还有点脏的红色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

我接过来细看,红绳上的脏是类似于白色石膏或者墙灰大白之类的东西,没有灯也看不清楚。我问他:这是民工戴的吗?

小鹏接过挂坠,神色凝重,所答非问:“这是把我拉上这条路的媒介。”

“我和我哥刚来哈尔滨定居的第一个周六早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走进一片白雾缭绕的地方,前后左右上下到处都是白的,脚下虽然有地面,但根本看不到地面,也是白的。虽然我个子不高吧,但可想而知那雾气浓到什么地步。”

“我觉得挺好玩,因为虽然雾大,但是很亮,好像自带光源,漫反射的那种,又不刺眼。我摸索着一点点往前走,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建筑的轮廓,走近了,能看清一些那建筑的细节,那是一栋二层小楼,古色古香的,雕梁画栋的,色彩很鲜明,在白雾里很显眼。突然间,我又看到那小楼的房山墙下有个人影,一个熟悉的人影。”

“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那分明就是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观世音菩萨的背影,虽然没有风,但是白衣飘荡,头上还垂下来白纱,脚踩没踩莲花我忘了,反正一看到那背影我就本能地知道那是谁了,就凑了过去。”

“梦里我比现实要逗比一些,完全没有遇到陌生人那种拘谨,我像跟熟人捣乱一样,蹦蹦跶跶来到他身前,探着脑袋去看他的脸,他个子很高,比我高大概三个头左右,我抬头一看,就傻在原地了,因为那张脸完全不是我想象中、印象中、影视剧里的那种脸。”

小赵良:“是男人的脸吗?”

“那张脸不是一张面孔,是无数个人的面孔;那张脸不是静态的,处于一种每秒钟都在不断变换中的动态。说每秒钟变换一次都是慢的,如果非要深究起来,大概速度是每秒三到五张脸吧,变换得很迅速,完全无缝过度。而且,每一张脸我都不认识,有大人,有孩子,有老人,有男,有女,刷刷刷地一直在变,一张让我觉得眼熟的都没有。”

“无相之相。”昊默默地跟了一句。

“我有点看傻了,但是一点都不害怕,还很调皮地问了他几个问题。但我醒来只记得第一个问题了,就是问他为什么要站在这里。他的声音和和蔼,说是受人之托来守护这栋房子,因为这栋房子里的东西很重要。之后又聊了几句全都忘了,只是有印象当时觉得时机难得,问了几个我一直都很想知道答案的为什么,他都认真回答我了,但醒了之后怎么都想不起来,连问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防止你嘴巴大泄密。”昊又默默地跟了一句。

“也许是吧,当年的我确实是嘴没有把门儿的。虽然醒来之后感觉忘了答案挺后悔的,但现在想想,也是公平。我问了,他回答了,对得起我;我得到答案以后又忘了,也对得起他。”

“妙啊……”老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当时只觉得这个梦挺好玩的,就没上心,但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那张动的脸太有创意了,这个梦也没和别人讲。直到下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哥下班回来对我说,听当地人介绍哈尔滨有个极乐寺,是东北最大的寺院,我们初来乍到的,去拜拜比较好。”

“那时候我俩什么都不信,我也不太乐意去那种地方,因为觉得很奇怪,又不是山上的古寺还有山景可以看,就懒懒的不想动。哥又劝我,说一方水土一方人,来了总该去念叨念叨,不为别的,只盼望日子过得太平。”

“然后我俩那个周六就去了,起得比较晚,也没提前做功课,在地图上查了一下怎么坐公交车,摸索着就去了。”

“进了山门,迎面是天王殿,供的弥勒佛像,弥勒背后是韦陀护法,因为都不太熟悉,看了看就往里走。后面是大雄宝殿,我俩没香,也没想拜,就绕过去了,接着下面是西方三圣殿,再往后是藏经楼。”

“我不知道那是藏经楼,也没抬头看牌匾,还纳闷为什么这个大殿不开门呢,门上挂着大锁,我趴着窗户往里看了一眼,一个人都没有,就绕过去了。我俩是从房子东房山绕过去的,他在前,我在后,我俩几乎都要走过藏经楼的时候,突然间左边有个东西一闪,我就本能地看了一眼,一看,是山墙距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多出来指头宽那么一截,上面摆放着这个挂坠。”

“当时我就觉得挺好玩,为什么会有人把这东西摆在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呢。我就叫我哥回来一起看,他说他也不懂这是什么行为艺术。当时我认识一个大连的学佛的同龄人,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是留了电话号码。我就拨电话过去问,那师兄听我描述完之后,就说这叫‘结缘’,是有人故意放在那里的,你拿走了,等于接上了这个缘分,冥冥中还能帮这个人的忙,是好事,你念叨几句可以拿走戴上。”

“然后他电话就挂断了,我也不懂他说的‘念叨几句’是要念叨啥,心想既然是观音菩萨的挂坠,那么就念观音菩萨好啦。就默念了几句‘大慈大悲观音菩萨’,也没戴,就收在口袋里继续往前走了。”

“藏经阁后面,就是观音菩萨大殿。最起码观音菩萨我还是知道的,就进去仔细看了看观音菩萨像,拜没拜我记不起来了。大殿后面是一个壁画长廊,沿着长廊就到了塔院那边,有阿弥陀佛的巨大露天造像,看完了就从塔院的大门出来了。”

“这一圈逛了有小半天,好像之后也没去什么地方,就直接坐车回家了。进了屋自然地脱鞋脱裤子,突然脑袋里一闪念,我吓得一屁股就坐在地上了。”

“体验过脑袋里一闪念、什么事情都明明白白、通通透透的那种感觉吧?一下子,所有的事都对上了:梦里那栋古色古香的二层小楼,不就是藏经阁么;同样是在那栋小楼东房山墙下的观音菩萨,不就是有人放在藏经阁房山墙上的观音挂坠;菩萨告诉我是受人之托守护这栋房子里很重要的东西,佛经当然重要了。现实与梦境不同的,只是现实中没有白雾,再就是梦里的菩萨脸是动态的、挂坠是静态的而已。”

“从此,你就开始信奉这些了?”我问。遇上这么所谓“碰巧”的事情,估计我也会重审我的三观的。

“是啊,从根本就不相信,到后来怀疑这一切,都是从这个梦开始的。但是最终让我真正下决心去系统学习这些、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的开始,是在我第一次读了经书之后。”黎霄鹏看看昊手里的那本《华严经》:“师父,你读的第一本佛经是什么?”

“地藏经。”

“我也是,”小鹏神色凝重:

“也就是我第一次读《地藏经》之后,有了另外一个让我‘一闪念中明明白白’经历。”

敬请关注|梦经记|系列第二章:《士大为bia》

第一章【小熊篇】夜窥

小路没料到对他的窥视竟成了每夜的功课,如同没料到自己会来这座城市定居。

摔碎已有的一切资源,包括老同事、老朋友、老同学、父母亲属、可以帮忙买到火车票的刚子、可以帮忙设计房子的可乐、可以抛下手头一切义无反顾地陪着看电影的胖龙……掰掉手机卡,没有任何预兆地一夜之间离开熟悉的城市,投奔向数小时之外车程的崭新的日子,这需要一些勇气、预谋和资金。

来到新的城市,找到一家干净的旅店,浏览出租讯息。在第三日的下午很快就租到了房子,在配套齐备的十年前落成的房子里,三十几平米,有北阳台和两间不同朝向的大小房间,以及不轩敞的客厅与恰到好处的卫浴间和厨房。房子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因搬家而第一次做了房东,没有通常的房东面孔。

入住的当夜,因做了一下午的清洁工作而乏困,临睡前关窗,条件反射地看到了对面那栋高层住宅里唯一没有窗帘遮挡的窗口,白色荧光灯,无比醒目。

入住的第二夜,他不得不对那扇窗子加以特别关注,因为它实在惹眼。

对面那栋楼,和自己入住的这栋不同的规格和面孔。更现代化的外立面与色彩,六个单元,一百四十四扇窗。夜深之后,唯独那一扇张扬着白色刺目的灯光,似乎是一种标榜。

这夜,他开始留意。

小路所在的十七楼,卧室朝南,目标是十五楼,想看清里面的世界,高度有余,角度不足,以至他第一次看到窗里的主人,只是一个从肩头到小腿的宽阔厚实的背影,看不到头脸。

在他关灯回身的刹那,那扇窗突兀地亮了,特立独行且毫无遮挡的白光。

白光照在那宽厚肩背的男性皮肤上,反射出粗糙但健康的质感。皮肤的主人有些胖,贴实的膘肉附在那身骨骼上,显示出一种憨重与踏实。肯定超过标准范围的腰部往下,是紧绷的肌肉。

一片黑暗中的白光,方方正正的窗口,结实略胖的中年男性背影。这样一个突兀的镜头定格了几秒钟,消失在一片没有界限的黑暗里。

大叔。他反射地说出这两个字,嘴角漾起只有他自己才懂得的微笑。


第二章【大叔篇】窗

没有窗帘,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世界已然够小,他需要一扇窗子,可以看到外面。

刻意放弃过去四十年里拥有的一切,包括老同事、老站友、老同学、父母亲属,只身来到完全没有后援的城市,在旅途中做出定居决定,很快买下一套精装酒店式公寓入住。花去几分之一的积蓄,尔后凭借资历在城市里找到工作,拿到收入真正开始新的生活,这个过程用了一百二十一天。

他认为一百二十一这个数字是一种宿命,很像他在军营里喊出的口令,那是一种向前的节奏,一个全新的起步走。

他喜欢新的开始,这是一种无法锻炼的勇气和难以培养的气质,是一种流淌在骨血和灵魂当中的东西。他无法理解大多数人维持当下的日复一日、尽可能拥有更多、而后将自己已有的一切用心呵护,加以贮藏,尽量保证其稳定,避免无常。

无常是天地间的规则,身在游戏之内,必须顺应规则。人工维持使之相对的平衡,是一种徒劳和消耗。

为此,在全然陌生的环境里,他没有丝毫的惶惑与担忧,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拥有,亦无真正意义上的失去。

小隐于野,大隐于市,半隐于他乡。

他尽量淡化自己,未意识到会被关注,甚至被视觉狙击。

他并不知自己那扇窗在夜里有何特别之处,亦未料到没有窗帘竟成了一定范围内的唯一彰显。四十平米的精致公寓,三面大窗透彻出一个男人内心的坦然。没有顾虑,没有隐私,某种程度上,亦没有自己。

他坚信这世间的相对,一如天地、昼夜、好恶与净垢。白日里衣冠示人的必要修饰,夜里有不着一丝的诚然真实。公寓的钥匙卡赋予他在这一高度停留的权限,走出电梯这一微妙的过渡空间。当坚厚橡木门在身后关闭,是一种灵与肉的双重隔离。

唯有那窗,成了别人对这方隔绝的唯一窥口。


第三章【小熊篇】气味•电梯•香烟

晚饭之后,小路环绕住地所在的附近散步。附近有两处农贸集市,露天,有专人规范秩序。穿越市场时,亦穿越了一条充满浓重气味的通道。新鲜抑或正在氧化的蔬果气味,鱼肉蛋及牲畜的腥膻味,烙饼的葱油味,面食的碱味……最强烈和稠密的,是人的气味。汗的挥发,讨价还价的口腔里的气味,衣服的气味,刚烫染不久的头发的气味,劣质香水的气味,种种,形成一个似有形、有重量的不可分割的固体,紧紧将每一个过路人的身体包裹,如同深水一般在身后打起漩涡然后瞬间陷入凝固。这种地方对于他难以忍受,在对此地粗略了解之后,大步转回自己的住处。

上楼之前在小烟店里买了一包DJ MIX,然后走进电梯。

电梯在他眼中是一个微妙的东西,是连接生存与生活的密道。无声紧闭的金属门有隔绝世俗尘嚣的功能。在短暂的眩晕之后,展现的是属于自己的密闭空间。远离尘土、噪声、以及浓密的人的气味。不论何时何地,有电梯的高层住宅都是他生活的必须。

若无法逃离,就选择隔离。

时至今日,在彻底扫除和短暂的居住过后,屋中原有的气味消失殆尽,空气里唯余自己的无形痕迹。淋浴、内衣、穿过新购置的踏毯,他坐到窗前,看细风从架在窗台的趾缝间滑过,迎风点燃心爱的果味香烟。

烟身洁白,叼在围着白色浴巾的男孩口中,窗上映出饱满而飒爽的影子。他从未主动吸烟入肺,烟气入口,短暂停留,徐徐而出,雪茄客般的习惯。

对于烟草,他只迷恋点燃和慢慢化为灰烬的过程,而非吸烟本身,因此他只弄烟而非吸烟,是恋烟而非痴烟。而弄烟的时候,又必是开窗的,烟气遭遇城市上空的新鲜空气,会变得清新馥郁,令人神怡。

他认知的香烟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一种散发着雅致安静而甜腻香气的东西,点燃之后,气味厚重怪异,仿佛有了一张令人生厌的粗鲁面孔;一旦和新鲜空气混合,便又美妙轻快无比。而冷静的烟蒂的气味,却让人作呕。

这个过程,与人的一生极为相似。

他正处在点燃着的阶段,正与这个城市上空的新鲜空气混着着,安静而愉快着。

这种愉快是由衷的。这个城市与原来生活的相比,更安详、更洁净、更随和,与他内心设计中的城市几乎完全吻合。他庆幸能够在这个地方生活,虽然新的生活尚未完全展开。

较之乡村或山野,他认为自己更适合城市生活。城市可以在进化中丰富起保证自己生活的构成,这就是城市对于他最大的作用。但他反对享受城市的说法,城市繁重的交通、无聊的娱乐设施、复杂的气味成分、不可避免的污染、日渐硬化的物质特征与享受二字相去甚远。

活在其中,但保持着距离。


第四章【大叔篇】公寓•淋浴•小雪茄

公寓楼的首层,是一间酒店大堂式的二层挑高生活区。皮鞋脱离尘嚣踏上地毯,那种感觉极易让人放松、心下平静。

迈上环臂状的步梯,走上二层的生活坊,迷你超市、小酒吧、桌球馆、健身房依次而驻,雅致方便。

更多的时候,他只是来这里买矿泉水和烟,对其他设施概无兴趣。矿泉水用来沏茶,烟非香烟,而是固定一个牌子的荷兰小雪茄。这里的雪茄吧倒令人放心,有专业的贮藏冷柜和排风优良的烟室。他依然要那个牌子,小铁盒包装,付钱,而后步入电梯。

到达那一层,将橡木门在身后紧闭。空气静谧,万念俱无。褪下皮鞋,白袜踩上地毯,蜕下全身衣物入柜,进入浴室,开窗,夕阳的光色和清洁空气一并进入,拢上肉身,镀上一层辉煌极致的金,身心愉快。当温水从头顶冲淋而下,带着白日里所有悄然积下的尘粒及气味,意识还归本真。

他喜欢让湿淋的身体游弋在清风里的感觉,那个时候,心底会不知觉地漾起童年才有的自由和欣喜。之后,用一块麂皮将浴室里的水珠尽皆抹净,将周身一切还原至使用之前。在木色橡木柜中取出纯白浴巾,仔细擦干身体,步入卧室。

启窗,看夕阳在毛发上折射出的光芒,让身体窝进椅子,寻来丁烷打火机,点燃一支小雪茄。他注视蓝色锋利的火焰灼起烟卷的每一个细节,让细润的烟草在手中翻转一周,然后吸入第一口烟气。

烟气湛蓝,在口中迂回片刻,缓缓而出。他并非沉迷这一过程,只是另有缘由让这个习惯保留而已。雪茄于此,不在吞吐,只存一种留念。


第五章【小熊篇】男性•手

晚饭后阅读时,他嗅到自己手指上好闻的烟草气息。

记起曾经有女生对小路这样发出感慨:你手指上有一股烟草味,特别好闻。他听了只一笑,并不续将下去,然后巧妙移开话题。

他注视自己的手,对应的地方并不会有烟气熏染的痕迹,保养得很好的的手略胖,相对于自己的年龄,更像是一双孩子的手。这会儿的手里挟着一支黄色的施德楼H铅笔,跨过虎口和中食指间的空隙,像随时要眉批一般。

这只是阅读时的一种预备式。眉批是时而加注的,阅读才是目的。较之汲养本身,他更偏爱读时的心境。眼沉下去,心隔于世,周身进入真空,唯有书中那方曼妙的视窗与之沟通。手指滑过书页,细碎的舒服,人与书本互相欣赏,互相滋养,让彼此更有味道。

“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有二,一是付账,二是读书。看腰缠万贯的男人在阳光下捧起书本专心阅读,那风景便更是完美。收藏一个懂得阅读的男人,比收藏名贵跑车更为优雅。”他原来那家公司的女老板曾这样说。

同样,他记得小路们对男人的手做出的评价。那是他读大二那年,第一次接触互联网的时候,无意钻进了一个纯粹的女性交流论坛,依照版规,这个论坛里都是已婚或未婚的成年女性,讨论的话题,逃不开是男人、爱情、婚姻以及性。

那是一个长期置顶的帖子,闪烁着红光字的投票贴,选出男性身体最性感的部分,三百多人参与。其中“手”作为得票冠军获得了78%以上女人的认同。

从此小路开始学会关注男人的手,有城里孩子保养得细腻修长的手,有农村孩子粗粝黑壮的手,有满是烟疤伤痕青春轶事的手,有长期伏案执笔而畸变走样的手。每一双手都是一本对开的日记,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每个人的岁月流年。

夜幕降临后,他从望远镜中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手,这很不易,因为那是一个勤劳的男人,从不停滞、在炊具和水流之间的双手难以捕捉。

他竟然在心里暗暗地较劲,对自己说一定非要看到他的手不可,他不信一个男人的手在自己的家里还没有休息的时候。

烹调完毕,男人闪进卧室,雪白的背对着窗户,坐在床沿,把肚兜样的围裙解了,换上白色的及膝纯棉短裤,然后赤膊到客厅去用饭。椅子前面还掇了一个白色皮面的凳子,还没等他猜出凳子的作用,男人就坐进椅子开始吃饭了,三个盘碟摆在自己面前,把身子侧了坐,貌似在照顾电视的角度。

望远镜所及的范围看不到电视机,只能望到他的胸部,还有端着餐盘的左手左臂,以及一条左腿。很快答案揭晓,那凳子是放腿的,男人的左脚撂在上面,很逍遥的样子,似乎有意无意地,粗短的脚趾还翕动几下。在他的手静端盘子的时候,他望见他的手,粗壮的,圆滚的,彰显出一种当仁不让的力道和男人的霸气,以及一点可爱。


第六章【大叔篇】水疹•A4纸•铅笔

饭罢洗净盘碟,他看到自己手指上又泛起湿水疹,夏日里沾水勤快,闹上一两周,已是平常。

房间虽然不大,但主人洁净,每天都有家什需要打扫。寝具、衣服等大物件在每周“大洗的日子里”统一处置。平时按日逐一整理衣柜、床下、马桶、鞋架、地砖、窗子,小至门把手、灯泡、龙头……将大扫除拆分成三百余个零活,每日依次进行,不知不觉中,家里总是洁净如五星酒店。手上当然也难免水疹作祟。

比起拿握湿布,还是执笔的感觉更加惬意。书桌靠在床沿,桌角一只黑色金属笔筒,十八只黑色漆皮的铅笔紧成一束,利尖向上。粗壮圆滚的手指点上那些笔尖,抽取一支;左手在一厚叠用毕的A4打印纸中寻来一张,翻转横置,在白纸面上继续自己的思维。第一笔力透纸背,末一笔长直锋利。铅笔在他手中更显纤细。每一张这样的纸稿,都有可能带来支撑一年的日常花销。男人将用秃的铅笔搁置一旁,并列而卧。笔杆在他手上压出凹陷印记,拇指尖缘留有轻茧。

曾几何时,这双手是握着枪的,无论日光照耀的训练场还是不见五指的夜岗上,手掌对木质枪柄的感触真真切切,他一度迷恋那种感觉。

而今,这只右手时常要写出一份又一份的策划草案,还要签署一份又一份的合作合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在这之前的日子里,那一段影响了他今后全部岁月的时光中,在无人山间的小木屋里,这双手曾经是提过刀的,宽阔锋利的柴刀,磨光而坚实的手柄,在他的手上留下了永不退去的疤痕与老茧;这双手也曾提起并归放了一只毛色健康朴实的鸟儿,他记住了生命在他手心里跳动的奇异感触。他坚信打造并拥有这样的手是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必须。

既能握着优雅,也能握着凌厉。


第七章【小熊篇】赤脚•厨房

这样一个男人忙碌在厨房里是可爱的,红色围裙是最大的看点,和肉白而结实的背部在镜头里交替闪烁,很有一种喜剧效果。

炉灶在白光下折射出一种灰色的金属质感,炉火纯青,汤锅渐渐白沫泛起,开始下汤料,厨师手法之快,看不清所下的东西,但如果动作慢,他的望远镜则完全可以捕捉到那些食材的细节。

厨房的主人似乎对自己的油烟机性能很自信,居然在地下放了一大块踏垫,棕色,似是亚麻的材质,如此便可以赤脚在厨房里行走。他这才注意到,他的家里没有拖鞋。按照对他目前的了解,他的品位绝对不会满足在四元一双的蓝色或绿色的塑料拖鞋上,至少也应该是露趾的皮质拖鞋或者藤编,然而,厨房门外既是入门的换鞋处,嵌入式的木色鞋橱内没有拖鞋,只有四双黑色和棕色的休闲抑或镶拼正装皮鞋,一双名牌运动鞋、一双视觉上带有机械感的登山鞋、一双北京布鞋和一只再平常不过的绿色军胶鞋。

视线便又转回到他的脚上,结识而匀称的脚趾,男人直立不动看锅的时候,可以看到趾甲修剪得干净整齐,微翘的大脚趾,厚实的足弓。

他突然发觉一个男生如此悉心地观察一个陌生男人裸露的双脚是如此怪异的行动,让人有些尴尬,同时又觉得可笑。

想起自己读高中的时候,他的同桌敏悄悄告诉他:在她们宿舍里曾经集体讨论过男人身体的问题,很多同龄的女孩都认为男人平时不常裸露在外的部分是神秘而性感的,譬如隐私,譬如臀、腰和脚丫,而对于男人的脚丫,则胖者的为最可爱,壮者次之。校园里的小胖子们在宿舍楼下抑或篮球场边赤脚穿着拖鞋和凉鞋的样子,实在是惹人欢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而身材强壮的的男生的赤脚,总会像他胳膊上的肌肉或者肩膀那样,让人有一种温暖的安全感,是体现一个男子体魄强健的要素之一。体育课之前,那些脱去皮鞋、换上胶鞋的白袜子是教室里、操场边的一道性感而另类的风景。大家谈论起的时候,心里都有些许的怂恿和好奇,而没有丝毫的难为情。

他又想起古希腊神话里的冬之女神,在挑选丈夫的时候,就是让候选者蒙住头部,而露出一双脚,他认为美丽的脚的主人,一定是一个英武帅气的男子。

这样一想,先前的好笑也便不再好笑。人对平日里难以看到的东西都有一种微妙的好奇,尤其对于同性的身体。

这样一双厚实而干净的男人的赤脚,踩压在干净的亚麻踏垫上,是一种美,不可否认。

他的眼暂时离开那美,继续准备自己的晚餐。

自己对于饮食总是最随意的,最粗糙的,最不需要花心思的,在市场上略走一遭,看到什么顺眼,就买来一人的份量,自己烹调,然后干净利落地吃掉。但厨具是要认真选用的,它们决定着厨房里的心情,对着炉灶、切菜板的过程烦琐而耗时,赏心悦目的精致厨具可以使这个过程错觉般地缩短并变得愉快,并使其后短暂的进食过程富有情趣。

下厨房的过程中,他总是认为自己是应该独自生活的,他能把握好自己的食量,然而多了一个人,自己则有些无所适从,不是米饭多了,就是菜做少了,心里总是不踏实不愉快的。他想起杂志上讲:厨房里的夫妻最能体现两个人的默契。然而他仍喜欢自己在厨房里搬碗弄铲,多一个人,则显得忙乱。葱花总是自己切得恰到好处,油盐的勺子也只有握在自己手里才觉得踏实。

他站在厨房里的时候,想到了镜头里的那个厨房里的男人,白壮的腰背和血红的围裙又在脑海里闪过了一下。不知他为何和自己一样还是独自居住,他是否也像自己,喜欢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的感觉。

那个男人烹调的时间特别的长,每天都要在四十五分钟左右赤脚站在那块红色的垫毯上。小路都已经刷碗筷了,大叔那边的饭食才刚刚出锅,这样的速度让人惊异。不知他的性子慢还是对于口味十分考究,这样的速率让他疑惑了六个晚上。

第七夜,他没有在晚饭时间出现。

他调整窗叶,到俯视的角度,搬出几本新买来的书,欧洲现代文学,掇上窗台,作为望远镜的支托,然后去厨房。

他想,这个男人应该不会在周末加班,也许是和朋友出去喝酒,也许是谈了女朋友。对于上班族,尤其是有着精致卫生间和厨房的中年男性上班族,周末夜生活是一种生活元素。

他对他的监视却也成了一种生活元素。他这样想。因为他的不同,因为自己的好奇。对他的猎视犹如一种功课,每日必行;也如同一种娱乐,打法时间。好比家庭主妇在电视前织毛衣或者男孩子在电脑前打网游,日益自觉。


第八章【大叔篇】灶台•地毯

看氤氲的烟气在窗口逐渐变淡,夕阳的金红在对面那栋高层住宅后面徐徐隐没,他离开椅子步入厨房。

这间厨房式公寓里精装修的一部分,全套的名牌精致橱柜与厨具,用后打理干净,两年来仍焕然一新。拉开金属色的烤漆抽柜,里面并排五把厨刀,上无半点斑痕水渍。他擅用那把狭长优雅的西餐刀,取出放在金属灰的光面灶台上,系上火红的围裙。

烹调似乎从未认真学习过,没有父母教授,亦未购置过五味书籍,只身在外的生活,一切凭务必的摸索和自理。这个过程让他满足,是一种事必躬亲的治世尊贵。

汤锅似乎永远都是新的,锅下炉火纯青。男人手法迅速,有条不紊,汤料碎末无一遗落。灶台仍洁净异常,脚下一块狭长亚麻垫毯,两年之久却如新的一般。

屋中除浴室外,地面均有地毯覆盖,可以赤足在家里任意行走。

他不喜欢身体被束缚的感觉,形同软禁,尤其手脚。白日里务必是正装皮鞋,实属无奈。回到家中便尽情舒放。

想起大学里住宿,一概的水泥地面,讨厌塑料拖鞋的不雅和束缚,所以尽可能呆在床上,释放脚趾。曾在高一那年在外住学,一次穿了室友的木屐去上课,被同桌女生夸赞:你的脚丫真好看,大可爱了。他当即面红,不敢再露,于是归寝上课总穿一双针纳布鞋,白袜五双,每日清洗消毒,绝无异香,认真而仔细,打造男生宿舍里唯一一块净土。

如此习惯,是为气质。


第九章【小熊篇】脊背•水浒传

连续两周的观测,小路看到他最多的除了腿脚,就是脊背。

这个背是他阅读时的背、更衣时的背,入睡前的背、晨起时的背,全部发生在卧室里的。在明亮而炽白的灯光下,他的背反射着无暇的光,呈一个大的倒梯形状,那种魁梧里有游泳抑或器械锻炼的痕迹,像一尊汉白玉的屏障,挡住每每这时一半的窗子。这样一座肉身很直接地让他想到《水浒传》里动辄“一身雪练似的白肉”的描写,或者《笑傲江湖》里不时出现的体态胖壮的江湖怪客,似乎这两位作者极其青睐胖壮男性的体格。

他又记起高三年级那一次,周末去隔壁寝室里借笔记的事,宿舍之间没有电话,管理员又不在,只得亲自去找那个叫斌的男生,刚路过盥洗室,就看见斌那水光光的背影,像这样一般魁梧肉壮的白色后背,在夕阳的融抚下,产生一种金灿灿、毛茸茸的质感。他赶紧走掉了,回到自己床上的时候,心还在咚咚地跳,从此他再看他时,心思已有不同。

时至今日,他没有女朋友,近一年也未曾亲近男生,但镜头里的男性身体,却以一种平静而熟悉的姿态出现,他洞窥着这个陌生男人生活中种种神秘的时刻,没有丝毫惊慌和羞怯。那感觉,似在浴时看见自己的胴体,平和自然,毫无杂念。

他的背影对着窗,在镜头下的灯光里展现了几秒钟,随着他抬手关灯的动作消失在黑暗里。


第十章【大叔篇】卫生纸•肩膀•419

他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在自己背上,汗毛微弱地传递着电流,让他下意识地回头望了望窗外。夕阳已经种进地下,城市处在彻底寂静之前的喧嚣。气温让人的皮肤感觉舒适,微风正是和白日里相反的方向吹来,笼上他的脊背,清凉宜人。

风吹动着桌角上的几张写满字迹的A4纸,和一些书本有序地叠放在白色橡木桌面上,男人面前的笔记本电脑以优雅而含蓄的角度张开着,微微散发着热量。桌面空间有些局促,尤其在两条壮实而洁白的手臂映衬下,似乎还没有他的背部宽阔。这让他精致的卧房很有些办公室的味道。

男人似乎有些疲惫,伸臂舒展了一下身体,手臂落下时检查了一下自己脂肪下的胸肌,然后撤掉腿上的两张A4纸,光身进入浴室。浴室里这会儿散发着药皂的硫磺味,他扭开热水,冲洗身体,然后取来一柄木质长刷,涂满浴液,手臂伸到身后仔细刷洗后背的皮肤。泡沫瞬间充满背部,沿臀和腿脚流下,脚趾感受到细腻泡沫,身心放松。借助泡沫清洗私处,继而冲净全身。

目光无意落到角落里的卫生纸上,他想起高三那年夏天,酷暑难耐,下午的自习课,昏昏欲睡。男生们纷纷褪下上衣,依旧大汗淋漓。他无奈于校服的质地,顾不上优雅,脱掉上衣,将半卷卫生纸递给同桌女孩,女孩仔细拭去他背部的汗珠,然后继续自习。

毕业时女孩对他说,我们要在不同的学校了,我会想你的,说话间落泪。他不知所措,任凭他一把抱住他坚实厚壮的肩膀,手指深深扣在他的脊背里,不经允许便吻上他的嘴唇,他能感觉到那情绪的力度。

那年他第一次知道自己被人喜欢。

那夜,他与她一同度过,彼此交付了自己的第一次。

那天上课,你背对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我想要的男人。

那晚,她对他说。

然而,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思绪从往事中返回现实。取来吸水毛巾,将瓷砖和地面上的水珠抹拭干净,确认物品归位,走出浴室,光身回到电脑前查看邮件。里面有一份半小时前发来的通知,明天是提交工作的日子。


第十一章【小熊篇】偶遇•CBD

小路在报纸的某招聘广告上用红色马克笔画了一个圈子,然后悉心剪下,加入随身携带的小说中,乘车前去应聘。

尽管积蓄充足,他仍要寻找收入。生在此世,工作即是必须。“创造可以使人兴奋,即便无从创造,劳动亦可让人心安稳。”虽然他并不是那种城市里的工作狂人。对于工作,无论是创造性还是服务性工作,他沉迷而认真,但八小时之外,除非必须,他从不自愿加班。时而有自我充电式的自觉学习。

他不求自己在某岗位上出人头地、也不求以努力和拼搏求得最大可能的位置和财富、受人尊敬、被业内崇拜,从不。他给自己的要求是:出色的完成。其余一切自然而然。

7站公车之外,是这个城市的中央商务区,英文缩写为CBD。在本市有一个口头上的绰号:“白领一条街。”被高级酒店、银行、传媒和高档消费场所抢占落户。名牌轿车穿梭停靠,来往人们西装革履,举止优雅。

他在那所贵族幼儿园的大门外下车,在门卫处表明身份,上至三楼,与约定好的园长握手相见,递上简历,进行交谈。园长对他的简历表示赞赏,交给他一个简单任务,是为书面作业,约定日后见面交验,然后握手相送。

对于这份工作,他心有笃定。穿过准备上课的可爱孩子们的队伍从容下楼,认定此行圆满,准备回家。返程公车站牌应在马路对面,他抬眼寻找,却蓦地发现一个似曾相识的胖壮男人背影,虽然身着红色夹克衫,与印象中的身体不同,但冥冥中仍可认定是他无错。正准备定睛看时,几辆公车从眼前结队而过,末了,那背影已无从寻找。

他断定那背影属于他,并且极有可能他就在这条街上的某处工作。若他拿下这个职位,就有可能在白天与他巧遇,让他一睹他的真面孔,以解每日窥望不到正脸的懊恼。

这样想着,他回到驻地,经过窗时,仍自觉地望望那扇似乎永不遮挡的神秘之窗。

鲜葱遇水而更显灵秀,和蛋炒熟,米饭逸出香气。这样一顿简单的午饭过后,他点燃一支烟,坐到窗前,思考自己那份作业,是一份如何关注幼儿心理发育的心得报告。文字上的功夫之于他不成问题,但需一点思索和技巧。至日落时分,窗前已拟为两份草稿,修饰润色是隔日的事情。四个多小时的脑力工作,使他急需一场淋浴的按摩。

当水流顺发而下时,他想到镜头中的大叔洗发的动作。于是他下意识地将洗发重复两次。透明的洗液,丰富的泡沫,瞬间将头颈整个包住,有短暂窒息的快感。他在泡沫之中笑着,迅速冲去那些蓬松的精灵。似乎这样一下,刚刚头脑中的热躁都被冲走。他是个懂得生活的人,他想。

擦干头发,他抬首看到窗上的花纸,便又想到那个大叔的卫浴间的无遮无挡。信手捏住花纸翘起的一角,借势撕去。明净的玻璃本色立即透进一片金色,那是夕阳穿越城市高空的天光,雄伟得令人心生赞叹,小路的胴体上未去的水珠反射出夕阳的光芒,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热气,内心腾起愉悦。

他的面前没有任何高层建筑,可以自由俯视城市,根本不需遮挡。

灵魂里一阵轩敞的舒爽,前所未有。


第十二章【大叔篇】22楼•特快专递

他睁开眼,发现已下过小雨,不觉一笑。

他喜欢这座城市雨后的样子,无处不在的植物显得更加清新,彩色的人行道微湿,来来往往的皮鞋敲击着忙碌而不失优雅的节奏,这里是CBD的上午,有条不紊、充满机会和活力。

那座最繁忙的公交站的背后,就是那栋写字楼的所在,银灰色金属的外观在雨后更显俊朗。男人红色的夹克衫从公交站偌大的广告后面穿过,步入大楼。

背上似有电流通过,待男人转过头去,大厅的灰色玻璃门已从身后无声滑过,隔绝掉一切的喧嚣。

电梯快速升至22楼,金属门无声滑动,会议大厅。这里接下来的时间都属于他。观看色彩斑斓的幻灯片,阅读说明文字,画面接连切换,留心旁听者若有所思的眼神,提出简短问题等待解答。一个小时迅即而过,握手之后,独自去盥洗室冲洗,任务完成。

他的办公桌洁净,只有一只黑色金属笔筒,十二支再生纸铅笔呈辐射状指向天花板,除此别无他物。有人送来文件和特快专递,一一阅读确认,用铅笔旁批。有一个下午的闲暇时间,处理完公务,独自去隔壁打桌球,同时构思傍晚的饭食。

傍晚时分仍旧步行回家,走出一身微汗。回到家中照例冲凉,发丝全干时菜已下锅。饭后背靠着卧房窗台,点燃一支雪茄,体味着西风拂过洁净皮肤的感觉。


第十三章【小熊篇】外套•卫浴间

他的卫浴间同卧室一样无遮无挡,然而对面即是高层公寓的大片窗口,但望远镜的视野之中,看不到冲水马桶,完全隐蔽,这是固然。如厕之时是一个人缺乏防范和安全感的脆弱时刻。而淋浴的时候,自信的男人便不以为然,尤其是婚后男人。

由此他断定他有过婚姻史:无遮的浴室、独居、三十开外的年纪、经济充裕。种种迹象表明他是一个处在后离婚时代的人。

但是他家中从未出现另一个身影,在他居住自此以来,望远镜中的地界只有他一个人起居出入。

黄昏之前,天光金亮,直射他的卧室和卫浴间。卫浴间贴满白色瓷砖,异常明亮干净。目光所及之处,无一杂物水渍,莲蓬头下面的紫色地砖,衬出一片沉静恬然。梳妆镜下的不锈钢置物格,洗液香水牙具面乳整齐划一,漱口杯挂在金属杯口上,一旁是卷叠的干爽白色毛巾,

镜头边缘亮光一闪,他忙移动视野。男人打开房门,把钥匙挂在门边,将电脑包放在铝制鞋架上,钥匙挂在门边,银灰色金属钥匙钩,似乎是粘在门框上。翘脚褪下皮鞋,白袜踩上地砖,穿过厅室,直入卫浴间。取杯漱口,末了原地脱下白袜,放进盥洗池。进入卧室,将火红色夹克衫置入柜中。

小路微微一笑,认出那件外套。

男人背对镜头,坐在床沿,一一脱下所有衣物,按序整理放入衣柜,光身入浴。肉厚脚掌踏上紫色地砖,渐渐被落水打湿,洗两次头发,其次擦身,取一柄毛刷,涂了浴液擦遍全身,泡沫将身体迅速包裹。然而视角偏低,窗子上将颈部以上遮住,只在他躬身刷洗小腿的片刻能看到他小半个侧脸,头颅前后宽阔,头发细短。刷身后,又换取架上深蓝色小瓶,汲出液体,用来清洗隐私,动作仔细。末了洗净全身,用白色浴巾擦干身体,再用一块淡蓝色仿麂皮抹去墙砖和地面的水珠,这才回到卧室。

距离他平日烹调晚餐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他取下鞋架上的布面包,坐在床沿,取出包内笔记本电脑,放在白橡木写字台上。视野的正中正是他宽阔的脊背,肩膀展出结实的斜线,在落日下勾勒出一个强健男子的基础线条。

男人启动电脑,时而敲击键盘,脊背完全遮住电脑显示屏,只有观察背和臂部的肌肉动作,后脑上微微叠起的“蒙古肉”,显出一种可爱,看上去更有一股大孩子般的气质。


第十四章【大叔篇】灰色•炒蛋

他的厨房主色调是他喜欢的科技灰,黑色的金属灶台嵌入灰色的理石台面,角落里有卷叠的灰色抹布,灰色且视觉厚重的龙头,厨具亦是同色调,只是更为明亮,在白光下毫不气闷,有一种强烈的现代感,配以活动在其中的肉身男子,像一幅为彰显产品人性化的质感,而给时尚整体厨房拍摄的广告。

他走上阳台,窥视者本可以看见他的面孔,但悬挂着的红色围裙正拦住视线。

灰色细网格方形篮子,似是金属材质,正好可以嵌入水池。他粗短的手指轻快地洗菜,间隙里麻利地摘取菜根和败叶,沥干,置上菜板。在刀架上取下一把狭长的西式餐刀,将菜茎均匀切段,然后沥出青辣椒,以刀尖灵活剖出椒籽,动作让窥视者叹服。

切好青菜,架锅上灶,炉火纯青,敷以薄油,待热的空档,去来两枚红壳鸡蛋,磕在玻璃碗沿的同时,蛋清蛋黄即落在碗中,无需其他动作。拾筷搅拌发泡,均匀入锅。窥视者细看那锅灶,旁里上下无半点菜末油花,洁净异常。他倒入青椒,略加翻炒,左手起锅的刹那,右手关闭炉火,拉近盘碟抄铲清锅,毫不拖沓。

最后,男人解下火红围裙挂在门后,光身端盘去客厅用饭。一碟米饭,一叠炒蛋,自斟清水一杯。窥视者只能看见他侧身,半个男人坚实的背部和臀。

小路放下望远镜,调整窗叶,自顾去做晚饭,青椒鸡蛋,两样原料家中都有。他无意去模仿,只是照搬了他的菜单,来打发设计饭食的劳烦。

再看那大叔,已经饭毕,回到电脑前,宽阔赤裸的肩背如往。厨房的灶台、水池毫无潴留的脏水和碗碟,一概如新。


第十五章【小熊篇】信

到了交作业的日子,他预约了园长见面的时间。放下电话,打理自己,下楼即是公交车站,七站车程。

园长对他的能力加以赞赏,当下同意他获得这个位置,明日正式上班,然后带他去楼下幼师办公区,介绍给所有人。指定一张办公桌,归他使用。

有同事为他提来一台笔记本电脑,告知可以不必交付押金,可带回家中随意使用,并附一张光碟,里面是关于这家幼儿园的信息。

看着那台电脑,他认出是和那个男人所用的一样的品牌型号。

他开始浏览那张光碟,里面有本幼儿园管理层人员的基础信息和照片,没有他的影子。他略有些失望。他笑自己,虽然现在男幼教盛行,但那样一个大叔应该不会在幼儿园里工作吧,倒是自己花痴了。

不过,很快,他心底泛起一阵小小的调皮,一个恶作剧悄悄打起腹稿。

五点半,小路又在家中架起望远镜,镜头首次对准了大叔窗口之外的地方。他清楚地望见他的归来。

之后的情景可以想象:他刚刚走进公寓大堂,被一句“先生”造就一个短暂的停顿,物业服务生递给他一个白色信封,他的眼神足可以表现所有的诧异。

他在窗前窃笑。

男人最可爱的时刻,无非于在别人自信掌控之下表现出的茫然无辜。

四分钟后,大叔进入自家房门,脱鞋迈入他的镜头视野之内。夕阳金色的映照下,男人放下信封,肉感的手指逐一脱去脚上的白袜,丢进卫浴间的盥洗室,赤脚迈入卧室。

视野之内,他的眉头略染疑惑,坐在床边,手指探入信封,夹出一张对折了两次的A4打印纸。他的心因为恶作剧的得逞而咚咚跳着,浑身充满怪异的兴奋。

他放下信纸,看了下左腕上的手表,遂将信按原样折回信封,放在桌角的笔记本电脑上,脱下所有衣物去冲凉。

小路放下望远镜,按了按仍兴奋着的肚皮,调整了窗叶,进入厨房。


第十六章【大叔篇】交谈

电脑的时钟显示十九点整,请求对话的界面准时弹跳出来。他微微一笑。

你好。大叔先发言。

小路:你好,你很准时,作为男人不容易。

不得不如此,既然开场如此悬念,我觉得还是老实照做为好,感觉自己像被绑架一样被动。

小路:你很风趣,打字很快。

你在物业那里留下字条和联系方式,不是专门来夸奖我的吧?

小路:生气了?

没有没有,可能语气怪了点,对不起。

小路:那就好,我当然不止来夸你的。开门见山吧,前几日的某天,在商务区,我见到了你,那是迄今为止我们第一次现实接触。

然后你尾随到我的住处,还凭借运气找对了信箱?

小路:信箱一事,是因为我看到你取报纸。

然后呢?

小路:你长得很像某个人,所以就冒险以这样唐突的方式联系上了你。

我长得像某个人?

小路:是的。

让我猜猜,像你的前夫?

小路:嗯?为什么会得出这种答案?

首先,既然你跟踪我这样一个年龄的人,说明你是女人。其次,若你说的是实话,那么和我相像的那个男人一定对你来说是极其重要或者特殊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才值得你去如此联系一个相似者或替代者;再次,用留言让我与你网聊,这种方式神秘而安全;最后,一般一个女性让异性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的时候,答案通常都是一个男人,通常都是旧情人或前夫,若是现任情人或爱人,则没有提这种问题的必要。

(小路笑了,点燃一支香烟,继续打字。)

小路:第一次谈话,你还真够无情的。

触到了让你不高兴的地方吗?

小路:算不上吧,但引起一连串连锁反应,心底有些沉渣泛起,已经很模糊的东西又清晰起来了。

就像无意中在黑暗里触翻了一串多米诺骨牌?

小路:你的比喻很有意思,差不多是这样,不过不是一串,是几张。

没有引起不太令你开心的后果吧?

小路:没有,还好,都是过去的事了,如果真要回忆一下,觉得还很遥远。我又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

嗯,会生活的女性都有超出人想象的坚强。

小路:好像你很了解女性啊。

我么?如果没有自负嫌疑的话,我觉得还算了解。不少女性都这样评价过我。毕竟是一个喜欢观察的人,从小到大,比较留心周围的人群。

小路:嗯,你的爱人一定很幸福。

这个么,只能假设,你知道我的意思了吧。

小路:没有爱人?怎么可能?

也许是心理上的一些缘故,所以令一切尚未开始,因此只能是假设。

小路:你,该不会是喜欢男人的人吧?

呵呵,为什么要这么问呢?

小路:直觉。

你相信直觉?

小路:是的。

但我现在的直觉告诉我,你并不是女性。

小路:好吧,你赢了。

呵呵,我以后也要学会相信直觉了。

小路:那我这次也该相信么?

我只是因为一些语言上难以说明的心理原因,让我尚未对女性敞开过感情。

小路:是因为对女性过于了解,从而再没有好奇和兴趣?

有这样一点缘故吧,但似乎更复杂,以致一时难以说清楚。

(这次,轮到大叔留下了短暂的停顿。小路注意到了。)

小路:也就是说,未曾恋爱过,未曾步入婚姻?

也许我们的交流方式难以让彼此信任,但我只能说“是的”。

小路:唔,倒也不难相信,在我认知的人群里,你是第二位这样的人。

哦,可有前辈?

小路:是的,一位耄耋女性。

一定是个很特别的女性。

小路:各方面都很独特。终生未婚,单身生活,最大且唯一的娱乐就是阅读。其他娱乐形式一概引不起他的兴致。一旦沉浸在书中,就像和尚入定一般,没有了时间和空间概念,整个世界也不复存在。她只读不写,从未留下任何文字记录,包括日记。很特别吧?

嗯,某种程度上,这样的生活也很了不起。

小路:她的社交极少,但工作伙伴间的聚会也参加,只是坐在那里笑吟吟地看着所有人,她不会唱歌,也不玩牌,但她愿意借出自己的家给同事们作玩牌的场所,她从不参与,要么看大家玩,要么去读书。

可有情人?

小路:至少据我所知,没有。

某种程度上,她成了你的榜样?

小路:我只学习她的淡泊、她的安静,她的满足,到此为止。

好像现在喜欢安静的人越来越多了。

小路:你也不喜欢热闹么?

不喜欢。如非必要,我从不去人多的地方,超市每月一次,采买生活必需品。像澡堂、舞厅、网吧、KTV这样的所谓娱乐场所,可以说从未去过。在网络和电视上见到那种场景,我就郁闷得发昏。乘公交车是迫不得已,若人多了,就是可怕的场所之一,好在这个城市人不多。

小路:脑电波过于密集时,会有窒息的感觉,对吧。

就像生了病,心要停止跳动,脑袋要炸开,精神游离涣散。你也如此?

小路:是的,不然不会移居到这里。

独居的单身男人?

小路:怎么?想说我是怪物么。

没有,只是很特别。你见过我?

小路:我见过你的背影。

哦。

(就这样一个间断的哦字,让话题似乎断掉。小路正在寻思重拾起来,没想对方打出一行字。)

抱歉,自由活动的时间要过了,我得下网,再聊可好?

小路:自由活动?

是的,我的时间被分割过,各有单元,现在已经到下一段了。

小路:好吧,再聊。

果真下线。他的ID变成灰色。

小路把头贴上望远镜,望见他正关闭电脑,光身来到衣柜前,半蹲身体,打开底层柜门取出一卷蓝色的东西,平铺在地,末了人躺了上去,一下一下做起仰卧起坐。他有些惊异,所谓“下一段时间”竟然是这个。毕竟他没有说谎,然而在以往的监视中,没有他做过仰卧起坐的印象。今天的他,略有不同。


第十七章【大叔篇】办公室•白皮鞋•草地

既是中央商务区,就要有个样子和气质。

这条街上的建筑,大都是壮高的写字楼,大凡金属灰色的外立面,有现代科技的视觉感触。楼梯是三角锥形抑或圆柱体或长方,也有阶梯或塔式的建筑,风格大抵现代,也有澳式或欧式建筑辉映其中。十车道的笔直主干线,一眼望至四公里外的尽头。

能在这条街上任意一栋写字楼里工作,几乎是这个城市里每一个上班族的期望。优雅的大街,优雅的办公室,优雅的收入,都可以用作自信、自豪或自负的理由与借口。

这条街是私车最多的地方,亦是公车停靠站最多的地方。

公车上的俊男靓女,提着中产标记的真皮公文包或笔记本电脑包,选择价廉而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是一种别样的优雅。地铁就要建成,这就给青睐公共交通系统的人们又一个自豪的理由。

车过七站,在他公司门前停下,只他一人从车上走下,进入那大门。电梯从地下停车场升起,里面有同一办公室的同事,打过招呼,资深员工对新员工抱有优越感的照顾与关怀,一同进入办公区。

换上办公室专用的白色皮鞋,走向干净的办公桌,崭新的笔记本电脑,最新型的操作系统,桌角有黑色钢制笔筒,清一色的施德楼环保铅笔,开放式的独立工作站,一切散发着现代简约气质。让人走进办公室后迅速进入状态,不知疲惫。

启动MSN,登陆自己的账号,他没有在线。他瞥了一眼灰色的ID,然后让自己的神经进入工作模式。今日工作检索被发送至各自的电子信箱,只需按部就班。他讨来一叠打印过一面的废弃A4纸,作为文案草稿的载体,这比键盘与液晶显示器更能激发人的灵感。他从整齐削尖的HB铅笔中取出一支,用心索骥,缓缓书写,隽秀的斜体书法将纸面寻而占据。这个过程让人感到愉快而满足。

使用钝掉的铅笔在桌面形成一排,在工作间隙时,他把它们一一插进电动削笔机,让笔尖恢复武器般的锋利,在钢制笔筒中待命。

文稿需要静置,才能在工作者眼中渐渐显露端倪;心思需要缓冲,以便投入下一阶段的挑战与忙碌。他将纸稿掇齐,放进抽屉,通讯软件确定没有邮件和留言,进入屏保状态。白色皮鞋迈过银灰色的理石地面,热水冲进瓷杯,奶香涌溢,给肚腹带来一阵安宁。窗户下面是有名的十万平米青翠草坪,带来生的欣喜和清新,目光逐渐回归宁静。

他是否也在凝视这片草地,在可以凝视这片草地的上千个窗子中的一个?


第十八章【小熊篇】炸酱面•蛋糕•遗传

傍晚十分,小路在氤氲的夕阳里做好炸酱面,端到可以望见大叔回家的窗前。那栋高层住宅的大半窗子都在反射着夕落的金色光芒,灿烂而温暖,让他的长睫毛里也浸满了欢欣和舒坦。

大叔下班回来了,比往常似乎晚了一点。门开之后,粗短的手指,白袜压上地毯,一个偌大蛋糕盒被放在地上。

小路意识到那蛋糕的意义,准备今晚探探他的老底。

饭罢之后他回到窗前,那扇未曾拉上窗帘的窗子里,大叔的饭桌似已清空,男人粗短的手指按住洁白的抹布,在厨房做最后的收尾工作。然后换下身上的围裙,光身进入浴室,洁净完毕后回到卧室的电脑前,随手打开一扇窗。有那么半秒钟,可以看到他被夕阳照得无比灿烂的侧脸。

他楞了一下,没有看清那面孔,心里涌上点可惜,反应过来,赶紧启动电脑,登陆自己的账号。

你好,和我一样,刚上来?

大叔:是啊,挺巧。

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今天你似乎挺开心的。

大叔:是啊,你真厉害。

能讲讲么,让我也分享一下?

大叔:怎么,你今天过的不好?

没有,仅仅就是好奇,你别多心。

大叔:哦,今天过生日,有同事庆祝。

是么,那要祝贺你喽,几岁生日快乐?

大叔:唉,没办法,同事是从我的档案里看到生日的,但那个生日是假的,我将错就错了。四十一岁生日已经过了。

有女孩子送你礼物?

大叔:哦,大家一起买了个蛋糕,不是某一个女孩子。

单身的中年男性,值得可怜。可有新女朋友?

大叔:还没。

还没有中意的?想找多大岁数的?

大叔:我啊,还不太想。

算了,我不求你讲真话,这是个人隐私。好比你都无法确定我到底是不是女性。

大叔:我还算比较相信网络的,你是男性,我也是单身,这两点我确认。

我可以把你这话当做表白么?

大叔:啊,我没有……不是那个意思。我想说的是,这些最基础的信息我相信都是真的。

唔,懂了。不过话说回来,网络可是很虚假很复杂的东西,你也一把年纪了,这个应该不用我教你。

大叔:现实也一样,视觉或者文字表达不能代表真相,骗局和盗窃恐怕在真实世界里更多,对吧。

我俩都很悲观哦。

大叔:都很实际啊,不算悲观。活着挺好,虽然很麻烦。

那好,我就相信你这个四十一岁的单身汉,不过可否问问单身的原因?

大叔:这个说过的,情窦未开,桃花未现嘛。

怎么可能,这么一把年纪了,没有爱过某个女孩子?

大叔:嗯,至今还没有。

我怀疑你喜欢男人。

大叔:我没有爱上过任何人,我指爱情、一见钟情、生离死别,满脑子都是一个人的影子那种,没有过。

那肉欲呢?单纯占有的那种,不用付出感情。

大叔:呵呵,你好厉害。也没有过。

难以想象啊,你是地球人吗?

大叔:哎,真难为你了。

那你父母可怎办?

大叔:没有表现出催促或者逼迫,他们说,这是高山流水,顺其自然的事情,哪一粒水花会撞上哪一粒石头,不好说。

很禅啊。

大叔:是啊,大自然的规律,逃不掉的。

你相信命运?

大叔:相信,但我不叫它命运,叫规律,规则,或者轨道。

怎么讲?

大叔:就是自然界内一切都要遵循的那种东西,幕后那只冥冥的大手,无处不在。

很玄啊。

大叔:很现实啊,东升西落,四季交替,看得见,摸得着,不是吗?一切都在遵循规则,有的是显性的,有的是隐性的,有人叫它规则,有人叫它上帝,有人叫它阿拉,有人叫它道。

似乎是这样,然后呢?

大叔:规则是万用的公式,套用万事万物,一切不快和不解都会被化解,生命的万金油。

有人说上了年纪的单身男人很恐怖,现在看来是真的。

大叔:你是第一个这样说我的人,我得记住你。

是吗,以前都没人说你独特吗?

大叔:没有啊,我的存在是半透明的,少数人可以见到,所以评价我的人也不多。

四十一岁的单身男子,无论身家几何,都该被称作是享受成功的年纪,怕是电话簿都已经满满的了吧,怎么会半透明的。

大叔:正相反,电话簿里只有十二个名字,两个是父母的,其余是同事的。

为什么要这样生活?

大叔:生命只有一次呀,所以要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地活着。

听着像是借口。

大叔:呵呵,是啊,这是我惯用的外交辞令,不过对特别的你,我可以说实话:我这人对生活很极简主义的,一直都在简化或压缩自己拥有的东西,这样的生活让我舒服,说是怪癖也好,极端也好,总之很喜欢这样。

我好像找到知音了。

大叔:是么?

唔,不过不清楚我俩的原由是不是一致。

大叔:那好办,五分钟,我们各自写下自己的理由,然后一起交换,想玩吗?

什么意思?

大叔:哦,就是五分钟内保持静默,我俩写下各自的生活习惯、状态、理由,然后同时交换。

好像很好玩。

大叔:好,那五分钟,现在开始。

小路开始飞快地打字:

曾经有一次机会,是在我二十四岁毕业那年。独自短住在深山,有一间木房,房子里有还算齐全的基本生活装备,一些书。在那里我度过了一生难忘的六个月时光。每天在山坡上,面对着大片大片密集的植物,能够感觉到如同面对着密集的人群,那种感觉,让人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在这个过程里,一切的自负、自大、自满的幻觉,都得到中介和洗刷。待回到人聚集的城市,才发现原来生活中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的不必要和不需要。若让自己过得快活,只需要一点基本的东西即可。有一样是必要的,那就是书,我觉得不读书的结果就像和太多人打交道的结果一样,就似乎自己逐渐变蠢且不得而知。


第十九章【大叔篇】洁癖•礼物

五分钟后,男人发出了自己的文字:

大学毕业后,我独自出来生活,实现了多年来的老想法,锻炼自己的生活本领,培养独立的人格。自己去了一个父母都不知道的城市居住,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去向。打碎已有的一切资源,丢掉熟悉的圈子和人群,让生命在那一年里归零并重新计时。还好,一切都顺利。在喜欢的城市里,挑选喜欢的位置,买下一套房子,应聘自己喜欢的工作,保持手机里只有若干号码,尽可能让自己活得轻松自在。我发现,其实要让一个人过得唯美而充实只需要一点点钱,需要更多的只是胆量和信心。粗茶淡饭、简单社交仍然可以让人精神和物质双重富有。这需要两样东西:一是阅读,必不可少,这是能让自己保持达观和敏锐的唯一途径;二是心智,一心坚定,乐于平淡。身在城市边缘,心在三界之外,这样的日子,于我可称其为完美,所以一直至今。其余一切,对自己来说,统统是无用的标签,标签越少的人,就越真实可爱;敢撕掉所有的标签的人,其生命才最为珍稀可贵。

出奇的相似,让他惊异。

他开始猜测他的心理活动。是惊奇?平静?意外?坦然?似乎都有可能。

片刻,男人打字过去:

大同小异,不是吗?同时写下自己的经历,同时交换,居然有这么多的相似,真是件好玩的事。

对方没有马上回复,似乎在思考,在斟酌,在犹豫。

片刻,有回复了:

幸福的人偶尔也有类似的幸福,可以这么说吗?

大叔:是啊。

可以看出来你是个很独立的人。

大叔:是吗。

独立生活这么久,你的自理能力一定很好。

大叔:是,遗传母亲的一部分。

可有洁癖?同我一样?

嗯,再让我猜猜。工作上呢,运筹帷幄,是个领导;生活中,亲力亲为,是个居家男。你自己洗衣,白色棉袜每天更换,不会有标志性的味道;回家后首先钻进浴室;自己做饭,每日两个菜,几乎全素;喜欢定期定时运动,仅仅为了保持健康,绝不难为自己;独睡,偶尔会有伙伴,但不谈恋爱。对吗?

大叔:除了倒数第二条,其他都正确,你真厉害。

真的?

大叔:是,我没有伙伴,真正的单身,一切都靠自己打理。见笑。

哦,还是个坦诚的大男孩。

大叔:你一定在笑我吧。

你怎么知道?你也很厉害啊。

大叔:我似乎能看见你,很真实,很立体,好像我们彼此已经很直观了。

这样吧,明天,我送你个小礼物,好么?

大叔:礼物?

是,明天,就这样了,我先下了哦,晚安。

大叔:安。

他的ID变成灰色。

礼物。这个突如其来的名词,对于自己,似乎对其感到陌生而遥远,所以更不可思议。


第二十章【小熊篇】夹克衫•淡影

双眼再次贴上目镜,那扇窗里的灯光灭了。男人的白肉在余光里一闪,和夜融成无法分辨的一片。

次日的阳光照醒小路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没有拉好窗帘,一架黝黑铮亮的望远镜反射着日光,唐突地暴露在那里。他一惊,就像被抓住了把柄一般,匆忙收拾一下战场,打开窗子,拉严窗帘,任风吹拂。

按下电磁炉开关,把牛奶倒进小锅里加热,同时也进入浴室迅速冲洗。一杯牛奶,五片饼干的早餐过后,小路洗漱穿戴,拉下电闸,关窗锁门,迎入新的一日。

他摸清了规则:在八时整之前出门,便会登上最近赶来的公车,若过了八时,则最少要等十分钟。当自己坐到车里,腕上的表才开始定时震颤。

车子启动的刹那,他看到那个男人的背影,正路过那站牌下面,那是一件黄黑相间的夹克衫。他心头一颤。

没有看到他的脸,车便开上自己的轨道,小路有点落寞,回头望了一下,却只看到坐在自己身后的胖女人臃肿的面孔。

幼儿园办公室的早上,小路仍是那个开锁的人。推开窗,一片楼下草地的清新。一叠用过的打印纸整齐地码放在桌子中央,阳光折射出纸背光洁的质感,手指触到黑色钢制笔筒。

他在十二支削尖的施德楼纸质铅笔中抽取一支,在纸背上缓缓勾勒,那是一个雄健男人的背影,立在公车站牌下面,清寂,但并不孤独,似乎下一秒钟,就要回过头来。

笔尖倏地放平,一缕淡影在他脊背上弥漫开来,深深的调子是黑色的,淡些的调子是黄色。

高跟鞋踏上理石地面的声音,小路迅速翻转过纸面,随手启动电脑。

是同事,互相报以一个招呼的微笑。

再次看到这张淡彩素描,已是黄昏。他疑惑地从电脑包中取出那张未完成的作品,放在桌角。然后重新铺开一张白纸,开始描绘另一张图画。

他记得,今晚自己将发出一个礼物。


第二十一章【大叔篇】礼物•天赋•备皮

那份礼物呈现出来的时候,男人顺理成章地惊呆,那是一份扫描出的电子图像,原稿是一张画在A4纸上的铅笔淡彩,画上的人无疑就是他自己。积攒41年的人生经验和胆量瞬间归零,他懵懂地打字过去。

大叔:你怎么做到的?

用了二十分钟,我画的,像你么?

大叔:只有嘴不像,其余都像,像极了。

真的么?

大叔:真的,有点吓人。你知道么,现在我的手都在抖。

真有那么像么?我只是凭感觉画的,话嘴巴的部分我确实犹豫了一下,我想象里,大嘴小嘴都适合你,不过看来,中庸之道有时也不灵啊。

大叔:这太可怕了,莫非你见过我了?

只是背影和瞬间侧影,某种程度上,你的背影让我提笔的时候心里有了方向。

大叔:你这是天赋,还是偶然?

应该不算是偶然,类似的事也做过,高中业余学画,由老师文字描述,我们用笔来复原,这是一种训练。我还是很让老师满意的,班上有个女生做得比我更好,也许女性第六感更好一些。

大叔:你既然没见过我,又没听过我的声音,我也没有讲过我的模样,你参照的是什么呢?

我们聊天啊,一个人的遣词造句,字里行间,能够表现出人身上的很多东西,就像笔迹,对吧。

大叔:你是一个对文字很敏感的人,是一个爱写作的人吧?

是的,写一些随笔感悟。你呢?

大叔:嗯,我会写一些长篇小说,每年都写,仅当年度总结。

年度总结?

大叔:是,一年下来,总有不少感悟。到了年底,心底自然会沉积出一个完整的故事,然后誊写出来。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大叔:对啊,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河水,困了要睡——一年走下来,要写作。

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大叔:是吧,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

可否一读?照你的性格,应该还不会出版,只锁在电脑里吧。

大叔:的确,不过没在电脑里,只写在打印过的A4纸背面,都是在公司积攒下来的,我更喜欢平整的纸和削尖的铅笔。

比键盘更有质感?

大叔:没错。

那我就没有机会拜读喽。

大叔:有缘分会读到的。

缘是天注定,分是人争取。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为缘分。

大叔:不错的论断啊,老旧元素的重新组合,就成了新东西,貌似你喜欢孩子?

为什么这样说?

大叔:一个人的遣词造句,字里行间,往往能表现出他很多的东西,不是么。

我倒感觉你像FBI了。

大叔:呵呵,一切皆有可能。

你太自信了。

大叔:自信来自实力。

嗯,你总喜欢引用广告词来揶揄人么?你是做广告的吧。

大叔:这不叫揶揄吧?最多是一种取巧——智者当借力而行。

这是某个广告公司的宣传语,貌似你真是广告人?

敲上这行字的刹那,大叔的ID蓦地变成灰色,下线了。小路愣了一下,把眼贴上望远镜——视野里一片漆黑。他很快发现,对面那栋楼的灯光全部灭掉了,片刻,亮起几朵烛光。

五分钟过去,烛火越来越多。小路撇撇嘴,起身去淋浴。

当温水兜头而下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若他真是广告人,那么和自己在一条街上工作的几率将很大,那么将更容易寻找。

次日上班,小路打听到这条街上尽可能多的大型公司的名称,一一敲入搜索引擎,想借此找出望远镜里的面孔——然而一无所获。

以大叔的一贯低调,估计很难在公共媒体上找到他的材料。他这样想着,继而作罢。

他看看MSN上的大叔的ID:灰的。恐怕只有晚上才能找到这个像蝙蝠一样神秘的家伙。

傍晚回到住处楼下,小路看到街对面的大叔所在那栋公寓楼的入户大堂,转门。有那么几秒钟,他想走进那扇门,上到他所在的那一层,亲自看看他的家门是怎样的一扇,是褐色?蓝色?灰色?一定被擦拭得很干净。

夕阳西下,大叔又如期出现,白袜踩上地毯,淋浴,不着一丝地烧饭。小路已准备好与他对话。

大叔:你好啊,已经晚饭过了?

是啊,吃饱就坐下了,准备做小胖子呢。

大叔:真是特别啊,你不怕长肉么?

人都是肉做的,我喜欢肉。

大叔:呵呵,你是个胖小伙吧,我就是个胖子,不过还好,不是很重,180斤恒定。

嗯,想象一下:如果170的个子,180的体重还是蛮可爱的,像龙猫?

大叔:龙猫?不曾养过。

我是说动画片,宫崎骏笔下的,可看过?

大叔:哦,我还没那么夸张吧,不过好像也不太受欢迎。

为什么这样讲?

大叔: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瘦瘦高高的,我不红了。

哪里有,我便喜欢肉肉的,肉肉的男人更为和善,能给人以安全感,不是么?

大叔:谢谢你的安慰,还真是这样。

难道从没被喜欢过?

大叔:好像有过,不是很确定,大学毕业的酒会上被一个女同学强吻过,能做出这种行为,她应该不是讨厌我。

当时的心情?

大叔:本来没什么的,她这样一来,我反倒伤感起来了。之后再也没见过它,据说她去了西北支教。

那应该是个特别的女孩。不过,她对你的喜欢,你一直蒙在鼓里?

大叔:若现在想想,倒也不完全是。她第一次见到我挺难为情的:那是在大一入学军训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军营的男兵水房冲澡,她没看门牌就冲进来,然后很快走掉了。

然后就喜欢上了那个冲澡的你,是吧?

大叔:不敢贸下定论,不过后来她倒是找到我,很诚恳地道了歉,之后成了不错的朋友,去滑了一次雪。毕业时发生了那一幕,就这样。

这就可以下结论了,她喜欢你的,很深。

大叔:其实那件事倒没什么的。她找到我道歉的时候,我几乎想不起是她。现在想想,也许是被她设计了。

当时的你都没有难为情?

大叔:你是说冲澡的时候?没有。身体么,大自然的杰作,只要不被评论,我就不觉得难堪。只是这样相识,太突兀了。

你对肉体的定义,给我的感觉大概你更像学医的。

大叔:我做传媒的。

我以为只有医生护士对裸体不在乎。

大叔:也不尽然,女孩子学医也许需要一个更长的适应时间。前年去医院做环切,有一个实习的护士,是医学院的实习生,给我备皮的时候,满脸热红,口罩也遮不住的。

备皮?

大叔:嗯。就是手术之前给下面刮得干干净净。之后的几天还要给我换药,真是难为她了。我甚至有负罪感。曾想过事后找到他道歉,但一想不去反倒好些。

就是,还是饶了人家的好。

大叔:人家?哪个人家?

备皮的女护士啊,难道还是我不成?

大叔:天哪,又歧义了。两个人对话的时候,一方称人家就是指说话者本人嘛,这是你们这里的方言,差点忘了。

呵呵,我们都是外地人,你也忘了,我的家乡也没有自称人家的习惯。

大叔:女孩子向男朋友撒娇的时候,不都是自称人家?

那倒是的,譬如:你怎么这样说人家呀,坏蛋!不过我还没这么用过。

大叔: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对吗?

大叔:网友?

太难听了,我不是指在网络上做朋友,而是说我们早就像朋友那样交流了,不是么?

大叔:你不喜欢这种方式?

你指网友?不喜欢。

大叔:我也不喜欢,也许是这个词的口碑太差了。

是。

大叔:所以说网友确实太难听。

嗯。

大叔:我就知道你和我想的一样。

确实。

大叔:呃,算了,我就像个男人一样说出来:‘我们见面吧。’不然就太差劲了,不是么?

男人打出这行字,继而像捧到录取通知书的心情,心里一大块东西似的放下了,他已经意识到那特别的日子就要到来,尽管来得如此突然,比想象的早了很多。

那一秒钟过后,男人恢复了淡定,紧张而略带兴奋地望着对话框上坦然地出现了他期待中的的几个字:

好,我们见面吧。



第二十一章【小熊•大叔】见面•标签•唯心主义苹果

一切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见面的地点就在他所在那栋楼下,是小路再熟悉不过的那扇单元门外;时间亦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大叔下班到家的时间。

太阳向西最灿烂的时候,大叔准时出现,和每日一样。看到小路,他的脚步放慢,脸上露出笑意,看得出那是一种有些得意的笑。

小路终于看到了那张神秘的面孔,与他想象的有所重叠,亦有惊喜。那是一张淡定的、轻松的、快慰的脸,看不到沧桑的痕迹,也没有世故的笑容。唯有的,是一份出乎他意料的大孩子般的气质。浓的眉毛,干净得超乎寻常的皮肤,整齐而白的牙齿,有一种一下子把人拉近的力量。

你好。大叔略带惊奇地伸出手。

没料到你这么小。

小路也伸出手。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而非透过望远镜看清楚那只手,厚实,粗短,白皙,富有力量。一股暖融融的动力,直通自己的掌心。

瞬间,小路有了一种回家的错觉。

你以为我多大?

以为你至少三十岁了。他的声音清亮,些许外地口音。

周岁二十六。怎么样,心里美开花了把。你刚才笑的很得意。

嗯,和我想象的样子很像。大叔又得意一笑,很淡,却笑得更像个孩子。

走,上去说吧。男人提了一下手里的布袋,青绿色无纺布,看不到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电梯箱里只有他们两人,小路看着那布袋。

晚饭我可以帮忙。

嗯,我们做个汤就好,其他都现成。

大叔的声音不大,从容,好像在和一个老朋友不经意地闲聊。

小路不再说话,一种强烈的感受攫住那心,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想起自己曾设想过这个情景:和他一起,站在这样一个地方,向那个熟悉而又神秘的房间进发。然而就在此时此刻,它正在实现着。

电梯门打开的刹那,小路感觉到自己的腿在微微颤抖。

大叔熟练地用门卡开门,把他让进去。

小路的步伐缓慢庄严,他知道这对自己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刻,曾无数次猜想过的情景,就这样此时此刻成为不可倒拨的现实。

棕色亚麻塔垫,像是新购的一般干净。灰色的地毯铺遍面积不大的客厅地面。大叔在他身后关上门,褪下皮鞋,白色袜子踩上地毯,活像给地毯做广告。

比你想象的干净是吧。放下手中的袋子和钥匙,他看着他的眼睛。

进来吧。

踏上那地毯,有一种异样而温暖的感触,像是故地重游,又似回到自己家中。亲切,熟悉,一切都在经验和记忆之中,与现实所见不断弥合、重叠,感官强烈。

空气中有一丝极淡的男性味道,是一种男性生活空间的独特气味,一种皮肤的气味,生活的气味,不易被捕捉,然而贯穿每一个被分隔出的空间。小路看到那厨房,与以往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距离,相同的器物和摆设,凝重在固定的空间里,有强烈时空感,像多年以后翻到了熟悉然而几乎被忘却的老照片。

大叔没有像惯常那样,褪下衣服直接步入浴室,而是把布袋搬进厨房,回头看着自己。中年男子的臃肿一概没有,壮得挺拔,肉得可人,甚至可以说胖得干净利落,说是一种另类的俊朗也不为过。

你带的酒吗?

是。小路递给他那纸袋,站在厨房门前,观察光泽细腻的金属灶台泛起的微微灰光,洁净异常。

大叔仔细找到酒标上的数字,微微调皮地努了一下嘴唇,一刹那,就是个大孩子。

看来今天又有挑战了。大叔用食指点点酒瓶。我还没喝过这么高的度数,二十一度。

真的?

嗯,以前接触过的红酒都只有这个的二分之一。

我想送你些茶叶,但后来发现我不太懂,所以就折衷了一下。

大叔从橱柜中拿出两个杯子晃晃:没料到还有派上用场的这天。

从没想过会用到吗,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呢?小路调皮地望着他的眼睛。

嗯,如果你这样说……还是有点侥幸心理的,所以就备着了。

侥幸有女孩子来家里么?

呵呵,不一定非得是女朋友吧。

小路一笑,看到他还穿着白天的西装,白袜踩在亚麻垫毯上。那样子,活像自己的男人,而非一个刚刚见面的朋友。

我去准备一下,袋子里有吃的,帮我打开吧。大叔对他说,笑着看他的眼睛,侧身退出厨房。回来时,身上换上了白色的家居服,赤脚。难得看到这样一双男人的脚,绝不单薄,透着健康的遒劲,些许的肉感,然而没有肉包子样的蠢,脚趾端正匀称,没有多余的增生和厚茧,一看这双脚就知道主人有着养尊处优的健康,总之完美得可以拍摄下来放进美术教材。

怎么了?他看到小路的目光落在自己脚下,反射地动了动短趾,煞是好玩。

性感的家居男人。

小路取过他的食品袋子,把里面的食物一样样端出来。熟羊排、鸡腿、一种从未见过的凉拌菜、五香花生。大叔洗净手,接过他递来的托盘,一一放进去摆好。

男人打开冰箱,拿出两只番茄,泛着水珠。

你要做汤?

那是我最擅长的。大叔自信一笑,拈过手边的西餐刀,那已经在望远镜中窥见过无数次的餐刀,洁净,狭长,泛着优雅的白光。小路望着它,心里涌上一丝异样的幸福。

如此,男人切料,小路涮锅。打开灶台,纯青的炉火,几近崭新的餐具。这间房子里的一切,包括他身上的衣服鞋子,都像是上午刚从商店里搬回来的一样,崭新,然而却又和刚装修好的房子完全不同,空间里有让人心安的居家气息。小路心下赞叹,置身这个生活高手的小天地,一切比镜头中更加直观透彻。

他转身洗番茄的瞬间,带起身周空气的漩涡,小路捕捉到意思成年男性身上干净的皮肤气味,还有那身体的热度。柔软的家居服袖口拂过小路裸露的手腕,让厨房里的空气一下子变得熟悉而鲜活。

他瞥见门后面挂得规规矩矩的围裙,设想如果像往常一样,他身上只有这件东西,现在该是怎样一种情形。

食材下锅,覆盖。他对小路说:弄好了,我带你看看我的窝。

他随他走进那个房间,那是一个在望远镜中无法看到的房间。十余平米的地面被淡黄色的塌塌米覆盖,屋中央一架竹制的小桌,桌上置一香炉。窗台上一只剔透花瓶,净水中浸着七枝水竹。

这是我的禅房,进来吧。

大叔的赤脚踏上塌塌米,细碎的声音,安静而甜腻。他随他进去,靠近花瓶,看那竹。

没办法,南方的竹不能在这里养,只得用水竹代替。

我还以为你养猫,没想到只养竹子。

为什么?大叔转过脸。

听说养猫的人十之八九都是同志,用来怀疑你这种一把年纪还是处男的家伙顺理成章。小路试探地说。

你总说我一把年纪,我有那么老?大叔没有直接回答他。

说实在的,男人老不老,其标准不是脸也不是脖子,而另有标准,为了第一次见面保持我的形象,我还是不说为好。

大叔呵呵笑着,似乎听懂了隐藏的意思。

他们在塌塌米上坐下,面对面。

你是佛弟子?小路问。

我还没有皈依,但精神上很喜欢那种感觉。

什么样的感觉?

洁净、平和、与世隔离。

那这间禅房,不算是修行的地方?

姑且把,我打坐,就像女孩子练瑜伽,说业余爱好也好。

听说禅坐有可能会激发人的神通,你有么?

没有啊。大叔笑。我倒怀疑你有神通,不然怎么会把一个从没见过面的人画的那么像。

和你聊的时候,脑子里就在一笔一笔勾画出来,到了那天,我几乎已经完工了,真的就是这样。你打出的每一个字,都是有相貌的。

也许你真的对文字很有天赋,我想读读你的随笔。

我也想读读你的小说,你说有缘会读到的。

嗯,稍等。他起身。

当那双干净厚壮的赤脚回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手里多了一大叠的牛皮纸袋和两杯果汁。

一共十份纸稿,封存在十只纸袋中,贴上打印出的标签:作品名称、创作年份,没有作者署名。

“这么多,从没想过发表?”小路感到惊异。抬头问。

没有,和养竹一样,纯粹的自娱自乐,没想到去参加园艺博览会。男人淡笑。这对我是一种代谢,每年心底都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故事,没有构思的过程,我只是誊写出来,像个打印机的作用,严格讲不算作者。我的原则,和你讲过,尽可能、再尽可能地压缩自己对世界的影响和作用。

无限地内敛?

差不多,尽我所能,尽可能。

世人都在尽可能地和你作对啊。小路笑了。

由他们去吧,大多数人还都没见过兴安岭的夜空。

这话怎讲?

那天我和你说起的,我在山林里独自度过半年的经历,就是在更北方的兴安岭,夜里是没有任何人造光线的。连月亮也没有的夜晚,我就在开阔地里看星星,在那种条件下,星星超乎你想象的多,距离你那么的近,有一种强烈的压倒气势,人躺在那里,真是渺小到极点了,就像兴安岭里的一棵落地的松针。

渺小……

嗯,从那时我知道,人定胜天是一种自欺欺人,没办法,绝大多数人总是乐于面对假的东西,真实带给人的第一感觉往往是恐惧和愤怒,因为大家平日里接触真实的东西太少太少,都把虚假当做真实,一生一世都是如此,一旦有真实路出端倪,人都会疯狂的,人都过于在乎自己,不是么。

发展带给人心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自满和膨胀。好像某一天起,突然有了彰显自我的口号,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大错误。

是啊。男人微叹一口气。好在还有极少数人没有这么做。

你算是极少数人之一么?

我是在努力的人之一。

世人需要长大,到了今天,人类仍然是不懂事的孩子。

嗯,你和我母亲说一样的话。

她在很远的地方?

千里之外,和我父亲和弟弟一起生活。

让我猜猜:老人家生活富足,背景雄厚,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尽兴度过,无牵无挂,无意无欲,只消一杯白茶,就对整个世界满足的那种?

差不多。

你不在身边,她也不很想念?

嗯,她把每一个人都看做是暂时的,包括自己的子女。淡然对待每一个人,不附加太多的情感。

老人信佛?

是,不作为信仰,而作为一个学科,孜孜不倦,我父亲和她一样,两个人不像夫妻,更像师兄妹。

很奇特的家庭,在家里生活感受也会不同吧。

嗯,我的同学朋友来我家做客,能很明显觉察出那种不普通,不像家庭,倒像个学堂。

你的弟弟和你性格不同?

是,他对父母依赖性更大一些,至今还没有结婚,据说,也从未恋爱过,比我小一岁半。

你不打算结婚?

不是很确定,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认真去想过一次,不是逃避,而是觉得,没那么必须。结婚生子,人生大事——我觉得这句古训是对人生的一个误读和曲解,要不得。不同的人,生长在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气质,却要走相同的路,这是个大错误。好比水竹可以泡在水瓶里,毛竹就不行,对吧。

是啊,在自然界内,就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则。

违反规则,自然要生出很多很多不必要发生的故事。

你的风格,就是我的生命尽量少发生故事?

差不多。

这个世界果然是对立统一的,有高调生活的人,也有你这样无视自己的人。

呵呵,大自然安排的。

不过,看来你的故事还是不少。小路望着那一大叠封存的书稿。

相信你也能做到,每个人,每年,如果愿意,都能写成也许不只一个故事。

相视而笑。

对着他孩子样的笑容,小路感觉温和,安稳。他从未奢望过有这样一日,与他在席上对面笑坐,侃侃而谈,这一切,突然,然而温暖。

你在想什么呢?大叔笑问。

我在想,这一天怎么会发生的这么快呢。

我们见面的这天?

是。

不真实是么?

嗯。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我还没做好来到这个城市两年内就在家里会客的准备,更没料到会见一个……网络上就谈起来的朋友。

其实不必对网络过于敏感,不过就是一种联系渠道,如果是笔友,也许感觉更舒服些?

大概是吧。

网友也好,笔友也好,同学也好,同事也罢,都是标签。这是个到处都是标签的世界,撕掉所有的标签,世界就纯粹简单了。

不错的标签理论,你的原创?

嗯,我大学的毕业论文。

你是学哲学的?

社会学。

哦?

很稀有是吧。这也在我意料之外,本来想读新闻的,做个记者,拿着一架相机到处扫射。

嗯,你很像记者了,我从刚才就像感觉参加个访谈。

哎对,你这把年纪,在公司很高的职务了吧?总裁?

男人摇摇头:三个字。

哦,那我知道了。小路一笑。不喜欢那个称呼是吧,那以后那个词在我俩的话题里拉黑。

大叔呵呵笑着,露出整齐的白牙:谢谢你。

谢什么,穿着家居服光着脚就别用外交辞令了嘛。

好。

小路看到他的眉毛放松到一个相当的角度。

虽然……你比我小那么多,但是,我希望我们之间,什么都可以谈,不知道为什么,很奇怪,面对你我没有拘谨,在MSN上聊的时候就是。所以,可能网聊的时候,我的语气有些过于随便了,或者说,让人感觉不舒服。过去就有人这么说过我,所以我不怎么上网聊天,总让人觉得不亲切。

确实有一点,好在我看过你小半个侧脸和你的体型,知道你是一个很好交往的人。

就那么一眼,就知道了?

当然,我看男人就像你看文字一样。你这种体型的人啊,最亲切了。可能你的职务和社会位置让人感觉有一定距离,或者高高在上,但撕去事业上相关的一切标签,譬如办公室、西装、车子和名片,还原成裸体的人,就会让感觉趋于真实。

我们不谈事业,绝大多数人说的事业,其实还是职业,养活自己和家人的渠道而已,生存途径。

嗯,和猴子上树摘苹果、老鼠搬鸡蛋、蚊子吸血差不多?

呵呵,和你说话真有趣。

你也是,很像我的一个大学教授。

总是拿腔拿调,上纲上线是吧。

没有,是一种很潇洒的,娓娓道来的从容,不惹人讨厌的,放心。

你很会关心人。大叔歪着头望着他。像你这样的孩子,这个年龄的不多了。

大概是一直没有朋友的缘故吧,爱都分散开来成博爱了,就显得好像很关心人的样子,其实我这人呢很粗糙的。

你很直率,但不粗糙。大叔纠正。

也许吧,别人的评价比自我评价准确,我听你的。

呵呵,真的从来没找过女朋友么?

没主动找过。

你这样的男孩子在校园里应该很醒目的,虽然,有点胖,但喜欢胖子的女孩子挺多的现在。

确实,不过,我不喜欢同龄人,总是给人的感觉,过于单薄无力。还是喜欢心地善良,真正年龄成熟的人,有小太阳的感觉。

小太阳的感觉?

嗯,就是那种,呆在他身边,时刻受到他的辐射,让自己有所得,有所进步和进化的感觉,非常棒。就像你。

我哪有,我看你比我辐射大得多。

那是因为我比你性格外向一点,我是照射,你是辐射,不可见,但威力更可怕,能懂?

学社会学的人还是少点好。

两人相视大笑,小路能看出他真的开心。

哎,话说回来。大叔说,不找女朋友,你不觉得孤独?

你也不觉得孤独?

当然孤独。但是孤独在你我这里,恐怕都是褒义词吧。

大叔笑了,让人读不透的笑。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温存的脸。

孤独在你我这里,不是坏事,对于爱清净的人,清净不会显得讨厌。男人调换了一下盘着坐的腿,用宽大的手掌悄悄摩挲脚底。

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

群居当然方便,这是城市带给人类的最大福气。不过,我更倾向于人是家庭动物,只不过,家庭有大有小,还有一些,一个人就是一个家。

嗯,很有道理。你本身就是个例子。

城市越大,孤独的人就越多,这点不觉得奇怪么?无论你们年轻人还是我这个在你嘴里一把年纪的人。

你想说,孤独与否,幸福与否,和人多人少无关,和自己的心有关?

一切不实,皆为幻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看来你是个唯心主义者啊。

嗯,我过去的同学和老师都这么说过。

不过话说回来,唯心还是唯物,我觉得这种分类方式根本就是个错误。

哦?怎么讲。

我写过一篇论文就是这个题目,我觉得把认识世界的方式笼统地分为唯心和唯物太不负责任了,很多人都跟着前辈和课本叫着唯心唯心、唯物唯物,但他们都没有多想一点:为什么非要这么分类?这种分类对吗?

嗯,说下去。

很简单的例子:唯物主义的定义是物质世界不以人的内心转移,但问题就在这里——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凭借的偏偏就是这个对外界作出评断的心——也就是意识。譬如辣椒是辣的,这是舌头通过神经传递给大脑的电信号,大脑再告诉我们它是辣的,如果从来没有人吃过辣椒,那么辣椒还是辣的吗?

那就没有辣椒是辣的这种经验了。

所以说,这个物质世界是人心给下的定义,是人给自己找麻烦,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但你还没有解释完——物质世界真的会被人的意志改变吗?

当然会——你爱吃苹果吗?

不爱吃,没什么好吃的。

但是我很能爱吃,苹果是最好吃的水果。

也就是说,同样一个苹果,它的值是5,但在我的认知里,它是1,而在你那里,它却是10,还是人的意志给物质世界下了评断,对吧?

你爱吃苹果酱吗?

苹果酱还是很好吃的,我做过。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是觉得苹果不好吃的人把讨厌的苹果做成了可爱的苹果酱。

物质世界可以凭借人的意志发生转移?

对。改变物质世界的是人,让人作出行为的,是人的意志。看看外面就知道了,人的意志已经让这个物质世界面目全非。

真好,苹果真是个伟大的东西,总能让人看到新世界。男人长出一口气。

还没有完——也许你也会说,苹果也好,苹果酱也好,人并没有改变什么,一切还都是分子。

这倒是。但两千五百年前,佛陀就说过,世界万物是邻虚尘组成的,一种极其微小的接近于虚空的尘粒,这话在当年无法理解,但在今天,我们都知道那指的就是分子和原子那些东西。但几乎所有人都把佛学定义为和科学对立的那一类。嗯,还有,佛学还是佛教,这个名称也一直有待揣测。

宗教与科学,这种分类方式我一直都怀疑它的正确性。

同感啊。男人揉了揉耳廓,看着桌面上细密的纹路。本来宇宙里那些东西就是ABCDE,但是人非得把ABC分成一组,取名叫科学,BCDE分成一组,起名叫宗教,活生生给拆开了,重合的部分BC,只能马马虎虎地定义为不可思议、自然之谜、有待揭开之类。

这就是我的标签理论,一切本来就是那样的,是人非要凭自己的意志贴上标签,把这个世界贴的乱七八糟的。

所以你主张撕掉标签?

这事不能主张,只能我俩关起门来撕着玩,一旦推广出去,那就乱套了,人们肯定要震怒:凭什么就把我撕的一干二净?忙了一辈子图的什么,不就是这些标签吗,都撕光了我还是什么了?所以这事不能推广。什么事参与的人多了,肯定麻烦就大了,人最大的本事不是会使用工具,而是把本来简单的东西无限复杂化。

唔,这话对,把本来简单的东西无限复杂化。

譬如刚才说的所谓科学和宗教。

对立的并不是科学和宗教本身,而是把宇宙里那些东西唯心地贴上科学和宗教标签容的人,问题在于人,对吧。

没错。一切的战争也好、争论也好,不明也好,都是因为人,而不是事物事理本身。用有限的东西去套用无限,这本身就是个大问题。

但没有办法,人本身的认知能力就很有限,而且人都很自我,越来越自我。

情理之中啊,对于宇宙来讲,人类的存在才几年,还是自己的玩具房子被人撞塌了就掉眼泪、看着同胞兄弟手里的东西好就要抢过来的小孩子嘛。螳螂都敢挡车,小孩子当然也想上天。

嗯,你我都一样。

所以嘛,佛陀两千五百年前就说众生平等了。

你也信佛学?

我觉得信与不信什么这种说法本来就有问题,东西就摆在那里,信也在,不信也在。两千多年了,一点都没变,过去没信,现在信了,那是过去人的所失,现在人的所得,信与否和标的物本身无关,所以说信不信不严密,应该说——愿意接受与否。

愿意接受?

就在那摆着的东西,干嘛还要捂着眼睛说我没看见呀没看见。你也知道,我向来是不看标签就拿的人。所谓科学也好,宗教也好,谬误也好,真理也好,对也好错也好,撕掉标签,全盘接过,塞进嘴里,能消化的自己就消化了,不能消化的,像食用色素和糖精,自己就走掉了,全凭自己的身体特质,有影响也好无影响也罢,再把自己这个标签撕掉,什么都不重要了。

无我境界?

无我境界也是标签。过去叫无我,现在叫FREE THE MIND。这就像一双无辜的旅游鞋,贴上对号就叫耐克,贴上错号就是特步。消费者执着的是标签,不是旅游鞋本身。当他们知道真相以后,恼羞成怒之余,又会把真相贴上不可能的标签,然后继续执著。

真是强大啊。

说我?

说你的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本身也是标签,贴上这个标签只是为了方便识别和查找,其实道理早就摆在那了,我不是发明者,我只是发掘者,强大的,还是大自然本身。

呵呵,真的是这样,聪明的小家伙。男人喜滋滋地望着他侃侃而谈的小嘴。

其实,你贴的比我强大。小路喝了一口果汁,声音一下被滋润得可口好多。

你说我俩的工作?

对啊,你有自己的标签公司,给商品贴上不同的标签,创造财富,直接给国家贡献GDP。

这会儿听起来好像在讽刺,呵呵。

哪有,同样一把刀子,就看切的是什么,你是切菜切的好,标签就是大厨师;有人切人切的好,标签就是刽子手。

人切的好叫孙二娘。

嗯,还有个附属标签叫母夜叉,标签越多附加值就越高,传媒行业的准则。东西不值钱了,换个标签,也许就咸鱼翻身了。

越来越像讽刺我了,呵呵。

好了好了,都是同道中人,不分你我。看我俩,像大一的学生,没完没了。小路提醒道,汤好了吧?

餐桌上的食器简洁,两只酒杯,分立左右。两只汤勺,聊以自助。

你烧汤的时候,都不去看?

嗯,自己琢磨出来的方法,食料下锅后就不用打理,出锅一切刚刚好。男人自豪地一笑,递上勺子。

尝尝。

唔,比我做的好。小路称赞。这偏方能教我么。

我只教我的爱人。

嗯,我听说过的最昂贵的偏方。小路淡笑。

我说,你打算单身多久?男人抬眼看看他。

和你一样,没有把它当作一个问题认真考虑过,一切顺其自然,我不知道属于我的剧本是怎么写的。

的确。尤其是缘分这种事。

听起来很消极是吧。

不算消极。花朵到期开放、落入河水、化成春泥,无论哪种方式,都是美,自然而然的事。

某些程度上,我也是一种避免,避免像我认识的其他人那样的生活。那种生活,不必让每个人都无休止地拷贝下去,我只要做一个旁观者就可以知道那种生活是什么样子,没有必要付诸实施。和你差不多,尽可能避免过那种和绝大多数人绝对相同的生命。

很多人都这么想过,但也有很多人都轻易地屈服了。

他们都把无所谓之的世俗当作了法律,而把法律当作无所谓之的儿戏。

大叔抬眼看看那孩子:这句话又是你原创么?

对。怎么,开始佩服我了?

男人笑着摇头:我第一部小说的草稿里写过类似的话,那年也是二十六岁。

唔,听着很像是套近乎。

呵呵,小人精。男人笑得像个大孩子。

先别急着夸我嘛,你也聪明的很,虽然一把年纪了。

我对世俗的态度是从我母亲那一串过来的,他经常对我说,无论如何,不要过那种和大多数人没有本质区别的生活。她自己做得就很好。

她知道你过得更好,所以就没对你的生活任何干涉,是吗?

她对自己的作品非常自信,从不询问我的事,我也没多少主动汇报的时候,她甚至不知道我在哪个城市。

你多久回去看他们一次?

六个月。

你父母从没问过你的婚事?

从来没有。

该为你了不起的父母干一杯。小路举起那杯红酒。我干,你适量。

空余半杯,小路看到他的面色倏地潮红。

我开始头晕了。男人说,瞬时,眼神有些涣散。

我看出来了,你对酒的经验和对女人的经验差不多。

可能听着像骗人——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喝酒。

工作上不应酬么?

具体的工作我不谈,所以应酬极少,仅有的机会也几乎都被推掉了,所以一直幸免。

看来我不该让你喝的。

没关系,这种感觉挺怪的,我把这杯喝完吧。不过碗得你刷了。

我开始担心如果你撒酒疯,我能不能制住你。

有困难,找民警啊。男人笑了,咧开了嘴。

你知道么,你笑的时候像个大孩子。

嗯,上学的时候我同桌这么说过。

她喜欢你,对吧。

是毕业了才知道的。她一直没有说,我也没感觉到。后来他说,自己没有选择幸福的权力。

为什么?

她没有说,我估计还是因为世俗吧。

那你对爱情的经验比对酒多不了多少?

嗯,也许那种感觉也挺怪,挺奇特。

你才够奇特,我估计那个喜欢你的同桌女生,嫁给你也未必会幸福。

为什么呢?

她和你既无法互补,又不属于同类。即便幸福,恐怕也是极短暂的。

也许你我这样的人,就该孤独。

你对孤独的理解是什么?

一种美德,一种胆量,一种实力,一种生命存在的方式。

世人说,孤独可耻。你说呢?

世人说的,都是大多数人内部的道理,仅适用于他们自己。大多数人认同的道理,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他们之外,当然也不认同他们之外,这是一种刻意的回避。

而你呢,回避的正是他们。

没办法,世界存在的规则——对立,然而统一,就像“人”字,起点一致,方向不同,互相支撑,构成完整。

没错。

为了世界的完整。男人举起杯。让我把它都喝了。

透过酒杯,小路看到他领口内的白肉都成了潮红。

不能再喝了,你已经变颜色了。

小路看到他放下杯子的手在抖。

我想躺下。男人重重出了一口气。

小路扶他走进卧室,那间他几乎每晚都要窥视的隐秘空间,没有想到此时是这样第一次走进。

他帮他放下身子,看他闭目。壮实的男性肉体,通体麻痹,脚趾微微颤动。他挣扎着要褪下上衣。小路帮他脱出袖子,男人完全袒露上身,全然变色的胸膛和肚腹让他觉得有些不安 。

真是奇怪,四肢不听使唤,但我心里很清楚。

男人每说一句话,都要长出一口气。

清楚什么?小路坐在他的床沿。

现在九点多了,是吧。

他看了看桌上的电子钟:九点二十分。

只有那些自称男人实质理智不足的男人才会撒酒疯,你不会的,放心吧。想吐吗?

没想,就是很热。

想喝冰水吗?

嗯,冰箱冷藏室里有,下面第二格,八百毫升的玻璃瓶。

你确实很有理智。小路笑说,起身拿水。路过饭桌,他看到那只空掉的酒杯,心下愧疚,撅了撅嘴。

打开冰箱冷藏,他看到十数只精巧的雪茄盒,整齐排列,里面绝无残羹剩菜,气息清凉香馥。

男人喝了水,合目而卧。小路起身收拾杯盘,如以往窥见他的表现,将食具一一清洗彻底,而后擦干龙头、灶台、水池,不留半点水渍。

回到男人身边,看他气息渐匀。

男人发觉他近前,半睁双眼,淡然而笑。

太晚了,你不要回去了。

回去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就住在你的对面。我留下来照顾你。

你每天都能看到我,是吧。

是,只有你这里最透明。

我还以为不拉窗帘,没有关系呢。你都看到我了,是么。

是,都看到了。你每天饮食起居,我看的一清二楚,我买了一个不错的望远镜。

为什么要这样呢。

我喜欢看着你,真的。

这么老的身体,有什么可看。

我就喜欢看大叔,厚重,像长辈留给我的书。不喜欢同龄人,无论是身体还是脑袋,都太单薄。我看你,不单单是看你的身体,还有你的生活。

不嫌我老?

老不老,不是看出来的,抱着,才能感觉到。

想让我抱着?

嗯。

不怕我喝成这样?

你是理智的人,喝得再多都是理智的,你和别人不同。小路用手指点了一下男人的鼻尖,软软的。

他闭上眼睛,嘴角微微笑着,不再讲话,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小路的双脚轻轻抬上床沿,躺在他的身侧,右手轻轻放在他的肚腹上,感受着他的呼吸。

他浓的眉毛静静地卧在那里,沉静的眼窝里满是放松,灯下,等清晰地看到他洁净醺红的脸上每一个毛孔。这一切在望远镜里无法捕捉。

小路看着他的嘴唇,深深的唇沟,有一种欲吻的冲动。

你这么喜欢大叔,那以后可怎么办?

喜欢,必然是一种因缘,只要有因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呵呵,好可怕的孩子。

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的剧本是什么样,有一半的时间里,笔并不握在自己手里。

我们的确很相似。

是,很亲切。这就是我每天望着你的原因,我停不下来。我看着你的活动,你的生活,也没有很唐突的感觉。

你看着我多久了?

小路俯下身,深深吻着他的嘴唇,他闭目,笨拙地应和着,手揽上他的腰间,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似乎无寻理由。

许久,小路抬起头来,看他。

男人神情淡定,还带着酒后的面红。那红过渡到脖颈,他心里赞叹这人的颈子居然没有一道不经意暴露年龄的褶皱,这样的皮肤势必长期精心照顾,设想无论搭配怎样的衣领,都会让衣衫栩栩生辉,提升一个男子的整体观感。

你这孩子。他说,略有些嗔怪。

你是个好男人。

可能现在也有人在看着我们呢。

小路笑了,伸手按掉开关。四围里陷入沉静,手攀上他厚实的肩膀,这一次,他终于确定了那种触感。男人感觉到那孩子的心跳,似乎要跳出胸膛。他的手拂过他的胸膛、肚腹、柔软的家居裤,以往窥视到的信息和真实的触感一一相印,体会到一种真实的交流,那是一种语言,一种对话,一种电流,通过他们的神经,血管,来往不息,喃喃细语。

这不是你第一次这样,对么。他的声音带着酒气,有些许颤抖。

小路不再说话,右手托住他的身体,把他揽得更近一些。他半俯在大叔的身体上,覆盖着他,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温度,肌肉,毛发,搏动和怂恿。

他的手攀上小路的脖颈,纤细,将他的嘴唇揽近,笨拙而有目的。小路的脚底感受到他厚实的脚背,那热度一直传到心里,未有过的踏实。

许久,他不舍地离开那嘴唇,注视着黑暗里的他的轮廓。

男人能感觉到那注视,那种有些让他感到无法自持的目光。也是为了摆脱,小路移开那视线,埋下头,吸吮那结实且泛着轻汗的肩膀,一寸接着一寸,吮遍他身上的每一方国土,那是一种阅读,逐字逐行,毫无遗漏,从肩膀,胸膛,肚腹,甚至脚趾。几近纯净的男性肉体,令他惊叹不已。他每一次热唇的起落与吸啄,都带着他不自觉地颤抖。

小路再次注视着黑暗中的他,他呼出的空气里,能分明感觉到他的害羞。

你这孩子。

他含混不清,大孩子样般的羞涩。

柔软的家居裤感觉到小路的手心,这让他更为紧张。小路感觉到他的腿在抖。

男人也感觉到那种无法自已,像开学的第三天里,不知缘由地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里一般,不安,紧张,不肯定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事情,不知自己是否真的要就范,很快,一切的心思都模糊起来,灵魂和肉体一并沉入惊呆,无从思考。

那孩子平伏在他的身边,这种感觉极不真实,这一切都在自己的剧本之外。然而,男人的心里却没有那种被打破常规的反感。他安静地抱着他,手心贴在他的肩膀,两人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平日里的感官重又回到身上,他又感觉到风从窗子吹进来,汗湿的毛发在风中拂动,夜里的阵阵凉意,还有他俯在自己身边的热切的体温。

雄性荷尔蒙的气息随着那份体热徐徐发散到空气中,将他的意识完全包裹。那种气息仿佛一种无法抵抗的引力场,将那颗磁性的行星拉入到他的热力范围。他紧紧拥着他的身体,那以往充溢着神秘的背影,洁净色泽和当仁不让的健壮,此时统统化身为一个可拥抱可吸食的实体,就在自己的怀抱里。

我们做错了吗?男人突然很想问出这句话,然而,没有。

他的直觉告诉他,那孩子也想问出同样的问题,他能感觉到那孩子坚实的肉体内部有一种不安,一种迟疑,一种犹豫。

小路又寻到他的嘴唇,温热。他能够清晰地品味到男人口中的热烈,酒气此时荡然无存,唯有一份极纯净的男性肉体气息,让他不禁沉迷。男人就这样接受着,沉醉着,以致多半时候,有一种不真实的感知闯入,让他怀疑此时此刻的一切是否梦境。

怀抱中的肉体,带来的是真实的感触,和虚幻的意识。

抬起头,街对面他居住的那栋大楼里亮起灯光,笼罩在男人的脸上,他清切地看到那羞赧的脸,不敢将他直视,只是看着窗外。他的脚背抵上他汗涔涔的足心。

大叔出了很多汗。

吓的。

我有那么可怕?

以前没有过,所以就这样了。

你也是,很特别,和我之间见过的男人,都大不一样。

怪物么?

不,像另一个世界的地球人。

现在有点难理解啊。

刚才的表现确实像这个世界的人了。

我觉得,那样那是一种侵犯,我不想侵犯任何人。

那我刚刚对你呢,也是一种侵犯?

那不是,谁让我不挂窗帘呢。现在你对我了如指掌了。

我还没有近距离看过你的身体,它很让我着迷,这是实话。

别开灯,行么。

好的,我不开。我知道你宁愿我突然闯进浴室,也不想我现在开灯,是吧。

你在笑话我了。

你害羞的声音能让我把一切都忘了,我喜欢。

不做声了。空间像丢进口袋的硬币。

小路的手臂放在他颈下,另一只手轻轻盖在他的肚脐上,紧贴着他的身侧,一动不动。

男人极其安静,让自己尽快平复下来,酒精的作用在慢慢衰减,红色的柱状图无限地下落。只是身边那强烈而体贴的脑电波,让他今夜无法入睡。

他就那么静静的呆着,保持着一秒钟前的一切。

杯子里融化的冰块跌落的声音。

他深吸一口气。

还难受么。小路保持不动,轻轻问他。

好多了。

喝水?

我去洗澡行么,出了很多汗。

好的。

小路看着他踉跄坐起的样子,担忧地扶住他汗涔涔的脊背。

我没关系。

男人脱下家居服,递到他手里,自己只穿一件白色平角短裤。

这个给你做睡衣。

他捧着他的衣服,看他走向浴室。

男人在黑暗中的轮廓摇摆着,浴室的灯光亮起,又消失在门后,只余一线光亮,投射在地毯上。

门的另一边,他坐在细腻温润的马桶盖子上,此时灯光普照,四下里清清楚楚,意识也逐渐凝结稳定。

一双赤脚踏在紫色的地砖上,他回忆着刚才的感受,距离此时是那么近,似乎又突然遥远。

男人扭开花洒,任凭温水顺头而下。

闭目的时候,意识里没有来由地浮现出母亲的形象,好像在一如既往地温和地望着自己,在母亲眼里,他永远都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他忽然很想和母亲说话,但却发现无从找到话题。

花洒中的水像雨,很细,很快身体尽湿。他低头,褪去短裤,细看自己的私处。这会儿,它成了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的一部分,像第一次看到镜子里长起细软胡须的脸庞。他拨弄着,然后认真清洗,同时他瞟了一眼浴室门的缝隙,好像在寻找门外的眼睛。

小路没有在门外看着他,只是原地坐在床边,手心里按着他的余温,还有他留在他手心里的触感。那种心境,让他感动。好像他已然看到从未见过的兴安岭的夜空。

他走出来了,下身缠着白色浴巾,略鼓起的肚腩在上面形成一个微微的堆叠,皮肤光洁。

小路扭开电灯,看着融融的黄光里他的样子,像自己准备入眠的男人。

他举起一根食指在大叔眼前,测试他双目的聚焦,男人笑着拿掉那手指,坐在床沿。

叔睡觉吧,我不会侵犯你,信得过我吗?

嗯。

男人温存地笑笑,拨去落在他眉上的一根头发,侧身躺在光影里,看着他。

男人躺在他身边,肚腹轻触,四目相对。

四下再次陷入黑暗。

翌日,男人睁开眼睛,身边无人,浴巾已经打开,盖在他的身上。

那孩子正从浴室出来,已经换好了衣服。

酒后感觉不太好,头疼。男人自嘲一笑。

浴室我打扫干净了,你可以去看看,和没用过一样。小路有些自豪。我去给你做早点好了,和你往常一样么,面包片,橙汁。

他看看自己的身体,已经恢复了一身白肉。

你已经很了解我了。他看着他还未干透的头发。

去冲凉吧,还要上班。小路看看他的身体,走进厨房。

当温水敷在脸上,他清晰地记起昨晚的故事,有些遥远,有些难为情。仔细刷好牙齿,剃须。这会儿那孩子已经把早餐端上餐桌。

男人来到桌边,见他正在静静地等在那里。

大叔已经换上一条洁白的平角短裤,坐在他对面。

还有一个小时,你步行上班么?他递给男人餐具。

是,只有四站地。你呢。

我坐公车,七站。

他一笑,端起果汁。我俩不必干杯了吧?

小路看着他的眼,满脸的调皮,像个大孩子。

走到路边,小路知道该道别了。

我要上车了。他说。我可以再见你么。

呵呵,我还没想买窗帘呢。

那,再见了。

你若想来,可以随时来。

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吧,相信你更是个喜欢预约的人,你需要自己的空间。

他接过他的手机,按出了那串数字,又还给他。

你的家居服,我放在洗衣机里了。小路望着大叔身后驶进车站的公车。

嗯,那瓶酒,我会留着下次再喝。

我永远不会再让你喝酒。

那我给你留着。

小路笑笑,迈上公车,刷卡,入座,看着车下的他。

他摆摆手,目送那车远去。片刻,手机震颤,是一条短信。

“叔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我的名字,只让我爱人知道。”

男人撅了撅嘴巴,发出那条信息,末了,沿着雨后微湿的人行道向前走去。


第二十三章 控诉•眼镜•棕熊

每天下班回来,小路都要看看街对面的公车站牌,如果有他刚刚回来,定会向他招手。

然而,这样的机会一次都没有。

小路总是在窗前等他,要么叼着一支DJ MIX,向大叔挥挥夹烟的那只手;有时大叔会看见他端着望远镜,一动不动宛若好看的泥塑。回到家中,男人还是自然地脱去所有衣服,然后径直去浴室,拧开花洒的时候,他不再面朝窗子,小路只能看到他腰以下的部分。

——喂,你洗澡的时候越来越不自然了。晚上,他在MSN上这样控诉。

我怕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的人在看着我。

——譬如说?

比你年纪小十岁以上的女孩子。

——以及寂寞的单身少妇?

呵呵,小调皮。

——开着窗子洗,你都不冷?

夏天有风,感觉蛮好,我身体不错,每年都冬泳的。

——当然,你光身都穿着一件熊皮大衣。

冬天的时候,和我去冬泳怎样?

——去哪里?

江边,江的对面,到了那个时候,会有很多人。

——大家都不穿衣服?

呵呵,怎么可能,多少还是要穿泳裤的。不过,夏天的时候,譬如现在,确实有你要的那种。

——真的?在江边?

嗯,江北岸,有个专区,大家连泳裤都不穿,我只去过一次,不过没有参与。

——能不能带我去看,明天是休息日。

你怎么就喜欢看这个?

——我喜欢没有标签的东西,你忘了?我想见识一下一大群没有标签的人会给我怎样的冲击。

可以带你去,离远了看看就行了,不能加入,我可不想在那么多人中间脱衣服。当然,如果你纯粹去参观,会被当做怪物赶出来。

——也好,了解一下即可,你答应了?

嗯,明天午饭以后吧,带你去走江桥,那是我认为这个城市最好玩的地方。

——江桥有什么好玩的?

一两句说不清,只有到了现场才知道。

——好的,非常人可理解的大叔说的好玩,一定有它特别之处。

我知道一块秘密草地,可以在那里野餐。

——真的?太好了!明天什么时候,你得睡懒觉的吧?

周六一般会睡到中午十一点,我醒了,给你电话。

——嗯,也许电话就不用了,我密切监视你的睡姿。

呵呵,小人精。对了,我今天买了副眼镜。

——眼睛坏了?

没有,防辐射的。

——你真相信那东西?

灵不灵不清楚,不过戴着蛮不错的,你应该能喜欢。

——能再成熟十岁?

那就成你爸爸了。只是看起来和不戴的时候差别很明显,气质上有变化。

——能否现在带上,然后给我看看?

好,稍等。

小路将椅子向后退了退,眼睛贴上望远镜,看到窗子里的大叔消失了几秒钟,然后回到白橡木桌前,他果真戴着一副眼镜,更和蔼睿智了一些。

——看到了,直接联想到动画片里的熊伯伯。

哪有那么老。

——不是老,是更亲切了,尤其刚才抿着嘴的样子,集棕熊、熊猫、田鼠于一体的可爱。

这是什么比喻啊。

——这不重要,明天带着它出去玩吧,我想近距离端详。

呵呵,好,你喜欢就好。


第二十四章 江桥•慢跑鞋•生理需要

他再看到他时,已经日上三竿。俯视他的窗口,大叔正光身摊开手脚,睡得正甜。

旁边的白橡木桌上,放着那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眼镜。

吹进窗子的风让人有种欲飞的冲动,天气好得可以载入史册。小路打开所有窗子,利落地收拾屋子,用迷你型吸尘器吸尘,将洗衣机里的衣物注水,同时去淋浴。电磁炉上煮着汤面,提供足以步行穿过江桥的热量。饭罢之后,洗衣机将干净衣服出炉,统统晒上竹制衣架,随风能听见水分在衣服上愉快蒸发的声音。

他再俯视那扇窗时,床铺已经空了,没有丝毫褶皱。浴室里,一个男人正在背对了他扭开花洒。

水流特意调整得很强,直接泼在眼窝里,沿着面孔留下去,口鼻有略微窒息的快感,胸口感受到压力,身体某部分骤然清醒,轻微的刺激直舒脚底。

短暂而彻底的冲洗,水珠并不打算擦干。男人来到床边,俯视那条大街,城市已然活动,街上已经显出假日人流的热度。如此不着一丝的俯瞰人群,有一种近乎神的超然。

一阵风悄然送进,带走身体表面的热量和水分,他张开翅膀,叠在脑后,静静地接受梳理,风速有水的质感,流经身体的沟壑,带起漩涡。不经意中,还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太阳的光芒。

男人睁开眼,逆着那白光,看到窗口的男孩手中小小的太阳。是望远镜?还是玻璃镜片?他不得而知。

白橡木桌上的手机震颤,他提起一看,赫然是那孩子调皮的夸奖。

他绕过那夸奖,发出那个让他兴奋起来的指令。

十分钟后,大叔准时等在公交站牌。

男人的肉手自然地插进裤兜,深蓝色的薄质牛仔裤,一件白得像光源的马球衫,价格不菲的慢跑鞋,鞋底的线口居然没有半点尘土。

小路望着他,弯着眼睛笑着,替他扶了下眼镜梁。

鞋子不错,也是新买的?

新吗,穿五个夏天了。大叔低头看看自己的脚。

你以前出门都戴鞋套吗?

呵呵,我都把袜子套在鞋外面。大叔看看他的身后。车来了,走吧。

周末的公交车人形寥寥,小路径直走到车尾,坐进靠窗的座位。

喜欢坐后面?大叔看看他。

不太喜欢背后有眼睛看着,没有安全感。

你会是没安全感的孩子?

一般不会,坐车的时候例外。我原来生活的城市,有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在交通工具上发生。

嗯,能理解。

特别喜欢这个城市的公车,真的,干净,空旷,色彩也好,最重要的,车里没有乱七八糟的广告。小路说着环视车厢。这点很重要,不然把所有不堪入目的做这个切那个的广告统统塞进来,坐公车的人会自卑到死的,不利于这种相对比较环保的交通工具普及。所以说,承包了这个城市公车广告的公司老板绝对是个有品的人,这种人值得赞赏。

真的,你这么认为?大叔有些自豪。

显而易见。我走过的城市不算少,能做到这点的,这里是唯一。

呵呵,说得好。男人淡笑一下,看着路边掠过的英姿飒爽的小树。

车过十站,下车便可以看到江桥,一条铁道线路由此北上。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我以为是公路桥。

这里才有看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吃点什么?大叔指指桥头下沿路的摊贩。

哦,关东煮吧,我只要一串。

看着衣着鲜洁的成熟男子,在擦得极亮的金属贩卖车前付账,是一种生活。

小路在心里随手写下这句话。

踏上噔噔作响的金属梯,转过两个弯,笔直的铁路江桥沿着视线无限延展。

这个角度看,这江水好宽啊。小路感叹。

是啊,走上一个来回,一个下午就过去了,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喜欢在这儿打发时间。

上次来这是什么时候?

一年前吧。

哟,这么说,今天我功不可没喽。

呵呵,那是。

大叔放慢了脚步,和他一起踏过能看得见江水的桥板。铁路线被钢架紧紧包围着,老鼠也难以逾越,两侧留下巡检线路的步行道,可以并排走两个人。

在江水上空漫步感觉果然不同,叔真的挺会玩的。

一个人嘛,总会找点别人不留意的乐子。

这话听着有点凄惨啊,孤独有那么可怕?

孤独不可怕,它有自己的力量,能让一个人很强大,但个别时候,也让人很脆弱。

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

不,是没事做的时候,连打坐都不想的时候。

心慌,无所适从,对吧。

嗯。

哟,桥上还有垃圾箱?小路眼睛一亮。这里真够人性化的,我喜欢这点。

我看好的地方,当然特别喽。

垃圾箱上有字啊。小路凑过去看,是某个孩子对女友的表白,用擦不掉的签字笔写的。再放眼一看:钢制的桥体栏杆上,密密麻麻的全是类似的字样,要么就是单纯的签名留念。

乖乖,这地方真够……

从南岸到北岸,全都是,全市最大的留言板。

这简直就是同心桥嘛,能有多少留言?

几万个吧,内容大同小异,都是某某爱某某,或者某某到此一游之类,不过集中到这个份儿上就有趣了。

确实,好大的青春期花名册。小路看得眼花缭乱。这上面有你写的?

当然没有。

倒也是,你根本就不知道写给谁。小路朝他笑笑。玩笑话,别忘心里去。

没关系,一把年纪了,哪有那么脆弱。

这个一把年纪只能我来说,你不能说。我说起来是调侃,是喜剧;你一说就凄凉了,是悲剧。

的确。

哎,说正经的。小路看看前后。这没人,也不会隔墙有耳,说实话,这么多年,你那事儿都是怎么解决的?

什么事儿?

生理需要。

呵呵,小人精,什么都问。

好奇嘛,告诉我吧。

MSN上不是说过嘛,自己打理的。

不会害羞?

不会,这么多年过来了。

我监视你这么久,怎么都没见过?

我都关灯的。

我说的呢,没劲。

这有什么可有劲的,其实很多有家的人也会那么做的。

嗯,我在网上看人家说过,男人真是难以满足。

我的欲望其实很淡的。

当然,那天晚上,你抱着我的时候,我就感觉出来了。

呵呵,这能感觉出来?

是,照你这个年纪,遇到那种场景,早就如狼似虎了,但你没有,理智占据制高点,当仁不让。

呵呵,我当好话听了。

确实如此,我夸奖别人很谨慎的,你可以自豪一下。

呵呵,其实,我挺喜欢你的,那天有点自制不住。

能感觉到。

你什么都能感觉到。

而且当时,你还有点害羞,这让我很感动,真的。

我没想到会那样,那天对我很特别。他说着,悄悄拉住小路的手,悠荡着。

不怕被认识你的人看见你这样?

这种概率不大吧?

万一中奖了,你上哪躲去,跳江?

呵呵。

脚下的钢铁与桥板开始震颤,男人回过头去,一列火车已经驰上桥头。

来车了。小路有些兴奋地把手指插进铁栅,顷刻间那铁龙撞到身前,一股气浪掀起他的头发,小路闭着眼睛,笑吟吟地接受那震彻肺腑的冲击,车过,他转过身看着他。

好久没这么玩了,真痛快。

你这孩子,有什么好玩的?

我小时候经常被我爸带到车站去玩,他在那工作,从不懂事的时候就喜欢火车,喜欢铁轨,喜欢信号灯,喜欢道岔,总觉得那些东西静悄悄在那儿,特别好看,特别神秘,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这些东西。小路看着那铁轨,拉起他的手,继续前行。

忘了哪本书上看到的,喜欢铁轨的人都有点抑郁症,呵呵。

说实话,读书的时候有一点抑郁,毕业了就不治而愈。也许是天生太想自由,受不了校园里的气氛,所以做学生的时候一直不开心。

那你郁闷了十几年?

差不多,从念学前班的时候,第一天上课,坐到教室里,拿出书包里的算术课本放到桌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讨厌这一切,讨厌学校,讨厌操场,讨厌围墙,讨厌领操台,讨厌教室,讨厌老师,讨厌黑板,黑板擦,粉笔,粉笔灰,窗台上养的花,黑暗上面的标语,卫生角里的拖把扫帚,上下课的铃声,校门口卖冰棍的老太太,反正和学校有关的,统统讨厌。

真是奇怪,我和你差不多,只不过我毕业以后才发现自己原来那么讨厌学校,在校的时候还是觉得自己挺喜欢那里的,现在看看,那种喜欢都是自己骗自己的,大概是很想做一个好孩子吧,时间久了,自己也感觉不到了。

嗯,叔念书的时候肯定是个好孩子,能猜得到。

我做学生的时候超级好的,真的。大叔的目光空前认真。一点都不吹嘘,那可是学生样板形象,上课好好听讲,下课好好活动,做间操都一丝不苟,值日也从来不迟到。你信么,一直到大学毕业,我上自习的时候一句话都没说过,从来没有,而且,我从没请过病假事假。

我信,我早就信一个真理了,只要和你有关的,都不能用常理去生搬硬套,你永远都是特别的。

呵呵,听着像怪物。

怪物也好,常人也罢,都是标签,无所谓之。小路用手指拨着栏杆,望着江水。

又来了,标签理论。

不喜欢?

不,很喜欢,耳目一新,绝无仅有。现在的小孩子少有这么思考问题,独树一帜的了,真正意义上的。

嗯,拍吧,使劲拍吧,趁还在室外,随风而去。

呵呵,小人精。

哎,我看到人了。小路忽而放慢脚步,看着江边。好像没穿泳裤。

嗯,北岸没有人家住,所以想游的都来这边了。

不是说人不少的么?怎么就这一个。

可能是像我这样不喜欢扎堆的吧。

那集中的地方在哪?

看到江边那排树了么,在那后面,有个小湖,很隐蔽。

估计你一定不敢参与,一把年纪了,皮肤还这么好,相貌这么出众,光溜溜跑到一群男女里面,立马吸引若干中年女性围观搭讪,那场面很难想象。

你也开始拍了。

没,实事求是,这肯定就是你不敢去的原因,你也跟那人一样,自己游?

我自己游,但不在江里。记得和你说过的木屋么,山里的?

记得,互相答卷那次。

嗯,我在河里游,大山里面,卫星都照不到的地方。

特别中的特别,个性中的个性。

性格使然,我不是故意作怪。

知道,个性是抄不来的,个性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深入骨髓,下辈子也改不掉。

栏杆上的表白渐渐稀少,桥头就在眼前,还有一个孤独耸立着的水泥堡垒。

桥头堡,打仗的时候留下的?

估计是,上面还有弹坑,可以过去看。

哎,如果现在发生战争,必要时,你会参加?

会。

调动所有的资源,组建一支小部队?

呵呵,哪有那么大本事,你知道我认识的人不多,对人也不亲,哪有人肯跟着我卖命。

不一定,越神秘的人,暗恋他的对象就越多。你和我讲过的,毕业时的那个女生,你没料到他会强吻你。

呵呵,那事别提了。

话说回来。小路看着桥头堡上的弹坑。如果你是有家的人了,你还会去参战?

也许就不会了,但我会保证周围正常运转的同时,把所有的钱都支援掉,不见得就是用于杀人武器,保证大后方尽可能多的人,也很重要。

嗯,很理智的男人。

很多人都会这么做的。

在这个年代?我很怀疑。

呵呵,走吧,咱们下去。

噔噔作响的铁梯,小路在前,大叔在后。铁梯下面是一片动画片里才会有的草坪,在脚下悠悠地铺开,一直伸向树林。

想不到江北还有这地方。

呵呵,不难想嘛,江南那么繁华,那么多水泥。

嗯,一个城,因一条江,对立统一。

你刚跨过对折线。

你喜欢这座桥的另一个原因?

嗯,就像电梯,一个通道,连接两个世界。大叔碰碰他的手。听我的话,把鞋脱掉。

干嘛?小路回头看看他,看看他的鞋。

马上你就知道了。大叔说着,率先褪下脚上的鞋袜,提在手里,踩上草地,走出两米,笑着回头看他,手背推了下眼镜。

他照着做了,瞬间知道了缘故。

赤脚踩上草地的一刻,身上的所有关节都松垮了下来,颅骨深处传来咔咔的响声,像一部庞大的机器被拔去了电源。

我不敢迈步了。小路两手伸进黑洞里一般。

没关系,走吧,慢一点,他伸出手,拉住那指尖。

小路小心翼翼地抬脚,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向前落下,颤颤巍巍地前进。

天,天啊。

呵呵,感觉好吧。

从来没有过。小路不相信似地看着自己脚下,还有大叔光光的脚丫,牛仔裤脚落在男人脚背上,形成一个小小的堆叠。

放松一点感觉更好,刚开始我也不适应,穿鞋子太久的原因,感觉都要退化了。

他牵着他的手指,眼睛里的光,像走上红地毯。

如履薄冰般走过一段草地,爬上一段缓坡,穿过一小片的白杨林,很快,一片水光从天而降。

这是伊甸园吗?

小路看着那十几个毫无标签的男女,在水里泼闹嬉戏。三四个全身水光光的男人在水边溜达,像在会议室外面谈论公务,只不过,没有西装,没有皮鞋,没有领带和手里的咖啡杯。

什么都没有,只有人。

喜欢这地方?想加入?大叔看着他的脸。

我想把自己变得透明,然后再加入。

呵呵,你想干嘛。

做个近距离的旁观者,但要被他们无视。

上帝才有那种本事。

是啊,那我就做个偷窥者吧。

不能呆太久了,不然会挨骂的。男人拉了拉他的手,两人退进树林,向江边踱去。

他们都是什么人?

上班族,每天打卡,拿月薪。

没有大老板?开着四层加长悍马呼风唤雨钱比精虫都多的那种?

应该没有吧,不过也说不好。

嗯,现在的人,标签越来越混乱。

这样也挺好,就像螺母,剖面多一点,拧起来比较容易,国家机器需要这样的螺母,光溜溜的就没法下手了。

就像你,没法界定,像孙猴子一样。不然的话,以你的本事和位置,早就堕落的掉进人海找不到了,哪还有闲心在这里散步。

这就是我要的,一直为这个努力来着。

怎么说?

起初拼命地去工作,爬到这个位置,取得资源,保证一切有序运转,目的不是为了更多的赚钱,而是为了有时间出来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到了一定高度,能甩掉下面很多东西。

嗯,可以理解,不过我正相反,我喜欢在下面悄悄生活。你是拼命地打鱼,为了以后有空晒网;我呢,是上午打鱼,下午晒网。

是这样。走,去晒晒怎么样,我知道个好地方。

嗯。

草地在前方跌下两米,形成一个小的断带。

男人把鞋子丢下去,微微蹲下身子跳了下去,稳稳落地,然后双手伸向小路。

他干净利落地跳下去,单手撑了一下大叔的肚皮。

嗯,不错的缓冲垫。小路顺势坐进草地。

上学的时候,女生就喜欢摸我肚子。他和小路并肩坐在一处,两脚伸到前面。小路拿过他的鞋子,在手上细细研究。

一直都想问你,你用的东西怎么都那么干净,所有的东西都像刚买的。

精心而已。

不一样,精心生活的人很多,但我从来没遇到过你这种,莫非你有一种气场,能把所有脏东西都屏蔽掉?

谁说的,我也会脏嘛。他弯起一条腿,拍掉站在脚底的泥土。

在办公室有自己的更衣间?

有的,到了公司,先换衣服和鞋,必要的时候衬衫袜子也换的。

怪不得,还有擦鞋机?

有的,脚伸进去,十五秒,什么都干净了。

是不是特喜欢买这类东西,能让人变干净的?

嗯,上大学的时候就这样,书包里有一半都是鞋刷子啊湿巾啊消毒液之类的,有一次被女生发现了,在水房洗手的时候,悄悄问我是不是变态。

嚯,问的好直接。

估计他是替好多人问的,大家找了个胆子大的做代表。从那次以后,不少人叫我无菌人。

哈哈,没人叫你卫生纸?白白胖胖一大包,干干净净的,还有香味。

呵呵,也就你这么叫。

对了,我都没看过你出汗。

我出汗的,都在头上还有脚上,身上没有。

为什么不剃光头,你剃光头肯定好看。小路摸了摸他的脑袋。

过去夏天都剃的,今年没剃。

怕影响自己在某个人心里的形象?

呵呵,小人精。

哎,再推一下眼镜给我看,你那动作特性感。

呵呵。抬起手背,轻推了一下。这样?

嗯,再来一下。

对吧?

一个重吻印在大叔的腮上。

咋那么可爱呢,大玩具。小路揉着他的耳朵,连拉带扯。


第二十五章 计划•紫砂壶•书包

之后的几周里,一切似又恢复到之前的平静,小路每每拿起手机,都会下意识地翻到那个号码,没有实名,名单上显示的只是一串号码。即无奈又滑稽的样子。似乎总想给那个他发一条信息,或者拨一个电话,但是总也找不到能至少说服自己的理由。

再回想起那晚,有些像没有实质行为的一夜情。这种想法刚刚萌生的时候,他立即厌恶地把它压了回去。

下班以后,小路仍然会把眼睛凑上望远镜。视野中的他一成不变,这让他很是心安。他极不想因现实中的见面而改变一如既往的某些东西。

晚饭后,正在收拾碗筷,小路的手机响了。

是大叔的来电。屏幕上,他的号码闪烁,让他忽而地心安,从容按下接听键。

你好,我看你的灯亮着,就打过来了。

每天晚上它都亮着。他的语气似有调皮,走到窗前,望着那扇永不遮蔽的窗子里的男人。

我……要放假了,这几天我忙,你也能看见的吧。

是,看着你在卧室里对着电脑也没上线,就没打扰你。

我是说……嗯,你国庆假期休息么?

当然。怎么,可有什么计划?

是,我想如果你……

对,我没有安排。

他的回答之快,让大叔吃惊而暗喜。

我想再去看看大兴安岭的星星,和你一起。

如果方便的话,我们面谈好吗,可能需要很多细节。

可以啊,现在么?

小路望着窗子里他打电话的样子,穿着家居服。

楼下的茶座怎么样?

我家里不好?一直都挺干净的嘛。

当然可以,我只是……

你和我之间,抛掉世俗吧。

嗯,好。

听筒里传来大叔会心的笑声,他当然懂得他的想法。

那二十分钟后,给我开门。

放下话筒,小路看到他对着自己招了招手。

他冲洗了一下,换上干净的外套,这个过程用了十分钟。待到他打开门,时间刚刚好。

这是小路第三次来到他的面前,等待着那孩子出现在门里的过程,是一种独特的心情。

小路看着他干净的赤脚,还有那只有自己才能看懂的微笑。

他看着那孩子静静地抄着手,一身淡绿,站在门口,望着自己,心下安然。

新买的衣服么,很好看,你穿着,有些像我家的水竹。

穿了五年了,价格也很好,十五元。他迈进门来,看着大叔澄澈的眼睛。

来吧。他撤了一下身子,把小路让进客厅。温润柔软的地毯,房间里隐约着淡淡的男性体香。

每年的假期都出去玩么?他回过头来看他。

是,这十天,很重要,是我每年的修行。

他引他走进禅堂,屋中央的桌上,紫砂茶壶徐徐散发着热力。

他坐在他的对面,拈来两只茶杯,斟茶,放到他面前。他望着他的动作,身上的家居服,随着他的手臂漾起褶皱,而后恢复。衣领间袒露着男人干净健康的皮肤。

路程远么?

不太近,日夜兼程的话,不到两天。

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你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细节暂时保密,大概是个林间小屋。不过,没有其他人。你不会害怕吧。

不会,即便我自己在那里也没关系。

那就好。男人温存地笑着,笑里带着点调皮。

除了你没有人知道它么?

是的,我父母兄弟都不知道我这个小癖好。如果他们知道我带你去那,肯定会开我的玩笑。

你自己建起来的?

是,费了一些气力。借了下当地人的运输工具,自己一点点建起个小窝。那时候时间还充裕的很,可以随意的玩过家家。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后天可以么?

你做东,听你的。我俩要准备什么?

准备路上要用到的就好,食物,简单衣物,清洁品。就这样,不会很麻烦。我通常只背一个书包和一个旅行包。

书包?一秒钟内,大叔背着书包的形象以N种可能性在小路脑子里瞬间组合了一遍。

是,还是大学的时候留下的,给你看看。

男人笑了笑,引着他来到卧室,走向衣柜,打开下层的柜门,提出一个看上去八成新的书包。

看着就很结实是吧,保存的很好,能装很多东西。

大叔说着就背上它,厚实的双肩有些吃力,遂调整了一下背带的长度。家居服,赤脚,书包,微微凸起的肚腩,这个场景让小路不免笑出来。

你真可爱,大玩具。

你真可怕,笑的样子像我妈。男人褪下书包,坐在床沿,望着他。

小路轻轻靠在那张白橡木桌上,双手撑在身后,看着自己的腿。

这次出行,为什么想起带着我呢?我是说,你不怕一个人的凭空出现,破坏掉了你的一如既往?

不会的,你很特别。

你是说,我像空气,可以权当不存在?

不恰当,或者说,像我的一部分,曾经无意丢掉,现在又拾起的一部分。所以不会有意外和唐突的感觉。

小路咀嚼着他的话,忽而看见他向自己伸出两只手,手掌向上,洋溢着宽厚和温暖。

小路把双手放入他的掌心,让他抓住。他感觉到那种温暖,和过去曾经感受过的一样。

和我去吧,一定会让你难忘的。

大叔的声音很轻,像在被窝里给孩子讲一个故事。

嗯。

他轻轻点头,摇晃着他们的手臂。

谁都不再说话,就这样摇着手臂,是化解无语的冷清,或者说,都故意不想破坏这样的清净。

他和他都知道,他们很快就会拥有一个更加静谧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想到这里,让人不免有些怂恿,有些甜甜的东西,从心窝里涌出。

你的行李准备好了么。小路问。

还没有,不过我知道我要带什么,很快就能准备好。

车票呢。

已经妥当了,不用担心。只需要保证你的假期正常到来就好。

我的工作很简单,不会有意外。

那就好。

大叔又温存地笑,有些他的男人的味道了。


第二十六章 包厢•盲文•荔枝

小路共有两只携带行李的工具,除了那只大箱子,还有一个异常结实的帆布背包。他寻它出来,掂量了一番,觉得无论如何安排,只有它仍是不够。

世界已经不是一个人,顾及的东西必然会增加。

周六用了一个下午,他又添置了一只结实的旅行背包,摸索着上面小手指粗的实心铜环,想象着这次很让人向往的出行。

和一个大叔结伴旅行,这不在他的经验之中。平素的独来独往,让他更喜欢这种倔强的自立。两个人或以上,则要顾及很多东西,这往往直接影响到旅行本身。但与他一起,他没有这种担忧。

出发那天清早,大叔在楼下等他。先看他的眼睛,然后目光落在那只帆布背包上,好像在目测它的重量与内容。

乘公车去火车站的路上,他伸出手摸了摸那帆布包,好像在给它把脉。

没有什么好吃的。小路笑着说。

我带了两人份的压缩饼干,还有水,没带别的。大叔的胖手拍了拍自己的书包,这会儿他把包包放在腿上。

叔有点军警崇拜?小路看看他那身打扮,黑色登山鞋、黑色战术长裤,黑色帆布腰带、白色短袖T恤。

有那么一点点,很喜欢有男人气质的东西,干净利落。我没说过我参过军?

没说过。

十六、十七岁那两年,我当过兵,是强制自己去当的,后来又考的高中。所以我年纪好像要大一些。

为了锻炼自己?

自我教育的课程之一,我知道,有过这样一次经历,有一些气质就会深入骨血,这是必须。

看的出来,你很有纪律性。譬如你的家,根本不像是一个地球人独居的地方。

在军营里的时候,我对那种纪律性一点都没有觉得难受,感觉那就是我性子里的东西,一切来的顺理成章,根本不需要适应的过程。那时我就意识到这是与生俱来的东西。

为什么没有想办法留在部队里?

虽然觉得容易适应,但还不是我要的。纪律性我不在乎,但我不喜欢刻板和程式化。

嗯,了解。所以你的教官什么的,一定很舍不得你。

是啊。有领导找我谈过几次,但我很坚定。

嗯,一个人每次离开,都让身边的人不舍,这魅力了不得。

你在笑话我啊。男人轻打了一下他的帆布背包。

小路一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哎,讲讲你当兵时候好玩的事?

那可不比当学生时候的少。我去的第一天就被欺负的够呛。

哦?有人欺负你?

其实,严格讲算不上欺负,只是一种手段而已。

怎么回事?

第一天训练下来,一身脏,一身汗,同宿舍的战友一起约了去洗澡。我想单独去洗,因为我不太喜欢和很多人赤身露体呆在一起。但我的心思很快就被那几个猴精看穿了。不过他们断定我不敢露肉,是怀疑我……太胖,发育的不够好。

我明白,怀疑你那个很小是吧,还真是无聊。

呵呵。

那时你很胖?

按比例来讲,比现在要胖。现在比那时候结实多了。

然后呢?

他们允许我自己洗澡了,然后三更半夜把我骗到操场上,几个人把我剥光了,塞到坦克下面呆了好几个小时,我哭的心都有了。

哟,你没感冒?

身体还好,所以没有。只是当时很害怕,怕违反纪律。我可是暗暗发誓服役期间绝不违纪的,没想到第一天就出这种事。

那后来呢?

挺感谢他们的,去掉了我的阴影,我不再腼腆了,虽然还不是很喜欢去公共浴池。

看来副作用不小,他们培养了一个暴露狂,每天晚上都不拉窗帘,是吧。

我真没意识到整栋楼只有我那里没窗帘,也不知道我的窗户透明度那么好,我特意选的镀膜窗,白天有阳光的时候看不到里面,但我忘了晚上,失策啊。

确实挺失策的,告诉你吧,你买的很可能是假货,白天有阳光我照样看的你一清二楚,当然,也可能是角度的原因。

大叔呵呵笑起来,像个孩子那样,摸着后脑上的短发。那动作,让小路目不转睛。

那我揭发你之后,为什么穿短裤了?

还是怕你们楼里的孩子看到,我可不想变成教材。

男人说完,看了眼腕上的手表。他注意到那是一块极新的卡西欧防水电子表,不俗的厚度,和他的气质倒是很相称。

以前追过你的人送的?他尝试问。

没,我舅舅送给我的。他晃了晃手腕。你总是笑话我。

我哪里有笑话你?小路苦笑。

和一个没谈过恋爱没结过婚的单身男人总谈起那个,就是笑话人家。

什么人家,哪个人家啊?哎,你知道么,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个女生。

怎么?

就是给人的感觉,一字一句,而且是从你嘴里说出来,太孩子气、太娘了,和你年龄身份气质严重不符,特搞笑。

男人脸上浮起似笑非笑的表情,没说话,只看窗外。

行了,看来错误在我。早就说过,不能用世俗的经验套用在你身上。

你我半斤八两。

自知之明,很好,无论什么样的人,有自知之明,总是让人喜欢的。现在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就是太缺乏自知之明,或者已经有了一点自知之明,却告诉自己没有,这种人最可恨。该下车了。

公车到站,两人驱步下车,穿过地下过街通道,进入火车站内部。在检票口前,大叔忽地停下身,从衣兜里掏出车票,递给他一张。

你都拿着不就行了,干嘛还要给我。小路接过票说。

你那么独立,应该不会喜欢让别人拿着你的票吧?大叔看着他的眼。

哎,你越来越了解我了,我俩不结婚都可惜了。

男人脸一红,通过检票口。

他追上去,拍着他厚实的肩膀:你没告诉我是软卧啊,路很远?

不很远。只是卧铺包厢里比较安静。

噢,有道理,想必鄙视公共浴池的人一定不喜欢定员一百多人的车厢。小路抬了下眉毛。

列车在一站台,很快找到属于他们的车厢,登车,找到车票上的铺位。

这车不错嘛,比我想象的好。

他打量着车体内部,用手拨拉了一下包厢的滑动门。

门关上好了,只有我们两个。大叔把背包塞到铺位下面,在下铺坐定。

你怎么知道只有我们两个?

呵呵,我就是知道。

你把这四个铺都买下了?

对啊。

哇,想不到你还这么浪漫。小路乐了,用手指点了一下他T恤衫上的凸点:别有用心啊,说,有什么企图?

没有,我就是喜欢清净,你知道。而且这辆车上人向来不多,我这样也不算给人捣乱。

嗯,多几个你这样的人,铁路部门会很开心的。小路把背包里的吃喝一样一样摆在餐桌上,然后把空了一半的背囊塞进铺下,叠着腿坐在床沿。

哎我说,别那么正襟危坐好不好,又不是开表彰大会。鞋脱掉,躺着多舒服。

小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看到那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男人脱掉鞋子,白袜闪亮。

给我。小路伸出左手。

什么?

你的脚,右脚,伸过来。

干嘛?

不听话,我就把你剥光。

大叔乖乖伸出右脚,放在他的手心。

小路双手捧着那只穿着暂新白袜的男人的右足,仔细端详一番,目光像位老人查看一只茶壶。

看完一圈,他探过鼻子嗅了嗅,然后用手心大大摩挲一番。

穿四十码的鞋?

三十九。

怎么那副表情,被我吓到了?

有点。

跟你说,男人的脚就像男人的发型一样,能给人很多信息,伪装不了的。这个我很有研究。像你这个,形状标准,肉略厚,和身高比例相符,一看就是在青春期经常锻炼的男人,和那些豆芽菜还有肉球完全不一样,有塑造过的痕迹,更完美。

你总做这种研究?大叔异样地看着他。

嗯,不过,这么近距离、无所顾忌地研究,还是第一次。这鞋,穿多久了?

不到三年。男人收回右脚坐在身下。

鞋垫也袜子换的一样勤?

是,每天都换,备用的有三副。

哎,如果每个男人都像你一样,那男人这个词该有多可爱。

怎么,男人这词不可爱么?

首先,男人这个名词,要做个纠正。他伸出一根手指,放在他的鼻尖前一尺处:喝酒吃肉,满嘴脏话,浑身臭烘烘的,那叫雄性动物,那不是男人;男人和普通雄性动物的最大区别,不是使用工具和语言,也不是使用避孕器械,而是懂干净、有礼貌、懂得尊重、懂得学习。

懂。那其次呢?

其次,有自知之明。小路放下那根手指,盯盯地逼视进他的瞳孔。不懂得这些,就不懂得欣赏男人。

不过。大叔眨了眨眼。一般正常情况下,男人都是又懒又臭又满嘴脏话的。

正常?小路哼了一声。正常是什么?不过就是俗不可耐的人给自己加冕的一个拙劣的标签,以掩盖自己愚蠢和恶俗。如果说又懒又臭又满嘴脏话是正常人的话,那么可以看出来,人也没有什么高级高贵的,以后就不要以什么地球主宰、高级生物之类的字眼修饰自己,那只会显得更蠢。地球人嘴里所谓的正常的东西,说到底都是恶俗,平庸,到处都是,没有特点,没有价值,就像垃圾场里的垃圾,垃圾场里到处都是垃圾,这很正常,对吧?如果垃圾场里到处都是金条,那才叫不正常,然而金条总是很值钱的——干嘛拿那种眼神看着我?

干嘛突然说这么多?

夸你啊。

那我当好话听了。大叔清清嗓子,扭开一瓶矿泉水。

有人敲门,是乘务员换卧铺卡。重新关上门后,男人看到他将门上了锁。

你要干嘛?

别紧张,只不过这样让我有安全感,仅此而已。小路拿起一包压缩饼干,在男人眼前晃晃:这东西怎么吃?

掰一小块,放在嘴里,然后润一点水。

会膨胀的很大?

那倒不会,只是很干。

小路撕开袋子,放了一块在嘴里,脸上透出演技样的小心翼翼,然后是排山倒海的失望。

我以为它是超浓缩的什么食物,看来和绿豆糕没两样,不过如此。

我觉得比绿豆糕要好吃。

那是因为你军警癖,绿豆糕如果打上“军工制造”的字样,你也会买。标签理论。

男人没说什么,看着车窗外缓缓移动的站台,脸上透出温存的笑。

哎,出发了。小路向后一靠,笑吟吟看着他。真迷人,九十岁的大妈看到这样的笑脸,也会想要嫁给你的。

你这算是好话么?大叔无奈苦笑。

当然,笑得好看的男人都是上品,笑得温存的男人都是精品,笑得可爱的男人都是极品。很荣幸,你是三位一体。

类似的话,二十年前听过一次。大叔有点不好意思。

哦?同样出自女生之口?

对,在高中毕业的时候,大家互相拍照留念,我们班女生集体和我合了个影,说要留下我的笑。

哇,那场面,难以想象。想不到那个年代你就那么有魅力,可喜可贺。今天应该喝一杯,没带酒吧?

算了,我哪里敢带那东西?男人颇担忧地看着铺下的包:你带了?

没有,我多为你着想啊,上次把你搞的那么狼狈,恨我吧?

没有。

差点引诱你犯罪。

别说了好吧?

其实那天晚上你是不是特害怕我把你怎么着了?我能看出来你眼睛里的担心。

怎么看出来的?

就是,无论一个人说什么话,只要是实话,眼睛里都会相应地表现出配合言辞的眼神。而那天晚上你无论和我谈什么,眼睛里都有一种担忧,恒定的,在我给你斟酒之后。

你倒会察言观色。男人摸了摸后脑的短发,发出爽利的沙沙声。

其实那天晚上如果发生了什么,你也一点办法都没有是吧?

男人呵呵笑,没做回答。

说真的,想不想和我睡一次,不像伙伴那样的关系,是纯粹朋友之间的,权当一种交流,好比我请你喝下午茶,或者你请我看电影之类?

没想过。大叔的短发又发出沙沙声。

怎么,不敢?有顾虑?怕侵犯到我?觉得不合适?不忍心?

都有吧。

还是我不够好?

不是。你别折磨我了。

哎,说正经的,你对性这事怎么看?

反正不像你们年轻人那么随便。

哎,哎,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好吧,我还是很纯洁的。

反正你们这代人比我们要开放很多,要求的更多,思考的更少。

那倒是,我承认。我们这代人会找出很多貌似道理的东西贴到脸上当理由,盾牌的后面往往是胆怯,这是公理。平时越能张牙舞爪的人,像我,可能反倒越传统;相反,锋芒内敛的家伙私下里是最跋扈的。佛经里怎么说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佛陀真是厉害啊。不过话说回来,至少我们会找理由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你们叔叔阿姨们,甚至爹爹妈妈们,虽然很渴望,但也只会找理由证明自己不需要,是吧?

你说我啊?

你很有代表性。小路看着男人闪亮的腰带头:告诉我,虎狼之年怎么会没有需要的?是被脑子里的五行山压的太久,还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坦诚地说,都有吧,不过没你说的那么直接。脑子里的五行山不是自己堆积起来的,我也承认很多人都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嗯,满大街的洗脚屋,定位群体都是你们这些大叔。

男人只是笑。

话说回来——如果那天晚上,我执意和你睡,你也没有办法是吧?

你这孩子,怎么就卯上这事了呢?

我特好奇你知道么?凡事到了你身上,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是怎么发生的,或者是直接采访你,而决不能做出假设或用世俗的经验来套用你。所以我要你说出来,既然你没做过。

我也不知道,这事没法假设。

知道那晚我摸着你的身体,我有什么感觉?

不知道啊。

有一种阅读感,就像摸盲文——摸过盲文么?复杂的感触,通过皮肤转换成层次纷繁的电流,通过神经传递给大脑,那过程很奇妙,每一秒钟都有无数的信息传递过来,哗啦哗啦的,很刺激,很强大的感觉。摸着你的肉皮就是这感觉,好多好多的信息,排山倒海。就像一个科学家终于破解了来自外星的磁盘,非常吸引人。那不能说是生理快感,而是一种精神交流,你那边有信息流过来,和我本身的意识相撞,共鸣,然后我再流到你那边,形成一个灵魂的回路。你当时都没感觉了吧?

没感到你说的那么神奇,我已经不省人事了。

小路向前倾了倾身子,眼神里闪出巫师盯住水晶球的样子:你骗人,我能看出来,你的眼睛告诉我,你也有和我一样的感触,至少你有过,不一定是和我。

叔,有那么两秒半,你在回忆,两秒半中的一秒,你在痛苦。

男人没有说话。小路看到他在搓动右手。

小路缩回身子,重又靠在铺上。

叔,你结过婚,对吧。

是。

唔,终于等到你说实话了。小路把身子缩回原来的角度。你呀,以为五行山真的能压住孙悟空吗?

男人欲笑。

算了,笑不出来就别不要笑,还没见过你这么难看。

蓦地,小路伸出两只手,手心向上。

给我。他说。

男人伸出右脚,被小路一掌拍下去。

完了完了,陷入往事了,人都傻了。

他捉来男人的两只大手,轻轻摇晃着。

大叔,振作点。

我没事,都过去了。只不过,一开始就不该向你撒谎。

有点无地自容?

有点。对不起。

嗯,很坦诚,还有希望。小路拉着他,轻轻摇晃手臂。不想说就不说,那是属于你的故事;想说,就告诉我,如果你认为能舒服点的话。我已经习惯给人做垃圾桶了,天赋和经验并存,有什么都倒进来吧。

时至今天,也没什么了。我确实结过一次婚,十年前,是我追的她。她很在乎我,我也舍不得他。但是,我太蠢了。她向我和我妈妈表示不想要孩子的时候,我放弃了她。在她和母亲之间,我对母亲做出了让步。她很痛苦,但还是收身而退,我没有表示出挽留。

我能听懂。

那段时间,我死了,我不想再多回忆那个时候的状态,太可怕了。虽然后来,她又回到了我身边,似乎一切都开始好转,经过风雨,一切都趋于童话,趋于完美,但是,她还是走了。我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一切。

她生下孩子,然后离开你?

她和孩子都走了,难产。

天哪。小路沉下手臂,不再摇晃。

上帝总是会给出最完美的剧本,作为演员,我们不应该做任何更改。这就是我的教训,一辈子的教训。

你等等,别说了。

小路放下他的双手,退到自己的床铺上,双臂抱住膝盖,埋下头。

你怎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

他的声音空前温柔,大叔听得真切。

小路的头埋进臂弯,他看不到那孩子的脸。

男人放脚穿上轻便拖鞋,坐到他的铺边。

哎。他摇那孩子的肩膀。

别碰我。讲起你的爱人的时候,不要碰别的人,这是对你爱的人基本的尊重。

我都没事了,你这是干嘛。

你这个幸福的老胖子。

什么?

你这个幸福的老胖子。

你怎么了啊,别这样啊。

小路放下手臂,深吸一口气,在他的目光里,穿好地上的鞋子。

叔,从今以后,我还得高看你一眼。我去上厕所。

小路扭开包厢门锁,走向车厢一边。

夕阳西下时,小路捧来两份盒饭。

白菜胡萝卜,素了点,但我猜你能喜欢,对吧。

他把饭盒放在餐桌上,从包里悉悉索索翻了一下,笑着递给他一双筷子。

我肯定你不会用卫生筷子,就带了两副,体贴吧。

谢谢,吃完我去刷。

嗯,知恩知报的男人,加一分。小路掀开饭盒,把盒盖侧到一边。

我特爱看你吃饭,特香。这点和你高中同学们也一致吧?

是啊,都这么说。男人笑笑,看着他的眼。

吃相美的男人很性感的,让人有安全感和依靠感,说不好为什么,但很强烈。也许一个人的吃相里能传地出很多隐秘的信息,就像性爱的抚触。

我说,你这就不好,脑子里总装着性,这也是一种病。

你再说一遍试试。小路用筷子尾端顶住男人眉心。

不说了不说了,好好吃饭。

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挑三拣四。小路狠狠瞪了他一眼。

呵呵。

呵呵呵呵,就知道傻笑,跟熊一样。小路白了一眼,旋开一瓶果汁。沙棘汁,增强性功能,拿着。

你对谁都这样?

体贴?

不,什么功能什么的,对谁都这么说话?

不啊,只对可以说这话的人。

真疯。

哎,说真的,你那东西发育的怎么样?

你不总拿个望远镜看,你问我。

你的意思是人类发明了望远镜就不用登月了?

这没可比性。吃饭吃饭。

说正经的呢,给我看看吧今天。小路停下筷子。

看什么看,吃饭。

真的,给我看看吧,近距离的,我保证不笑话你,看完就得,好吧,就像给我看看你的领带那么简单,就是看看效果,不必翻来覆去的,行吧?

吃饭,别闹。

好,有能耐你今晚坐一夜,别睡。小路墩了下筷子,夹起一片胡萝卜。看把你乐的,想笑就笑出来吧。

大叔苦笑。有什么好乐的。一点稳重样子都没有,你要是个女的,能把人吓死。

样子都是装出来的,千金难买真性情。小路喝了一大口沙棘汁。哎,知道么,其实她们女生啊,是特渴望男人的,超乎男人想象。

所以你不找女朋友?

你不就是我女朋友么,想不承认,不负责任?

乱讲。

小路低头扒饭,幽幽一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什么不合适啦荒唐啦差距太大啦,随便说那句都能搪塞过去。但你得面对现实,一把年纪的人,不需要我提醒你吧?精神上,我俩有相似,有互补,互相欣赏,互相取悦;肉体上,我迷恋你,关注你,某种程度上,还想得到你。你别笑,说正经的呢。除了性别问题,我俩这些已经足够构成一对恋人了,你不能否认。

我不否认。

嗯,那就是已经面对现实喽。

你那东西给我尝尝吧。

哪东西啊,说明白,说不明白我可多想了。小路飘忽的眼神当仁不让。

真没正型,我不喝了。

这瓶沾我唾液了,我再给你开一个。小路放下筷子,从铺下翻出旅行包,先拿出一包纸巾,一包花生米,一盒套,最后是沙棘汁,统统放在桌上,然后拧开果汁盖子,递给对面的男人。

男人看看桌上的东西。

你带这个干什么?

什么?

那个。男人指指那纸盒,纸盒上印着一对男女。

哦,你说它啊,这个大有用处。小路若无其事地打开盒子,取出一枚,撕开独立包装,套在嘴唇上吹鼓。末了一只手伸向男人的裤子。

哎你干嘛?

别紧张。小路的手伸进他的裤袋,摸索一下,取出他的手机。

看到吗,手机,塞进去,然后,扎紧,这样,可以防水,野外生存知识。

呵呵,你真聪明。男人放松式地笑。

有创意吧,可惜不是我原创,摘自美军野外生存手册。

你什么书都看是吧。

除了言情小说,其它都看。读书破万卷,开口如有神。

看得出来。

还给你。小路一扬手,包扎好的手机丢到男人裤裆上。

哎呀,弄油了。他赶紧拾起。

油了就擦啊。小路两指夹起一张纸巾。是你自己擦,还是我替你擦?

午夜。

还有十分钟熄灯了。

男人看看手机,放在餐桌上。

嗯,洗洗睡吧。小路放下手里的杂志,找出洗漱袋。

你先去吧,一会熄灯了我再去洗。

为什么?哦,我知道了,不想让车上的陌生人看到你洗漱的样子是吧,穿着拖鞋,内衣,脖子上挎着毛巾,端着牙刷,那形象不能现于人前。

呵呵,小人精,越来越了解我了。

那你怎么让我去现眼呢,你咋想的大叔?

呵呵。

哦我又知道了,不想和我一起洗,不想让我看到你洗漱的样子,对吧。你别忘了,你光着的样子我每天都看,我对你了如指掌。

呵呵。

呵呵呵呵呵呵,傻乎乎的。小路重新拿起桌上的书躺下。一会熄灯的,我和你一起去。

好吧。男人亦抓起书本,侧身倒在被子上。

孩子,你看啥呢。他侧脸问。

男性杂志。小路头也没抬。别总叫我孩子,你还没到我爸的年龄。

大小伙子看男性杂志,一看就有问题。

你也不教我,我只能自己找渠道去了解男人喽。

你对男人比我都了解了。

我只了解男人的心理,不了解男人的生理。你看这上面写的:据调查,我们这个国家的男人们,百分之七十五不能保证每天都洗澡,百分之九十五不能保证每天洗包皮。太恶心了。

呵呵。大叔的脸回到书本后面。

受不了。小路啪地合上杂志,坐直身子。

他看着床铺上的男人,侧身倚在还未展开的被子上,两足相叠,白色的床单平展展地在他身下,这会儿已经脱下牛仔长裤,只穿一件白色平角短裤,上身是白色T恤,一本厚书遮住了胖脸。

咔哒一声门锁响,男人放下书时,看到包厢里只剩自己。

片刻,有人踢门,男人拨开锁,他端了一盆水站迈了进来。

为了让你不堕落成牲口,我管乘务员借了个盆,刷干净的,水是温的。看我体贴不?

小路放下水盆,回身锁门。

洗吧。

呵呵,别闹了。

怎么,还不好意思?你洗什么我没看过。小路说着一屁股坐回床铺。

不用这么正式吧,一会我去卫生间洗就好,卫生间也有水龙头。

可那是凉水,开什么玩笑。

没关系。

那这盆水你擦身子洗脚吧。

好。

来,站起来。小路率先起身,朝他伸出右手。

大叔懵懂地看着他,脸上显出担心,顺从站起。

我帮你脱衣服。小路说着架起他两臂,向上掀起T恤,他没有反抗,任凭T恤衫从头上拉了出去。

小路把衣服靠在身上叠好,和牛仔裤放在一起。

床铺间狭小的空间被男人宽阔的肩背填满。他赤膊站在那里,看着那孩子,不知道又要做什么。

好结实的二头肌。他捏了捏他的胳膊,轻轻赞叹。

毛巾浸入温水,捞起,拧干。小路仔细擦着他的肌肉。脖颈,肩膀,胸腹,后背,腋下。他老实地任他摆弄,看到他的眼神,像在完成一件雕塑。

末了扶住他的肩膀,把他按坐在铺上。

给我。他抄下方伸出右手。

男人顺从地把右脚交给他。他脱去那白袜,把那大脚抬到齐眉,男人不由向后一靠。

小路飞快地吻了下他的脚底,把那只脚按进水盆,然后又伸出手,如法炮制他的左脚。

他坐直身子,看他把一对袜子放在上铺,拍打平整。

好了,不打扰你了,我去忙我的了。一会见。小路拾起自己的洗漱袋,开门迈了出去。

男人长吁了一口气,看看脚下的水盆,像刚做了一场噩梦。

叔,我睡不着。夜半,小路反扣住手机屏幕,幽幽地说。

过来吧。男人在暗处叹了口气。

哎。小路掀开被子,摸索到男人身边。钻进被窝的时候,他听到他心满意足的笑声。

进来可以,不许闹哦。

这个闹字比较难定义。你这个所谓的闹又是什么意思呢?不许强迫你做你不愿意的事?

你不挺了解我的么。

他拉过大叔的手臂,枕在头下,侧身面对黑暗中男人的脸。

叔知道么,青春期大门口的时候,我妈和我姥姥就反复告诫过我,长大了,不许学坏。我思考了很长时间这个所谓的坏是什么定义,后来实在想不出,就去我妈那里请教,你猜答案是什么?

早恋呗。

不对。

嗯……厌学?

不是。

喝酒打架去游戏厅台球社?

也不是。

那想不出还有什么叫学坏了。

我担保,那个年代你也学坏过。身体刚刚萌动,意识逐渐觉醒,没有异性,一切只能自己解决。就像国际歌里唱的: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不是吧,你妈嘴里的学坏就是指这个?

博大精深的一代人,难以理会。小路在他的臂弯里摇了摇头。

在你眼里,上了年纪的人都是怪物,对吧?

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怪物,你不觉得么?老实的软蛋,在痞子眼里是怪物;搞原子弹的,在J女眼里是怪物;正在发育大脑的学生,是人民教师眼里的怪物;解救人类的医生,不用说,在所有人眼里都是怪物。还有卖保险的,唱歌的,写书的,扫大街的,当兵的,卖肉的,还有你这样做媒体的。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什么特长什么特点都没有的人,那在众人眼里更是怪物,不是么?

呵呵,有道理。

都是人心给贴的标签,不足为道。小路长出了一口气。所谓地球呢,就是宇宙里一个独立的怪物收容所,外围是一辈子都冲不出去的太阳系围墙,灵魂不健全的都来集中放养,不会影响到其他星球正常高等生命的生活,有忏悔倒健全人格的,来生就能去其他干净地方生活。而这个收容所的人还在围墙里大喊:这里是天堂,我们是主宰,我们是高等生命,我们人定胜天……

呵呵。

嗯,并且他们最大的病理特征,就是呵呵地傻笑。

小路说罢,一把揽住男人的脖颈,重重地吻上黑暗里的嘴唇。

他嗅到大叔呼吸的味道,一种带有健康男性肌体气息的温暖甜香。结实而略鼓胀的肚腹,散发出身体的热度,像一个小反应堆,而反应堆的燃料是沙棘汁。小路想到这比喻,心里窃笑,想象沙棘汁在男人体内翻滚沸腾的样子,涌出丰富的气泡和水汽,这让他必须不停地呼吸,他尽量不让那呼吸过于强烈,免得他一会松口就会说自己像条浮出水面的鲸。

大叔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右手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小路背后,这让他足足吃了一惊,意识到的时候,掌心已经感触到T恤衫的贴服,还有它贴服着的皮肤。那孩子的身体那么细腻温和,像每天晚上手里的铅笔,久了,总会有一种要折断它的念头。

我要断了。

小路松开嘴,对着他的鼻尖说。他在他的口中,嗅到了自己的味道。刹那有了一种照镜子的错觉。

叔你太重了,侧一点。

他的手从身后扳着他的肩膀,让他另一只手臂从身下穿过。

吃荔枝和吃话梅就是不一样。那孩子似在自言自语,双手捧起他的脸,又轻啄了两下他的嘴。然后把唇压进他的右眼窝。

似一尊雕塑,谁也不愿再动一下。男人甚至不由停止了呼吸。

还是肉呼的好,还是叔叔好。小路囫囵着。

荔枝是怎么回事?

你的触感,像荔枝。瘦的人都是话梅,皮包着一个核,很没意思。

你抱过几个啊。

别想多了,都是在操场上或者公车站上抱的,纯朋友那样抱的。

呵呵。

他直起身,在暗里摸索着大叔洁净的短发。

剃个光头吧你。

又来了,就那么喜欢光头?

嗯,大荔枝留光头特性感,特男人,就像一瓶纯雄性荷尔蒙放在那一样。

你这什么比喻啊?

我觉得男人进化到最后就应该没有毛,毛发越多,就越原始。像野人,像公鸡,像雄狮,毛都特多。人应该和牲口有所区别,低级应该和高级有所区别。

念叨什么呢?男人问。突然心里很没有安全感,有一种自己要失去什么的慌乱。

我就这样,爱抽风,你还没习惯?

呵呵,习惯你要很久。

很不简单是吧,嗯,我当好话听了。小路直身坐起,翻过餐桌上的手机,查看了一下时间。

睡觉吧,明天还要翻山越岭是吧。

嗯。

是不是睡不着,突然身边多了一个人,不习惯?

有点。

奢华的单身生活啊。小路向后退了退身子,把被子都推到男人胸口。

哎,你干什么。

别紧张,我不闹。小路双手探入被窝,顺着男人的大腿外沿摸索上去,牵住他的短裤下边,一把撤了下来。

哎呀你……

一级睡眠,彻底放松身体,好好睡。小路摸下地去,听声音已经回到自己铺位上

给你放上面了,和袜子在一起,你醒来之前我不下床,放心睡你的吧,晚安大叔。

然后传来悉索躺入被窝的声音,小路鼻息里一声心满意足的“嗯”,一切趋于平静,只有枕下不断的车轮撞击铁轨的前进。

车厢里的空调有些凉意,这会他才感觉到,遂把薄被子拉到鼻子下面,面朝墙板躺好。一闭上眼睛,列车的前进就更加明显,给身体带来一种横向的漂移感,甚是怪异。只有这种熟悉的感觉才让他返回真实:似乎不会停息的车轮声,干巴巴的空调气味,明天迎接自己的青山绿水……除却一米开外横陈的活生生的小路之外,这次出行与以往没什么不同。

自己确实被强行除去了遮蔽身体的最后一件衣物,肉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与散发着轻微消毒水味道的被褥真切地接触、陷入。这感觉确实让人更为踏实放松。就这样下去吧,他实在没有胆量起身去找那件短裤,这会儿他一定没有入睡,如果自己这边有任何可疑动响,他一定会用手电照射他的身体,并且免不了被言辞和行动无情地掠夺一番,所以还是安于当下为妙。这个总是满嘴惊人之语、不时诱人之举的小孩子此事让他不免暗自苦笑。他居然会出现在他初秋的列车上,这一点本身就不太真实。他设想如果有一天,自己将不再一个人乘坐这辆特别列车之时,身边会是怎样的以为旅伴,但万万没有料到其年芳多少、霸道几何。

他并不讨厌他的霸道,他的霸道看似和那个年纪的小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但针对于自己,作为当事者的被动一方,那一切都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善解人意。他总是能在最后一秒、最后一步掐住自己的分寸,热情而理性,大胆且成熟。时而会心惊胆战,但总是有惊无险。对于长期独自生活的他,恰到好处。

悄悄地长出一口气,他似乎嗅到了那孩子口中鲜活活的气息。他惊异刚才他的气味居然在他口中留了这么久。那个吻让他这会儿多少有些尴尬,自己已然像那个孩子说的——自己已经一把年纪,却和那样一个年轻人在奔向深山的寂静列车上赤身拥吻,而自己却不知不觉中紧紧抱住了那孩子的身体,并以一种占据的角度压在身下。浪漫么,有一些,他想到浪漫这个词,脸不免有些涨;荒唐么,说荒唐好像不恰当,这会儿夜深人静,仔细梳理一下他留在他脑子里的每一个影子,理智告诉自己,这确实是一对恋人一次普通的出行而已。对于恋人这个人世间最为特殊的身份来讲,似乎什么都不过分,都无所称其为荒唐。

苦笑在心口渐渐散去,随着睡意漫上来的,是那么一点甜蜜。


第二十七章 烤玉米•蛇•防晒油

清晨的时候,大叔被一阵外力摇醒。

最先醒过来的是脚趾,脚趾感知到薄而干净的被子的质感,他动动脚趾,确定自己不是在梦中的场景里,仍在床铺上。然后醒过来的是臀部,臀部传来和脚趾同样频率的信号,他一惊,意识到自己一丝不挂,遂大脑完全苏醒。

男人的手臂大略探查了一下周边态势,确实只有自己。他轻轻转过头去,餐桌遮住了视线。待微微抬头,正撞上小路月牙样的笑眼。

看什么看,我在我自己床上呢,放心了吧,我说不过去,就不过去。

我看你醒了没……

我的随笔都写了好几页了,勤奋把。小路合上本子,抄起桌上的矿泉水。喝么。

喝。男人伸出手,不料小路手腕一转,把瓶子丢到床尾。

一大早上起来你就耍我。男人无奈,只得起身自己去够,手指触到瓶身的刹那,小路拍掌欢呼:看到屁股喽!

大叔坐在那里,一脸无辜地看着那个手舞足蹈的家伙。

你呀你呀。

好了,不闹了。该下车了吧,收拾收拾。小路掀开被子穿鞋,男人这才看到他已经穿好了衣服。

东西统统收拾好,放入背包。餐桌上只剩下他喝的半瓶矿泉水,还有一包明显是给他准备的饼干。小路把自己的床铺收拾得平平整整,直至床单上没有一丝细纹。

好了,给你足够的时间穿衣服吧。小路拿起洗漱袋,调皮地向男人的屁股后面看了看,带上门出去了。

男人赶紧反锁上门,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还好,一件都没少,都整整齐齐地摆在上铺。以最快的速度穿好一切,怕给他比下去一样收拾好了自己的床铺。外面天光大亮,看看手表,太阳刚露出地平线一个小时。

片刻,那孩子敲门而归,头发湿漉漉的,脸庞散发着淡淡的香皂味。

怎么,凉水洗的头?

没关系,都习惯了,念书的时候每天都这么干。小路坐定,用毛巾认真把头发擦干。

怎么,我的洁癖大叔平生第一次没换袜子?他看看那双胀鼓鼓的轻便拖鞋。

哦,中午就要下水的,而且这双也穿了不过四个小时。男人坐在床边看他擦头发的样子。

叔昨晚做梦了么?

嗯,做了,梦回校园。

哎,如果我和你做过同窗就好了,不知道该多有趣。

行了,我学生时代的阴影够多了。

嗯,这个可以想象,彼此彼此。小路擦罢头发,把湿毛巾叠好放进封边袋塞进背包,端坐在男人对面。跟你说,都大学毕业一年多了,我现在还总是做噩梦,一周七天,至少两天都梦回校园,好么,要么坐在教室里,每个人的桌上厚厚一叠卷子,怎么做都做不完;要么手里一本辞海那么厚的教科书,老师在讲台上喊:画题!要么在操场上,练队列,军训,一望无垠的操场啊,啪啪啪地踢正步,怎么踢都踢不到头。你说,我这阴影有多重。

想不到你能这样,看你心蛮大的嘛。

骨髓里就特讨厌学校那些东西,包括那时的自己,统统讨厌,极端厌恶,恨不得一切都炸平剁碎了放进离心机转上三天三夜然后搭上火箭扑一下丢到黑洞里去,那都不够解恨。

我和你一样。

嗯,可以想象,所以才和你说这些,不然对谁说,谁都会用异样眼光看我。都说学生时代是美好的,值得回忆的,如果在上班和上学之间选其一,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选择回到校园。哎,真是没法理解。

一定是个逃课大王。

错,我一节课都没缺过,感人至深吧。

的确,难以想象。

不难想象,做老师的也不容易,多少给点面子,静静地坐在下面就OK了,我读我的四书五经,他讲他的资本主义。至于功课,我倒是没耽误,统统及格,还给别人替考来着,从中考到高考到大学每学年的考试,我都是超过录取分数线和及格线几分过去的,是不是很幸运?

呵呵,你呀。

不说这个了,你已经摆出要像我爸一样教训我的表情了。说说今天的安排吧,马上要下车了。小路把桌上的饼干递给他。

下车以后马上就要换汽车,两个小时以后,改乘另一种你想不到的交通工具三个半小时……

我怎么突然想砍人了?

这三个半小时以后,你就解放了,我担保之前一切奔波都是值得的。

能到一个让我欲生欲死、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且又不是地狱的地方?

呵呵,能。

好吧,如果你把我拐卖到山沟里,我决不饶你。

你能让整座山鸡飞狗跳,我知道。

吃点东西吧,我刚问过列车员了。小路抬手看看表。列车正点,还有十五分钟。

下车时,小路惊讶于终点站的站台居然只有十米长。

叔,我没看错吧?

呵呵,没有,走吧。

小路不敢相信地环视了一下四周,除了山还是山。

我有强烈的感觉,你还是要把我卖了。那孩子连连摇头。

出站口外即是公车站,小路抢先买了车票,出其意料,只需要一元钱。

每人五毛钱?坐两个小时?太值了!小路直着眼上了车。

在车上就不要写东西看书了,路况不是太好。男人把他揽进司机后面的座位,把背包放在腿上。

莫不是五毛钱坐两小时的过山车?

呵呵,就是,一定要坐好。

越来越值了!小路瞪大眼睛,紧紧抱住怀里的包,幻想下一秒钟就要做一名伞兵。

我突然想发很多很多的短信,叔。

呵呵,没那么可怕,你等下。

男人说着下了车,在他视线所及的范围里,走到卖烤玉米的摊贩那里,递上一张纸币。小路看着那壮实的背影,牛仔裤和刚刚换上的红色T恤衫在山野里出奇的鲜亮。

上车的时候,目光相撞。

吃嘛?和城里的味道不一样,这是埋在炭火里闷熟的。

每次来都要买?小路用鼻尖指指烤玉米摊。

是啊,软里程碑。

软里程碑,说的好。小路点点头,掰下一粒玉米放在嘴里。

怎么样。

和你一样,不俗。

别太调皮,山里人可不像你那么开放。男人压低了声音。

好吧,我就憋两个小时,下车以后,好好发泄。小路把身子窝进座位里,眼望向窗外五花十色的山峦。

当小路再次放下双脚的时候,感觉整个大地都在摇晃。

那船长真恐怖啊,他在这路上开了几十年了吧,看着岁数不小了。小路指指身后斑驳的中巴车。

人家早就锻炼出来了,你没事吧。

三分钟以前突然有点想吐,好在下车及时,我肚子里面都乱七八糟了,估计这时候做个B超,再资深的医生看了都得尖叫然后晕过去。

呵呵,受罪到此为止了,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要,继续吧,不是说有出乎我意料的交通工具么,我胡思乱想俩钟头了。

你那么聪明,还猜不到?男人看看身后散去的同路山民,这会儿人都朝反方向走得一干二净。

飞碟,气垫船,蒸汽机车,狗拉爬犁,圣诞老人的雪橇,高空缆车,筋斗云,风火轮,还有什么?不会是踩滑板进山吧?摩天轮算交通工具吗?

呵呵,这里人口密度每五十平方公里不足一人,建缆车赔死了。

你第一次难住我了,揭晓答案吧。

还得步行半小时,能行么?

还步行,还半小时,你早不说!小路气愤道,真受不了你们广告人,比说相声的都缺德。

很快的,可以忽略不计了,散散步瞬间就到,然后那三个半小时你可以躺着了。

好吧,这半小时的憋屈和刚才两小时合并,然后一起发泄。小路挺了挺胸脯,说吧,怎么走。

大山最里面。男人指了指明显没有路的草莽。咱俩得先把袜子换下来,不然走到地方,都染上颜色洗不掉了。

男人说着脱下鞋子,小路搀住他的胳膊,防他摔倒。

不会踩上蛇吧?

说不准,至少我还没遇见过,不过可以预防一下。

我有办法。小路把手伸到肋下,从背包侧面取出一包香烟,叼在嘴里点燃。

鞋给我。小路伸出手。

呵呵,你还懂这个。

那当然。小路接过那只登山鞋,眉头略略一皱,鼻子伸进鞋壳做了个鼻息。

奇怪,明明是脚汗,却是是橘子皮的味道,没用止汗露之类的吧?

什么都没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16岁开始就这样,好吧。

真是怪人。小路猛吸两口烟,把鞋子罩在嘴巴上,一口气吹进去。

好了,另一只。

总吸烟?

时而吧,念书的时候有头疼病,耍一支,让精神放松,缓解头疼,很灵的。不过从来没主动往肺子里吸过一口,我就俩肺,可舍不得。

呵呵,那还好。

处理完所有的鞋子,小路拔下嘴里的香烟:这个不能留着了吧,到处都是野草。

踩灭了啊,然后用水浇一浇就行了。

打开的水都喝光了,剩下的都是没开封的。

小路的眼直逼进男人的瞳孔。他看懂了那目光后面的台词,一脸无辜。

你……

你肯定不会让我去做的。小路挑衅地晃晃那烟头。

男人不再言语,接过那半支烟,朝一棵树走去。

行了行了,太远了,没必要。

大叔旋即在树下站好,把香烟丢在地下捻了几捻,然后解开裤子。

哎,有人夸过你这时候的背影很性感很男人么?小路朝那后背问。

男人应了一声什么,好像在否认。

小路笑了笑,转过去遥望重重山岭。

这地方会死人的。小路自言自语,缓缓吸了一口温煦的山风。

果真就是半小时,他们步行来到一座院子外。

你等我下,我去打个招呼。男人指指旁边一棵遮阴的大树,树下一只老旧的竹凳。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拜访个老朋友。

很快,男人出来了,满脸笑意。

走吧。

还去哪?

还有三个半小时呢,你忘了?

揭晓最神秘的交通工具?

对呀。男人拉过他的手,朝房子相反的一片树林走去。

刚才那院子里面住的是谁啊。

山里的认,比我年纪大一些,那交通工具是他常借给我的,每次来都用得着,所以我都带一些茶叶给他做报酬,打个招呼就行。来吧。

离开那院子仅仅三分钟,树林在脚下倏然断裂,他的面前是一条闪闪发亮的河。

你看。

小路看到了,河滩上搁浅着两只黑黝黝的橡皮筏子。

某种程度上,我是猜对了的:气垫——船。

呵呵,走吧,还有三个半小时呢,下午就能到我们的小窝了。

走下河滩,阳光赫然灿烂起来。小路带上太阳帽,看他用一条毛巾把两只橡皮筏子的铁环连在一起,然后拉着推下水。

快上来。男人一只脚跨进筏子,像他伸出手。

你没说还要漂流啊,不错不错。他按奈不住的开心,一脚踏了上去,末了把两只背包丢在另一个筏子里。

那个是货仓,这个是客舱对吧。

呵呵,对。男人坐进他对面,支起木桨,筏子缓缓滑离河滩。

行了,剩下的就交给大自然吧。看筏子正常驶入河道中央,男人把桨丢进货仓,顺势半躺下来,两脚架在船舷一侧,余给小路另一侧。

你的。小路丢给他那只白色宽遮太阳帽。这水上太阳够足的。

你最好戴上太阳镜,三个半小时呢。

可以说现在一只脚已经踏进家门了吧。小路伸手解下男人的两只鞋子,肉厚白皙的脚掌在阳光下一副无比闲适的模样。小路嗅嗅那脚丫。

呃,烟头泡在橘汁里的味道,真恶心。小路把鞋放进他们的货仓。

呵呵,我马上洗。

这里不会再有任何第三者,是吧,会说人话的那种?

当然,我们离人间越来越远了。

我给你擦防晒吧,我俩晒日光浴。

行。大叔忽而痛快起来,乐呵呵地脱下红色的T恤衫,折好交给他,然后是牛仔裤。解开腰带来,水光光的两脚伸向小路的脸,等着他给拽下裤管。

这会儿咋这么自觉呢。

呵呵,因为远离人间了嘛。

小路撤掉那牛仔裤,折好,放进货仓。目光又落在那白色平角内裤上。

彻底一点?

嗯,好。男人想了一下,褪下最后一件遮挡,交到他手心里。


第二十八章 假日• 路•挪威的天空

小路用极富意味的眼神看看他的身体,回过身去找出防晒油。

过来一点,我给你擦。

嗯。大叔顺势平身躺进筏子,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拉下帽檐。

都交给你了啊。

好嘞。小路摇晃着调整坐姿,往手心里导入澄明的防晒油,擦上男人肉厚的脚背,顺势而上,是强壮的小腿和略显粗犷的大腿,路过私处时,男人一抖,没作任何言语。他感觉到他温暖润滑的手心稍稍用力了一下,停顿,然后开始涂抹自己的肚腹和胸膛,接下去是每一根手指,手臂上每一块肌肉,最后是肩膀。那肩膀有一秒钟让小路想到阳光下的水手。

完工,像块冒油的大雪糕。小路啧啧称赞着,开始涂抹自己裸露的双臂、胸膛和大腿,末了只穿一件短裤,仰面躺在筏子另一边。

唉,有多久没认真晒太阳了?

小路看看他的脸:你在自言自语?

嗯,想了一下,有一年了。

我更久远,记着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日光浴是在幼儿园大二班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被剥得剩一件裤衩然后拉到草地上去暴晒,每人发了一个塑料太阳镜。那时候的我就爱搞怪,偏不脱。阿姨威胁我说如果不脱,就不给我太阳镜,我说你不给就不给,反正我就是不脱。结果我还是得到了太阳镜,晒到最后也没脱。

呵呵,你这性格,想当演员是不可能了。

是啊,长大了才知道,身体不能给人看就是家长硬贴的标签。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晒太阳,原来暴晒也不是那么恐怖的事,当然,前提是那个年代里你们地球上还是有臭氧层的。长大了,在天气暖和太阳适当的休息日里,也会独自骑上单车去没有人的田野里,找一块干净地方晒晒自己的肉体和神经,晒完了有脱胎换骨之感。那时还没学会怎么消化心里的不爽,只把自己的问题留给太阳,也算是一个办法。

是啊,当学生忙的时候,真可以用“连太阳都没得晒”来形容,大块大块的时间浪费在课本和卷子上,恐怕是人生中最黑暗的年代,不堪回首。

现在好了,在外独立生活,休息日在家,一觉醒来,撤去被子让太阳公公看看我赤条条的身体,也挺愉快,能感觉到阳光一点一点渗透到身体里面。

再买房子一定买顶楼,可以星期天就晒太阳。

是啊,能晒到太阳的时间,都是人生最阳光和自由的时间,如果什么时候觉得太阳都没得晒了,那就是天也不痛快,人也不痛快,生活就真的需要调整或改变些什么了。

太阳越来越热,两人都不再说话,静享着泉水一样的静谧,开关就在自己手里,这会儿可以毫无负罪感地挥霍。水声就那么不真实地流淌在身下,闭了眼,自己便有了一张无边无际的软床,让意识无止境地下陷,无休止地死去。这就是伊甸园里那条河么,可以载着他们无休止地逃离。这会儿积攒的一切都在垮塌,感知,经验,罪恶,记忆,认知,轮回,业报,历史,噩梦,数字,星尘,还有一直都最公平的时间。

世界在城市里肆意膨胀,然而却在这里恣情垮塌。生命就在这种大幅度的一呼一吸间前进,于是城市内外的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交换场地。若选择其中一种,势必造成生命肢体的麻木,或者饱和状态下的意识虚无。对于此种规则,他与他都不能逃脱,这不免让他叹气。

你说,什么最可悲?那孩子突然发问。

路。帽檐下的男声迅疾而清澈。任何形式的路都让人摆脱很多无用的多虑,也拒绝了理性的自由。

如果不选择路,那势必就要放弃赤裸的轻松,全副武装,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少有人会那么做。

生命毕竟有限,但也不至于比所有路都短,看自己有多少生命。

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已经存在的路,然后渐渐把路淹没。所以即便拥挤,也不愿意多虑。

如果找到一条已经存在的,却鲜有人去走的路,那就太幸福了。

前提是没有迷失方向。

嗯。

方向……绝大部分人在路上就已经失去方向了,你肯定也感觉到了吧?路越来越宽,界限却越来越模糊,路标一个接一个倒塌,车子性能越来越高,然而驾驶员却一头雾水。大家都以为所谓驾驶员就是握着方向盘的人,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验和想当然,等他们有幸知道有一种驾驶员叫老鹰或宇航员的时候,还要倾力掩饰自己的目瞪口呆。

这是你原创?

不,是以前聊过的欧洲的网友。你去过欧洲吗?

去过。

最喜欢哪里?

挪威。

干净是吧。

还不止。给象最深的,是挪威人的表情,再具体说是笑容。

怎么讲?小路向前倾了倾,盯住男人的瞳孔深处。

那是和我高中时代的班长一起去的欧洲,那时他已经赚了不少画家,有相当的名气了。在国内竭力奋斗了十年,准备举家移民欧洲,只因为一次写生,就爱上了那里。那次我陪着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蜻蜓点水一样在欧洲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考察,为他考察未来的新家应该落脚何处。最后一站就是挪威,我们无意结识了一家人,那天我和班长去爬山,一座不大的小山,拍了很多照片,天,那真是仙境,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里的空气,你能感觉到自己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吸进去的都是雪山泉水,呼出去的,都是在体内积攒了几十年的泥浆。站在那里,只要躺在山坡的厚草上,眼睛看着天顶那块蓝的死去活来的天空,然后一心一意地呼吸,那就是无与伦比的超级超级大超级享受。四十一年了,我觉得这个地球上能称得上享受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忘我地读书,阅读;二,就是那天在山坡上望着天心尽情呼吸。当时我们都醉了,我的画家班长,性情中人,那天望着天心,满脸泪水,还狠狠地吻了我,说他准备把家安在这里,当即就做了决定。对我说完之后,就满山坡地疯叫疯跑,他真是太激动了。那天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几个挪威人,一家五口人和一条大狗,周末出来骑车放松,他们最小的儿子受了点伤,手心蹭掉了一块皮,正缠着他爸爸给他看看。我就拿出口袋里随身携带的云南白药,给那孩子敷上,孩子的父亲对我表示感谢,然后我们攀谈起来。当班长说他准备移民这里的时候,那一家挪威人都非常开心,自豪之心溢于言表。六个月以后,班长就和他们做了邻居。下山之后那晚,我们到挪威人家里吃晚饭,餐桌前合了影,用立拍得拍的,照片传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惊讶于挪威人的笑容,那种笑,就好像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里的每一个灵魂都在笑,和我以往认识的人的笑容完全不一样,就像天狼星和光盘的差别那么大。之后的一段时间,我用随身的相机拍了很多欧洲人的笑容,回到国内细细品味,给我的震撼足有你面前的山这么大。

生活和生命本身决定了人的灵魂,笑容就是灵魂的反馈。

是,一种超越任何演技的反馈。话说回来,那家挪威人其实按照什么标准来说,都绝对算不上富裕家庭,甚至连中产都算不上。但是他们的笑容,简直就是地球以外的舶来品,我从未见过,超乎想象,震彻肺腑,无言以对。

可以理解。小路深深地点了点头。我只跟爸爸去过一次意大利,给我印象最深的,无疑也是他们国民的笑容,还有眼睛里的光。那种光,之前我从未见过,每一个人都有,当他们用那种光照射我的时候,我浑身都是幸福,胸口里面有咔吧咔吧什么东西碎裂开化的声音,然后就是一阵轻松畅快,好像他们血管里的某些东西已经拷贝给我了一样。

生活和生命的态度?

也许吧。知道么,我第一次在望远镜里看到你的身体的时候,它就给我那种感觉。

呵呵,怎么说?

前所未有,与众不同,超乎以往经验和想象力之外的确确实实。这么说能懂?

大体上能。

那里面有合乎脑电波频率的所有东西,一点不差的。就好像想得到一个亿的人真的不多不少得到了一个亿,想去月球的人两脚确确实实踏到了月球表面,就是那种感觉。幸福的真实,真实得像幻觉。就像现在。

现在感觉不真实么?

不真实,哪怕我把你咬在嘴里,也不真实。小路拨着男人脚背上的水珠,长叹一口气,仰面望天。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想,如果能有这样一个男人,和他一起,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那样,拉着手在干净的树林里,草地上,河滩上一丝不挂地狂奔,没有任何假象,没有任何标签和外皮,那是多畅快的一件事。

差不多可以实现,有树林,有草地,也有河滩。不过要等到我们漂到目的地。

我怕我会因此死过去。

我也担心这个呢,记得当年在挪威那座山坡上,我就有那种感觉,心脏要鼓出来,独立到我身体之外,身体的所有零件都要自行拆解开来,散到空气里面去。

高质量的性爱就是你说的那种感觉吧?

呵呵,没比过。

倒也是,你已经是个禁欲十年的老叔叔了。

你脑子里尽是那些事。

哎,在你眼里,我是个欲望特强的那种人吧?

嗯。

但现在,我一点歪念头都没有,特干净,真的。看着这些山,水,树林,蓝天。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物,水里飘着的树枝也好,风里的蒲公英种子也好,一粒石头也好,反正就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人的坏念头。

所以啊,我每年都要来一次。

一种定期的净化仪式,像吐纳?

是。

每次看到上班族在节假日出去旅行,心里都不是滋味,大家的时间都被分割得过于统一了,连工作和休息都被量化和程序化。城里人如此,乡下人也如此,每一个群体都沿着公路当自己的驾驶员。你我呢,虽说我们的路和公路有所区别,是立体交叉的,但方向大有不同,逐渐会拉大与公路的距离。但职能上,我们仍是把着方向盘的驾驶员,而不能做老鹰或宇航员。

所以在这种现实之中,要想飞,就得花心思改造我们的车,把它变成喷气机或飞碟。要做到这点,光有聪明的脑袋还不成,还得有欲望去激活那颗能够改造生命形式的脑袋。

驱使量变达成质变的,居然是欲望。

欲望不是纯粹糟糕的东西,这个就像核能,只要目标确定。

问题就在于,大多数人的欲望激活的对象有误,不是改造生命形式的脑袋,而只激活了改造生命质量的脑袋。很多很多人都忘了为了什么活,为了什么忙,为了什么要现在这样。一个为什么几乎可以让全人类陷入茫然和无知。归根结底,还都是各自的欲望,其中绝大部分还是私欲。你也好,我也好,尽管都已经脱离了原来的生活,远离了原来的人群,但都有身边时常接触的固定人等,譬如同事。时间一久,都总有人提出类似的老生常谈:你为什么选择这样的生活?通常情况下我还是说实话的,我说我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想法,我想过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生活,具备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的生命。虽然生活方式、生命形式大同小异,但形式终归是形式,只是一个途径,其过程和结果的截然不同,才是我想要的。譬如钱,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从自己的手中流出很多钱,这些钱流去了哪里,产生了哪些作用,引发了那些故事,截然不同。虽然大家用的钱都是那些面值。我弟弟曾经质问过我,说哥你完全有能力有机会去过一种几近完美的生活,但为什么你刻意去躲避?我说你刚刚讲的所谓几近完美的生活,在我眼里却偏偏是千疮百孔的完全不能称其为生活的东西。

我这话让他很费解,追问我为什么有风光的工作、固定的收入、香车豪宅俱全、生儿育女共享天伦的生活却被称为千疮百孔?我说,那是别人的生活,几千年来绝大多数人都向往过、都经历过、都经历了无数遍的生活,我没有必要在无数遍里再填上一笔,这样的生活,我旁观就可以,但这之外的,没有人让我去旁观的,我要亲力亲为。毕竟此生此世,我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不想拿我的生命开玩笑。绝大多数人向往的、正在努力着、经历着的那种生活,说到头,无非就是通过自己的各种渠道来搜集自己拥有的物质——工作、收入、房子、汽车,甚至家人和孩子,这都可以称其为物质,如果说非物质方面的:譬如情感。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来保障和支持。那么好,问题来了,这些追求来的物质,它们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人都要吃,要穿,要生活。所有的物质,一部分满足自己的肉体需求,另一部分支持自己的精神存在。这是绝大部分人都会回答的,对吧?如果要深挖一层——吃了,穿了,生活了,家人都好,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存在的意义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证明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证明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在世上没有白走一遭?如果要证明自我,那么不用费这么大力气吧?俗话说,我思故我在,你意识到自己存在了,那么就是存在了,已经证明完了,无需画蛇添足;如果要证明自己的实力,那么好,一切都摆在那里了,都达成了,那这个人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但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离开,选择继续,为什么?

就因为欲无止境,有了目前的房子车子妻子孩子,还会想到有比目前更好的房子车子妻子孩子,有了更好的,还有最好的,有了今天最好的,还有后天最好的……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特别有限。所有这些,任何一个普通的成年人都知道的。但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呢?答案往往都是:这是必须。那么好,再深挖一层,所有人都必须了,已经必须了,那这种必须是终点吗?如果说是,那说不通了,必须本身只能是理由,不能是目的。那必须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必须?我们梳理一下:一切的物质供应和搜集,其服务对象是肉体需求和所谓的面子;肉体和所谓的面子的服务对象,是为了一个“自我”,也就是意识,意识的服务对象是谁?西方哲学称其为灵魂,佛学称其为神识,且在佛学里,所谓灵魂亦是神识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么好,神识或称灵魂的服务对象又是谁?找不到确切答案了,或者说再没有答案了,已经站在已知范围内的极点上了。站在极点处,再往前就没有了,有比南极点更南的地方吗?没有,再往那边走,都是相反的北。

这就是了,又回到佛学里“空”的概念了,忙来忙去,一场空,找不到最终的服务对象,所有人都在无的放矢,射手们争吵和攀比的内容,居然不是谁射的精准,而是谁射的姿势好看,谁射的时机更恰好,谁的弓箭更精美。看,这本身就是一场怪异的比赛,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奥运会上,我相信电视机前所有的观众都会疯掉。

我对我弟弟说了这些,我弟弟一直在捏着鼻翼低头思考,我住口以后很长时间,他都没有说话,然后冷不防说了一句:真蠢。这以后,他再没有质问过我的生活。

其实周围的人没必要对你我这种人过于紧张,都是驾驶员而已,只不过目的地不同,等今后遇到真正的宇航员再紧张不迟。

我想到过某个杂志上的一篇采访,采访的对象是一个山沟里的放羊娃子,记者问他理想是什么,娃子说,放羊。放羊了干什么?长大娶媳妇生孩子,生了孩子呢?孩子继续放羊。这是一个让人心惊胆战的怪圈。反过来看看绝大多数人:上重点学校,找好的工作,赚足够的钱,结婚生子,给孩子攒钱,努力毕生为了什么?为了自己的孩子上重点学校找好的工作赚足够的钱结婚生子然后给孩子攒钱……绝大多数人都是变相的放羊娃子,对吧?每次想想我自己后背都冷。每次我和人说起这套东西,都会有人讥笑我:你想太多了,人活着不能想的太多太细,不然会疯的。好,问题又来了,想太多会疯,不想又会傻,那把握一个度——想的不多不少——那就是糊涂。疯子,傻瓜,糊涂虫,三选一,你选哪个?

我选疯子。小路坚定地说。不疯魔不成活。疯子魔怔都是高手。

疯子往往会被傻瓜和糊涂虫取笑。

傻瓜也会被疯子和糊涂虫取笑,糊涂虫的下场也一样。

谁的取笑都不会有结果,那又回到佛学里了:一切都是一场空。

佛陀真是厉害,两千五百年前就全想到了。

佛陀就是跳出这三者范畴的人,智者,一切都搞清楚了,然后跳将出去,再回头告诫没跳出来的人。

嗯,无与伦比的老师。小路踩着水床一般,摇晃着俯过身去,把头伏贴在男人光光的肚皮上。你是无与伦比的大叔。

呵呵,别这么说,没法相提并论,佛经一万五千册,我只翻过几本。

都在肚子里么?”小路侧耳倾听了一会,皱眉抬起头来。

哎,我说,你肚子里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没有咕噜咕噜的,你都不用消化的?

想必我肠道好,默默搞定一切,不必大动干戈的。男人一笑。

嗯,你肠道好,不用老师教,自己钻在书堆里就能成就是吧。小路攀上他的肩膀,把耳朵贴在男人额头上,闭上双眼。

我要是有读心术多好。

干嘛。他揽住小路细嫩的肩膀,让他更靠近一些。

看看你心里到底怎么看我的。

人的心,不比一本佛经好读啊,一辈子都不够。

我不还是孩子呢。

嗯,那就两本佛经了。

嗯,我当好话听了。

呵呵。

告诉你。小路滑下那只耳朵,用鼻尖轻轻顶住他的人中。我的心很简单,要有所得,要快乐,要活的清清楚楚。我要一个男人,一个老师,一个叔叔,拥有的同时,让对方感觉到,他没有白做我的男人,我的老师,我的叔叔,每次想起我,都觉得还算值得,都会很愉快,就这么简单。那人就是你,也希望我自己是合格的。

你已经……

小路倏地吻紧他的嘴唇,他睁眼,看到那孩子正瞪着自己。

小路松开他,手指按住他的唇线,轻轻摇头道:等以后,以后再下结论。

以后,以后是多久?

小路一笑,没有回答,翻身躺在男人肚腹之上,两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坐沙发一般望着天心不真实的湛蓝。

皮筏悠悠地顺水而下。

看。

男人抬头,五花十色的繁茂枝叶不易被发觉地增加,给蓝天镶上了两道画框。

学前班上美术课,我就做过这样的手工。男人轻轻地说。别的小朋友都用采来的树叶在图画纸上粘成熊猫啊老虎啊房子啊,我只给图画纸镶了个边边。老师问我这是啥,我说是画框,他说这不行,我就在中间又贴了个树叶。

上学前班就表现的这么怪异,哎,等回去我想看看你的相册。

行。

会不会翻出某些情愫?

应该不会,既然都成了照片了,就都死了。

那相册岂不成骨灰盒了。

大同小异,留下的只能是死的东西,活的东西是留不住的。

等你死了,我就把你的骨灰一勺一勺放在嘴里,然后用水涮下去。

孩子你太狠了。

如果我死在前头,你就把我的骨灰扬了,东西都烧了,一样不留,我不想再留下什么痕迹。

无我?

死就要死的干净,不干不净成什么了。

你住处一定也很干净。

还好,不能和你家比,我的东西都是旧的,我喜欢旧的玩意儿,不会感到浪费。

旧东西比较有内容。

对啊。哎,有个问题一直没问你:我说你那么厌世,为什么还把家里布置的那么时尚呢,说给别人装样子看,那不可能,你从不待客;说是你喜欢那样吧,又不像你性格。我是能将就,你是很讲究。

正因为对世界不满意,所以才把自己的小世界弄满意一点,你用过我家东西,肯定深有体会,我选的材质都是不容易脏,而且易清理的。

这倒是。

材料的功能性是第一位的,观赏性只是附属的。

嗯,值得借鉴。

一会要去的小窝里,你肯定喜欢,都是旧东西,我把过去用过的都搬到这里来了。

干嘛要花这么大工程,从那么老远搬东西。

东西并不多,足够度假用就好,那房子是别人留下的,我花了点钱买下来了,然后刚才那家人会定期过来看看。来,我要起来一下。

想小便吧。

就你人精。

这下好了,你跑不掉了,小路坐到皮筏子另一边,保持平衡。

船桨递给我一下,我试试水深。

你还想上岸去?

就在河里,总不能站在这上吧。

小路拿过桨,伸进水里。

探不到底。我给你拿个空瓶子把。

别闹了,那像什么话。男人说着,扑通一声跳入河里。

喂我说,至于这么大动干戈么。小路大吃一惊,再看时,他已经挥动双臂游起来了,绕到筏子前面,把住上面的橡皮环。

不太深,我脚能够到河底。

嗯,你就那么呆着吧,锚叔叔。小路叼起香烟,燃着吐了一口。

这会儿水里最暖和了,要不要下来游会儿。

我不会游泳,明天你教我吧。

行。男人一笑,浮起身子,带着一身水回到筏子上。

泡了水上来晒晒真舒服。男人仰面半卧,双脚架上一侧船舷。小路递给他毛巾和雪茄盒。

谢谢,真懂我。

你在家吸这个之前都洗澡。

小路看他仔细擦干双手,用白毛巾遮住隐私,然后取出一支玲珑的小雪茄,抽取长杆火柴,旋转着将那实心圆柱体点燃,一股氤氲的淡蓝在水上弥散开来。

唔,就着山风吸雪茄,和用泉水泡茶异曲同工。男人赞叹。试试么?

君子不夺人之好。小路熄灭烟头,将其收入一只小铁盒内,放回背包,又悉悉索索取出一个黝黑的空心泥蛋,托在掌心。

认识这个么。

你会吹埙?

埙,笛子,箫,仅限管乐,弦乐我一塌糊涂。小路收了笑,端正坐好,脸上显出仪式感。手指按住气孔,闭目。周身一切陷入奇静。

柔弱的手指,在射透枝叶的斑驳的阳光下,抚摸温泉一样翕动开合。凉而远的声音似从水底漾出来,烟雾般的态势将两人包围。不知是音乐的撩拨还是什么,小路的睫毛微微颤动,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男人。

古音悠悠,烟气袅袅,轻巧的皮筏,顺流而下。


第二十九章 淋浴•牛仔裤

太阳转到正前方的时候,那栋木屋终于出现在湾流的河滩上。

到了?小路晃悠着站起身,看着金光笼罩下那童话书里才有的木屋。天,我差点忘了我们的目的地了。

还没漂够?

有点。他摇摇头。

木桨交到男人手中,皮筏轻易地靠岸,而后赤身跳入浅水,把筏子拉上河滩。

小路赤足踩上细碎的河沙,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端详那栋不小的木屋。

木屋的尖顶一半被笼罩在不知名的大树下,树冠极大,挂拉着青黄相间的繁盛枝叶。另一半尖顶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由于刷过桐油而反射出温和的原木质感。木屋距离水面还有一段距离,看样子在河滩上举行一场足球赛应该问题不大。

小路回过头,看到大叔正在取出货舱里的行李。一丝不着的彪悍男体立在金光闪闪的河滩上,俨然一副恬静的油画。

我拿包,你去开门吧。

呵呵,还喜欢吧。

嗯,如果你能一直这样就更喜欢了。小路看看他身下。

我说房子呢。

我说你呢。

唉,又来了你。大叔无奈地摇摇头,穿过河滩。

木屋的门是朝南的,门前有像模像样的原木门廊,对着一小片的开阔地,尽是寸草不生的黑土,小路看不出那其中端倪,注意力又转移到屋门上。

屋门上居然没有锁头。

这个锁很特殊,你得学会用。男人把背包放在脚下,左手拉住门上的把手,右手按住一块黑板擦大小的木块,一推一拉,门吱呀呀开了。

门轴该上油了。男人自语着把头探进门里,做了一个深呼吸,侧身给他让路:请进。

小路看看他闪亮的眼睛,提包走进木屋。

木屋里没有房间分隔,LOFT结构,功能一目了然。一张木桌,一把木椅,屋角里立着一只火炉,墙上挂着一排铮亮的厨具。一张足可以睡三个人的大床,床上没有被褥,只有一只足球。空气里是好闻的松香味道,没有一丝霉味。

我睡觉怎么办,身上盖着你么?

呵呵,有睡袋。男人拍拍手里的书包。比想象中的怎样?

说实话,没想那么多。小路转过身来。好了,咱们从哪里开始?

把东西都摆出来吧。

好。小路拿过两个背包,把里面的什物一件件端上桌面。

这边是吃的,这边是用的,睡袋不会是你一口一口吹起来吧?

男人从身伸后的墙上摘下打气筒。

哟,你们地球居然还有这么高科技的东西。

还有更先进的呢。男人走向挂着厨具的墙角,看见这个水龙头了吗,一会可以造出热水来。

太阳能的?

当然,你还想在这地方用煤气?

我以为你朋友会背个煤气罐上来。小路又四下打量一番。厕所在哪?

没有厕所,走远一点就好。

呃,我就担心这个。

屋外,小路提心吊胆地看着大叔把木梯架在屋檐上, 白色平角裤似乎马上就要爆裂,男人像熊一样爬了上去,举起木桶,朝那水槽里注水。

这就是你说的太阳能热水器?

呵呵,早期的型号。

广告人说的话果然信不得。小路长出了一口气。

别总这么说我好吧,开个玩笑也不行。

佛陀总喜欢用比喻手法,那是怕大家听不懂;你的比喻呢,都是忽悠我的。小路接下两只空桶,迈向河边。

我很少开玩笑的。大叔朝他的背影喊。

小路向身后竖起一根中指,继续向河边走。

河滩上的石子足够圆滑,小路看着脚下,想象满地都是他那浑圆涨鼓的二头肌,脚底马上涌起异样的触感。昨夜在列车上,枕着他臂弯的感觉仿佛又回来了,想到这个,小路不自觉地看看越来越偏西的日头。

龌龊。他赶紧甩了甩头,低头装水。

一条鱼摆动着黑亮的身子,无视般地游过他的脚面,小路一惊,差点喊出来。回头看看远处的他:洁白的平角短裤还在那房顶上。

小路吭哧吭哧一通,把两只木桶放在檐下,再也没有力气。正要抬头埋怨,只看大叔眼中满是异样的光彩。

快上来,快。男人目视前方,朝他的位置招了招手。

小路看了看那木梯,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还好,没像电影里那样竖起来或向后倒掉。

来,坐这。男人揽过他的肩膀,紧贴在一起。

他知道要看什么了。

夕阳在他们正前方,发散着灿烂而不刺目的金光,那光线似有一股力量,随风迎面冲来,要伸入腋下将人托起,身下的屋顶也化为乌有。草坪和河滩上全笼上一层毛茸茸的光。

他侧头看了看男人的脸,睫毛镜头般折射出五色的光彩,眼脸上,唇纹里,全都浸透了阳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隐在眉梢,若不是那双眼睛,还有缓缓起伏的胸脯,他真怀疑他已经睡去。

比在我家看的要壮观。小路平心而论。

人间偶尔也有一点美,对吧。

哼哼。

小孩子家家,不许学猪叫。

他抓住他的小手,拢上他的膝盖。

以后还要陪我来,好不好。

只要叔以后还带着我。

嗯。

夕阳一点一点暖到山的后面。

走吧。大叔摸摸那孩子的头。趁水还热着,可以冲个澡。

要回地球了么?

咋,你还想在这里洗不成?男人指指房顶的储水箱。

下了屋顶,回到房间整理,再次走出木屋,小路已经把自己脱得精光,第一次把自己的身体完全展现在他面前。大叔平静地望着,像望着方才灿烂的阳光。

小路有点不自在地站在那里,两只手放在屁股后面,在廊檐下,不再向前。

大叔向他伸出手来,小路微微笑着,咯吱咯吱地踩过原木的地板。

晒的时间不够,水可能有点凉。

没关系。

大叔看着他的瞳孔深处,视线不敢轻易移动。

不知触动了什么开关,温和的水珠流散下来,湿润了肩膀,打湿了脚背。

小路闭了眼,听任香皂在自己的发丝间穿梭。大叔的手温暖,拂过花花草草一般。小路向前半步,两手揽在他腰间。

你还穿着东西呢,好像不太公平吧。小路的眼躲避着水珠,看着他问。

你每天还没看够吗。

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在看你,今天也不想例外。

好吧。

小路的手滑下去,撤掉他最后一件遮蔽,弯腰从男人脚下取走,远远甩到一边。

水珠打上他的隐秘,倔强而粗短,渐渐地起了变化,两人低头了看。

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有生命力。

行了别看了,我身上还都是防晒油呢。

小路接过香皂,润滑的皂体贴上大叔健康的皮肤,他用它打着圆圈,细碎的泡沫流过男人厚实的胸膛、肚腹。大叔静静地看着,静静地任他轻抚。

就这么喜欢叔叔?

小路没应予,香皂在他头上打了两个圆圈,无数的泡沫流溅下来,流过大叔的眉眼、耳窝。

上了年纪的家伙,废话真多。

天黑时,两只皮筏子依旧搁浅在河滩上。

这个怎么办,放在这里涨水了会被冲走吧。小路叉着腰,看看身后已经穿好牛仔裤的大叔。

拖到房子旁边就行了,我们离开以后,那朋友就会拿车来拖走。

这里还能通车?

公路自然没有了,但车还是可以上来的。大叔看看天顶夺目的大星。该准备晚饭了。

片刻,近水的河滩上亮起一堆篝火。

火点着以后,光添柴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再倒煤油,十个小时以内找不到任何医院的。

放心,这是常识,不是知识,要你教?

算了,我还是把它拿走。男人拎起那桶。粥里多放水啊,这火可猛的很。

没有菜?

有精盐。

好吧好吧,比原始人强多了。小路拾过一根干枝,挑逗着跳动的火苗。

篝火的劈啪声清脆起来,男人的背影朝木屋去了。

开门,点燃煤气灯,男人放好油桶,查点了一下桌上的食物,拿起一方火腿肉。这会儿,河边的火似乎更亮了,他望着那篝火边小小的身影,不知觉发了一会儿呆。

这会儿,那孩子的气场远了,淡了,这山,这木屋里,似又只有他自己了。屋子里松香味的空气静静的,一如往常来到这里的时候。不同的是,今晚又有人陪着,一如更远的往常。

男人坐在地上,地板吱吱呀呀响着,不出声地,他哽咽着,火腿肉不知掉在什么地方。他抱着头发,肩膀在煤气灯的阴影里不可抑止地颤抖。

大脑一片灰白,继而扬起尘埃,心口有什么东西自下向上狠狠割了一下,男人迸出一声闷哼,然后是几口急促的喘息。

睁开眼,煤气灯依旧嘶嘶地响着,在登山鞋的鞋尖上擦下一抹光芒。男人整理一下自己的情绪,借着灯光看了看镜子里的脸,再次走出木屋。

咯啦咯啦的卵石声近了,小路搅拌着锅里的粥,头也没抬。

脚步这么沉重了呢,刚才大伤元气了?

一块火腿肉出现在眼前,小路说声好,拿起刀子,跪在地上,把肉削成块状丢进粥锅。

我说,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这么会玩。

什么?

我说这地方,叔怎么找到的。

用心找呗,欲望总能激发潜能。

还总说多数人欲望太强烈,我看你是监守自盗,大多数人这会儿都去跟着旅行团看名胜古迹了,你倒好,把我拐到石器时代来了。

今天开心么?

嗯,没的说,又让我回到那年我独居的时候了,很快活。

那就好。男人递上两只木碗。

小路操起铁勺,悠悠地唱起歌来:

有星的夜我不想睡

纱窗在风中荡漾

花枝儿轻垂

月光柔视着桌上的酒杯

照出一片沉醉

像洋槐花的香气

入心 入神 入味

夜里蓄着夏日一半的美

有星的夜我不想睡

纱窗在风中荡漾

花枝儿轻垂

附在床沿,我想飞

透明的天穹上

只有流星在追

那是天国流下的

留给明朝的泪水

给你,盐放好了,不够自己添。小路把粥碗递到他跟前。

刚唱的什么?

我自己写的歌,高中时候的作品,不赖吧。

你还写歌?

是啊,也没别的能耐了,工作也好业余爱好也好,都是涂涂抹抹,写广告,写剧本,写随笔,写歌词,仅此而已。

小路啜了一口粥水,仔细品咂口味的咸淡,蓦地抬起头。哎,我怎么从来没听叔唱过歌。

我唱歌不好听。

不信,胖子唱歌都不错,唱一个给我吧,好不。

唱什么?

相对来讲你最拿手的。

《让我们荡起双桨》。

行啊。

让我们荡起双……

停停,打住打住。小路双手一托碗。求求你了,先吃饭吧,我饿了。

呵呵,好。男人不好意思地笑笑,在熊熊的火光中拿起勺子。夜晚微微的山风中,这碗粥喝得格外暖和、舒坦。

不声不响中,饭吃得很快。小路走进河里刷锅,末了打了一锅水上来。

其实你自己就能灭火。

我可没喝那么多水。男人泼灭那余烬,周围漾起一股灰草味。

哎对了,白天要说的话没说完,你撒尿灭烟头的时候我就想和你说了——很多女人都特喜欢看男人小便时候的背影,尤其是赤膊穿牛仔裤的。

是你自己喜欢看吧。

哪里,普遍心理。小路把木碗放入锅中,摸黑坐在河滩上。高一军训的时候,因为操场太大,所以只能用外面的旱厕,那帮男生可不讲究,小便全在外面解决,一溜的全是叉着两腿的背影,可壮观。当天晚上,那帮女生还集体讨论来着,后来我听我女同桌说的。

特阳刚是吧。

嗯,穿着作训裤的感觉也不错,不过太瘦的就没效果了。

就那么喜欢带肉的。

当然,雄性么,总该虎背熊腰才好吧。

哎,你说为什么人都有趋于自己喜欢的美和创造自己喜欢的美这种欲望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剥一层。小路向后躺在河滩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夜空的薄云。说到底,一切的行为,不论有心还是无心,都是欲望驱使。视觉欲望是为了了解目标和感官刺激;听觉欲望也是如此,味觉、嗅觉、触觉,除了方便生物活动以外,就是为了让自己感到舒服而已。趋于美、创造美的过程,就是为了满足感官,包括满足意识。器官的功能是为了维持生命,满足感呢,寻找维持自己生命的材料,包括食物,包括栖息地,包括繁殖,也就是性。寻找自己感到美的,心生喜欢,然后获得。这一切到头来,都是维持生物最基本的需要而已嘛。

脑筋很清晰嘛。男人赞叹。

这样一想,创造美的行为一点都不高尚了,感觉好低级趣味哦,跟动物觅食没什么区别嘛。

这就是世人都讨厌听实话的原因嘛,把一切标签和伪装都去掉,结果干巴的很,难看的很。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小路嗯了一声。外表的吸引力真是难以抗拒啊。香车、美女、美宅、美食、美景……所有这些繁荣都是不断地在粉饰世界,虚幻越来越厚,感官刺激越来越充足。

不过,同时,也前进的越来越快。

但是,污染也越来越大。

污染是一个过程,相信随着前进的速度,会越来越好。

你注重结果胜于过程?

也许走上工作岗位一段时间以后,都会这样吧。

尤其是做领导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一般情况下,领导都不会想知道他的下属都是怎么实现结果的,过程对于他们似乎不重要,但我不是这样,我不希望我的员工用卑鄙无耻甚至违法的手段达到目的,如果必须如此,那我认可放弃。我没有那么强的占有欲。我的员工都是我的小辈,我不希望因为达到我的目的,就把他们领到一个或导向一个不好的地方去,这是每一个领导都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责任心。如果没有这份责任心,那么最好让位给别人,自觉一点,利他也利己。我很不乐意做领导,其中就有这个原因,还有就是不想事太多。毕竟工作和生活不能本末倒置,职位越高,责任越大,事情越琐碎。我不想让绝大部分生命都放在所谓的事业上。

但是年纪越来越大,这个就无法逃避。

是啊,好在我很多时候都在退避和放弃,反正我没什么事业心。不幸中的万幸是,我爬的还算够高,很多东西都甩在下面。不过抱着这种态度做事的人,肯定不能叫做事业对吧。

嗯,聪明,大部分所谓事业说到底还是职业,用来赚钱养活自己、满足自己、为自己造成的污染开脱的借口而已。

而且我不和其他人联系,不和朋友喝酒下馆子,不用参加同学会,少了很多麻烦。总之幸福的理由多多。

嗯,值得自豪。小路直起身来。而且,荒山野岭里还有人陪,多大的福报啊,简直是天人的生活嘛,比那些庸庸碌碌的世人强多了。

该回去了,一会儿该上凉气了。

这就睡觉么?

嗯,在睡袋里躺着,很暖和的。

好吧,反正今天没星星看,就拿你娱乐一下好了。小路拉住男人的手,咯吱咯吱地踩回木屋。

木屋里的空气似一个可触摸的实体,走进去,能分明感知到它的密度。山间的凉气干净利落地消失在门口,迈进的是一整块绝对的静止。

别点灯了,就这样吧。

嗯,好。

小手牵着他的大手,摸索着来到床边,触到已经展开的睡袋。

能睡两个人?

我买的就是双人的,单人的对我有点挤。

我还从没睡过这东西。

很好玩的,像过家家。

冰凉的小手触到大叔的小腹,解开牛仔裤的金属扣子。

小心点,不要贴着肉往下拉。

知道,我五岁那年干过傻事。

呵呵,真可怜,没留下伤疤?

等天亮了你帮我检查一下吧,我也忘了。

呵呵。

你是在几岁?

七岁。

没留伤疤?

看不出来了。

有时间得复查一下——坐下。

男人的登山鞋被脱去,随后是牛仔裤,这会儿木屋中的静寂真实地将胴体包围,一种久违的安全感。

完了,鞋里还是一股烟味儿,放在外面吹一夜吧。

放在窗台外面就行了,窗子很好开的。

窗子在哪?

这。男人扶住他的肩膀。现在,往正前方走,大概十二步。

小路摸索过去,指尖触到玻璃,插销,打开窗子,把鞋子放在外面,然后倒置顺序,回到男人身边,褪下所有衣物,抓住他的肩膀。

帮我钻进去。

到上面来,抱紧我。

嗯。

大叔觉出他肉体的凉,像这黑一般真切。

半拖半抱地,小路被顺利装进睡袋。

拉好睡袋的拉链,男人侧身和他紧贴在一起。

很有安全感。孩子躺进那臂弯,盯着黑暗里他脸的位置看。黑的地方真好玩,什么都没有。傻瓜的脑子里貌似就是这个样子吧。

没怎么傻过,不知道啊。

只有触觉了,其它好像都没用处了,真有趣。小路的手抚过大叔的胸脯,绕到那熊腰上,把身体紧贴过去。

有个叔叔真好,真暖和。

上瘾了啊。

真是奇怪啊,同样都是三十七度,怎么差别会这么大呢。在外面住宿读高中的时候,我就对冷被窝有阴影。学校采暖不好,被窝里的温度只能靠体温解决,有时候两人睡在一起,不能大翻身。咬牙坚持已经有了一点温度的地方,会因为动一动就又变凉了。现在好了,有了个秘密武器。

呵呵。

是不是所有胖叔叔都能当作捂被窝的秘密武器啊?

你难道不算胖子么?呵呵,别搓了,越搓越热。

小路翻了个身。男人感觉到他凉丝丝滑溜溜的背,以完美的弧度在自己身前贴紧,他的大手按上他的肚腹。

真暖和,好像又成了胎儿。

小路自言自语着,任那热度从身后弥散开来,充斥自己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孔。静谧中,他极快地入睡了。


第三十章 剧本•空地•神识

天放亮时,男人自觉醒来。看看彼此,居然还是昨夜入睡时的姿势。他的身体像子宫一般紧紧包裹着那个孩子,肚腹上一层薄薄的轻汗。

那孩子仍在梦中,鼻息极静,他的胸膛能够感觉到他背部传来的心跳,年轻而有力的搏动。睡袋里是彼此清洁的皮肤味,淡淡的,给这个早上平添了几分温煦。

他尽可能轻手轻脚撤出睡袋。在窗外投进的天光里看到自己汗湿的肉体,毛发一丝一缕地贴在皮肉上,肚皮上一层光光的水膜。

自己那双鞋还在窗外,不过暂时不想穿它。脚下的地板轧轧地轻响着,男人来到屋外,吹了一会儿清新的晨风,还好,树林里清清彻彻,没有雾气。摆鞋子的窗外有一棵小树,照例在树下小便,看着它比去年些许地长大,同时还要关注窗子里面,默默祈祷不要突然出现一张望着自己的笑脸。

解决完毕,他走向河滩,径直踩过浑圆坚实的卵石,脚下加重了凉意,不过更有趣的考验还在后面。男人大步迈入河中央,平浮起身子,让每一寸肌肤都浸透这夏末初秋的快意。身体某部分迅即收缩,头皮也酥酥地打着颤,男人搅动四肢,划荡开去,大口换气,渐渐地感到细胞与水分子融为一体。

片刻肺部发紧起来,他不再继续,脚趾触到河底,拽步走上河滩。木屋前面,一个孩子裹着深蓝色的毛巾被,男人朝他招了招手。

小路歪着脑袋,像在端详个亲切的怪东西一步步走近自己。

你刚大便过是吧,去河里洗干净了?

呵呵,晨泳嘛,被哦吵醒了?

没,自然醒的,感觉挺好。小路伸手摸了摸大叔已经被冰红了的胸肌。好么,整个一红烧大叔,看你冻的,要不要毛巾被?

不用,我热着呢现在,感觉自己像个灯泡。

小路忽地弯下腰,一脸疑惑地盯了看:乖乖,这东西居然能变成这么小。

呵呵,别闹了。男人挡住他的小脸。

真该给你拍个照片,像个大火腿。

我累了,帮我把躺椅摆到太阳底下好不好。

好。小路把毛巾被丢给他,转身走进木屋,呼哧呼哧地抬出那大家伙。

没那么重吧?

抬着比看着沉这么多。小路把家伙放在檐廊上展开,抢回毛巾被铺在上面。

坐吧。

男人平躺上去,长出一口气,像要把体内的凉气都吹出去。小路跪在地板上,伸出两只小手按摩他的手臂,手掌,指尖,胸脯,脚趾,小腿,膝盖和隐秘。

好了好了,别弄了,在哪学的这个?

看过一个横渡南极冰海的纪录片,横渡那胖子千叮咛万嘱咐,自己上岸后一定要给他做全身按摩,否则身体会出毛病。

我哪有那么严重,水温其实不算低,估计你下去也没问题。

玩玩你还不行?你就是我的大玩具嘛。特爱看你坐着或躺着的样,像个小面缸。

小面缸?我哪有那么胖?

没那么胖,但身体弧度很像,小面缸上摆个一个表情特招人疼的小脸,跟个大婴儿一样,小胖手没有地方放,只能抱着小面缸,往那光溜溜一躺,完全不知道害臊,估计谁看了都想上去掐一把。

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绝不是,不信的话给你拍两张发网上去,看看大家的评价?

啊,那不要了。他一把捞住他的手腕,好像他马上要去拿相机。

哎,你就那么在乎自己身体?小路盯着男人的隐秘。我都看过无数遍了,还这么腼腆?

呵呵,条件反射。

潜意识里还是害羞的是吧?

当然,哪都像你胆子那么大?

这不是胆子大小的问题,是标签的问题。从很小的时候、每个人都没有健全人格和世界观的时候,我们脑子里就受这样的教导:这个地方是不许给别人看的,给人看是害羞的。长此以往,我们就会没有理由的接受这种说法。如果撕掉这个长辈硬贴上去的标签——小路挪去他那只遮挡的手——你就会发现这后面是个空壳,按你们广告行业的话,这时在炒概念而已。这地方怎么了,和肩膀、和膝盖有什么不同吗?还不都是一块皮下来的,不都是细胞肌肉血管,唯一不同的就是赋予它的概念,概念不同,意义不同,人们对待的态度就不同。这一切不过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嘛!

呵呵,你怎么不去考律师呢,这小嘴。男人拧了拧他的嘴巴。

去去,我才不给犯罪分子开脱呢,律师哪管你真的有罪没罪,收钱摆平就是,嘴还不是咋说咋有理。小路站起身来。不和你耍嘴皮子了,我饿了。

桌子上有酸奶,咱们切面包吃。

好。

这几天吃的就只能委屈一下了,毕竟没有现代化。男人撩起躺椅上的毛巾被,给自己下身裹了个严实。

没关系,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比仙人掌还好养活。

你是仙人球。大叔朝门里喊着。

屋子里,睡袋已经被那孩子收拾得整整齐齐。

我听话吧。他望着他的眼问。

不错不错,很有好孩子的样。

给我奖励。

男人托过那纤细的下颌,淡淡一吻。

好了,吃饭吃饭。小路推他坐在桌边,自己坐在对面,两脚撂在男人的脚背上,木屋里当时就温暖了。

哎,昨晚我梦到你了。小路拧开酸奶盖子。你猜,什么情节。

猜不到。

你能猜到。

呵呵,猜到我也不说。

那就是猜到了嘛。他舀出一大块酸奶抹到他的面包上。哎,说正经的,敢不敢把我的梦变成现实?

呵呵,不说。

有过想法,但还是不愿意,对吧。

你都那么明白了,还问我。好好吃饭。

只是一种交流,没什么的,就像拉着你的手,就像我读小说给你听,就像你给我讲你当兵的故事。一切自然而然就好,不赋予它任何概念,怎样?

呵呵,别闹。

你总当我在闹,总当我不正经。那孩子眉间腾起阴云,狠狠在面包上涂酸奶。

生气了啊?

没有,我生你气干嘛,又跟你没仇。我尊重你的意见,你想怎样都行。

呵呵。

别光傻笑,笑的时候品味品味我的话,只有真正在乎你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你好自为之。

嗯,我知道这道理。

知道道理不是本事,把道理都付诸之际才是真本事,懂否?

这好像是我原创的吧?

是吗?小路眉毛一扬,继而都掉下来。看吧看吧,我俩都要——合为一体,不分彼此了。

那有开心果,你吃吧?

鄙视你这种转移话题的人,比无可奉告都可耻。小路说着,拾来一枚,忽而视线一转,落在开心果的袋子上。

你把壳都去掉了?

嗯,这样吃了方便。

是为了我么。

你问我的问题十之八九都能自己回答,还要问。

哎,看我俩,都要合为一体,不分彼此了,喏。小路用唇衔住那果实,男人伸嘴接了过去。

功夫真好啊,一点都没碰到,练了无数遍了吧?小路由衷赞叹。

呵呵,大学没毕业就练成了。

追你的女孩超多对吧,你总会回忆起你学生时代。

嗯,如果算上初中和高中的,二十一个。

对于一个小面缸,二十一个人追你,这成绩相当不错了,嗯。

我那时候不这样的。

通过我对你的了解,说你那时是小面缸也不算冤枉。高中的时候你就至少有165斤。

还真差不多,你怎么知道?

我一捏你的骨头就知道你发育的状况。小路眼睛里放出透视般的光来,让大叔不免浑身一震。

饭罢,太阳直射进檐廊的躺椅上。

今天你做点啥?小路拄着腮,扒在收拾干净的桌子上看着他的深深的脐窝。

一会儿要把门前那块地松松土。

我要写剧本了,上个月接的活儿,我有预感,今天灵感要喷发,不可收拾,喷的到处都是那种。可惜没电源,不能用电脑。

用纸笔写嘛。

好的,我去写了,这个借我。

一把扯下男人腰间的毛巾被,小路转身就走。

檐廊的躺椅已被晒暖,毛巾被飘散开来,洋洋洒洒地罩在上面。小路心满意足地躺坐上去,凝神片刻,笔尖开始摩擦纸面。

男人看看他认真的模样,在门后摘下铲子,蹑手蹑脚来到外面。

木屋南面那块半亩地依旧不植一毛,男人赤脚踩了踩,确认软硬,眉毛显出满意的弧度,末了开始挥动铲子,一下下将土翻松。翻好的土地踩在脚下,透出太阳晒过的暖,脚掌被生实的舒服包裹,一股钻心的踏实。

那孩子仍在檐廊下书写,阳光罩在那件白色平角短裤上,折出一种茸茸的质感。眼神这会儿全是专注,好像在起草一份国家宪法。这景象难得见到,男人甚至怀疑自己的判断力,一个人居然可以把身份气质转化的如此迅速而彻底,刚才那个在饭桌上猛烈暗示自己的孩子瞬间成了肩负国家重任的无名英雄。他想到这比喻,尽管有点夸张,但绝对贴合实际。

这会儿自己仍然一丝不着,但他没有向这边瞥斜一眼。这是怎样一种让自己难以定义的他呢,他对自己的肉体固然是无遮无挡的迷恋,这点无可否认,虽然表现出的往往是玩笑耍闹,更实在的,是超越这层肉身的一面,他几乎能够完全把握,完全解读,就像对一个自己笔下的角色。

是的,角色,也许自己就是此时他笔下的一员,也许自己就是他笔下的角色里最让他喜欢的一个,现实和设计的贴合,那种感觉,当年,就曾经戏剧般地发生过。

他和她,对自己的眼神,如此一致,相互重合。

男人拿着铲子的手一震。

小路拿着笔的右手疯狂地书写,眉毛配合着嘴角,随着书写的速度不断地颤动。一切的细节都在灿烂的阳光下尽显无疑。凝神中的白裤小胖子,背景是棕色的木屋,远些的河流的一角,恰到好处的阳光。这一切像一幅油画。

自己则是个一把年纪的赤脚农夫。低头看看自己,有些想笑。

阳光穿过梧桐树的宽枝大叶,斑斑驳驳地网在地上,一股新鲜的泥土味散逸开来,这气息让人放松而愉快。一只大蛾从铲子旁绕过,不知道什么虫子在树叶里犀利索罗地钻来钻去。他突然很想小便,但偷看了一眼灵感中的他,还是先忍忍作罢。

小路抬起头时,写满字的稿纸已经堆叠到让自己满意的厚度。树荫下,一个赤身的男人正坐在泥土里,手里摸捻着什么。

抬眼,他正碰上他百合花一样的笑脸。

玩什么呢。小路赤足走进那块不毛之地,突然就地站住。

天,这感觉……比踩草坪都舒服,真好。

慢慢走过来,放松脚底下。男人提醒他。

小路一副走钢丝的模样,来到他身边。

我知道你翻地的原因了,纯粹是为了翻地而翻地,对吧。

男人笑,仰头看着他的脸。

捏什么呢,我也捏捏。小路蹲下身来,看男人手里那把黑土。

这土是我一锅一锅蒸出来的,里面不会有再发芽的东西,但我纳闷,好几年过去了,这里面还是什么都不长,蚯蚓也没有。

你一锅一锅蒸土?为什么?

打发时间,其实也想做个游戏,弄一块不长东西的土地,在里面踩,感觉会很好玩。

确实,特别舒服,就像让你光溜溜抱着一样。小路也抓起一把土,在手里摸捏。

写的顺利?

很好,和预想的一样,这里真是块福地,我喜欢上这儿了。

能让人彻底放松,然后发挥出意料之外的东西是吧。

嗯,能撕掉很多新的老的标签,显露出之前没看到的东西。小路打量着男人水手样的二头肌,上面是薄薄一层亮光。

我也想都脱了,一起游泳好吗。

你不是说不会游泳吗?男人诧异。

是啊,你不是也说过自己没结过婚么。小路头也不会地走了。

男人无奈地摇摇头。

正午的河滩上,随风飘起一阵淡烟。

你没说你还带了土豆,你那包能装多少东西?小路隔着太阳镜,看着那堆貌似单纯的炭火,怀疑里面是否放了食物。这会儿,已经换上了短袖衫和短裤。

好了,等着就行了,咱们晒会太阳,游完泳晒晒最舒服了。

我给你抹防晒油,都脱掉。小路拾起那瓶子。

我啊,一点隐私都没有了。男人呵呵笑着,仰卧在河滩烘热的石头上。

石板烤肉,不错。小路看看那赤条条圆鼓鼓的身体,从胸肌上开始涂抹。

澄明温香的防晒油导入手心,缓缓在男人的肉体上铺陈开来,无声。男人看了他一眼,那孩子的表情和姿态,像在表演茶道,庄严,平静,专注。无可挑剔的仪式感。涂抹隐私时,他感到有些充血,那什物在他手中渐渐变化,然而他的表情一如纸雕一般。

你对肉体真是迷恋的可以。

这个话题我们讨论过了,爱美之心么,我大脑饿了,总要进食么。谁像你啊,一把年纪了,还那么冷淡。

我怎么冷淡了?

你都不乐意把人家的梦想变为现实。

小子你太着急了。

对,心急吃不到胖豆腐是吧,那我等就是,反正我时间比你多。他满手油光光的,在刚处理完的脚背上啪地一掌。翻过来,另一面。

呵呵,翻磁带吗?

别,你唱歌的天赋还没我游泳的天赋好呢,我俩都有点自知之明吧。

现在这样子怎么翻过去,我站着吧。

随你喽,看您那点出息。

男人站起,平展两臂,任他摆布。

叔,你别以为我很色,其实,我对你身上这块皮还有皮囊里面那个脑子,一样喜欢,知道不。喜欢鼓捣你的身体,是我的一种表达,喜欢和你聊天,是另一种表达。

吃苹果连核都吞了是吧。

哎你别说,我还真有这习惯,植物的种子都特有营养么。

那样的话,估计再过几天,我就走不动了,你得一个人回城了。

我说过的,如果你死我前面,我就把你骨灰吞了,就着水,一口一口地。

我又没说累死,只是虚脱。

你肯定折腾不过我的,我保证,终究我比你年轻。

对于肉体你也就这点本事了,那另一种表达呢?

你说精神上我怎么处理你?

神识上。

神识?和精神有什么区别?灵魂?

神识和灵魂是两个概念,我慢慢给你讲,你手不要停。男人晃了晃自己的左手。我们先进入AB部分里的A部分,我提问,你回答,好吧。

OK。

人有五感——触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对吧。

没错啊。

你说这五感是给谁服务的?

大脑。

脑组织是硬件,那软件呢?

软件当然是意识喽。

对,那意识是为谁服务的呢?他的BOSS?

我思故我在,字面上的意思是为自己服务的,那这个自己呢,又是从哪来?我想想……小路跪在河滩上,两手停在男人臀部,脑袋陷入沉思。按照进化论来说,地球最早没有智慧生命,也就没有意识这东西,意识是在生命出现之后才渐渐出现的……

插一句:神识只限于动物和人,植物没有神识。

那为什么?植物也有生命的啊。

问题就在这里,有生命不等于就有神识,但有神识的一定有生命。这个不难理解吧。

具备脑活动的生命才具备?

可以这么理解。计算机是有操作系统的,计算器就不用操作系统。

那操作系统以脑作为容器,脑活动是操作系统的表现形式,其中包括意识的活动,于是我思故我在,有了自我的概念,那么……

提示你一下——如果这个‘我’是‘意识’派生出来的概念——我们反推——意识的另一边呢?

啊,那个东西难以理解,脑子好疼……小路的手滑脱下来。

你刚说的‘那个东西’ ,就已经很接近我们要寻求的‘神识’了。男人转过身来望着他,放下左手,举起右手:暂且搁置在这儿,我们现在进入B部分。

好的。

我们都知道,大自然,或者姑且说宇宙——的规则之一,就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对吧。有白天就有黑夜,有上就有下,有左就有右,有内就有外,有硬就有软,有热就有冷,有善就有恶,有阴就有阳,有男就有女,有异性恋就有同性恋。当然,这些词汇都是标签,在固定的场合固定的阶段内适用,虽然不能体现事物本质,但,临时性地作为我们认识世界的标准,很方便。就好比中药铺里的药匣子,每个匣子上都有标签。

对头。

那么,大自然,或者姑且说宇宙——的规则之二,是流动,我们的物理课本里叫它“没有绝对静止,只有相对静止”,世界的一切都在变化之中,佛学里的叫法是‘无常’。标签不重要,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

嗯哼。

我要问的是:既适合规则一,又适合规则二的那个‘东西’是什么呢?是否存在?或者说,是否有存在的可能性?

当然有——既能够恒定不变地存在,同时又符合‘对立统一相辅相成’自然规则,那就是你我之间的感情了。

啊?怎么搞到我俩身上来了?

你和我的关系,你是受方,我是攻方,对立统一相辅相成,这是规则一;同时,你又说我太着急了,这就是说,你现在不会实现我梦想,但以后肯定会实现的——规则二,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吗,此乃无常。

男人看着那张得意洋洋的小脸,目瞪口呆。

叔你真会绕弯子,你直接答应我说‘噢,我们以后一定会做’不就得了,非弄出一个神识的概念来拐弯抹角。上了年纪的男人心眼真是多啊。小路摇头叹气,拧上防晒油的盖子,去看炭火里的土豆了。

我……谁说我是受方了?

小路抬头看看,那大叔还呆呆地立在原地,歪着头看着自己,浑身闪着油光。

好啦好啦,别害羞啦,不就是被点破心思了么,以后我厚道点,装作没发现你的小伎俩就是了。他拉过他的手,发现那手已经没了人的温度。

喂,不是吧,吓凉了都?他赶紧捏男人的鼻子和脸蛋,把他按坐在河滩上。

你怎么不去当律师呢,我心里特替你委屈,真的。男人昂首看着他的眼,那眼神,像有一群空气中漂浮的鱼刚在眼前游过。

土豆熟了吧?

啊,熟了,都忘了。大叔叹口气,接过干枝,小心拨开炭火,香气扑鼻。

唔,这个味对了。小路猛吸了吸鼻子,拿过一双筷子。哎我说,你刚才和我提的那个神识,是佛学里的词吧?

对啊。

你怎么总用现代科学的口吻和我讲佛道?小路剥着土豆皮。

你知道中国人给西方人做的京剧《梁祝》的广告吧?

请赐教。

中国人没有概括故事情节,就单单一句:这是中国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语到位,别无赘述。这叫做‘善巧方便’,用对方易懂的知识体系来传播自己的东西。

就像翻译是吧,和美国人介绍中国的文化,最好用英语去讲,不然就会一头雾水。

没错。

小路递上串在筷子上的剥好的土豆:叔你看,溜光铮亮,圆鼓鼓,像不像你?

呵呵,像。

看着就想吃掉它。

心急吃不着热土豆。

小路悠悠地看着他的脸,提起那根串着土豆的筷子,像钟摆一样荡着。

我等,我慢慢等,我很有耐心地等。


第三十一章 仙道•成就感

太阳在正头顶上时,男人把最后一桶水倒入屋顶的水槽。

好了,够晚上我俩用的了,现在等它热了就好。男人光身攀下梯子,回到地面上来。

时尚大叔越来越像野人了,就是体毛还是太少。小路双手插在胸前,嘴里咬着太阳镜腿儿,一脸面试官的表情。

我还想进化呢。他弹了他一脸的水珠,取下窗沿上的鞋子嗅了嗅。

烟味已经散掉了,不错。

穿鞋干嘛,你不是一直喜欢光着。

我想带你去山上转转,没有兴趣?

好啊,具体计划怎样?

你也看到了,只有河对岸的山最近,所以必先渡河,工具嘛,还得麻烦筏子,我不想到了那边再换衣服。食物带一点临时补充能量的就好,在山顶上小吃一顿,带上相机,休息片刻就返回,争取天没黑的时候能回来洗澡。

好,我这就去换衣服,准备食物。小路拔腿迈向屋门。

我去把筏子放到河里,穿上长衫长裤,不然就遍体鳞伤了。男人提醒着,走向橡皮筏子。

回到木屋外,小路已经等在那里。

结实的沙漠迷彩布裤,黑色的旅游鞋,短襟牛仔上衣,太阳镜,头发扎的利利索索,瘪瘪的背包。小路手叉裤兜里在檐廊上正望着自己。

野人大叔该去更衣了。

不错,够专业。男人看看他的装扮,兀自进了屋去。片刻出来,恢复了城市人的装束。

我几乎忘了你这个模样了,还是刚才的原始版看得舒服。

你以为我愿意穿这个,还不是为了保护自己,走吧。男人推了下红色边框的流线型太阳镜,走在前面。

筏子已经晒的温暖,下水,过河,河水不急,上岸时只偏离了不到五十米。

只要保证房子在视线里,就走不丢。男人回头看了一眼,把筏子拖上河滩。

没有上山的路?

我踩出过一条,姑且还能用。

你专用的熊道么?

可以这么说。

起初的山坡平缓的可爱,草地像人修整过的整洁,在阳光下折出一片温和的透绿,宛若绿色的奶油从山顶流到山脚。

赶紧拍下来,回去给我电脑做桌面,这景色,太桌面了。小路提起相机,咔嚓了几张。

这段山坡我给起了名字,仙女坪,像不像神话里仙女下凡玩耍的地方?

仙女坪?

嗯。

哦。

怎么。男人隔着太阳镜看看他的脸。不满意?

算了,没什么,尊重主人意见。

有不满的说出来嘛,和我还见外?

仙女坪太俗气了,亏你还是搞广告的,没创意。

依你呢?

野仙坡。

听着也不怎样,像网络游戏里的东西。男人摇摇头,继续前行。

仙道怎样?小路追上去。

仙道?还樱木呢。

哎,你也看动画?

当然,看的比你还多呢,聪明的一休,一集不落地看过,阿童木,机器猫,灌篮高手,攻壳机动队,高达,美少女战士。

难得找到你正常的一面。

你婶子,长的和美少女战士里的水兵水星特别像,安安静静的,眼睛里好像总有话说,呵呵。

唔。

之后再也没遇见过那样的女人了。

无声。

怎么了,不说话呢。男人看了他一眼。

你在讲她,我听呢。

对不起,不该对着你这么说。你有你的特点。

没关系,你别见怪,没有人能取代另一个人。

他捏了捏他的手臂。

你也带她来过这对吧。

每年都来。

走同样的一条路?

是啊。

看来,我已经足够幸运了。

他回头,看见小路淡笑的嘴角,看不到他的眼,被太阳帽遮住了。

坡顶,前方渐入一片黄绿相间的树林。

这颜色,太桌面了。小路提起相机,咔嚓几张,然后回头,望着河对岸的木屋,按下快门。

走吧。

嗯,准备好你的小腿吧。男人在他臀上轻拍了一下。

树林开始便是真正的山路。一条干涸的季节河,从林子高处延伸出来,明显的冲刷痕迹。卵石稀稀拉拉地散落其中,枝叶在头顶编织起不太密实的树荫。

像山神小便时留下来的沟嘛。小路看看那条路。这就是你的熊道?

嗯,大概一个多小时就到山顶。

不会遇到惊喜?野生的老虎啊山鸡啊什么的?

想看那些,你还得走五天五夜。

小路扬了扬眉毛,拔步向前。山路超乎形象地易行,似与逛街无异,甚至腿酸气喘的过程都完全省略。一路上小路一首接一首地唱歌,步履的行动丝毫不能动摇那高高低低的音调,若不是他就在眼前,真怀疑此时他正躺在廊檐的躺椅上闭目清唱。

最后一首唱完,他停下脚步,右脚踩在一块圆石上,回头笑吟吟地看着他的大叔。

小路递上一瓶水,看着他一口气喝完。

再唱我就要昏倒了,这里氧气过浓了。小路晃晃空瓶。怎么样,是不是很羡慕我。

嗯,羡慕,我最羡慕会唱歌和画画的人了。

都是表达方式而已嘛,你写长篇小说,我唱歌摄影。其实摄影就是技术上的绘画,你不觉得?

是啊,只不过我总觉得,那种方方正正的画面太让眼睛受限,再美的照片和图画,美的后面都有一种很强烈的无奈,所以每次看到照片,赞叹的同时都会感觉惋惜。

你要什么样的画面呢,无边无际,看不到明显边界,立体交叉的那种?

嗯,差不多。

你的心过于自由了,你讨厌任何束缚。小路看了看他浑圆的头颅。这也是你最可爱的地方,现在的男人,心都越来越小了。

谁说的,现在的男人,心里都装着全世界呢。

他们心里的世界都是为自己装的,而你,把自己给去掉了,你心里的世界不是你自己的,属于你的那个世界呢,比这个要大很多。

有点绕啊,不过我能听懂。

哎?这个就是泉眼?

干涸的河道在脚下消失了,小路指着眼前小小的断层,已经被茂密的野草遮住了。

对,就是这,夏天的时候估计有泉水流出来,才冲出这条沟来,不过我从来没看见过水。

可能雨后才会有泉吧,这里已经距离山顶不远了,这种泉一定不会久。

是啊。

小路哈腰看了一会那源头,又抬头看路。面前是一片整齐的阵仗。

没想到这里会有松树。

看到松树就要到山顶了,你看这分界线多明显。男人直指同一纬度的山坡。

走吧,一鼓作气。小路又率先走到前面。

穿过松林,眼前一片豁然开朗,黝黑的土层瞬而消失,大地骨骼般裸露的山石冲天而出,包围出一片不大的山顶,可以停泊一架小型飞机。

这……我们到了?

到了。怎么,太突然了是吧?

我还没做好登顶的准备呢,这里是火山口吗,为什么是这个样子?

火山倒不至于,也许就是年代太久远,风化的厉害,或者地壳运动的太猛烈也不一定。

小路环视了一下这个山岩包围出的浅浅盆地,沿着边缘慢慢走了一圈,男人无声地跟在后面。

这里真好玩,哎,没想在这上面盖个小房子,多有意思啊。他转过身来拉着他的大手。

你不怕被雷劈吗?

呃,这倒是个难题,估计这种地方,避雷针也无济于事。他点点头,又摸出相机咔嚓咔嚓拍起照片来。

你来这。男人走上朝南的一块最高的尖头,回身向他招手。

上来,小心脚下。他拉着他的手臂,让他和自己站在一起。石头刚好能容下大小两双脚。

这视野真好,太桌面了。小路端起相机就拍,他赶紧扶住他肩膀。

按了一阵快门,小路的手慢慢垂了下来。

怎么了?

你说的对,方方正正的照片,确实让人感觉很遗憾。他望着满眼的山峦和五色的树林,轻轻叹了一口。还是放在心里吧,和你在一起这么久,心好像也比过去大了。

能找到咱们的木屋么,在那边。男人的手指划过山坡,山风飒飒而过,树叶全翻了背,显出一道道灰绿。山脚下,河对岸,木屋像一朵刚出土的小小菌伞,屋顶上晒水的水槽,像细微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几乎察觉不到的亮光。

哈,真的能看到,像卫星地图一样。小路倾着身子,眼下是陡峭的断崖。

咱们坐下看好吧,时间有的是。男人小心地蹲下身子,落稳臀下,脱下两只登山鞋放在一边,两脚悬空着随风摆动。

真可爱啊你,总像个大玩具。他按着他的肩膀,也学着坐下来,肩膀紧紧贴在一起。

他闭起眼,感觉一如从前。还是那颗太阳,还是那缕山风,还是那块山石。人坐在云端,在阳光中徐徐向前,脚下是山峦,是树林,是河流,横无际涯,绵绵无边。

风似已穿过胸膛,带走昔日的一切,路标消失,云层消失,钟表消失,人群消失。他感觉身体渐渐变得透明,轻盈,虚无,意识也在变得单纯,模糊。

叔,我想哭。他说。

心要哭是吧。

嗯。

让它哭吧,哭完,什么都好了。

他摸索过他的手,轻轻攥着,传递着微微的颤抖。

日头偏西的时候,他们仍不愿爬起来。

这小盆地真好,睡在这里,特有安全感,像天堂里的摇篮。一朵白云的正下面,小路趴在他的耳边。

太阳晒在他的格子衬衫上,晒出一阵淡淡的香味。

咱们俩真是太奢侈了啊,想想其他人,要么在床上睡大觉,要么在路上劳碌奔波,要么在家里家外大吃大喝,恐怕还有倒霉的要加班。我却被一个不爱穿衣服的大叔诱拐到这里来,奢侈的真想打滚啊,没有加入到改变世界的队伍中去,真有罪恶感啊。

什么改变世界,还不就是拼图游戏么,不参与,是免得添乱。

什么拼图游戏?小路看看太阳镜后面那张胖脸。新的歪理么?

这世间的事,本来是好好的一张图,人非要自作主张把它打散了,然后按照自己的想象去复原,七手八脚,七嘴八舌,你说我拼错了,我说你拼反了,五千年过去了,还是满地的拼块。我俩是好孩子,不添乱。

是啊,晒自己的太阳,让他们拼图去吧。

没有负罪感了吧?

你呀,就是特会玩,特会给自己开脱。

聪明人用假话给自己开脱;我是笨蛋,只会用真话给自己开脱。

真真假假,还不又是标签,等你标签都脱掉你就闭嘴了。

哦,差点忘了。男人一折身坐起来。朝南边的石崖走去。

你干嘛?

没什么,晒你的吧,我要照例留个纪念。大叔站在那最高的石上,解开裤子开始小便。

哎,我说,你那样特过瘾是吗?

尿完,系上裤子,大叔回到他身边。

呵呵,有点失礼了,对不起。

那是个仪式么?小路从后面抱住他,下巴撂在男人宽厚的肩上。

算是吧,找一点自信,人活着总要找自信嘛,只不过我的方式没有污染,也不会牵出一堆故事,不必吹牛,也不必挖空心思的。

站在最高处往下小便,洒向人间都是成就感。你很会玩。


第三十二章 薄荷味•太阳灶•拖鞋

日落西山时,两人准时回到木屋。

洗澡吧,然后吃饭。大叔说着,脱下鞋子放在窗沿上。一只受惊的松鼠不知从哪里窜出来,蹦跳着跑了。

你先洗吧,我有点累了。小路拖着书包,顺势歪进檐廊的躺椅上。

男人看看他,没说什么,吾自淋浴,每一滴水珠这会儿都像子弹,把身上的疲惫射得无一幸存。

回到那孩子身边时,他看见那双眼睛正呆呆地望着天空。

想什么呢?他系紧腰间的毛巾被,沿着那目光望上去,天顶一颗醒目的大星。

今晚是个大晴天,而且没有月亮。小路喃喃着,忽然腾地坐起来。哎,还得麻烦你一下,把筏子放回河里去。

你要干嘛?

河中间那块儿,视野最开阔,仅次于山顶,我俩在河里看星星怎么样,我还想看一次银河。

好啊,这个我擅长。男人一笑。过去我经常。

男人脱得不着一丝,从他手里接过绳索,一手提着灯,渡河向对岸走去。

绳子一端牢牢地栓在了筏子上,做这个不容易,小路头上起了汗珠,山风一吹,沁凉无比。

河里的煤气灯渐渐远了,忽而又高起来,看来他已经上岸了。

片刻,那灯光摇晃几下,看见这信号,小路把筏子推下河去,跳入其中,顺着水流慢慢漂到河心,终于绳索拉直。

男人摸着绳索找到筏子所在,水光光地翻进来。

给你。小路递上毛巾被,两人盖了躺在一起。

原来河滩上的桩子还有这个作用,过去你经常这么玩?

是啊,赶上晴天,都来找银河。

我看到了,在那儿呢,跟当年的一样。小路伸着看不见的手指向天空。

上一次在哪看的?这年头看见银河一次不容易。

高中没毕业的时候,老朋友在山里的旅游区开了个农家院,放暑假去那玩,全程免费招待。晚上一个人躺在山顶纳凉,银河,大院,竹床,蒲扇,太完美了。之后再没去过。

怎么呢?

没机会了,越来越忙,高中完了是大学,非人的日子。小路摸到他的手,塞进一把东西。

什么啊?

金橘,上车前买的,差点忘了,没烂。

哦,生物口香糖嘛。

对了,你嘴里怎么总有一股水果香味,什么秘诀?

不知道,肠道好吧,五行通畅。

特喜欢你嘴里的味儿。

又开始暗示我。

怎么,朋友之间就不能接吻吗?

呵呵,怎么,喜欢那感觉?

嗯,好像整个人都在你嘴里含着一样,到处都是绿光,周围都是蝴蝶在唱歌,草地上鲜花开放,满山遍野的水果糖,脑袋上半截像被风削掉了一样,呼呼冒凉风,薄荷味的那种。

那是什么景象啊?

形容不好,哪天你深吻下镜子就知道了。

呵呵。大叔揽过那颗头,静静地深吻下去。小路轻轻咬着那舌尖,一动不动,听着那河水在筏子下面咕咕地流过。

睡到中午自然醒来时,木屋里只剩了他自己。

睡袋里仍有他身上的气息,不知道他离去了多久。窗外,那双登山鞋晒着太阳,估计已经恢复了橘子的味道。

房前的空地上,立着一个成熟男性的肉身,双脚叉开呈埃菲尔铁塔状,背对着木屋的门。

小路轻轻打开门,一股雨后的清新,河水冲洗过的泥香,发丝随风爽冽地摇摆。

睁开眼,那孩子正望着自己,脸上是得意的笑。

搞什么呢?

早上下了一场雨,这下有口福了,百菇宴。男人侧过身,刚刚一架太阳灶被他的身体遮的严严实实,闪亮的钢精锅里逸出一阵阵香气。四下里,所有的叶尖都在兀自地滴着水珠,艳阳高照,直射在檐廊上。

他这才看到大叔脚上穿了双木屐。

哪找到的?

床底下,几乎忘了,怕弄一脚的泥,就穿上了。

很性感。

你也是。大叔回头看着,小路赤脚里在雨后干干净净的檐廊地板上,身上裹紧着白色的毛巾被。

这是最后一顿午饭了,算是老天赐的吧,下完了雨又是万里无云,我也好久没吃蘑菇了。

你保证都没毒的吗?

我拿我俩的生命担保。

嗬,这保险真够让人信服的。

呵呵,明天就要回去了,有什么感想吗?

想到这个,就什么都不敢想了。小路踏过泥巴,来到太阳灶旁边。

既能出世,又要能入世,这是佛陀教给我们的。世界不能逃避,要去面对,对立统一,哪一面都要去面对然后去解决。行了,可以出锅了。

男人掂起钢精锅,把热气腾腾的蘑菇分到洁白的盘子里。

看着蛮好。

先去刷牙,口感会更好。男人捏了捏那孩子的腮。

小路端了杯子回到木屋,男人已经坐在檐廊下等他了。桌椅都摆在了太阳下面,两盘蘑菇,一盆米饭。

米饭是怎么回事?

我带的大米,还是太阳灶的功劳。

不错,第一次发现米饭这么有情调,小路整整衣服,坐在他对面。

干杯。男人端起那杯河水,和他轻轻碰了一下。为最后一天假期。

哎,后天晚上,又能看到人间的万家灯火了,真不愿意去想。

怎么,不喜欢那种景象?

不喜欢,我总联想到无数厨房的油烟混在一起是多么恶心的味道。小路夹了一筷蘑菇,放在嘴里。

味道不错吧?

唔,春天又回来了。

饭罢洗过盘子,他看到大叔正蹲在檐廊上逗松鼠。

看那小家伙,吃东西像个孩子。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三米开外的小眼睛,那东西像人一样坐在那里,双手捧在嘴边,警觉地望着他俩,地上一小把瓜子。

抽烟吗?男人亮出雪茄盒。

来一支。小路坐进他对面的木椅,看那男人脱掉木屐,把脚丫架在桌上。

狭长的银色打火机,锋利的蓝色火苗,将雪茄的断口均匀地舔着一圈,男人检查了一下烟草燃烧的程度,将那手指粗的优雅递给他。

不要往肺子里吸,不然会吐的。

这是常识,我当然懂。小路转了一下椅子,视线落在那双木屐上。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家没有拖鞋,是因为不喜欢那种感觉?

嗯,不舒服,我对拖鞋一直都是有障碍的,很小的时候,我就对拖鞋全无好感,看着大人们穿着拖鞋随随便便地穿越厅堂市井,走得脚上全都是土,再加上踢踏踢踏那声音,让人特别不舒服,况且拖鞋不论怎么穿,都很邋遢。我只穿过一次,那时还没上学前班,寄宿在外婆家,三室两厅,全是水泥红漆硬地,我妈就给我准备了一双拖鞋,样子忘得一干二净,记得我只穿了一个下午,就甩到一边去了,那种十趾顶到鞋外悬空的感觉很没有安全感,加上踢踏踢踏,真让我爱不起来,远不如布鞋舒坦。之后上学,自己家里也都是松木地板、羊毛地毯,赤脚或者穿袜子,踩上去都很放松,所以家里也没备着拖鞋,后来发现穿袜子走地毯磨损的厉害,索性袜子也不穿了。直到高中在外住宿,晚上去厕所和水房,我还是套一双布鞋,看着走廊里那些有汗臭味和胶皮味的脚踩着深蓝浅绿的拖鞋踢踏来踢踏去的,心里总是不太舒服,总觉着那东西像国骂一样,太粗糙太随意,不够检点。后来见过大酒店门前“着短裤与拖鞋者不许入内”的牌子之后,就更坚决了我的看法。再之后,但凡看到穿着拖鞋的司机、营业员、大夫,心理上就一概不爽。

我家也没拖鞋。小路长吐了一口烟,看着桌上那对脚丫。我对拖鞋的态度在大学毕业前有了点改变,那是因为一个教授临时代替给我们上了几个星期的课程,不到六十岁,但身板很结实,和你差不多,上起课来很有味道。每次上讲台,都要换下制服,免得沾上粉笔灰,而且脱下皮鞋,换一双非常有感觉的皮拖鞋,那做派,让大家很欣赏。后来有好事男生私下打听到那双拖鞋的价钱,顶我们二十个人脚上的鞋价,真是一分钱一分货。我那教授,天生一双肉脚板,袜子白的跟雪一样,踏入天价拖鞋,哎,叹为观止。从那时候起,我心里对拖鞋的档次与价值的认识就变了。虽然我家里现在也没一双拖鞋,我还是觉得束缚。再舒服,也束缚。

写作的人真是怪人啊,喜欢男人的脚丫,对拖鞋也有情结。

还说我,你不也有阴影。小路把雪茄叼上嘴。不和你扯了,我要好好利用这个下午写剧本。

写那个很赚钱?

每一集和我月薪差不多。对了,你工作的地方,到底在哪?

保密。

我又不会上班去找你。

不是为了躲你,是为了这样好玩。

八小时以外向我袒露真身,另一半时间故作神秘?

这样不好吗?

想看看叔工作时候的样子,穿西装吗?

当然,我还做过西装模特呢?

就你这身材?

男性杂志里的广告,坐在一把欧式的椅子里,看着镜头,很派头的样子。

倒是不难想象。谁物色到你的?

一个工作上的伙伴,兼职给杂志专栏撰稿。

三十多岁的女性?

你怎么知道?

对你示爱过,但遭到婉拒,女人很伤心,然后用这种特别的方式留住了你在她心目中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样子,杂志放在床头,每天晚上都要拿起来翻看。看到极处,一点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到了腮边,打湿了洁白而孤寂的枕头。她在心里呼唤你,然而却从来没有得到一声、哪怕是一声回应。你就在她的脑海里那么淡淡的笑着,望着他,那笑里隐着让人最最伤心的三个字:对不起。

嗯,你做编剧可能更出色。大叔不好意思地笑笑,看着那张俨然入戏了的小脸。

昏暗的灯光下,她抚摸着手机屏幕上的你的号码,每次都想拨过去听听你的声音,哪怕听到一声喂就匆匆地挂掉也可以,或者发一条简短的信息,问你是否已经准备入睡。然而她没有,从来没有,只是把那手机轻轻反扣在床头,看着屏幕上的柔光在一刹那里消失,自己也随之闭上眼睛,任凭泪水冲刷着心头那同样让自己伤心的三个字——

呵呵,行了你。

寂寞的女人,泪眼婆娑,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到底错在何处,她迷茫,她怅惘,她无助,她彷徨,在命运的折磨中,她感到自己彻底失去了方向,如置云端,一片苍茫。这时,云里突然出现了你的身影,不知为何,已经不见了那身让他魂牵梦萦的白色袜子,也没了那身永远一尘不染的名牌西装,取而代之的,是舞荡着白纱的洁净的肉体,迎着风,向他缓缓奔来……

天哪……

于是乎,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功女性在孤单的大床上不断地翻滚、扭动……

真是一点也不留情啊,你这是周星驰的片子吧?

想必事实就是如此,女人的心我懂。小路恢复常态道。他要是看到我俩现在这样,必然泪奔了投河。

她结婚了的。

那是必然,你适合吸引那种处境的女人。

为什么?

安全感,超脱感,洁净的肉感。就这么简单。你不知道已婚的女性有多压抑有多饥渴。

小人精。

她是追求你的那二十一个中的一个?

不是,二十一个仅限于学生时代。

魅力无限啊,那她纠缠了你很久吧?

也没有,就是在一起喝过两次咖啡,谈判无果,也就算了,后来做挺好的朋友。

哟,都直接面谈了?

嗯,挺诚恳的,说了很多心里话,我能感觉到。她想离婚,然后和我一起过风一样的日子。

听着像某个电影呢。

你听什么都像剧本是吧。

也没什么,这样的例子不占少数,我没跑出来隐居的时候,总有老同学啊网友啊姐们啊找我喝茶聊天倒苦水,都是类似的事情。婚姻啊,就是生命的死胡同。对于大多数人讲。

又有感想了?

婚姻这事儿,大多数人都给贴错了标签,婚姻不是水到渠成的事,而是一种结晶。如果明知道水到渠成只能冲出一块鹅卵石来,或者冲出一块煤球,那就干脆不要步入婚姻。这事非得是钻石不可。婚姻不是人生的必须,也不是一个过程,它跟性需求有本质的不同,长大了,人人都需要性,但不是人人都需要婚姻。某些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稀里糊涂地丢掉自己的跑车、挤上了地铁,等发现做错了环线,想回头就是老大一个弯子了,时间也来不及了。有太多太多的人,其实完全没必要走婚姻这条路线。

唔。男人默默啜了一口烟。

说到你心里去了吧,都不言语了。你就是一个超理智的人,没有百分之百准备好的话,就坚决不开始。

是的,前任的经验教训已经很丰富了。

所以,每次你不和我做,我都能理解你。小路重重吸了一口烟,无声地吐出去。

小人精。

你是对的,一向都是。

男人天生就有负责任的责任,对陌生人如此,对自己在乎的人,更要如此。

嗯,看着你白花花细皮嫩肉干干净净的,其实最男人的,就是你。

翌日傍晚,两人踏上了返回的列车。

昨天这个时候,你还在夕阳地下洗澡。小路喃喃地,望着车窗外的火烧云。

伤感了?

有点。小路撤回目光,看着相机里拍摄的照片。

那木屋,我们还会再去的对吧。

会。

这是你答应我的,不实现可不行。

嗯。

小路看了看坐在下铺的他,微微一笑。

这么多天,突然看你穿了衣服,还挺不习惯的。

都看腻味了吧。

没有。既然是自己喜欢的藏品,那肯定是不会腻味的。小路垂下眼脸。我好累,我想睡下了。

你睡吧,我看会儿书。

小路点点头,最后看了一眼那夕阳,拉上窗帘。脑袋里一根什么东西吧嗒断了开来,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第三十三章 泥浆•跳楼

火车进站,两个洁净利落的身影从灰色的人流中析离而出,直奔公车站。

到了楼下,目送那公车远去。男人扶了扶背上的包,看看拖拉在后面的孩子。

你怎么了?

想吐。小路的眉头空前紧皱,站在原地,眼有股凶巴巴的东西。

男人的大手放在他肩膀上,看着他的脸色。

我一直以为我挑选的这个城市空气很好的,没想到还是这样,有点恼羞成怒,没关系。小路狠狠晃了晃头,继续走。

呵呵,也不想想你刚从什么地方回来,我过去也是这样,适应一会儿,明天早上就好了。

好像身体外面全都是泥浆,在泥浆里走路一样。

怎么,想离开这里了?大叔的声音明显放低。

那到不至于,你不用担心这个。

晚上吃点什么,好几天只吃了一顿正经饭。

一点胃口也没有。

不要回来就没精打采的嘛。他揉了揉那孩子的肩膀。去小饭店吃碗面?

不喜欢。

怎么?

我几乎不下饭店,不喜欢那么多陌生人的味道,不喜欢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吹鼓自己的成就,抱怨天抱怨地,那种地方对我健康成长没好处。

那去吃西餐?

没必要破费,况且去吃西餐的大多数人都假惺惺的,举止做作的让人难受,只有高雅动作,没有高雅气场,跟你没法比。

那只能去我家喽。

我想回自己的窝,有点累了。小路沉吟了一下说。

大叔不做声,站在那里没有动,竟一副做错了什么事的样子。

算了,去你家,你给我做面条吃吧。小路的声音轻了两个八度。

男人一下就笑了:好。

两个人携着大小背包齐头穿过公寓大堂,小路瞥了一眼落地大镜中的他和自己,没有丝毫风尘仆仆的样子,只有同样频率的步伐。

一尘不染的电梯,厚门无声关闭,金属质感的内壁清楚地映出两人的身影。临下火车前,大叔换了崭新的蓝色格子衬衫,剃了胡须,短发软软地趴在圆脑壳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脾气。

小路的手悄悄伸到后面,捏了他一把。

大叔侧过脸,朝他一皱眉头。那瞬间,就是个大孩子。

电梯门无声地滑开,再次关闭,将两人与世隔离。忽而地,他的神经彻底放松了。

房间里是亲切的样子,亲切的味道。大叔放下背包,回身面对着那孩子的脸,那笑分明在说:我们到家了。

他看看大叔领口里的白肉,又望回他的脸,眼睛弯弯地。

我要洗澡了。大叔说。

他就地褪下所有的衣物,塞进洗衣机,光光地望着那孩子,这会儿已经没了一点羞涩。

小路的眼亦不再乱看,把自己的衣服叠好,放在地毯一角。

谁也没有言语。温水无声而落,打湿了两人的肉体,一平米见方的巨大花洒,让人分不清是在浴室还是在雨里。闭了眼,仿佛又回到那木屋前,夕阳从身后的乌云里照过来,勾勒出他金黄的四十一岁的男人身体。

他的眼又弯弯地,歪着头看着那叔叔,伸出自己细嫩的肉手。

大叔顿了一下,似看懂了,嘴角透出只有他才能察觉的笑来,捉住他的手指,高高举起。小路在雨幕里缓缓旋转着身体,足尖立在紫色的地砖上,一圈,又一圈,水滴落上他的眉毛,鬓角,白皙的肩头,一圈又一圈,扬着脸笑着,不愿停息。

好了,一会儿滑倒了。

缓缓停住,他望着他,把那大手放在自己腰间,小手攀上他的肩膀。

叔,跳个舞吧。

大叔的手不知触动了一下什么,一个沉绵而略带沙哑的女声融进雨幕,随意点染的钢琴,包围出一份不舍,一份哀怨。他的脸颊凉凉地贴上他的胸膛,跟随着雨里的脚步。

谁的歌?

Corrinne May。

歌什么名字?

《 fly away 》。

这歌,像你的雪茄烟。

嗯。

你洗澡的时候,都听他的歌?

只有这一首。

以前怎么没听到你放她的歌。

今天心情正合适。

因为我?

嗯,别乱想。转饿了,我去给你煮面。

好。

小路的余光里,看到浴室那扇没有遮挡的窗。

但愿,对面再没有暗恋你的人了。

怎么。

看到这情景,他会跳楼的。

临近午夜,小路打开自家房门,按亮门边的电灯。

背包放在鞋架旁,赤脚径直踩过地毯,来到窗前。

那扇唯一没有遮挡的窗子里,有一个男人的剪影,朝这边挥了挥手。

小路拿起窗台上的望远镜,看了看男人的脸,他在笑着,做了一个鬼脸。

是夜,他沉沉睡去,一如木屋里的每一晚。


第三十三章 黄色胶水•檀香•梦

次日上午,小路接到一份远差。

那是一个不大的城市,需要在那里驻扎百天,协助一所当地幼儿园招生和培训。

踏上长途汽车的时候,小路收到他的短信,大叔的叮嘱,让自己适时给自己添衣保暖。

因为有几位同事同行,小路没有让他来车站送行。

我可以打扮年轻一些。谈到送行的问题,大叔说。

小路仍不让。

那为什么,怕自己哭?

也不是。

为什么不让我送你?

也许这次出差在外,对你我都有好处,我们需要暂时分开一段时间,这样我可以更加想你。

说完,小路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真正像一个孩子。

你哭了。

看,这就是我不让你送的理由。

小路到了那个小城的第二天,天空就飘起了雪花。这里有山,有清洁得多的空气,但是,他发现自己全都不再喜欢。

合作方去接站,一辆面包车载着他和同事们去住处,是他们自己的招待所,二星级水准,经营惨淡,因此可以每人都有单独的房间。

灰色调子的单人房,没有精心铺设的壁纸,墙上残留着干涸的黄色胶水,旧的红色丙纶地毯。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和同事去买了当地的手机卡,第一条短信发给他,第二条发给爸爸。

我后悔了。小路发给他时说,现在想想,如果你能来送我就好了。

我去送你了,但没让你看见我。大叔回复说。

捏着手机,小路在没有开灯的单人房里泪眼婆娑。

我很矛盾。孤单的时候,很坚强,因为一个人已是全部;有了你,我变得单薄,你不在时,我仅是一半。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大叔问。

差不多一百天了。

在一起百天,然后分开百天。上帝是最好的编剧,你要像他老人家好好学习。

对着那条信息,小路笑了。

我会在这边好好工作的,伤心是一个必然阶段。只不过这种经验,之前都没有过。

相信你很快会好起来,我了解你,你知道。做回原来的小人精,我最喜欢那样的你。

发完这条短信息,大叔放下手机,回头看了看对面那栋楼里的某扇空的窗户。

一段时间里,那里都不会有人再看着自己。

时至休息日,大叔去商业中心采购。那是他最不喜欢的场合之一,人群密集,气味混杂,脑电波繁复,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监督着人的品质,脏污的空气与缭乱商品的诱惑,让人失去自由。

他的篮子里总是一如既往的几样东西,清理房间和身体的湿巾,无色无味的消毒液,给水竹的营养汁,进口牙膏与洗衣液,超浓缩的漱口水,竹制棉签。外贸商铺里缓步穿梭的独行中年男子,一丝不苟的皮鞋与黑色的牛仔裤,鳄鱼皮纹的深色羊毛西装,面色沉静,不时吸引少女或少妇的目光。

每两周去查看一下那孩子的住所。小路临行前把备用钥匙留给他,可以定期去查看房子的水电,每次他都仔细检查并打扫。打开那扇门,里面只有离去时的沉寂。那孩子的东西果然都是旧的,但都异乎寻常的洁净,摆放在一起,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和韵味。

他为他拂去每一双鞋子上的微尘,窗台外面的积雪要清理干净,赤着脚擦地板。然后一个人呆在地板中央,望着四下空的屋子,不知想什么的站上好一会儿。

他站在那扇窗前,望远镜在窗台上显示出一种肆无忌惮。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房间里的一切。多少个夜晚,他都在这里盯着自己,然后在旁边那台桌子上,支开电脑和自己交谈。

他仔细把玩那望远镜,专业程度相当可以,镜头上没有半点指纹,罩在眼睛上试试,自己床上的景致一览无遗。

屋子里不见五指时,他回到自己的住处。

总是近乎纯净的白袜褪出似乎永远都是新的皮鞋,白日里的外壳与标签一一收好,在没有夕阳的冬日傍晚淋浴,换上家居服,一个人默默做完晚饭,电视节目锁定在新闻频道,有心无心地穿过与身边的生活并无关系的绝大部分资讯,一个人默默地吃完,洗净碗筷。在卧室的小桌前整理工作上的事务,挂着银色曲别针的A4打印纸,黑灰色与深蓝色的文件夹,透明玻璃界面的电子文档。末了坐去禅房,干净的脚丫踩上榻榻米,细碎的声音,焚一支檀香,躺在那里,想着他开过的所有玩笑,望着天花板。

有几日,就那么在禅房里沉沉睡去,醒来时已是清晨。家居服撒发着身体的暖香,空气静谧。

新年的第一个梦里,他见到十年前的她,依然那么宁静美丽。手放在他的膝盖上,融融暖意。她就那么笑着望着自己,似乎没有任何的信息要传递。

这是前妻最后一次出现在他的梦里。


第三十五章 瞳孔边缘•丝巾•黑枣

那月的月底,小路回到了这个城市。

大叔去接他了。

长途客车站,小路和同事们微笑着告别,等视野里的人统统走空,他就看到了他胖壮的身形。

一个冬天过去,大叔没有一点发福的痕迹。似乎永远都是新的皮鞋,没有半星白点的黑色简版风衣,天心般深蓝色的围巾。

地上被来往者留下无数杂乱的脚印,他就站在那其中,静静地望着自己,嘴角上是只有小路自己才看得懂的笑意。

混进人流,一起坐公车回到住处。大叔把备用钥匙交还给他,房间里是炫满冬日阳光的惬意。

小路成熟了,仅仅就是这三个月,瞳孔边缘多了持重得可爱的东西。

看那孩子坐在床沿,把笔记本电脑摆回原来的位置,展示着他拍的四千多张照片,大山,雪景,小城,孤独的浴室,沾着干涸胶水的壁纸,干巴巴的云,站在雪地中间穿棉鞋的脚。男人一张一张看着,看着他度过的日日夜夜和自己的设想慢慢重合。

冷不防,小路从后面紧紧将他抱住,凉丝丝的耳朵贴上他散发着须后水清新的面颊。

想死你了,想死你了,那里一个有品的大叔都没有,想死你了。

大叔转过脸,和他对顶着软软的鼻尖,没有吻,没有缠绵。

阳光里,小路看清他肉感的耳朵,清洁透明,略显长了的鬓角,极富质感的白色衬衫领子。

怎么才回来。大叔说。他的嘴唇触到他的热感。

已经比预计的提前了,回来陪你疯半个月,然后就过年了。

怎么疯?

还能怎么疯,你都一把年纪的冷淡男人了,最多也就是像以前一样,一模一样。

好。

三个月来,大叔第一次露齿笑了。

次日起床,大叔被手机震颤声叫醒。

都踹被了,看到你臀沟了,起来准备出发吧。那孩子在手机里嚷着。

他一笑,看看对面那扇窗子里的脸,毫不遮挡地走进浴室。

面包石铺就的步行街上,两个身影并肩走着,一路无话。

怎么了,学的这么沉默?大叔碰碰他的肩。

你知道么,在那边,工作不忙的时候,我就自己在一条又一条的街上走,那边人特别少,很多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看来三个月浪费掉了。

也不算,至少,我因此升职了。

哦?什么都没做成还升职?

付出的程度是有目共睹的,辛苦也是一目了然,没有功劳,苦劳和潜力确是没遮没挡,就这么的。

看来今天得庆祝一下。

那倒不必,升官发财桃花运,对于我来讲,都是垃圾,我要的就是自由,有自己的时间,有点自己花的钱,然后和我冷淡的大叔上街转转,哪怕一句话都没有。

小人精。

进来看看。小路拉着他进了一家精品店。

这围巾挺适合你的。他抚着模特身上的样品。

算了,我的围巾们连在一起,能从我家垂到马路。

别这样嘛,我不会自己勾,还不会给你挑一个?我年终奖和稿费发了一大堆,九牛一毛,给我的大叔破费破费。那孩子拈出信用卡,转身便走。

橱窗外,飘起零星的雪珠。

小路提着纸袋出来时,看见他正在买棉花糖,脑袋般大的白团,左一个,右一个。

叔喜欢吃这个?

哦,看见了,就买了。大叔把竹棒递给他。

我有二十年没吃过这东西了。小路望着那团甜香。第一次是在我家楼下,我爸爸给我买了一个,三口两口吃完,没留下什么印象,多少钱一支也不知道。第二支是你给我买的,每个棉花糖使者都是舍不得我的人,这怕也是一种幸福?

幸福?你怎么开始贴标签了?

很少有让我称赞的词汇嘛,就不要挑剔了。快感不要,金钱不要,汽车不要,房子不要,北海道也不要,马尔代夫也不要,多容易满足的人。简单的幸福总是还需要的吧,特简单的那种,悄悄的存在和重复。

悄悄的存在和重复。男人脱口重复着,没再说话。

怎么,不是么?我感觉,幸福就是像往常那样,一模一样。一旦有了变化,无论是进步还是退步,有变化本身就让人失去点什么,也许很小,但是很重要的那部分,说不清。

片刻,脚步踱到江边,天冷,人少。大叔看到他脸上露出笑。

真熟悉这里啊。小路搓搓手套。你敢想么,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足足吓了我一个跟头,我梦到过这个地方好几次,没想到有生之年这么快能找到实景。这江,这防波堤,这椅子,这树,一模一样。

寻了一处最近的卷背木椅,肩并肩坐下,小路静静呼出白气,轻轻仰着脸。

这个城市现在是最可爱的时候,一点点冷,没有积雪,没有风,没有声音。哎,不知道木屋那边现在是什么样。

呵呵,不敢想,一定超乎想象之外。

是吧,可惜这个时候要达到那里,几乎是不可能了。

下了雪,什么途径都断掉了,坐直升飞机也到不了。

我们走的时候,水槽清空了吧?

当然,不然就麻烦了。

如果是现在,看你怎么在木屋外面小便,挖个雪洞挡风,然后手里拿根棍子,一边方便一边敲,不然冰柱会连到地上。

呵呵,哪有那么冷的地方。

有。你不在的时候,那边冷的要死。

心里冷吧,想我想的。

潜台词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大叔。

呵呵。

卖糖葫芦的人经过,小路看看他的脸。

我要一个。

大叔笑笑,买了一串糖葫芦,却给自己买了一串黑枣。

怎么,不喜欢吃山楂?

也不是,我能记起来的第一样吃的东西,就是黑枣。

哦?真是奇怪。

大概因为它长的奇怪吧,还有就是,那是一个陌生人送我吃的,一小把,好像很喜欢小孩子。

你小时候特可爱吧,肉球的那种。

没有,很一般,青春期以后才变成小面缸的。

怪不得第二性征发育一点都没耽误,可喜可贺。

呵呵,又来了,小人精。

哎,发现没有,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开始回忆,为什么?

看到你就觉得自己老了,人一老就只剩下回忆了。

你还真觉得自己老?

我都四十一了,马上四十二了。

不老,黄土才没到腰嘛,我没到膝盖了。怎么,遇到我,想返老还童了?

没有,长大挺好,就是觉得肩膀没小时候那么轻了。

你保养的够好的了,知足吧,看看街上的叔叔,有几个能上的去男性杂志的。

别夸我了,我是天生丽质,遗传我爸的。

嗯。小路嚼着糖葫芦。这话很不要脸,但是很孝顺。


第三十六章 法则•窗帘•1503

正月十五那天,大叔接到小路的电话,他已经从父母那里回到自己的城市,打点行装,又踏上出差的路途。

这次没能去送你。大叔有些歉疚。

没关系,上次你不是偷偷去送了么,对立统一,世间法则,你忘了?

电话这边,小路无声地笑。

这次又要多久?

不确定,一切都在于我,如果进度快,应该没有上次那么拖沓。春暖花开的时候,应该就是我回来的时间吧。

那好,我等着你。

等我?干什么?

先不告诉你,等你回来再说。

虽然很讨厌卖关子的男人,但是对你,网开一面吧。小路的声音空前轻松,然后把电话挂断。

这一等,又是三个月。

当小城里最后一点冰雪完全消融的时候,小路知道自己到了该收拾行装的时候了。

他没有告诉大叔工作的进展,他要策划一次突袭,让他的等待换来一个惊喜。

整装待发的前一天,晴空万里的下午,一切似乎都趋于美好。

小路首先被手机上简短的新闻攫住目光,那是一则南方发生地震的简讯,没有更加详细的报道。他抿抿嘴唇,开始浏览商业广告。

很快地,他感觉到了异样。MSN上的所有人都在谈论同一个话题:似乎是一次空前严重的灾难,一场不允许被忽视的地震。

大叔照例不会在白天上线,于是发信息给他,以求证实。

我也在搜集信息,看来一切都比你我想象的严重。不过不要怕,你距离震中的距离最为遥远。大叔说。

小路会心一笑,他还不知道,第二天,他将和他的距离最为接近。

次日的午夜,小路背着硕大行囊走下长途汽车,身体疲惫,只有眼睛闪闪发亮。夜色里熟悉的城市已经布满融融春意,他呼吸着带有明显季节特征的空气,搭上最近的一辆出租车朝住处驶去。

男孩摇下车窗,任凭晚风吹拂发丝,猜想那个男人是否已经睡去,还是仍坐在白橡木桌前对着显示器与插着别针的A4纸,甚至无数遍地设想过他看到他时的表情和第一句话。

他一定会在第一秒里微微张开嘴巴,瞳孔在千分之一秒里散大,像观察一个骑了自行车撞到他的人一样看他的脸,然后露出四十一岁男人特有的笑意。

“小人精。”那是他嗔怪时最简短的表达。

“没送你上车,也没接你下车,这次怎么没有对立统一?”也有可能开上一句他们之间才懂的玩笑。

“回来了?”或许是简洁的询问,简洁的像他的生活。

“真是你?怎么不打招呼,又升职了?”四十一岁的男人,也许要故作镇静。

晚风吹着头发,小路在一车疲惫的面孔中独自窃笑着,街边没有睡意的霓虹逐一跳上他颤动的眼脸。又能回来,又能和他在一起,一如既往,悄悄的存在和重复。

车停在楼下,小路微笑着付钱,提着硕大的包裹迈进电梯,英姿勃发。电梯门反射出他因为晚风而微微红着的脸颊,没有一丝睡意与疲倦。

打开门,熟悉的味道,干干净净的地板。他丢下背包,径直奔到窗前,拿起望远镜。

然而,望远镜没有贴上他的眼。

那扇熟悉的窗,曾经永远不会遮挡住的窗——此时被厚重的窗帘守护得严严实实。

有那么一秒,他感觉失去了自己。

放下望远镜,小路飞奔进电梯,电梯的金属门发射出他眼里的泪花,他不敢直视哪怕两分钟前还是畅快的脸。

他奔入街对面的公寓,灯火通明的大堂,落地镜映出他慌乱的身影。来到电梯门前,他才想起,他没有带他的备用门卡,至此他已寸步难进。

他站在电梯前,呆呆地,恍惚过了一个世纪,他想起口袋里的电话,拨出大叔的号码。

关机。

小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奔向大堂前台,服务员未等他开口,便微笑着递出一个牛皮纸袋。

纸袋里,是大叔的门卡,和一张小路的照片,赤膊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微笑着站在木屋跟前。

纸袋的背面,赫然是大叔的亲笔留言:

“见照片中人,请交付此袋,1503业主。”

小路呆站在原地,许久,一步步回到电梯跟前。

门卡赋予他通行的权利,带他来到那扇门前。小路木然勾起手指,敲门,无人应声。等不及敲第二次,他刷卡打开那扇厚门。

屋中一切如故,棕色亚麻垫毯,像是新购一般的干净。灰色的地毯铺遍面积不大的客厅地面。空气里是极淡的男性空间的独特气味。入门的换鞋处,只有他的鞋子,四双黑色和棕色的休闲抑或镶拼正装皮鞋,一双名牌运动鞋和一双北京布鞋。

北京布鞋的旁边,赫然一处空缺,他回忆,是那双军胶鞋。

厨房,卧室,卫生间,禅房,只有他的痕迹,没有他的身影。

禅房的桌上,有一叠厚厚的A4纸,上面密密麻麻地打满了五号字:


第三十七章 信•决定

小路坐在榻榻米上,全身陷入一片空茫,颤抖的手捧着那叠A4纸,上面满是大叔的留言:

“对不起,我不想这样不辞而别,但是我已无从选择。”

“你不要担心,看到这些文字时,我必然一切安好。只是怕你无法接受,所以在你回来之前出发,当然,另一个原因是时间毕竟紧迫。”

“我去南方了,你知道,我们讨论过那个地方。我证实过了,那些新闻都是真的,然而事实必然更加严重。你了解我,你也一定会理解我,在这种时候,我必须去,我不能留下,之前我的生活已然过于安逸,这次,真的是该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出发前我已经从你的上司那里得知你的进展和日程安排,对不起,半年前我就知道你在哪里工作了,只是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你的上司相熟,所以问起你的情况也比较容易。他说你今晚或明天就能回来,很抱歉,这次出行我不能带着你,你可以想象,这次出行要面对的不是美丽木屋,而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废墟瓦砾。我知道即使你在身边,也一定会支持我的选择,但是我不愿想象我对你说出决定之后你的眼睛,我真的不敢,对于你,我一向小心翼翼,你知道,我的宝。”

“我不愿意在你视线里离开,另一方面,时间确实紧迫,我要赶最近到那附近的班机,路途辗转要花掉一些时间,那边已经没有时间了。”

“我知道你一定不好受,但是这次真的是意外,真的没有折中的办法,你那么了解我,那么理解我,我很开心。从我失去我的前妻到遇见你之前这段时间,我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但是这一次,你一定要原谅我,支持我。我始终需要你的存在和支持,这次,我更加需要。”

“我向你发誓,我一定会完好无损地回来,不要担心我的安全问题。你知道我有多么会照顾自己,对吧。”

“如果你愿意,你回来以后,可以住在我这里,因为匆忙,冰箱里的东西不多,你先替我补满吧,这里需要一个会生活的人来照顾,这个人除了我,就是你。”

“时间紧迫,很多话要说,但是时间真的不允许,为了省时,我才打字给你留下这篇东西,请你谅解。”

“那边通讯势必很成问题,所以考虑再三,手机我没有带,放在我床头了。如果有条件,我定会主动联系你。不要用任何方式找我,更不要来这里。若你做出让我生气的事,我会真的生气,我不想我们之间有那样的事发生,哪怕仅仅一次,我也不想。”

“听话。我知道你和其他同龄的男孩不同,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地方,你聪明,你理智,你总是做出让我赞叹的选择。这一次,我恳求你选择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动用一切你的智慧,让自己轻松起来,让一切都美好一点,将目前的不完美减至最轻。”

“你一定已经发现了,我给卧室和卫生间都装上了窗帘,时间紧迫,顾不得精挑细选了,你若在这里生活,这些窗帘大大有用处,我不能让你像我一样。”

“等我回来。你知道,我说到势必做到,时间多久,我无法决定,但我知道,有这个家拴着,我不会离开太久、太远。”

“不要太多担心,我会一切安好,我们分开的日子已经太多了,你知道,这个世界是对立统一的,以后我们一定会有更多的时间呆在一起。”

“就此撂笔。想着你。”

“你的就要过四十二岁生日的大叔。”

一声哽咽,小路独自在屋中嚎啕大哭。

一夜无眠。

他能分明捕捉到他的气息。

干干净净的床,没有一丝褶皱的床单,总像是新买的白色枕套和枕头。白橡木的桌子上合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寻不到一丝指纹。挂着曲别针的A4纸反扣在桌脚上,厚厚的一叠。黑色金属笔筒,清一色的黑色漆皮施德楼铅笔,被削得无比尖利。

床对面的白橡木书架,总像是从家居市场刚刚买来的,书本按书脊的颜色排列,好看的渐变。

书架最下面一层,摆放着一列牛皮纸口袋,上面贴着打印的标签,那是他十年来的作品,十叠厚厚的打印稿。

最后一个纸袋靠着书架的缝隙里,有一张A4纸,他抽出来,看到上面打满了尿毒症患者的名字、电话和病房号码。

这是他的捐助名单。

躺在床上,紧紧抱着被子,有意无意地看着这屋中的一切。一年之前,他每天都要在望远镜里好奇地探索这方小天地,却总也看不透彻。这会儿这个房间完全属于他,他可以到处细细巡查。

想起第一次来到这个房间的时候,自己的兴奋和紧张,甚至还有一点得逞般的快意。

那天,他已经穿过三年,却像是刚买来的鞋子和白袜让他重重吃惊,红色的外套像一面帆,把他心里的美好被海风吹了一般涨鼓。

他没有料到,自己第一次踏进这扇门的片刻,他就换上了可亲的家居服,赤着双脚站在他的面前,像一位已然熟识的朋友。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没有丝毫酒量,那杯红酒就那么轻易地把他放倒,让他觉得他更加脆弱而可爱。看着他醺红的身体,他心里有多少惭愧,以致起初的怂恿和淘气都在那老老实实的面孔下逃得一干二净,荡然无存。

那夜,他能扶着他躺到床边,能亲自为他去冰箱里找冰水,能看着他距离自己那么近的脸,能亲手为他关掉床头上的灯,在过去望远镜的那片神秘而无奈的黑暗里静静地抱着他真实的身体,听着他粗重的鼻息,贴上他笨拙却主动的嘴,感受到厚实脚板下骇人的热度。

往日镜头里的他,真真切切地成了怀中有血有肉的实体,而后的时间里,这一切都可以悄悄地存在和重复。

他喜欢他像自己的教授那样喋喋不休,喜欢他眼睛不看着自己,只盯着身边的什么东西侃侃而谈,而他所有的话题,似乎都是为他准备,那是在异国他乡巧遇来自同一国度的语言。

他守在他床边的一夜,是他二十六年岁月里灵魂最最安稳的时光。

那天早上,他上公车以后,发给他的具有挑逗和挑衅性质的短信息,是他的心里话,他应该能读得到,他那么聪明,所有的聪明都和他息息相通。

他却早早就知道了自己工作的地方,没告诉自己,那是一种让他感动的默默观望。

他很想向他学习,他想把自己打造成他最得意的作品。

他在给他最大程度的空间,不挑剔,不皱眉,呵呵笑起来的时候,能让全世界的枪炮都放松下来。

一个成熟男性之美。

他表现着对他的迷恋,肆无忌惮。他讨厌遮掩,讨厌标签。但却是那么坦诚,真实,让任何一个人毕生积攒下来的的社会经验全盘失效。

他迷恋他的肉体,面对他真实的肉体,自己诚然淡定。他不否认仍有情欲的成分存在,但更多的是一种崇敬和心悦诚服。

他是个没有任何标签的人,始终都没有。天造地设,鬼斧神工。

他没有奢望会和他一起出行,被他让进那间木屋,那应该会是他最后一片自留地,联结着他心里最难寻的那部分。

在那部分的中心,那夜,他坦然地从身后抱着他,一起入眠,没有胡思乱想,没有世俗的放荡,只有他自己才能感受得到的婴孩般的安全与温暖。

他想起那个下午,在橡皮筏子里的他,说了一声好,然后在他手心里默默地享用防晒油的样子,十足自己的宠物,他一直是那么宠他,好像彼此的年龄已然对调。

那个时候,他握着他的宝贝,暗暗用力,他不否认那是一种表达,一种坦白,发泄自己的胡思乱想。

他忘不了那夜,在河中央的橡皮筏子里,他的眼循着他手上的灯光,他极怕那灯光会在漆黑的河对岸消失,那样,他一切的自负和胆量都将不复存在。

他赤着全身,把橡皮筏子拖上河滩的样子,深深印在心里,像一副古旧的油画。他仍在设想,那个从未谋面的山里的人家,是怎样用一辆车把橡皮筏子从木屋附近拖走,在那样一个隐秘深邃的所在。

那晚第一次在木屋下淋浴,多么特别而有趣的记忆,他设计了怎样的开关呢,他没有看到他如何让水流泻下来,那水珠在夕阳下泼出一个小小的彩虹,他一定没有看见。

那会儿,他看着自己的眼睛深处,视线不敢随意聚焦,像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然而他的眼神那么真挚纯粹,那一刻,真的读他不懂。

他仍不懂,自己第一次的离开,他是怎样默默跟他到长途公车站,站在怎样一个地方,目送他上车。那天,他真的找遍了人群,他希望看到他的出现。

他仍没有告诉他,离开的那段漫长时光,自己是如何度过,以致不愿再想。

就在几十个小时以前,他还在那个小城,独自跑出来坐在大河的边上,看开化了的河水慢悠悠地向前,幻想着,身边坐着他,哪怕他一言不发。

这一切,他从来都没有对他讲过。

抱着那床被子,他度过不知多少日夜,一个人。

他发觉,这个时侯,自己像他一样,只剩下记忆。

他和他,已无界线。

次日,小路走到书柜边,从最下层开始,打开第一个牛皮纸袋,取出里面的书稿,在白橡木桌边的阳光下一页页细细读过。从十年前的他开始,读遍他所有的岁月流年,好像望着他又重新长大了一次。

倦了,就在屋中走走,翻翻,看看。屋中有那么多的角落,没有触摸,阅读。

他买了一块白手帕,将他那方天地尽数擦遍。屋中似乎处处都有他的影子,他刚刚离开。

他搬来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网,无休止地搜寻有关南方的一切讯息。

无数的报道,无数的照片,无数次惊心动魄,撕心裂肺。他仔细查看能找到的每一张照片,想看到那个熟悉的哪怕仅仅是模糊的侧影,然而一无所获。

看着网页上数字不断增加的捐赠数额,他取出自己的储蓄卡办理转账,把所有的数字都填满。

留言簿里,他打上了只有他才看的懂的四个字:

别丢下我。

看着那四个字,小路早已泪流满面。


【小路日志:七月一日 星期二 晴转多云】

今天是新的一月的第一天,在这天里,我写下了平生第一篇日志。这一天必须要记录下来,二十六岁了,第一次感到有些东西需要记录。

我的大叔,他回来了。

还是下午的时候,照理说应该吃过午饭的时间,我去了他的厨房四次,每次都是进去了就要马上出来,他好像时刻都在那里忙碌,没有他的身影,但是有他的磁场,有他的脑电波,就在那里,水池边,灶台边,到处都是,我受不了那种折磨,更别提吃饭。

那会儿还是有阳光的,太阳光照在我所在的那栋大楼的不知谁家的窗玻璃上,反射到他的床上。抱着他的被子,我感觉自己就剩了一张皮。那被子是冬天用的,我从柜子里找出来了,不一会晒出了太阳的味道。我就那么抱着,那感觉和抱着他很相近。

抱着的时候,他回来了。刚刚开始敲门的时候,我甚至没有意识到。敲门声对于我过于遥远,现在想想,好像已经有将近十年没有人针对我敲门了。不知道敲到第几次,我反应过来,手触碰到门锁的刹那,我感觉到那金属的凉,就是那瞬间的凉,让我的大脑有所醒悟,第六感告诉我,这个结果还不错,我的担忧可以到此为止了。

门开了,是他,站在门外,像一个罚站的孩子。

确实是他没错,看到他的时候,我的担忧全没有了,或者说,好像根本就没存在过。他变了,头发长了,软软的,平趴在脑袋上,一点脾气都没有,很像是他那颗脑袋长出来的东西。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狠狠甩他一巴掌。

他就站在门外,呆呆地看着我,不进来。我看见他胡子长长了,第一次看到他有胡子的样子,有点沧桑。他老了,皮肤黑了一点,松弛了不少,有点往下拖的感觉。他看着我,一动都不动,像生我的气那样。

我拉他进来,他还是看着我,我关上门,让自己好好看看他。他的身上笼罩了一层奇怪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有点滞重,有点阴郁,甚至有点阴森。

他确实黑了,脸上,脖子上,领口里面的肉,黑的很均匀。身上那股我熟悉的皮肤味全没了,总有一股陌生人的味道充斥在我和他中间的空气里,那股味道让我紧张。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过分,干嘛突然要跑掉。他不回答,还是那么看着我,眼睛都不眨一下。我扶他坐下,坐在门口换鞋的墩子上,扶着他的肩膀。他瘦了一些,感触和经验中的不一样了,不光是肉的厚度,里面还有一种东西,说不清的,陌生的东西。

他不说话,仰着脸看着我,我捏他的脸,他的脸随我的手来回晃动,但眼睛里的光一点点都不变。两只手脏脏的,好像蒙着一层灰似的东西,交叉着放在肚子下面,稍微歪着一点头看着我。

那身衣服很脏,也蒙着一层灰,还有油似的什么的斑点,蓝白红褐四色横纹的T恤衫,感觉好像不是他的衣服。我把那衣服给他脱了,他穿那衣服让我感觉陌生。他真的瘦了不少,但胸部还是微微下垂着,皮肉好像苍老了一点,而且是和脸上一样深的颜色。我让他站起来,脱他的裤子,他的鞋。他像个小孩一样,虽然不出声,但很听话,很配合我。他的裤子里外都是灰土,陌生的气味越来越重,让我越来越紧张,同时,还有他脚上的臭味。他的袜子已然变了颜色,破了好几处,而且硬了,死死贴在他脚上脱不下来,我只能用剪子把袜口剪碎,天知道他已经多久没脱鞋了。

我带他到浴室去,打开窗户,调好热水给他洗净全身。他像个刚被骂过的孩子,低着头看着自己肚皮,还是不说话。我给他洗头,洗脸洗脖子,只有这个时候为了躲泡沫和水,他才反应地闭上眼睛。其余时间还是那样,低头看着自己肚皮,不眨眼,不说话。

那一瓶浴液我一点没心疼地都用光了,用光以后反倒有种成就感,至少让他干净了,身上那股让我紧张的陌生气味没有了。给他冲洗了无数遍,擦了两遍,用刷子刷了两遍,多亏他皮肉结实还禁得住这一切。给他那里洗了好几遍,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意识到他身上某些东西已经死了,或者说暂时断掉了。

我扶他进卧室,但愿这个他最熟悉、最感到安全的地方能让他好起来。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现在的他,即使一丝不着地坐在那里,身上还是有一种蒙盖着什么东西的感觉,这种感觉极其强烈,然而我又看不到任何东西。这让我非常恐惧。

他还是那么坐着,像个大孩子一样,低着头,眼睛一眨不眨。我蹲在比他视线低的地方,观察那双眼,是他的眼睛不假,然而缺少了一层什么的光。我吻他,他的嘴唇僵硬,跟文具盒里闲置了好几年的橡皮一样,舌头也凉凉的,他嘴巴里没有什么让人不愉快的味道,或者说,他的舌头像蜡做的一样,什么味都没有。

我放他平躺,他的眼神有了一点点的改观,悠悠地望着天花板更远的地方,不知道在看什么。我给他做按摩,希望能用任何方式让他醒过来,让他体内什么东西连接上。他的肉体各部分在我的按摩下渐渐有了变化,我能感觉到毛细血管恢复工作的过程。他的手指、手背上都是稀稀拉拉的刮伤,不知道他在那边度过了怎样的日子,做了怎样的工作,这双手像没有字的碑石一样,让人感觉其中定有不少往事,然而又无从猜测。

他身上每一寸地方我都揉遍了,我像在给一具尸体按摩。

我问他想不想吃饭,他不说话,也不摇头。喂他水也不喝。没办法,我用我的身子紧紧抱着他,盖着那床冬天的被子。他身上冰冷冰冷的,即便是在这样的季节。以往那小面缸里的小反应堆没了,灭了。抱着他的肚皮,我想哭。

他老老实实地在我臂弯里躺着,眼睛不再看不存在的目标,开始看我了,这让我多少有些欣慰。他既然能找回到自己家,能用我留在大厅前台的备用门卡自己坐电梯上来,和我目光相接,已经让我对他没有怨言了。虽然他现在这个样子。

然而他就是不说话,我咬他的脸,吻他的嘴唇,把手指伸进他在嘴里弄他的舌头,他就是不说话。

他失语了,我已经理智地面对了这个现实。傍晚的时候,我去浴室小哭了一下,肚子里面一阵说不清的苦苦的抽搐。

九点多的时候,他自己睡着了,闭着眼睛,呼吸轻而均匀。检查了一会儿他睡觉的状况,我能放心地做点别的事了。去厨房下了挂面,吃完在他床边坐下,看着他的身形,用我自己的电脑写下了这篇日志。

我现在仍看着他,他就在距离我一米远的地方,侧身睡着,那么真实。宽厚的后背这会儿朝着我睡着,显示出男人的结实,看着他,我就心安了。

他能回来,真好,真好,比什么都好。


【小路日志:七月二日 星期三 阴】

他还是不说话,眼睛一直追着我看。

今天最大的进步,是他开始进食了。

我煮了挂面,他不吃,盯着看。没办法,我吃了。出乎我意料,等我吃完,他拿过碗,把面汤喝得干干净净,这让我委实惊喜不少,那会儿我又抱着他哭了一下。

他好像很喜欢我抱着他,抱着他的时候,他眼睛里的直愣愣的光能软掉很多,而且到了下午天将暗的时候,那眼睛还多少有了点若有所思的什么东西,虽然很淡,但就在那里。我搂着他光光的、还是凉凉的身体,不断搓他的胸脯,希望能搓出一点热气来。他的脚也凉凉的,我把他一只脚上的几个脚趾含到嘴巴里,像在吃冰冻的葡萄。我用肚皮给他温了温,作用不大。

他身上那层让我恐惧的看不见的东西好像没有了,这还是很让我高兴的。

从我把他从门口拾进来到现在,他只有过一次小便。他没有表示出要去厕所,是我拉着他去的,站在马桶旁边,我扶着他的宝贝,这会儿像根小腌黄瓜一样没精打采。扶了好半天,他开始小便了,用了很长时间,小便的颜色触目惊心,而且像米汤一样黏黏的,很不正常。我冲掉那些让我担心的东西,用纸给他擦干净。他平时就是这么做的,而今一切都得由我帮忙打理。我不知道他这会儿是否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样的状态,在做什么事情,如果他能意识到我在用平时的习惯进行着他的一切,心里应该很舒服吧。

躺回到床上,我摸了摸他的肚子,没有硬结。我不敢猜他已经多久没吃一顿正经饭了,不过好在他有些脂肪可以消耗,不至于身体太难过。

晚饭我做了菜汤,我吃菜,他只喝汤。我下楼买了几瓶罐头,把糖水都倒出来给他,他慢慢的喝的很好。我心里的担忧开始一点一点地退减。

晚上临睡前给他按摩,发现他后背和心脏对应的地方有了热感。于是从后面抱住他,我还是第二次从这个角度抱着他,第一次是在山顶上。他的肩真的好宽阔啊,可惜现在一点力量都没有了,有点让人心酸。

我冷静下来,回想了一下我学过的知识,我意识到,他的这一系列表现应该是在灾区受了刺激。在空前的天灾人祸之下,人的精神会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垮塌,逐渐崩溃,失去自我,尤其是养尊处优生活平静的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久了更容易被伤害。空闲的时候我继续浏览新闻,得知各地都派了很多心理医生到达灾区,对灾民和志愿者进行心理疏导,以排解灾难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创伤。

我的大叔同样需要治疗。我知道,唯一能治好的他人,就是我。虽然他的心智足够强大,神经足够结实,但他仍需要一个有力的外部力量作为催化,那就是我。


【小路日志:七月三日 星期四 晴】

也许真的是他喜欢的太阳救了他。

中午的时候,他终于睡醒了,睡的相当不错,眼睛里闪闪发亮。醒来他吃了两块糖水罐头。还是一句话也没说,但看着我的眼神越来越舒服了。

午后,他躺在床上,看着对面我住的那栋楼。目光有点涣散,不知道他正聚焦何处。不过这个时候,奇迹来了,那栋楼某扇窗子又反射出太阳的光线,落在他的床上,他的脸上。迎着那光,他自己坐起来了,盯着那光看了一会儿,一直到太阳偏斜角度,光影移走。

然后他回头看我,脸上有了我熟悉的光彩。我走过去抱着他,他突然在我怀里嚎啕大哭。

那哭声让我的心都裂开了,我抱着那颗头颅,软软的短发贴在我的嘴上,我抚摸着他的背,那里激荡着让我有点不知所措的轰鸣。他的眼泪倾泻而下,很快把我的衣服打湿,他手臂上的力道渐渐的回来了,紧扣着我的肩膀和脖颈,嘴里咕哝着我半晌才听清楚的话:

“他们好惨……他们好惨……”

这是他回家以后说的第一句话。

他就那么赤着身子坐在床上,坐在一片洁白之中,倒在我的怀里,痛哭了一个下午,我跪在他面前,按住他埋在我胸口里的脑袋,抚摸着他柔软的耳廓和头发,任凭他发泄和失态,坚持让自己保持镇静,我知道他现在除了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此时此刻,我就是他唯一的依靠。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哭够了,停止了,在我肚皮上轻轻顶着他的头颅,轻轻摇摆,好像要在上面钻个洞进去。两只逐渐恢复了温度的大手在我身上不断地捏弄着,像是在寻找和追索着什么能让他确定下来的东西。我知道他在恢复、在苏醒,只是还在苦苦寻找黑暗出口的那一束引导的亮光。

在我最喜欢的金色的夕阳下,我抱住了他,用童话里唤醒沉睡的爱人的方式,长久地召唤着他。渐渐地,他的手不再寻觅,坦然地落在了我的腰间,我们就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一直到夕阳完全隐去。

是夜,我抱着平静的大叔入睡,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安稳。也许是基于这种放松,长期压抑在脑袋里的另一个人开始在夜色里隐隐浮现。

他是阳。

曾几何时,阳也是这样抱着我入睡的,像抱着一块宝,如同我现在抱着大叔。那是我的初恋,我的某个开始,那是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称得上是美好的记忆。曾几何时,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最幸福的人。

但是我错了,阳离开了我,没有缘由地,或者说,看似没有缘由地。我知道他真切的想法,我能触摸到,因为我太了解他了,在我的眼里,他是透明的。

但是我没有点破,我没有选择伤害彼此的方式,只是默默地承受了他最后能给予我的,虽然它异常沉重而黑暗。我知道自己不能反击,因为这一定会造成更深一层的伤害,我知道,他的选择虽然看似对他是一种解脱和保护,但某种程度上,我们所受的伤害没有差别。毕竟,我太了解他了。虽然我不怨恨他,但我知道阳是错的,错就错在,他把幸福作为最终的目标了,这个目标过于接近、过于容易,就像一个吻,只要嘴唇轻触就能实现,但再长久的一个吻,都有分开的时候。

感情这件事,不应是嘴唇般的肤浅。

我也知道,对于那段往事我不必过于纠结,因为那是我和他共同的生命里的一个开始,就像乳牙,它只能陪伴我走完人生的最初阶段,等我真正成为一个大人了,乳牙就要退却,恒牙会当仁不让地破土而出,陪伴我一直走到生命的最后。这个过程会很痛苦,会流血、会让我痛得吃不下、睡不着、死去活来。但我们都必须要长大,无法抑制,无法操控。但蜕变之后,就是相对恒定的久远。也许这期间,我们还将体会长智齿的痛苦,也许这期间,我们仍会牙疼,甚至于因为有些意外和疾病失去某颗宝贵的牙齿,那就需要我们善待这些即将陪伴我们走到人生尽头的宝贝们,用心呵护、精心保养,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不然就要再次承受那种痛苦。

每次看到被挖掘出来的颅骨,我都很感慨,很感动,身体在尘世走完全程,埋入地下,千百年后重新见天日,昔日沸腾的鲜血、发达的肌肉、美好的容貌,都不复存在,腐烂发臭,变成灰烟,随着时间消逝得无影无踪。唯有那口牙齿,和骨骼一起经历了人间无数个日夜,穿越时空,展现在后人面前。

耄耋老人,满头银发,牵手夕阳,笑起来的时候,满口的牙齿全无,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生命之美。但如果在人生的夕阳里,我们仍能够在步履蹒跚的时候,对着彼此露齿而笑,那更是一种潇洒和永恒。

我已经深深地痛苦过一次,现在,我和大叔应该好好保护彼此了,这一点在我第一次吻过他之后我就确定了,我确定他就是那个人,那个能陪我走到尽头的人,因为我和他有个共性——都有一口无可挑剔的好牙齿。

你,就是我的宝。


【小路日志:七月六日 星期日 晴】

天气还算好,早饭给他准备了一碗绿豆稀饭,买了一个馒头。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们洗澡,然后带他去江边公园散心。找了一处鲜有人路过的木椅,我们坐在那儿望着江水,晒了一下午的太阳。

他的身体状况在好起来,虽然不是很明显,但能感觉到。眼神时常呆滞一会儿,开口说话之前要顿一下,大小便的次数开始趋于正常,嘴巴里也慢慢恢复了以往的水果味儿,肚皮也有了热度,只是脚还有一点浮肿,我给他穿上了那双北京布鞋。看着一尘不染的鞋尖,他慢慢给我讲起在灾区度过的一个月的时光,这个下午,他讲述的故事是那么惊心动魄,我没有料到,这看似短暂的一个月,居然可以经历那么多苦难和震惊。这个下午,多少让我受了些刺激,某种程度上,我和他又接近了一步。

看着他盯着自己斑斑伤痕的手,眼泪汪汪的样子,比实际年龄衰老了至少五岁。我吻着他已经恢复常温的面颊,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在好起来。

在那边的时候我特别想你,但我一直忍着,有几次忍不住很想和你说话,但是没有联系的渠道。

他对我这么说。还说了句对不起。

我确实生过他的气,我告诉了他,但是现在一点也不气了,只要他快点好起来。我们都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大叔,过去把我迷的颠三倒四,现在也是。

我们一起拉着手回到他的住处,一起洗澡,然后相拥着说话。

知道么,他说。在那边的时候,我最担心的不是余震,而是你来找我,如果你真的不听我的话,去找我了,我就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我不会那么不听话的。我告诉他。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到了今天,彼此还不清楚么?我知道你会回来,所以我也一直在等你。

他又说:我知道你不会去找我,我只是很担心。

我说,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如果你完全了解了我,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就不会担心我了。

他就问我:你不就是个孩子王,还有多少秘密啊?

我说,这个秘密,只能让最爱我的人知道。

他就笑了,追着问那秘密是什么。

我说我可以告诉你,但你也要兑现你的诺言,等秋天了,一定要再去一趟那深山,再渡一次橡皮筏子,再住一住那木屋,走一次仙道,登一次山顶,看你在山尖上小便。

他说好。

是的,我一定要让他越来越好,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最美的爱人,最棒的大叔。

睡觉前小便时,他把我唤进卫生间。

自从回来,他小便一直都有问题,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每一次都必须由我扶着他的宝贝,貌似这已经落下了病根,不这样,他根本尿不出来。

这回,他不和我在一起都不行了。

呵呵,他已经在那里招呼我关机休息了,不写了,就此撂笔。也许,这是我此生最后一篇日志了,该记录的都已记录下来,今后的,只需度过,只需铭记在心。


END

谨以此文,献给小路等无数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作出奉献的人们。

第三选项之我是大叔控

飞砖书生/作

2008-12-30 动笔

2009-01-15 杀青

2011-05-06 修订



前言

这是一部男男中年熊题材的科幻作品。

公元2017年初,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引发了全人类对于管理和产品设计的思考,世界竟因此进入全新格局,此事件影响下的五十年后,意外死亡大大减少,人口暴增导致同性婚姻成为主流,男女之间结婚生子需要配额摇号。这样的世界观内,同性爱情真的就畅通无阻了吗?当同性成为主流,异性恋该如何在夹缝中生存?我们架构一个可能未来会成为现实的世界观,为异性恋者探索出一个可能的生存之道。

亡羊补牢未为晚,未雨绸缪生之道。


【第一章】老虎/平板/硅胶套

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续:死者亲属称动物园有责任

2017年1月29日下午,浙江宁波某动物园老虎咬死一男子,有围观者称被咬者为一游客,近距离逗老虎时被老虎咬入园内。据动物园工作人员表示,被咬的是一名成年游客,救治无效不幸死亡,咬人的老虎已被击毙当日晚间,动物园所在度假区发布公告,指男子逃票翻越围墙进入老虎散放区。死者亲属在接受采访时称,动物园管理有漏洞,不能给人翻进去的机会,同时死者亲属表示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十分困难,且家里有老人和孩子需要抚养,死者逃票是无奈之举……

事件发生之后,图片、视频及相关评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声音迅速分为“挺虎”和“挺人”两派:“挺虎”方面军认为此事件中老虎作为兽性难改的山中之王,其基因内自带的攻击性难以无视,在遇到食物后进行捕食本是本能之举,而翻墙而入的成年人与动物有本质区别,本身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可以遇见自己的行为首先为违法,其次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坠地身亡等后果,却带着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故意放纵自己的行为;“

“而“挺人”派认为之所有有人逃票是因为门票可能过于昂贵,导致一个成年男子都忘之兴叹无法承受,无奈之下才选择了逃票行为,跟门票价格制定的管理部门有直接责任关系,票价不够人性化,其次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男子能为家人埋单却不为自己掏钱,其本质难能可贵,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实属少见,应该树立为典型大加推广,而不是被无成本的喷子键盘侠所污蔑。”

“五十年前这个事件刚刚发生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日后这个看似一则很普通的新闻随即引发了全社会的探讨,也就是这次事件过后,什么叫做“真正的人性化”成了那个年代最热点的话题,“人性化学”成了之后五十年内最热门的学科,“科技以人为本”成为成几乎所有科技公司的座右铭,“全球人性化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性监会”基于此事在我国迅速成立并快速发展,以至在此事件七年后取代了联合国的地位,成为成为这个星球上最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最高行政权的国际性组织。可以说,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败诉事件成为近半个世纪以来,人类历史上一次真正的文明巅峰和飞跃,成为现代人类文明史上不可磨灭的里程碑,给上下五千年的人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视频播放完毕,平板电脑响起悦耳的下课提示音,提示今日的课程结束。贾书生抓起指点笔,费了老大劲才点中视频关闭按钮——没办法,基于早已深入人心席卷全球的人性化产品设计理念,在苹果公司的平板电脑在四十年前在一次学生打架事件中,边角砍伤了一名中国女学生额头的皮肤留下永久性疤痕后,苹果公司遭遇了史无前例的重大起诉,并一诉破产,苹果公司总裁库克也因为产品设计触犯“产品设计漏洞罪”被判终身监禁,只是随着后来因异性恋交配导致地球人口暴增至七百亿,违反了国际“性监会”基本法,导致地球资源岌岌可危,异性恋行为被全球严控,同性恋行为被作为主流推崇之后,同为同性恋人群的库克才因获得“人性化生存积分”而被减刑。

然而在他出狱之前,中国最大的智能硬件生产商“大为人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人性化平板电脑早已跻身世界平板主流,旗下的硅胶包边平板电脑边缘包裹了厚度达四十厘米的食品级硅胶享誉世界,让平板电脑无法再被作为武器伤害人体,同时电脑屏幕也被自主研发的食品级柔性屏幕材料取代。只是贾书生使用的是初代机版本,柔性屏幕材料还没有使用超薄技术,柔性玻璃厚度达到三十厘米,再加上防止屏幕破碎的贴膜也有十厘米,所以书生用起来的时候感觉像捧着一个抱枕。

然而因为三年前,朝鲜某大妈在使用这款平板电脑时,因为养成了翻阅报纸时需要用手指蘸唾沫的习惯,导致手指直接触及贴膜时汗液内的尿素溶解了贴膜表面的成分,虽然贴膜也是食品级材料研制的,但材料被汗液溶解后的味道让老人的舌头产生了些许不适感,老人的女儿认为这款贴膜的设计有漏洞,不该让使用者在蘸着唾沫使用的时候产生不适感,所以将贴膜厂商告上法庭并胜诉,大为人性科技有限公司便为使用者免费配备了专用指点笔。然而第一款指点笔跟一根成人手指一样粗细,一度被使用者质疑可以用来作为凶器,亦可能被一些有特殊癖好的人吞食,在设计上存在非人性化的漏洞。即便大为公司产品设计总监一度提醒大家这款指点笔材料十分柔软,但还是进行了产品召回,并把二代笔做成直径二十二厘米的一个球并更加柔软,同时保证这个尺寸的直径无法被婴儿和精神正常无特殊癖好的成年人吞食才得以过关,但代价就是使用的时候精准度很差——书生关掉视频便足足用了五分钟。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书生打开卧室的门去上厕所——无论是卧室还是厕所,都在三十年前一次“铜铸球型锁严重伤害一位女性喉咙导致扁桃体反复性挫伤”的事件中被“性监会”统一销毁,取而代之的是替换为一种柔性平面指纹锁。按上厕所门,书生解开裤子,有些不耐烦地撸下套在私处的硅胶防暴套,这也是“性监会”写入全球基本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无论性别取向,凡是男性人群及雄性动物都要在日常佩戴这种硅胶防暴套,因为在地球人口暴增的今日,任何异性间的接触都有可能经过一系列繁复的体内化学反应演化为一次有实质意义的交媾并产生配额之外的生命,每一个配额之外生命的诞生都将引发蝴蝶效应导致全球人口生存灾难,故而所有男性必须随时佩戴,如遇举报,一经查实,本人及其三代以内所有旁系血亲将被永久封号,无缘参与每年一度的怀孕指标摇号。

书生小心锁好厕所门,畅快淋漓地方便起来,享受着这片刻身体解放地欢愉。好在这种防暴套经历了七百多代产品的升级改造,已经十分贴合人体,体感也非常舒适,透气性也跟佩戴与否无异,成为成人硅胶用品制造史上一次奇迹,但书生经历过无须人人佩戴的那个年代,还是觉得心理上有些束缚。

方便完毕,书生重新佩戴好防暴套,检查安全无虞,便从厕所出来。刚来到客厅,便感觉到一股异样的气氛:客厅没有开灯。这在地下建筑的生活里是不可理喻的——即便家中无人也一定要开灯,不仅可以让地下居住者有安全感和视觉上的愉悦感,更可以帮助消耗电量:交流电依然是不可存储能源,发出来的电不使用就是浪费。这种学说半个世纪前就已经被专家证实,并被指认为是发电厂的管理漏洞。为了衡平这种浪费弥补管理漏洞,电厂上报国际“性监会”颁布了一条不许关灯的法令并在全球迅速得以推广。

书生摸索着打开电灯,看到客厅对面的主卧的门里面有隐隐的哭声。书生蹑手蹑脚地踩过地毯,趴在门边倾听里面的声音——因为发生过婴儿撞在墙体和门扇上发生颅骨骨折的多次案例,“性监会”勒令所有建筑的墙体必须覆盖柔性缓冲材料,门扇必须是坚韧轻薄的材料制作,因而隔墙有耳成为历史,只有相对最为薄弱的门扇才能得以偷听。

书生先听到的是妈妈的啜泣声,然后又是爸爸极不情愿的从喉咙深处挤压出来的询问:

“闺女,你真的没摇到号就跟男人做那种事了?你到底怎么想的?我不是从小就告诫过你不要尝试吗,学校不也是一直这么教育的吗,怎么刚刚三十岁你就忍不住了呢?发生了这种事,你等于断送了你的人生啊!你让我和你妈今后怎么见人?你让我这老脸往哪儿搁!”

姐姐竟然没摇号就跟男人发生了那种事!书生感觉头嗡地一下大了。


【第二章】怀孕/配额/毕叔叔

书生继续侧耳偷听爸妈和姐姐的谈话。

“爸,你们都怪我!你们也不替我想想,你女儿我都三十了!狗都该拉出去配种了吧!这一天天的摇不着号,你让我咋办?”

“闺女你咋这么说话呢,爸妈也都是走过来的人,难道还不知道你的苦?你偷摸找男朋友我跟你爸也早都知道,合计也就是自己亲闺女也就算了,也都睁一眼闭一眼,我们也不是没年轻过,但是你至少得避孕吧?”

“避孕……你们嘴上说考虑我的感受考虑我的感受,但是你们从来没站在我的角度上考虑过!我要的是男朋友吗?我缺的是那块肉吗?是,说实话,我是缺那块肉,但是我也想要个孩子啊!”

“这孩子咋越说越不要脸了呢!”妈妈明显怒了,声音都比以往尖利起来:“这话你也就在家跟咱们说说,在外面可别说这话,容易把你抓起来知道不!孩子是说要就能要的吗?外面都啥样了你还要孩子,要了孩子放哪、怎么养活、街坊邻居得怎么看咱们,你想过吗?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这么幼稚呢!”

“我幼稚?我是一个女人,我天生就有子宫、天生就有卵巢、天生就会排卵,每个月都排一次!光排卵不生孩子那不是浪费吗?那是我能控制的吗?女人生孩子是顺应自然!不生孩子才是反自然的!”

“闭嘴!”爸爸似乎一下站了起来,声音也变得歇斯底里起来:“生孩子是顺应自然?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不生孩子是反自然?好,好!一个女人一辈子要排出四百颗卵子,有本事你把你每个月的卵子都变成孩子!百分之百概率!有本事你把你的基因跟四百个不同的男人基因结合!百分之百概率!那才叫顺应自然!那才叫不浪费!”

“孩子他爸,你小点声!”当妈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你想让邻居都听见吗,你刚才那些话被人偷录下来我们一家子谁都活不了!”

“我这是在教她!我说的都是反话!难道我说得不对吗?这话放之四海而皆准!知道为什么过去我们生活那么幸福吗?因为那时候人少啊!就算那时候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印度,人均居住面积也有四平米呢!现在倒好,全球人均居住面积不到一平米、人均海岸线长度负六厘米!人都摞起来了!就像这小屋,我们仨只能站着,客厅小的一步就能跨过去,晚上还得睡人,这过的叫什么日子!不都是因为人多么!你还偷摸在这生生生!真是不让活人活了!”

“你小点声,别让邻居听见啊!”当妈的都在用气流说话了。

“爸你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什么叫不让活人活?难道这世上就不该增加新的生命吗?”

“现在地球上缺新的生命吗?缺人吗?增加的生命还少吗?你没上过学你不懂得这个道理,为什么这半个世纪以来生孩子都需要配额?还不是因为人类大肆繁衍把自己的生存空间都挤没了,还把其他动物的生存空间都挤没了,导致生态严重失衡吗!像你妈为什么下岗你不知道?你妈当了半辈子的熊猫饲养员,有经验收入也高,还不是最后人口暴增把竹子都吃光了,熊猫被活活饿绝种了!你总吵吵房子小,你以为爸就不怀念五十年前的大房子吗,那时候一人一个房间,还有书房,还有健身房,厕所里还有地方搁浴缸。你知足吧,咱家还算条件好的能住在地下,要是跟我老同事老毕那样的住在海里,那别提多遭罪了!房子都跟潜水艇似的,开门就得脱鞋,进屋就得上炕,哪有什么厨房客厅主卧次卧,到处都是卧室,到处都是上中下铺,就跟卧铺车厢一样一样的,六十多个家庭住在一起,那是人过的日子吗?”

“对,我没上过学,我不懂道理。您老人家是大学教授,你有文化!毕叔叔的生活怎么了,虽说生活条件差一点,人又胖身体又不好,但是人家幸福啊!幸福难道能用房子面积跟舒适度衡量的吗,幸福跟文凭文化有关系吗,只有孩子多才是幸福!爸你不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吧?你看人家毕叔叔就是有本事,不光自己能摇到号生孩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摇到号了,你觉得这是他运气好吗?人的运气能好到这个份儿上你信吗?他家的概率都快破世界纪录了吧!也就是大家闭口不谈,如果我去举报他,你觉得能不查出来问题吗?”

爸爸明显一拍大腿:“你敢!”

“闺女!越来越不像话了!什么举报举报的,那是你毕叔叔!”妈妈显然也按耐不住了。

“是,我知道,他是我爸爸过去的男朋友,人家在一起幸福了十年,因为毕叔叔他妈妈突然摇到号了,不想浪费名额,就选择跟毕叔叔生了孩子,你也是被逼无奈心灰意冷也走了跟女人结婚这条歪路的。因为生孩子破坏了你们各自的幸福,这件事一直是妈心里的阴影我们都知道只是不愿意说出来罢了。其实妈我觉得真心没必要,虽说跟一个男人结婚让你一直都抬不起头来,但毕竟你有了我跟我弟弟两个孩子,作为一个女人你应该觉得幸福,可你这么多年都没笑过一下,我觉得真心没必要。”

“幸福……幸福都是我做妈妈之前的事了,我都记不住幸福是什么感觉了。你以为做母亲真的幸福?你错了,闺女,这次就听妈一句,把孩子打了吧!妈是过来人妈知道,妈不会骗你!一个女人在摇到号之后被迫生了孩子,那就不一样了!给这个星球增加了负担,我的心也沉啊!我有罪恶感啊!当初配额摇到我头上的时候,我脑袋都大了,但配额下来了,又必须得生,不然就是违法,得进监狱,走投无路的时候我遇到你爸,也算是惺惺相惜,没办法生了你。自从知道我怀上孕的第一天,我的心就没静过,我就天天祈祷,祈祷将来我的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没关系,只求他们一辈子都不被摇到号,一辈子都别为人父母,那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没想到啊,闺女大了不由人,你到底偷摸弄大了肚子,你让妈妈怎么活啊!”

“妈我就纳闷了,怎么就不能活了?我今天还就告诉你们了,这孩子我绝对不打,我一个人把他带大,只要我不带孩子出门,只要你们都不说出去,这孩子就可以在我的呵护下平安长大成人!他可以跟我弟弟一样用电脑上课学文化,大不了不上班挣钱了,我出去上班养他!”

“闺女你是不是疯了,你说胡话呢吧!你上班养他?你自己都十多年没工作了,又没文凭又没技术,你去哪挣钱啊!养孩子要多少钱你知道吗?你还记得你刚懂事的时候家里房子多大吗?还不是为了养你才把房子卖了住在地底下,难道你想让我们全家住到海里去吗?”

“没钱怎么了,我就不信从我嘴里省出口吃的还养不活一个孩子了!再说也不需要房子,我的孩子住我的房间,你们老两口还是睡在客厅里。我弟弟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男朋友也没关系,他有他自己的房间,我带孩子我碍着谁了?跟你们说,这个孩子我绝对不打,我要定了!”

“你这孩子咋这么不懂爹妈的心呢,非得把咱们都气死啊!”

眼瞅着妈的声音也搂不住了,这样下去早晚会被邻居听到,我知道我必须得出面了。

敲了一下门,叫了声爸妈,屋里马上恢复了平静。我推了一下门,但卧室空间毕竟太小了,爸妈姐姐都站在里面,门就推不开了。我把门勉强推进去一道手指宽的缝隙,朝里面劝到:

“爸、妈、姐,你们都别吵了,我都听到了。你们放心,我姐的事我不会举报出去的。我是你们收养的,我知道你们不容易,不能因为我一个外人的存在给这个家添麻烦。我争取今年年内就找到男朋友离开这个家,这样就有地方了。”

说完,我一步跨过客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第三章】二十二厘米/肉虫/管道工

刚回到房间,我的平板电脑就响了,是预约的管道工的来电。心情不好,来不及去拿指点笔,直接用手接了。

——您好。

扬声器里传来的声音让我精神一振:那是一把亲切的熊音,绝对是个胖子,虽然我的平板电脑很低端,但还是很诚实地把那种经过庞大的身体和厚实的胸腔回荡共鸣过的重低音传播了出来,让我一瞬间从后脑到尾巴骨都麻酥酥的。

“啊你好,是预约修管道的是吧?”我赶紧应下来,巴不得他马上就上门修理!

——对,您的预约被分配到我这里了,我是十八号工人,请问未来一天之内您家里什么时候有人,找一个具体时间我为您上门服务。另外麻烦您给我拍照一下有问题的管道,我好提前确定使用的工具。

“行,等我把视频打开给你拍啊,等会儿。”

说完,我点开视频功能,我的大脸一下子出现在屏幕上,虽然这张脸我看了二十二年了,但还是把我自己吓了一跳。事不宜迟,我反转过镜头,打开房门的刹那,爸妈都站在外面望着我,我躲过他们的目光进了厕所,蹲下我那快变成球的身子,脑袋塞进马桶后面把漏水的地方尽可能拍清晰了发送了过去,十八号工人马上回复到:

——嗯收到了,不难解决,请问什么时候上门方便呢,请家中留人。

“哦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我家全天有人,你半夜来都行。”一不留神我就把实话说出来啦!

——呵呵好的,那明天见了,我是十八号工人,很高兴为您服务。

电话撂了,我从地砖上爬着站起来,一抬头,正看到梳妆镜里身后那两张脸。

没办法,他们堵着门,我想从下水道逃走都没那体型。

“爸,妈,我不想说了,太晚了,你们也早点铺床睡觉吧。刚才我说的是心里话,我知道你们把我养大不容易,我对你们只有感激,并没有意见。但我也长大了,早晚都要走出这个家也是现实。我主意已定,你们也别劝我了。”

说完这话,我回了自己的房间。

关了门,灭了灯,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姐姐的那番话一直萦绕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想象着这间不到三平米的小屋子将来会住进一个长得和她很像的小生命,那种心情真的很奇怪:又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活生生的人来到这个本来就很拥挤的世上,住着这样半夜必须起床开门放放空气才不至于憋死的小房间里,如果交不起学费就没法解锁网上昂贵的课程,不能取得文凭就无法获得挣钱的机会,没有挣钱的机会自己将永远生活在拥挤不堪的地下世界永远见不得天日,还要每个月提心吊胆地经历一次繁衍后代的定额指标被砸在头上的摇号。

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但我已经是过了二十二周岁生日的人了,我的身份证号也将被置入定额指标,如果不赶紧找个男人结婚,我也会每个月提心吊胆一次,这种“月经”式的恐怖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第二天我被门铃声吵醒了,等我意识到是现实中的门铃的时候已经响了好多声了,我赶紧披了睡衣跳起来,穿过客厅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只有我在家。爸妈和姐姐去哪了呢?

打开大门的瞬间我愣了一下:一个素不相识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目测二百多斤的体重,圆圆的脑袋,留着一层仅剩青皮的短发,圆圆的脸上笑眯眯的,留着淡淡的口字胡,那下巴怎么看上去那么眼熟呢?好像我在网上看过的一本叫什么《第三选项》的熊文封面一样。这熊看上去有四十七八岁的年纪,笑起来暖暖地看着我:“您好,我是十八号……”

“哦哦是你,我想起来了,快进来吧。”我脑袋这才完全清醒过来,赶紧把他让进屋。他一脚就迈进客厅来了,就这一个动作,我就意识到他的身躯真的好庞大啊,肩膀两边已经快蹭到门框了,进门的时候似乎还低了一下头。人往蹭鞋垫上一站,感觉这小小地客厅都被塞满了。

“脱鞋直接进来吧,不用换拖鞋,我家太小了别见外啊。”我赶紧让出门口那一亩三分地来,他左右看了看似乎没有放工具箱的地方,我赶紧接了过来:“给我吧,我拿浴室去。”

“怎么你家还有浴室呢啊。”我刚撂下东西就听见身后那管道工问话,他的工具箱散发着一股很男人的机油的味道。

“啊没有啊,不是独立浴室,我家可小了,厕所浴室在一个空间。”

等我走出厕所重新回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在脱另外一只鞋了,一只穿着白袜的足有四十六号的大脚踩在地毯上,那袜子太白了,反衬得我家地毯非常脏;一只深褐色的高腰大皮靴很霸气地停留在原地,感觉平时能放下四双的蹭鞋垫都没地方了。那靴子是系带的,他人高马大的只能弯腰解鞋带,敞开三粒纽扣的深蓝色工装领子里,我直接看到他壮硕的胸膛,当时我肚脐眼下边一股热流就出溜出溜地往小肚子里头窜,下边也有点要充血的意思。因为我只是光着裹着一件睡衣,很容易露怯,于是我赶紧弯下腰找茬:

“你们公司真不人性化啊,竟然给你们预备这么不方便的鞋,弄个直接就能脱的船鞋多方便啊。”

“呵呵,你是不知道,我们啊,上人家里修的时候少,在外面修的时候多。”十八号说着就把另一只大脚从鞋里拽了出来,一股浓重的汗味加上皮革味扑面而来,还挺好闻的。两脚刚落地,又左一只右一只把袜子拽了下来塞进鞋子里,一起身的功夫,领口里兜起一阵带着他体味和体温的热气,再次吹到我的脸上。

我站了起来,看他回身把两只工装靴摆在蹭鞋垫地最角落里,光着两只大脚搓着手看看我:“开工呗。”

“咋的你们公司还有规定,进门还脱袜子啊。”虽然我不恋脚,但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恋脚的人,《第三选项》那本小说里就有不少恋脚的情结,我从来都是一带而过。然而今天,我才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的胖脚还真挺好看的。

“是啊,修上下水嘛,容易沾水,光着脚好擦。再说,干这个的都是老爷们,又是体力活,穿着袜子去别人家容易有味儿,呵呵。”

“那你脚有味吗……”我不知道哪根筋搭不对了竟然脱口而出。

“呵呵,你觉得我脚有味儿吗,没有吧。”他说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丫,还动了几下拇趾,这么大的人做这种动作,竟然还挺好玩儿的。

“你衣服这么厚啊,不热吗?”我抻了一下他敞开三颗扣的衣领想看看他里面,但是手碰到衣服又胆怯了,没拉开。

“这是我们冬工装,为了保暖趟水才发大靴子的,还有夏装,夏装直接就是光脚穿木屐。”他笑着看着我说道,样子很温暖,像是要给我讲一个很长的美丽的故事一样,这种表情只在我小时候我爸爸的脸上看到过。

“啊行,走进去吧,浴室就在这。”我朝拉门指了一下,他甩开两只脚就走进去了,我是太想再闻闻他衣服里那股男人味了,也跟了过去。

“你报修的时候是说马桶后面上水管漏对吧。”他跪在地上,高高撅起屁股,把深蓝色的工装裤撑得紧绷绷的。屁股下面就是两只大白脚,肉乎乎的脚心别提有多厚实了,虽然是个很特别的角度,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特别踏实。

“对,就是我给你拍的那个地方,不是管子裂了就是胶圈坏了,你看看吧。”我蹲在他后面说,我忘了我睡衣下面没穿任何东西,一蹲,下面一凉快,我赶紧站起来了,好在他那个角度看不到我。

“是管子裂了,你家这还是老管子呢,是外面塑料里边钢圈的那种,钢圈裂了,得换。”他脑袋塞在马桶后面回答说。

“啊那就换吧,我家屋子太老了,还是老管件呢。你说这东西咋这么容易坏呢,是不是就为了多更换多挣钱啊。”我吹着风凉话,就是为了听他说话,我挺喜欢他说话的声音的。

“其实也不是。”他说着抽出脑袋直起身来,侧身打开工具包:“这不是为了满足一切都要人性化制造么,过去水管子总出事,爆裂啊什么的把家里都淹了,总被起诉,后来做管件的厂商把管子内壁都摒弃了金属的,做成柔性的,这样有个裂缝啊什么的都能自动闭合,要是把外套卸了里面那层都跟条大肉虫子似的。”

不知道是他淫荡了还是我污了,总觉得他这句比喻挺色的。

“哎,这个人性化可真事儿。”我岔开话题说,“这个'性监会'真是管天管地啊。”

“但是也能带来好处啊,要不是'性监会'一直监督管理着人口问题,男人跟男人之间过去也不让结婚呀,你说是不——你结婚了吗,没有吧。”

“没有啊,你看也知道吧。”我说。

“你多大了啊?”他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我。

“二十二。”

“二十二啥啊,厘米啊?”

他又笑着看了我一眼,从包里取出一罐润滑油又去马桶后面鼓捣了,我这才反应过来,正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时候,只听马桶后面“哎呦”一声,我赶紧凑过去看:“怎么了?”

“管子两头都裂了,不好卸。”他抽身出来,又侧头在工具箱里找。

“没有管钳子什么的吗。”我献计。

“呵呵,你还知道管钳子呢?都什么年代了还用那种东西啊,早停产了,过去总有人拿扳子啊、管钳子啊当武器打架什么的,后来都被告停产了,后来又发明了气泵钳子代替扳子和管钳子,好在我今天带了。其实啊,卸管子还是管钳子最好使……”

“我家有。”我直接从沙发底下把管钳子拎了出来,十八号管道工看到它的一刻眼睛都一放光:“哎呀这个好!”

说完他脑袋又塞到了马桶后面,我虽然从小就知道管钳子,但从没看过怎么用它,只听我爸说是卸管子用的,于是我也爬到地下从他两只脚中间的空档往里偷看。就那一瞬,我嗅到了他脚上好闻的皮肤的味道,那绝不是臭味,而是一种我二十二年的经验里完全没体验过的、一种中年成熟男性健康干净的皮肤的本源的味道,那么温暖、贴心,一种好像结束了高考最后一科的考试、无所顾忌地一头钻进被窝的踏踏实实的安全感,我还以为我高考之后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呢。没想到,气味竟然是这么神奇东西。

然而,那传说中神奇的管钳子并没有起到神奇的作用,他来来回回起起蹲蹲好几次才把上水管搞定了。

我提出按一下冲水试试,他说:“先别,我憋半天了,等我用一下再冲,免得浪费水。”

“啊行那你上吧。”说实话我挺想看他上厕所的,再彪悍的汉子在上厕所的时候都是可爱的,只可惜我家厕所真的太狭小了,容不下两个胖子,只得任凭这次机会流失了。

可我把拉门给他刚拉上一半,里面又说话了:

“那个……小伙儿啊,你能帮我把裤子解开吗,还有里面那个套也帮我解一下,我两手都是油啊……


【第四章】意外/防暴裤/患处

我一听脑袋都嗡一下,惊讶程度不亚于当年上网查分竟然落榜第一志愿。然而当时是绝望,今天是充满希望。我几乎是本能地没给问答之间留下任何时间缝隙就飞快答道:

“行,那我进来了啊。”

虽然我有色心,但仍然没多少色胆。文章里都爱写一个男人“色胆包天”,但我自小在地下空间长大,只在网络图片上看到过天是怎样的一个大概,其广阔程度还很抽象。这不能怪我,记忆中我只去过地面两次,一次六岁,一次十二岁,但目光所及之处都是高耸入云的生活建筑,根本看不到一个完整的蓝天。

我脑袋里就这样漫无边际七荤八素地重新拉开拉门,十八号管道工宽阔的工装背影和岔开的两条壮实的大腿就那样真实地在我面前撑开一个极具压迫感的轮廓线。面前的马桶正张着大嘴,像我内心不可告人的欲望一样对着他身体另一面隐秘的地方。

为了防止他尴尬,也怕我在他面前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得过于失礼,我没敢从侧面蹭到他身前,只是两臂从他身后拦腰伸到前面,沿着他的腰部轮廓线慢慢摸索到我预想中他系腰带的地方,但摸了个空。

十八号管道工苦笑了出来:“你是不知道工装裤什么样的吧,跟你穿的不一样,你转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说完,他叉着腿朝马桶又前进了两步,我的肚皮擦过他的身体来到洗面盆边,这才看清端倪:他上身那件工装已经被他解开了所有铜扣,露出里面的背带裤,两条宽阔的背带紧紧贴在他壮硕的身体上,根本就没有腰带,也没有裤门。要想上厕所只能解开两条背带然后把工装裤整体给它褪到腰部以下。看着他乍着两只沾满油污地双手的模样,我只能毫不避讳地帮他了。

他背带裤里什么都没穿,我之前所看到的胸膛只不过是背带间的缝隙,如果工装裤脱掉,那就意味着我不仅会看到他上身全景,还会看到他下身全景……是的,他一定按照法律规定里面还穿着乳胶防暴套,那么也意味着我将看到他身体的一切……

想到这点的时候,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反应了起来。我一边祈祷睡衣前面的蝴蝶结不要关键时刻脱开,一边弯着腰防止我那不争气的身体露怯,两手有点急切又恐惧地去解他工装裤上的背带扣。然而那制服太新了,扣眼很紧,我抠了几下才抠开一个。十八号安慰我道:“别着急,慢慢来,我自己也很难弄。”

“从来没接触过工装,你们的制服还真挺舍得用料啊。”为了掩盖我急切的内心,我遮掩道。

然而第二颗扣子并没有那么难,两只背带很快撤下来了,为了防止坠进马桶,我还一左一右帮他塞进裤兜,手指插入他裤兜的瞬间我感觉到了:他腰部以下也是什么都没有穿,工装裤里面就是皮肤。

“行了,就这么脱下去就好了。”他乍着两手继续指挥道。

我费力地把那厚实的布料翻卷着往下扒,渐渐地我也近距离看到了他身体的全貌,若不是这样,我还真猜不到他其实比看起来还胖,目测二百斤的体格被工装遮盖掉了将近四十斤的细节,现在全都暴露无遗了。对于天生恋肉的我,这简直是释放了终极杀手锏啊!当工装裤褪到他腰部以下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下面都要炸掉了……

“那个……我人太胖了,防暴裤有点紧,而且我的是老式整体那种的,里面那层特别贴肉,你慢点往下弄,要不然我会疼,谢谢你啊。”

“行我知道,放心吧。”

我一边安慰着他一边尝试着把手指塞进硅胶防暴裤和他腰间的皮肤,心想不用你交代,这个过程越慢我就越享受啊!

他的防暴裤是防暴套连着硅胶平角裤的,呈一个整体包裹的形态,这种防暴裤估计早就没人会买了,又紧又不透气,出了汗就容易有味,这大叔还真是勤俭节约啊。隔着半透明的硅胶,他的隐私轮廓已经完全展现在我面前了,确实是憋了半天急于解手的状态,而且老式的防暴裤硅胶壁特别厚,包裹隐私的地方足有一厘米,即便如此,里面皮肤的颜色和小腹上的毛发颜色还是依稀可辨,我悄悄咽了口唾沫平静了一下情绪,开始最后的操作。

如他所言,他真的很胖,小腹上的肉都被硅胶防暴裤束缚住了,手指插进去就已经很难,好容易插进去八根手指,我开始匀着力气顺势往下扒。

深深的肚脐、粗粝的毛发、浓郁的体味一层层一波波散发出来,撞击着我的眼睛、扰动着脸上的汗毛、深吸进我的体内。

然而就在他最隐秘的地方已经暴露出三分之一的时候,他突然喊了一声:“等等……疼……

我的动作像被按了定格键一样:“呀,咋了?”

“我那个东西……就是……黏膜,你知道吧?好像跟硅胶粘一起了……这么一动就特别疼。”他嘴里丝丝拉拉地说。

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抬头看了一眼他的表情,似乎真的很疼,方才进门以来的快乐亲切和洒脱都没了,不过还在强忍着给我一个尽可能友好的笑脸。

“那咋办啊,总不能就这么待着吧?”他身体微微的颤抖都淹着硅胶防暴裤传导到我的手上,我真有些无所适从了。我也是男人,知道那个地方有时会粘在硅胶上,也知道黏膜被撕扯的时候有多疼,那真是一动都不敢动,也就是因为这个我早早就换了新产品,宁可让钱包多出点血也不受那种罪了。然而面前这个管道工大叔仍在深受其害,尤其是在这样的紧急关头。

“要不……我帮你揉一下吧,有时候出点汗能揉开。”我征求他的意见道。

他举着两只油污大手无计可施,只能听我的,苦笑了一下:“那你试试吧……”

为了怕家人突然回家看到这一切,我先慢慢拉上了卫生间的拉门,然后单手握住那个让我紧张到有些不敢直视的地方,用我的手心尽可能包裹住它,然后用手心温度温热着慢慢揉搓,我刚一用力的时候,他浑身都颤抖了一下,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动作太唐突了,毕竟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换了谁都会不自在吧。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放轻了动作,以免他太尴尬。然而我太一厢情愿了——很快在我的刺激下,他的身体开始按耐不住起来,硅胶开始向上抬举我的手,我再不用点力气就有些压不住了。

“我再给你试试啊……”为了扫除尴尬气氛我说道,放弃了手心的动作,开始重新帮他弄防暴裤,但稍微往下一用力他还是疼。

“要不……你直接往里尿一点吧,兴许沾点水能起到润滑作用一下就下来了呢。”我很正经地抬头看着他道,为了使他能够第一时间读懂我的想法,我右手还在他“患处”上轻轻点了一下。

“那多脏啊……”他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还摇了摇头。看着这么个五大三粗的中年汉子因为这点事无计可施,说实话我有点不忍了。

“我不会嫌弃你的啊,这种情况估计很多人都遇到过,我就有过,何况你今天又是给我家帮忙。”我诚心诚意地说。

“那我一尿话,不得顺腿淌下来啊……”

他有些为难地说出这句话,我一听我也意识到了,的确,那里面没多大空间,滴水之间就会泛滥成灾。

“我帮你都脱了吧,这样大不了顺腿流到地上,反正这是卫生间,大不了拿水冲一下。”我说。

他同意了:“这样吧,你先帮我把工装裤脱了放一边,然后用你家莲蓬头帮我顺着往里灌点水,兴许就下来了呢。”

这确实是个办法,我刚才竟然没想到。放弃了硅胶防暴裤,我蹲下身子把工装裤两条腿从他脚下套了出来,摘下墙上的莲蓬头,瞄准毛发最茂密的地方就扭开了水阀。

然而在水费如此之高的年代里,我们家只有每周末才会洗一次澡,只有周五的晚上才烧一次热水器,四个人轮番洗完正好一锅水,平时热水器都不插电的。因而眼下扑朔而出的是冷水,十八号浑身一个激灵,我赶紧关了水阀,眼看他小腹上的汗毛一直往下全都湿了,水流也顺着俩大腿打湿了我俩的脚面。

“太凉了是吧,不好意思啊,我家平时都不烧热水……我再帮你试试吧。”

为了消除尴尬气氛,我挂好莲蓬头,重新操起他的硅胶防暴裤。这次为了尽量不动他“患处”,我也顾不上礼貌不礼貌、唐突不唐突了,左手捋着毛发茂密的肉根,右手继续用手心揉搓着包裹了黏膜的地方,但依然取不下来。

然而就在焦头烂额之际,我只感觉左手里的部分空前猛烈地抖动了几下,一股洪大的力量从左手五指上滚滚而过,闪电般传到右手心里,手心一阵突如其来的滚烫中,那要命的硅胶滑了一下,终于顺顺利利地离开了他的皮肤。

然而,当他的“患处”终于脱离束缚暴露在空气中的时候,我傻眼了。


【第五章】莲蓬头/吹风机/爽身粉

当硅胶裤完全脱离他身体的刹那,那折磨了他足有十五分钟的“患处”与硅胶套之间牵扯出几条黏滑的丝线,继而又有几根落在我的手指上、落进下面的马桶里。

原来他释放了。

“哎呀,这太不好意思了这个……太不好意思了……”他忙一叠声地去遮挡,但情急之下忘了自己两只手还是沾满油污的,结果给他身体和我的手背上都蹭上了几道黑油,意识到弄脏我的时候又赶紧停下了动作,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哎呀……你看这事儿弄的……这……真不好意思啊这个……”

“没事没事,都是男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你就别动了,我帮你冲一冲就好了。”说完,我重新摘下墙上的莲蓬头,他配合着往前顶了顶身子,我先给自己洗净了手,然后给他从根到梢冲洗了一遍,但他好像已经很久都没释放了,又黏又滑,加上冷水的冲洗,刚刚有点收敛的势头又要充血。我放下莲蓬头,拽了几张湿巾,左手给它托稳了,给他里外上下擦了一遍,连沟沟壑壑都翻过来仔细掏了一下。这下他更不好意思了,赶紧说:“算了你别弄了,太麻烦了,我洗洗手我自己洗吧、我还是自己洗吧。”

“没事,都快弄完了,机油哪是一时半会儿能洗完的。你赶紧让我弄完吧,要不然一会儿我家里人回来了。”

看他着急,我也不敢拖拉了。湿巾一向还是很给力的,擦掉大半黏滑,我又用冷水冲了一下,基本就干净了。我又用洗完澡之后老妈吹头发的风筒给他吹了吹。看着我托在手心里的小东西在热风的作用下一点点又要充血的样子,我忍不住抬头看了看他的表情。果然,他一脸孩子样既无奈又强忍住笑地望着我,举着两只油黑的大手,像彻底朝我投降了一样。

等我又要给他吹吹毛的时候,他出口制止了:“别弄了,我洗洗手自己擦吧,谢谢你啊。”

既然他开口了我也不敢不尊重他的意见,挂好风筒莲蓬头,我退出了浴室让他自己打理。回到房间,我找出一套还没开封的新版硅胶防暴。卫生间里,他还没有洗完手,我给他倒了点我妈洗锅用的专业去油污净,很快就把他的手和我的小脸都洗干净了。我拿着他的工装衣裤,把防暴套放在他手里:“去我房间换吧。”

卫生间那小地方确实转不开身,他也没有推辞。进了我的小屋,他一下又笑了:“你屋子也不大啊。”

“再不大也比厕所大一平米呢,我是怕我姐我妈突然回来,你这么大个体格还光不出溜儿的,不给她俩吓着啊。”

他有点意外地看看我:“你还有姐姐啊,你家几口人啊?”

“我爸我妈我姐我,四口啊,怎么,出乎你预料了吧。其实我是他们家领养的,不是亲生的。”

他脸上的表情一下就释然了:“哦这样啊,怪不得呢,我还纳闷……”

“纳闷这么小的屋子怎么住下那么多人是吧。”

“哦那倒不是,”他撕开防暴套的包装袋看了看:“我还在想你们家概率为什么这么高呢,能生俩孩子。不过,这年代还能领养孩子也是挺稀奇的。”

话题再聊下去就沉重了,好在他及时住了口,在我的注视下戴上了防暴套,屋子太小,他也没地方躲我的视线。尴尬之际,他自嘲似地说:“哎,你说这东西发明的,戴着难受,上厕所还得摘下来,这全球人性化管理啊,也是有好的地方有不好的地方。”

“你的那件样式太老了,整个屁股都绷着多难受啊,还得留着毛,不留毛的话还容易沾着皮肤。还是这种舒服,就算没包皮的也不用戴之前蘸一下爽身粉,不贴身。”

“行,今天谢谢你了啊,改天我还你一套。我是不得不戴,上班领导会抽查,在外面遇到警察有时候也会抽查——你今天在家戴了吗?”

“你进来之前我还没起床呢,我戴什么啊。”我下意识地在睡衣口袋里捂了捂。

“没事,我不会举报你的。”他冲我友好地笑笑。

戴好防暴套,他开始穿裤子了,两只大脚塞进裤腿,然后起身提裤子。我帮他把两条背带搭到肩膀上,他回头朝我笑笑:“谢谢。”

“你肩膀真厚,是不是爱锻炼啊,这年头爱锻炼的可不多了。但是你肚子太大了,又不想爱锻炼的——你多少斤啊?”

“我啊,你看多少斤啊。”他熟练地系上背带,一下子又恢复成勇猛的管道工了。

“我得抱一下才知道你多少斤。”我鼓足勇气说。

他又像在厕所里那样举起双手:“你抱吧,看你说得准不准。”

时间又开始变得美好了,我站在他正面,把脑袋埋进他怀里,两手绕过肉呼呼的腰间,本想在他身后扣住,但发现自己胳膊真的好短啊,无奈之下就这么往上端了一下。用力之际,我感觉到他配合着抬了下脚跟。

“怎么样,多少斤啊?”他低着头坏笑着看着我,我闻到他嘴里好闻的味道。

“有二百五吧。”我故意用了这个数字。

他只呵呵笑了一下就再没下文了。看他好像对自己的胖很敏感,我也不好继续问了,怕仅有的一点好印象都给他留不下。

披上工装上衣,他就跟我告别了。从厕所里拿出工具箱,一一清点完毕,就来到门边穿袜子了。低头系鞋带的光景,我再次看到了他领口里面的胸膛。

“你们公司没要求员工把扣子都系好啊,到处勾引人。”

“我不是胖嘛,一走路就热,其实这方面的要求也真没有,我就是都敞开也不违章——我走了啊。改天还你的防暴套。”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真的要告别了。方才发生的那一系列都要成为一个完整地篇章彻底翻过去了,就像彻底看完了一部完本的小说。

“你存我电话了吧,可以随时找我,我还在上学,半年毕业,平时都在家也不出门。”我把我的老底儿都交给他了。

“嗯,谢谢你啊,那我走了,麻烦你给我个五星好评。”他脸上又恢复了工作状态。

“肯定的,我要不给你打五星,你就不还我套了。”我故意调皮,想冲淡离别的气氛。

他就那么走了,关上门,这一篇章彻底翻过去了。

我悻悻地回到卫生间,大概收拾了一下,可惜,他换下来的老式套子被他随手丢进生物降解通道再也找不回来了,有点失落。坐在马桶上,摘下套子,痛痛快快地尿了一泡。卫生间里还涌动着他手上的润滑油味,还有他身体的味道,忍不住,我的手伸进小腹下面,贪婪地吸嗅着那气味痛痛快快地给自己发泄了一通……

临近傍晚,爸妈带着姐姐回来了,原来是他们带着她找左医生的朋友偷摸给肚子里的胎儿做检查了,据说一切正常,已经三个半月了,马上就要显怀,以后姐姐就没发出门了,被人举报了的话可不是小事。然而这样的话,我再跟十八号见面就不能在家里了。

可是又能在哪里呢,他本就是个工人,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也有自己的生活。难道我再见到他只能等待管道再次破裂吗?躺在床上,我不甘心。

然而,就在我当夜辗转反侧的时候,我的平板电脑来电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跟姓名,大数据电话簿显示是一个叫杨书斌的人。

我满怀着希望接了,平板电脑上马上显示出他赤膊坐在那里的样子,虽然只露出一刻头和肩膀,但已经足以让我下身充血了:“你好。”

“你好,是我啊,十八号。没睡觉吗,能出来嘛,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啊。”


【第六章】高度/围栏/礼物

果然是他!十八号!原来他真名叫杨书斌啊,看来他这次是用自己的手机给我打的,不像上次那样是通过他们公司的系统,所以显示了姓名。内心狂喜之余,又一个念头从脑际闪过:为什么他这么快就私下联系我了,难道,他真的也是喜欢男人的?

看来,十有八九了吧。

我赶紧调低了通话声音:“嗯,我没睡呢,你回家了吗?”

“当然啊,这么晚了不在家在哪。”

“你这是……在厕所?”看他身后带着沟沟壑壑排水纹的防水墙纸,在温和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我有点不相信这样档次的装修是他的家。

“呵呵,我坐在马桶上呢,你信吗。”

“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厕所啊,中年人不是都有丰富的夜生活吗,怎么你真这么传统啊。”

“我刚五十三,算什么中年人啊,别把我说那么老……你不睡觉干嘛呢?”

原来他都五十三岁了,应该没说假话,看来他还是很喜欢锻炼身体,看着明显只有四十七八的样子啊。

“我说了,你信吗?”我把他的调皮还给了他。

“你说什么我都信。”

看着他说这句话时的表情,我几乎可以确信他已经在恋爱了,突然心里暖暖的。

“我在想你呢,你信吗。”

他脸上的笑一下变得坚实而又淡然,像有人让他发誓一样:“我信。”

“我实在想你……什么时候能还我的东西,三块钱呢,我还是个学生啊。”我故意卖乖。

“呵呵,你要真要三块钱的话,我现在用电话给你转账过去。”他脸上装出一种老流氓的得意,可惜装得不像。如果他这种表情能在我和他抱在一起的时候居高临下地再用一次,那该多好……我厚颜无耻又忍不住地这样想。

“我还是想要防暴套,一模一样款的。”我也正色起来。

“那你来我家取吧。”这句话他说得倒是很轻松,没用任何演技来渲染。

“你刚不是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吗?”我提醒他。

“对啊,就是来我家啊。”这下他又得意起来了。

“你家在哪啊?”看着他的脸和裸露的肩膀,我有些心动了。

“很近,我跟你是一个楼的。只要你能出门就行,我在三号通梯口等你,能出来吗,是不是有点晚了?”

一个楼的?这还真让我心动,胆子也野了一些:“好,不过,我得偷渡出去,我爸妈睡客厅,他们睡得死的话,就不会发现我。”

“嗯,那我出去等你啊,在一层交换大厅,三号梯。”

他朝我笑笑,好看的大脸从镜头上消失了。然而我却越来越迷糊了:一层交换大厅?难道他家住这栋楼的地上层?不是吧……

然而,我算是真正体会到什么叫色胆包天了。穿好衣服,打开房门,我蹑手蹑脚地跨过客厅,客厅小可真好啊!站在蹭鞋垫上,我飞快地穿好鞋,回头看了一眼黑暗中根本不可见的二老,听着他们平和的呼吸声,轻轻用指纹蹭开了门锁。

门锁无声而开、无声而落,我沿着走廊通道飞快地奔向通梯。没想到,大半夜的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出行,我来到“直达F1”的通梯口前,焦急地找了个目测最短的队伍排进去,眼看着面前的通梯口上的数字缓缓地变换着,终于到了,我尾随着前面的人前脚贴后脚地走了进去,通梯大门缓缓关好,开始匀速向上加速。好在这种直达的是不用在其他楼层停留,不然我非得疯不可!

原来,这就是恋爱的滋味,这就是恋爱的滋味啊!

他会对我做什么呢?会把我抱紧吗?会带我去他家里吗?会吻我吗?会让我做他的男朋友吗?会再次看到他的身体吗?会发生那种事吗……

吸嗅着偌大的通梯里复杂而又让人窒息的体味,我祈祷开门的时刻快快到来。

一分钟后,那扇门终于轰轰隆隆地打开了,我推开面前的人墙一头冲了出去,奔出一百多米,直奔隔壁的三号通梯。

然而,我没料到那么快就看到他了。

说是看到他,我只是认出了那张好看的脸,圆圆的,很温存的,淡淡地口子胡,很像封面但更为成熟的下巴。他没有穿白天里的管道工工装,而是换了一套驼色的裤子和夹克,脚下套着一双同样驼色的翻毛短腰靴,若不是那张脸,恐怕我还真认不出是他。

没想到,他一把将我搂在了他的怀里,我的脑袋沉沉地埋进他的胸膛,鼻尖触到了他夹克领口里的恤衫,还有他胸膛的柔软与温度。

我让时间凝固住了一秒,放开了他。

“跑什么啊。”他微笑着低头看看我,还摸了摸我的头发。不管怎样,那一瞬间我就安心了,得意之余,我还得掩饰一下自己的失态,不能让他太得意了:“我是为了节约时间啊,我是趁他们睡觉偷跑出来的。”

“那咱就节约时间,走吧。”他揽过我的肩膀,走进三号通梯。

看来,他真的是要带我上楼啊。运输地面以上楼层的通梯果然不一样,不仅人少了好几倍,气味和光线也大不相同。我已经有好多年没乘坐过通往地上层的通梯了,对于我这完全是一个新世界。

我很想问他要带我去哪,但我忍住了,我相信他,也相信接下来发生的事比我想象的更美好。虽然我也很清楚这是一种妄想,但只要他站在我的旁边,我就别无所求了!

通梯一层一层地上升着,周围的人都很安静,我向后仰过头找他的脸,他也低头微笑着看着我。我反手隔着裤子轻抓了一下他的裤裆,小声问:“戴了吗?”

他也用同样的音量回复我:“一会儿给你看。”

通梯在五十层停了一下,又在一百层停了一下。我有些纳闷,仰头又去看他,但这次他没有看我。一百五十层又到了,然后又越过五十层。他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啊?这么高已经是商业区了,难道带我去吃大餐?这里已经不是他能消费得起的地方了吧?

然而,在顶层三百层的时候,通梯停住了,他扶了一下我的肩:“走吧,还不下车啊,你还想去哪儿啊?”

到了这里,通梯里目测已经剩下不到一百人了。走出轿厢,旁边有衣着整洁的美女向我们微微鞠躬打着招呼。偌大的玻璃穹顶弯出一个胸围的弧度,几乎横跨了三分之一的楼顶面积,穹顶下面已经可以并排停放五架民航飞机了。然而却只有千八百人在疏疏朗朗地向前行进着,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大多都是两个男的或两个女的,也有一男一女的。

他也一只拉紧着我的手向前走着,步履是那么从容,好像走在旧式婚礼的红地毯上,又好像有无数眼睛注视着他,走得是那么庄重,像是履行着某种仪式。

一股清新的微风从正面徐徐吹来,吹起我的外套,好像有一只温暖的水流做的大手要把我拖起,那风好像能穿透人的身体一样,从千百万个汗毛孔里进去,又从身后千百万个汗毛孔里出来,那个“我”仿佛已经不存在了。

当穹顶弧形的边缘就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我看到了天空。

那是真实的天空,不是图片或者模拟器的动态图像,有星,无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月亮,但更多的星能够呈现出来。越走,星星的繁密度就越以爆发的程度呈现在穹顶边缘,一直到穹顶被我们甩在身后,那夜空就完全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银河。

太震撼了,我已经记不起上一次看到天空的时候是哪一年,这熟悉而陌生的场景出现在眼前,还是让人觉得不真实。无数长方形的楼座以同样的高度无限延伸开去,像是另一种地平线;而这层地平线上缓缓前行的人们,又像是创世之初一同拓荒的地面的灵长,神秘、肃穆、充满生而为人的责任与尊严。

这拔地而起三百层的“地平线”太宽阔了,给人的感觉好像永远走不到边际。只要稍微一抬头,“地平线”就会从视野里消失,就会失去所有参照物,整个人都像要飞了起来。每次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地牵住旁边那只手,体验着那种安全又洒脱的全身心的自由。

“你也喜欢这么玩啊。”他笑着说。

“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特别爽。”我说,我仰着头看着天空,放任地大步朝前走着,身体都在微微颤抖,一种不知名的感动像风一样漾遍了全身。

“这么走下去会不会掉下去啊。”我问他。

“不会,楼体边缘有轻钢组成的围栏,每隔十厘米就是一道钢板,围绕楼体边缘一圈,向内延伸共有十五圈,钢板围栏纵深有十五米,高度有五十米,只有风能过去,再恐怕就是老鼠了。”

“五十米高?那为什么看不到啊,从这里看过去都是平的啊。”我有些吃惊,极力在黑暗中辨认着围栏的存在。

“因为天色黑,而且楼体实在是太大了,还有就是钢板的排列是放射状的,你的目光会从很多钢板缝隙里透过去,给你的错觉就是它们不存在,只有走近了才会发现有围栏的。”

“你怎么这么清楚?你去过?”

“我检修过,虽然我是管道工,但我有权限检修围栏。那是之前的事了,后来围栏检修工作独立出去了,就不用我们了。”

不知为什么,突然感觉他非常的了不起。星空带来的感动还未散去,我回过身一把抱住他庞大结实的身躯,忍不住隔着恤衫吻了一下他的胸膛。

“谢谢你的礼物。”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选用了“礼物”这个词。

“冷了吧,跟我回家吧。”他也有些动情地对我说。

乘着三号通梯,我们一直下降到一百层,又换乘到单数楼层的电梯,来到八十七层,终于,他的家呈现在我的眼前了。

刷开指纹锁,玄关的灯无声而开,一股热气迎面扑来。我有些不确信地回过头,他依旧对我温存地笑笑。

走进那门,我发现我真是看错这个管道工了。

玄关很宽敞,有四平米,比我卧室都大了。进门就是深棕色的地毯,旁边的墙壁上自动降下木色的换鞋凳,同样温暖的木色地板从地毯下延伸出去,四围的墙壁也是这种木色,安全又从容。

我原地脱下鞋,抬脚迈上地板,地板很温暖,像是温水一般。客厅是方方的,同样是深棕色的地毯,上面搁了一个方形的炕桌,我只在动画片和电视剧里看过这种东西,像套着被子的桌子,可以把脚伸到桌子下面,非常温暖。客厅和阳台之间有一道玻璃门,要不是滑轨和玻璃包边是一层银色的金属,还真不容易发现这里隔着一道。阳台上有一个紫色皮面的沙发样的躺椅,窗外是对面楼的阳台,距离近得好像可以一脚迈过去。

忽然间,玻璃窗的画面变了,像霎时充满充满浓雾,雾散花开,窗外的景象变成一望无际的花园,还有阳光、还有白云。我知道这是他给窗子换了预设的墙纸。

客厅的另一头连接着开放式厨房,有操作台、有岛台,收拾得干干净净,烤箱、洗碗机一应俱全;冰箱旁边有一个倒三角形状的门洞,走进去,迎面是卫生间,玻璃拉门的,能看到里面的一切:马桶、毛巾架、淋浴间。卫生间左右两边各是一间卧室,没有实体的门扇隔绝,都是暖风气帘的,一边是卧室,有一个不高的大床,一边是健身房,里面有几样尼龙丝横飞的看不懂的健身器材。

“喜欢吗。”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从后面轻轻地抱着我,两只大脚的足弓轻轻夹着我的两脚外侧,比地板还要温暖的温度。

“这是你的家吗。”我还是有点不相信。

“对啊。”他好像吻了一下我的头发。

“这屋子多少平米啊。”

“实用面积七十八平米。”

我有点惊奇:这简直就是豪宅了,我以为我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大的房子了。

“管道工这么有钱?”

“修管道的收入都还可以吧,一栋楼一共也不到三十个管道工,一栋楼就够养活我们的了。虽然活很简单,但是因为楼很大,所以我们活也多。”他从后面抱着我的肩膀摇晃着说,还轻轻地用他的拇趾内侧踩我的小脚趾。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我斗着胆子问他。

“难道你不喜欢我吗。”他的声音小得我都有点听不到了,还有点颤抖。

“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你,我一看见你就喜欢你了。”我老老实实说。不知道什么,说完,我的身体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啊。”他的两手还是在我肩膀上来回轻轻揉搓,好像又想进一步又很恐惧的样子。

我转过身,闭着眼把他抱在怀里。

“我喜欢你的肉,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笑,喜欢你身上的味儿,喜欢你的肚子,大胸,喜欢你的脚,喜欢你的毛,你的什么我都喜欢。我还以为你今天走了我就再也看不到你了,你的什么我都喜欢,我特别特别喜欢你,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

抬起头,我一下就找到了他的嘴,与其说我知道到他的嘴,不如说他找到我的。虽然闭着眼,但还是毫无偏差。他小心地吸吮着我的舌尖,嘴唇内侧温暖湿润的感觉好像把我全身都包裹在了里面。我呼吸的时候闻到他嘴里的味,他嘴里的味特别好闻,像他胸膛上的味一样,但好像又不是。

我把双手从他夹克衫里面穿过去,穿过他温暖的腋下,想从他身后把他扣住,但是做不到。我用十个指尖隔着恤衫抓着他的肉,心里一下就平静了下来。他吻我愈加的用力,我的胆子也愈加大了起来,心想反正他把窗户都调好了,外面无论如何都看不到里面,那不如我就再大胆一点吧。

我双手撩起他的恤衫,一下子摸到了他腰间的厚肉,抓着,捏着,补偿着我白天没有得手的遗憾。忍不住,我把手指插进他的裤腰,他没有腰带,那是一条宽松的运动裤。我的两手很快滑到他的身前,摸到了他温暖又带着微微汗毛的小腹,我犹豫了一下,但我还是那么做了。

穿过毛发,我攥住了我借给他的那只硅胶防暴套,已经膨胀得有些烫手了。

他的嘴唇松开我的嘴唇,喘息了几下,急促而又不确定地问我:

“想吃吗……”

我老老实实点头:“嗯。”

他低下头,嘴巴凑近我的耳廓,像是命令,又像是哀求:

“吃吧,大口大口地吃……”


【第七章】客厅/厨房/阳台

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样:既害怕自己在他面前表现得不够好,又愿意把自己最隐秘的一面坦然以对。

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就是这样:虽然内心充满惶恐,但一旦有了机会还是会义无反顾不计后果地扑上去展现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他的身体,但我还是浑身抑制不住地颤抖着双手撑开他的裤腰,看着那英姿勃发同样微微颤抖如我的东西,那是他的标志,标志着他内心最真实的欲望,男人身上唯一不会说谎也无法掩饰的地方,既能够汇集千言万语又无需男人张口解释的地方。

“这是什么啊。”我故意轻轻抚摸着挑逗他。

“这不是你借我的东西吗,我现在可以还给你了。”他配合着我道,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另只手摸着我的头发。

“我不用你还了,送给你了。”我抬头看看他的脸,他的脸好红啊,他真的是一个没有演技地人,装坏人都这么拙劣的男人,一定很善良。

“那不行,你必须拿回去,这不是我的东西。”他说,可能是真的无法继续忍耐下去了,又补充了一句:“你现在就拿走吧。”

看他憋得实在可怜,我不忍心继续这么折磨他了。一只手攥住我借给他的东西,装作取不下来的样子,来来回回做往复活塞运动:“卡得这么紧啊,拿不下来怎么办?”

“按照我们工作的要求呢,取不下来的管件只要抹点润滑就可以了。”

“那你们家润滑油放哪里了,我去取。”

“在卧室呢,要去吗?”他的声音一下又小了一度。

“那算了吧,太麻烦了。”我故意又使坏。

“那就用唾液吧,唾液也可以润滑,多加点就可以了。”他继续把我往沟里带啊。

我词穷了,也不想再继续这么互相折磨。

跪下身,我就和操作面一样高了,我故意让操作面整个暴露在空气中、暴露在我的面前,这样他的雄性体征就可以正面震撼到我。

曾几何时我寂寞难耐的时候,也在家悄悄品尝过硅胶防暴套的口感和味道,纯粹聊以自我安慰,事后觉得自己挺没出息挺丢人的。然而今天,硅胶的质感和味道再次充溢口腔的时候,让我感到了一种空前的极大满足。

“你别弄坏了,还要还给你呢,摘了吧。”他轻轻地说。听得出,他也在强忍着,为难着自己维持着一种作为长辈的淡定的形象。

这情形有点可笑,我也不希望他在我面前这样。听了他的话,我不再让任何隔阂横亘在我和他之间,我展露出他身体的全貌,真实地展示着自己的热情。

我不再伪装,他也真实起来了,不仅配合着我脱掉所有的遮蔽,也不再伪装自己的情绪和声音。他朝我下跪,紧紧地把我的头按在他的身前,在我的攻击下再也不去维持自己高大健壮的身躯,干脆向后平躺在客厅与厨房过渡的地板上,大大地叉开两条腿,以一个出乎我预料的放荡的形态展现在我面前,然而我不禁没有被他吓到,这情形反而更激发了我原始的欲望,把人与人之间所有的尊重、尊严、礼仪和姿态都像衣物一样抛诸四野,让它们再也无法干涉、束缚着我。

礼仪和规范,都是为了维持陌生人之间的平衡;相爱的人之间没有倾斜,又何须所谓礼仪和规范的介入?

我想到课程里的这句话,更加放肆起来。

不得不承认,即便是这么干净的一个家的主人,身体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虽然他的皮肤清理得很干净,但大腿内侧容易被摩擦的地方还有毛发浓重的地方仍然有一股味道,这不怪他,我也是胖子,很清楚那是几乎无法避免的问题。然而这并没有让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减分,反而让我觉得他更真实、更有血有肉了。我闭着眼,疯狂地给他清洗着全身,心里描绘着将来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我每天亲手给他清洗身体的镜头,但这只让我更加疯狂。

突然,我全身离地而起,又让我找到了在楼顶仰望星空的漂浮感觉,他把我从地上一把抱了起来,似乎很急切地,抱着我走向阳台。

阳台与客厅之间的玻璃隔断无声开启,又无声关闭,这里成了一个散布着荷尔蒙气味的封闭的小天地。说封闭,又那么开放——前后左右全都是玻璃,虽然还绚烂着动态墙纸,但只要一闭眼,直觉就告诉我还都是玻璃。居高临下地,他把我放在阳台那架沙发床上,胖壮的身体轻轻地覆盖着我,只是轻触,像怕把我压到一样,两只眼睛仔仔细细地盯着我的脸。

“你要干什么。”我问他。

“想要吗,我可以给你吗。”他轻轻地问,又像是一种哀求了。

我点点头,真的,我太想要了、太想要了。

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瓶润滑剂,冰冰凉凉地放在我的胸口上,我打开盖子,汲取了一大坨放在手心里,一路上滴滴答答摸索着给他尽数包裹。我自觉地抬起两条腿,用两只脚丫轻轻夹住他胖胖的脸颊,他的胡茬轻轻刺进我稚嫩的脚底。

一瞬,我耳膜都要炸开了。

他很轻,很温柔,一点都没有让我感到疼痛,好像一直维持着一个不让我受伤又能让一切顺利推进的力度。我只感觉涨,特别涨,浑身都在发涨,像一个不断被吹进空气的气球,但却不疼。而且没过多久,似乎很快,他就结束了。

他喘息着,汗水一滴滴落在我的脸上,与其说体力透支,不如说更像是因为难为情而流汗。他正要拔出去,我一下捧住了他的脑袋:“先别,再留一会儿吧。”

“嗯。”他轻轻应着,似乎很困很累了,但又强撑着一直深深望着我,好像有点想哭。

最终,他还是哭了。

“知道吗,”他说,他说话的声音像个孩子:“我真的很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

“我也是。”看到他这样子,我也忍不住哭了:“我看你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你了,当时就特别想跟你做这种事。你知道吗,你走了之后,我给自己发泄了一顿。”

他带着眼泪笑出来了:“我也是,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是我刚弄完,这是我今天第三次出了。我是不是特别没出息啊。”

“你说,这就是爱情吗。”我摸了摸他的胡茬。

“应该就是吧,我们俩结婚好吗。”

“好。”

这个字一出口,我的眼泪又下来了。


【第八章】问答/约定/情话

他慢慢地、慢慢地放开了我,我伸手摸了摸他下面,润滑剂已经凝结成一层薄薄的胶膜,把他的热情都封锁在了里面。像白天的时候一样,轻轻为他取下那包裹物,让它重新迎接空气、迎接我的检验;像白天的时候一样,它与它之间牵扯起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要给他擦干净,却没有在目光所及之处找到纸,他丢掉那层胶膜,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让我俩刚刚拉开的一点距离又更近了。

“不洗洗啊。”我盯着就要撞上我的眼球的他的眼球。

“不洗了,就这么脏着。”他歪着头,那么仔细地盯着我看,好像要给我动外科手术一样:“我现在浑身都是你的唾液,感觉特别真实,特别舒服——你怎么什么地方都吃啊,是不是第一次啊。”

“你很在乎我是不是第一次吗。”我问他,虽然我知道他不在乎。

“不啊,我就在乎能不能跟你永远都这样——你不问我是不是第一次吗。”

“不在乎啊,无所谓,我就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能和你永远在一起。”我说。

“我身上什么特质让你这么义无反顾啊。”他问。

“说不好,反正,你说我迷信缘分也好,迷信第六感也好。我还是那句话,我看你第一眼的时候就想跟你在一起,虽然可能说起来很肤浅很冲动,但我相信这个,如果连这种最起码的感觉都没有,我就更不相信能天长地久了。再一个,二十年被收养的时间里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就是人和人的感情除了一搭眼就很舒服很冲动之外,剩下的感情,都是靠一天一天在一起走过来的。按理说,我跟我家人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就因为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在我眼里,他们跟我亲生父母没有什么区别,这都是时间摞出来的。我希望我和你也能通过时间一起走下去,理智点说,能走多远走多远,要付出所有的努力和心思去走远;理想点说,就是刚才那句话,永远在一起。”

我怕我倒数第二句话伤害到他,说完这些,我看了看他的表情:“这么说,我没伤到你吧。”

“没有,很好,很冷静,很理智,应该这样。”他望着我,没有任何渲染地说。

“可能用词不太人性化,容易伤到人,但却是我心里话。其实我内心最最大的愿望、终极目标就是跟你一直在一起,你脏、你有味、让我舔你的屎喝你的尿都没关系。这也就是刚才我为什么那么疯狂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内心的真实表现,一方面我在表示我的态度,只要在一起,其他的都是旁枝末节,都不重要。我不是一个放荡的人,但在你面前,我可以放荡到我自己都不认识。”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让你上来就用嘴的原因,因为我很干净,我和你这是第一次,我对自己很放心,知道不会感染什么不好的东西;也是为什么不管你吃我什么地方我都不拦着你的原。我回家以后我洗澡了,仔细洗了,我妄想着你晚上能来,妄想着我能和你做,所以我洗得很认真。其实我身上也会有味,脚也会臭,还爱放屁,但我在你面前都不怕。我也知道恐怕脱光了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会当着你的面表现得很无耻、很不像我,但我不觉得丢人,也不怕你认为我很无耻。”

“能问问你一个问题吗。”虽然他说得很坦诚,但我还是想知道更多答案,不知道这算不算贪婪。

“说。”他像犯错误一样低下头,把鼻尖塞进我的肚脐眼儿里。

“你原来的那件老式的防暴套,不是你故意穿搭吧,不是你故意说摘不下来的吧?”

“不是啊,我床头柜里还有一大沓呢。”

“哦,那就没问题了。”

“怎么,你认为这是我设的局?”

“嗯,倒不是说认为是你设的局,因为毕竟你是先接过我电话的,看过我的脸,很有可能是看到我是你喜欢的类型,你就假装弄一手油然后要上厕所。其实就算你设的局也没什么,我也挺感动的,说明你真用心了,说明你真喜欢我;如果不是你设的局呢,说明缘分这东西还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真的发生了,这样这个故事就更浪漫了,你不觉得吗?”

“是啊,我也觉得这剧情挺好的,正好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俩还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坦诚相见了,也算是对彼此负责,在这样的前提下能进一步自愿结合,真的挺好挺完美的。”他把下巴陷进我的肚子里说。

“那,我俩是再应该再接触一下,还是我直接去找我爸妈,告诉他们我要和你结婚呢。”我把进度往前推了推。

他侧身翻到我旁边,身子往上蹭了蹭,把我搂进他怀里,还用脚背热乎乎地在我脚心里慢慢摩擦:“再接触接触吧,这样对你父母也更有说服力,毕竟你是他们领养的,突如其来的就结婚,他们肯定怀疑我,而且我年纪这么大了,人年纪大也容易复杂,你也应该对我多考察考察,免得以后后悔。我倒是没什么,父母不在了,也没有家人,里外就我一个。一切都看你,只要你还喜欢我不反悔就行,好吗?”

“嗯。”他的句句话都能说到我心里,我喜欢这样,从来,都没有一个人跟我说话这么高效率过。

又在沙发床上腻味了一会儿,我提出来该回去了,再过两个小时天都要亮了。

“走之前再玩一次你愿意吗,不一定非得做那个,摸摸亲亲也行。”他有点哀求地说。

“行啊。”我正想也这么做。

他侧身把我抱在怀里,揉搓我最脆弱的地方,手指缝隙来来回回穿过我的毛发。我让他把舌头伸出来,我一遍又一遍地吞咽、吸吮,我还把手指蘸上润滑剂,在我将来准备侵犯他的地方出出进进,他舒服得像小猪一样哼哼起来。

结束了,我俩也都累了,没有洗澡,只想把他的气味都留在我身上,这样他不在的时候我就可以重温了。门前,他给我穿上所有衣服,我再给他穿好,彼此像伺候一个瘫痪病人一样。

“等结婚了,我俩就这么过日子啊?”给他穿鞋的时候我问他。

“多好啊,哪都能看到,哪都能摸到。”他还是居高临下地摸我的头发。

出了大门,他把我送进电梯,又带着我坐三号通梯回到一层交换厅,来到四号通梯门前。又要告别了,但我这次不伤感了,因为上一次的道别已经成功地带来了这一次的相见,分别就带来美好了。

“知道吗。”看着越来越接近这一层的楼层数字,我拽过他的耳朵耳语道:

“我特别喜欢你蛋旁边的味,那地方味特别大,还有你脚上的味。还有你特别粗,弄得我特别舒服。”

说完这些无耻的话,我甩开他就随着大部队走进了四号通梯。

回到家当晚,我就向父母正式提出:我有了男朋友,我要结婚。


【第九章】见面/谈判/印痕

尽管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有些突如其来,但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他们对时候,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我预料中的吃惊,相反,鉴于我昨晚的那句誓言,他们更倾向于认为我其实早就谈了男朋友,只是一直藏着掖着而已。在确定了我是否真的有了男友,而且人品是否过关,以及男友年龄、工作、是否有房子等常规问题后,他们决定要和他见一面。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毫不意外,只是埋怨我太着急了。我遵守了诺言,没有把我姐姐没获得摇号名额就偷摸怀孕的事说给他。

“你说我见你家人穿什么好呢?”再次在他家里翻云覆雨一次后,他抚摸着肚皮上短短的绒毛问我。

“我觉得啊,两种选择,要么你穿昨天见我那一身休闲,要么你穿认为你最贵最帅的衣服。总部恩感穿工装去吧,否则的话该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我跟他们说其实我认识你一年多了。”我吸嗅着他腋窝里的味说。

“根本就是一天多,你这也太夸张了吧……行,反正我不说漏嘴就行了。你爸妈不觉得我年纪大吗?”

“都什么年代了还看年龄差异啊,我作为外人,能马上搬出去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已经很开心了,他们才不懂什么爱不爱情,一对儿异性恋不会想那么多。”我安慰着。

“也是,毕竟,异性恋的结合原因跟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都是被迫结合,根本不懂得我们的激情和自由。”他一只肉肉的大手拍着我的屁股,一下一下,像是在拍孩子睡觉,“那我问你,等我俩结婚了,我们怎么称呼啊。”

“该怎么叫怎么叫啊,难不成让我叫你爸爸?”我捏了一下他软塌塌的囊皮。

“我没那么老吧,再说,我也不喜欢小孩。”

“随便,平时我就叫你老杨吧,如果做的时候你喜欢了,我可以叫你什么都行。”

他笑了,伸手刮了一下我鼻梁:“别脑袋里只装那种事啊,激情是肯定要有的,但两个人更多的是在一起过日子,总不能天天躺在这光做那事儿吧。”

“我知道啊,谁让我俩刚认识一天半呢,一开始肯定会这样的,慢慢也就好了。我俩应该属于先结婚后恋爱,网上说这种婚姻是最稳定的。”

“为什么?”他的好奇心又来了。

“因为我俩是互相一见钟情,有荷尔蒙基础,有激情做先导;然后呢我俩又是先上床后谈婚论嫁的,在彼此坦诚相见之后,见到了对方的底限和最真实的一面,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就清楚了。基于这样的前提,两个人再理智地谈论今后的生活,这是最科学也是最人性化的恋爱婚姻路线了。”我搬出我学到的那些理论。

“嗯,是啊。”他在我太阳穴上轻轻亲了一下,望着大床对面那堵贴着墨蓝色墙毡的空白的墙:“想起我小的时候,那时看到的更多的婚姻还是男女之间的,他们对自己一辈子的婚姻根本不负责任,很少很少是因为一见钟情走到一起的,统计数字说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通过朋友介绍相亲认识的,相亲这种方式后来被全社会所鄙视和唾弃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种完全藐视了两个人缘分的存在将情感完全人工化的一种野蛮方式,就好像玩无须拼出完整图案、只需把碎块拼成一起的拼图游戏那样不负责任。而且那时候异性恋的人都不试婚,非得到公证之后了才能行房,很多人在首次身体接触之后发现彼此尺寸不对、感觉也不对、甚至完全不喜欢对方的肉体,可那时候已经晚了。那时异性恋的婚姻可真是儿戏啊,现在想想有多愚昧啊。”

我没有经历过他说的那个时代,我只能默默地听他回忆,边听边玩他的毛毛。

“后来啊人口暴增已经成为全球首要问题了,'性监会'一看已经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就赶紧颁布了对应措施,全面禁止异性恋之间的自由婚姻登记和肉体行为,变异性恋的自由婚姻为配额控制,年满二十二周岁的男女经过每月一次全球性质的行为,每个月计算出全球人口增长和死亡人数后,得出一个科学的可允许分配的总数,然后按照各国人口总数比例进行分配——反正地球上就剩下十七个国家了,简单的除法。然而到了各个国家之后就不容易了,各个州省再进行分配就容易出现走后门啊之类的问题,人力就可以参与了,也就容易乱了。有钱有路子的可以购买配额,很多都是家里有女人意外怀孕的,没法遮掩了才通过这样的办法给自己台阶下……”

他说的就是我家遇到的情况,我一声都不敢吭。

“好在,在那个年代里同性婚姻几乎是全球化现象了,而且不会产生后代,大势所趋,这个星球才空前成为因为控制人口倾载而将同性婚姻主流化。所以说,虽然我有时候抱怨'性监会'无处不在的人性化管理很麻烦啊、造成了很多不方便啊什么的,但最起码成全了我们,我就一点怨言都没有了。”

说完,他弯下脖子给了我一个湿漉漉的深吻,我还是很喜欢吸他的舌头,他嘴里的味永远那么好。

“那你就那么确定喜欢我这样的,没试过跟异性吗?”我用鼻尖顶着他的鼻尖问他。

“其实试过的,但也不算。又一次我去楼上商业层接个报修,是夜场,规矩是无论你是做什么的,进大门必须脱光,袜子都不能穿,但可以戴防暴套,毕竟那是法律强制的。我就光不出溜地拎着工具进去了,开始还用工具遮挡一下前面,后来发现完全没必要,里面的人做什么的都有,还有好多异性往我身上蹭、直接抓过来就捏,我一路好不容易翻山越岭走到他们的厕所,因为打架管子裂了,厕所里还有一大堆人淌着水做那事……”

“男的女的啊?”我插播了问。

“夜场嘛,而且是黑店,当然男女都有了。我一蹲下来还没等修管子,下边就伸出来一个女人的脑袋,给我吓了一跳,就那么从下往上地看着我然后把我含住了,我一动都不敢动,合计反正有套子呢,我那又是老式连裤的,就没理她,合计赶紧修完赶紧走,自始至终十五分钟搞定,我一点反应都没有,弄完了赶紧走了,回到公司赶紧一顿洗。”

“哦,怪不得你喜欢穿连裤的呢,原来不是缺钱,是洁身自好啊,看来我还真的把我借你的那款收回,以后你还是穿老式的吧。”我说。

“你会不会因为我遇到这些事就不喜欢我了。”他忽然很认真很担忧地望着我说。

“不会啊,相反我很感激你的坦诚,我对你也更放心了。”我亲了一下他的鼻尖说。

他眼睛里又有点湿湿的了,低下头吻我的眼皮右一下、左一下,很轻,很动情。

“时间差不多了,我带你下去见我家里人吧。”我说。

穿上了昨天他来接我时的那身驼色的休闲服,换了干净的白袜子,我和他一起乘电梯转通梯来到我家。家里已经布置好会客的样子,客厅里的被褥都收起来了,地毯也稍微打理了一下,还在地中央放了一张茶桌,摆了茶杯茶壶,很正式的样子。爸妈和姐姐都在,看到我带来的大叔都很开心,言语也很慎重。敬了茶,先说明了一下家里的成员情况,又夸我这么多年在家里表现很懂事,学业也没操过心。然后又问了一下大叔的工作性质和收入,当回答到房子面积的时候,我爸妈姐姐显然被惊住了:

“七十八平米?”

“嗯。”大叔诚恳地点点头。

我爸若有所思地没说什么,我妈很没出息地来了一句:“哦……那我家书生跟着你是会很幸福的。”

我有些不开心她这样讲,这态度太市侩了,而且这么不加掩饰简直太失礼了。但那是我养母,我又不能说什么。

“那情况基本也就这样了吧,登记的日子你们定吧,我们就不好干涉了,只要这孩子开心幸福怎么都行。还有登记以后我们这边需要付出什么,请您尽管提。”妈又来了一句市侩而现实的问题。

“什么都不需要,不用二老付出一分钱,毕竟我们都婚姻根异性的婚姻还是有本质区别,不需要交易买卖的。”大叔非常肯定地回答,算是给我找回了一些颜面,也柔和地给了我妈那种现实到无趣的人一记有力的还击。

所有的都谈妥了,剩下的就是执行问题。提及什么时候去登记,大叔看了看我。我说那就明天吧,而且大家都有空。自私点说,我想早点根大叔生活在一起;虚伪地无私一点说,我想赶紧给姐姐腾出房子来,空间大一点对她生养孩子有好处。而且,即便是同性婚姻,也是需要结婚双方的父母到场签字来确认婚姻关系成立的,我的父母虽然是养父母,但依法仍有这个义务。

“行,明天我们都有空,您那边?”我爸问大叔的意思。

“哦,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我自己去举行了。”大叔说。

“这样,那好吧,那我们约定个时间就好了,祝你跟我们家书生幸福。”爸爸站了起来,大方地向大叔伸出了手。

大叔也站了起来,两个男人的大手握在一起。

然而,妈一下抓住了大叔的手,把我们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大叔反射地抖了一下,没有缩回去。然而,妈一张嘴,我们所有人都愣了:

“你有异性生子配额?”

我愣了一下,再看大叔跟我爸握在一起的右手时,才看到大叔的食指长汗毛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压痕。

法律规定,摇号得到异性结婚生子配额的人,必须依法随时在右手食指上佩戴戒指,以示得到配额,可以找人结婚生子,当然这种权利可以自主放弃。大叔一定是因为不想过异性恋生活才把戒指摘掉的,而我完全忽略了这一点,吃遍他全身两次了,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还让一直对结婚生子非常敏感的我妈看到了。

我惶惑地再次转向大叔的时候,只看到他无奈的脸:“是,但因为我工作的原因,戴戒指不方便,我后来就不带了。”

“那好。”

妈松开了大叔的手,向前迈出了坚定的一步,声音也没有刚才那么客气了:

“我跟你说个情况,我家这个闺女,跟人偷摸怀孕了,三个半月,马上就要显怀。现在遇到了你,就有解决办法了。你先跟我闺女结婚,然后在民政局把交配录像拍了存档之后,证明你和她做过一次了,你俩就可以离婚,你再跟我儿子结婚,这样我闺女的事就跟你没关系了。你做不到这点,我不会签字让你们结婚的。”


【第十章】出走/楼顶/十二小时

“不,我不同意。”

扔下这句话,我转身就走,穿鞋的时候,大叔拉了我一把,我狠狠甩掉那只手推门走了。

一路狂奔,我一头奔到三号通梯,随着人群就挤进去了。挤在人堆里,艰难地呼吸着生活在地下层的人们身上专属的那股味道,心里无比愤恨。

无耻、太无耻了!自己没有本事,惹出祸端,竟然搭别人的顺风车实现自己的目的,对别人的感受完全不管不顾!天底下为什么经常有这样的父母?五百年前的历史里有、一百年前的小说里有、道听途说的家长里短里有、现在竟然轮到了我的身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母爱伟大父爱如山?难道只要是基于子女的问题就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理直气壮、横行天下、放之四海而皆准?

到了大楼一层交换大厅,我冲出人群,虽然委屈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但本能还是引导我顺利地进了三号通梯。白天,通梯里的人依然很多,而且这是通往地上层的,周围的人都穿得很体面,都散发着淡淡的好闻的香水味,唯独我,是个穷得一无所有的破学生,是被人收养的孩子,现在连仅有的爱人都被人利用了。我慢慢蜷缩到角落里,尽量避开别人可能瞄向我的目光。

慢慢地,通梯里的人越来越少,知道我身边都变得异常空旷的时候,我意识到再次来到了楼顶。

走出通梯,旁边的女服务员和昨晚一样对我点头微笑,但我转过了头去,我没有胆量接纳那种热情。

视野里,还是有三三两两的人结伴向前走着,期待着走出穹顶、仰望星空。但今天有所不同,视野里,我是唯一个没有人陪伴的。

沿着广阔的楼顶,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太阳还没有落下,照在身上有些疼。我闭着眼,任凭阳光刺着我,一步步向前走,心里万念俱灰。突然很想就这么走下去,不停了,正好可以验证一下那个管道工说的围墙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有的话,我肯定撞得头破血流,如果没有,正好我一步下去就解脱了。

闭着眼,忍着皮肤上的疼。我向前走着,眼前一片混沌的红光像是幕布,播放着从小到大这二十年里的一幕一幕。的确,我的养父母对我是很好,把我养这么大,虽然几乎没怎么走出这栋楼、甚至没怎么走出那层楼,但我生活中的东西一样都没少过。他们已经给我能给予的很多了,但是这并不能干扰我以后走自己的路。我是他们养大的,但我不是他们制造的,即便是他们制造的,也不是造出来的专门去完成某项工作的工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一个人不能有自己的想法,那跟设定好程序的原始机器人又有什么区别?即便是二十年前面世地人工智能的机器人也有自己的判断机制吧!

我眼前又忍不住出现另一番镜头:我屈服了,让步了,我的大叔和我姐姐结婚了,他们在民政部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做了那种事,姐姐紧紧抱住我的大叔,两人的身体丝无法遮掩,所有人都围在旁边做见证……最后,大叔拔出身体,带着和我姐姐身体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哭得更凶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脑袋里所有走过的路都走完了,眼前的红色幕布也没有了,大脑一片空白,面前一片漆黑。腋下的风突然大了,要把我整个人都吹起来一样,再也走不动一步了。

我睁开眼,看到了传说中的钢板围墙。

的确,他没有骗我,每隔一拳远的样子就有一块铁轨样的钢板拔地而起,是不是五十米我没有概念,直插云霄的感觉是真的有,何况这当口太阳已经落下去了,那种深邃的黯蓝直压下来,让人觉得异常沉重。我感觉自己像是神话故事里被佛祖的手指困住的猴子,一个跟头飞到天边,却什么办法都没有了……

风太大了,根本就站不住脚。我在一根钢板下面好不容易蹲了下来,但那钢板的宽度根本遮不住我这个胖子,我只感觉刀一样的风从身后吹出来,狠狠地切割进我的两个肩胛骨的缝隙,两只本来很粗胖的臂膀都被切掉了、随风飘走了一样没有知觉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远远地,隐约着,我听到有人在呼唤我,我以为是错觉,但背靠着的钢板随着那呼喊一声声震颤着、共鸣着,一下下很真实地推动着我的后背。我睁开眼,看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朝我走来。

踉跄着,我站起身来,看到他歪歪斜斜地走过来了,五十米、三十米、一百米。今晚地星光极其灿烂,即便依旧没有月光,但我能看到得到他的身影。

是我的管道工,他来找我了,我的眼泪一下爆发出来,我哭了。

风里,他像一颗柔软的巨石一样撞在我的身上,感受到他冰凉的熟悉的身体轮廓,我哭得更凶了。他紧紧抱住我,念叨着什么我也听不清,只是不自觉地迈开脚步跟他走了。

也不知道我俩走了多久,终于,我再次远远地看到了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穹顶。我实在走不动了,他就把我背在背上。他背上的那件驼色外套透骨地凉,我的身子都快没有知觉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们已经回到了他的家,他把我就地剥光,抱进浴室,打开热水,把我从头到脚冲了个遍。原来我站在风里,现在又像站在雨里。风雨交加,我们俩一丝不挂,身上只有一只硅胶防暴套了。

热水冲到身上,我很快就暖和了,他就那么跪在地上,抱着我,用他的体温和水温温暖着我。他对我说,因为跟我爸妈说了几句话,他出门就没能追上我,以为我跑到这里来了,又回家呆了一会儿,没等到我,就出门找我。意识到我基本没出过门,别的地方也不知道,就断定我肯定是来楼顶了。

“我知道你如果没回家肯定就在楼顶,但楼顶太大,又没有监控,根本没法找。想到你无论往哪个方向走,如果钻牛角尖不回头的话,都会走到边缘,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沿着围墙走,早晚都会遇到你。”

我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楼顶那么大,即便他只走半圈,那也得几十公里的路途吧,而且一直沿着围墙走,风会一直很大,那样的情形下,他是怎么坚持着一直找到我的呢……想到这,我又哭了。

“不哭不哭,虽然我走的时候你妈的态度还是很坚定的,但我相信万事万物都有解决办法,你先别绝望。绝望的话人还怎么活啊对不对?年纪轻轻的得充满希望才能前行啊,你看我都这个岁数了也还是充满希望啊,要不然我怎么会把戒指摘了呢,我从来都没死心过,我就一直很坚定地认为我一定会找到我喜欢也喜欢我的男人,我这不是找到了么,对不对?”

“我也想好了,”咽下泪水,我鼓足勇气说:“就算她死不同意,我也不在家里呆了,哪怕我不能和你结婚也行,我就当你一辈子的男朋友,大不了就跟五十年前的同性关系一样不就得了。过去的人那样都能活,现在的怎么就不能呢?一会儿我就回家收拾东西搬过来,只要……只要你还要我……”

“我不会不要你的,你放心啊,我这辈子就锁定你了。不过,你可千万别跟你爸妈生气啊,你家的情况我也大概知道了,人都是这样,自己身上掉下的肉自己肯定心疼,虽然我没做过父母我没资格说这话,但我能理解他们的心……”

“是啊,只有自己亲生的孩子才算得上孩子,别人家的孩子哪怕养了二十二年也比不上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所谓的父爱母爱!其实不还是自私!还不是有分别!所以也别说什么母爱伟大父爱如山,伟大如山都是有前提条件的!说虚伪!那个前提条件比爱本身还重要!”

大叔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抱着我、抚摸着我,用热水冲刷着我,眼泪和热水一起顺着我们地身体流下去、流进下水道。我的身体慢慢暖和过来了,身上开始有知觉了,我也开始拥抱着回应他、抚摸他、摩擦他。我和他之间唯一的隔阂,就是我俩都没摘掉的那个硅胶防暴套了,就像此时此刻我俩的关系一样——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完全在一起了。

走出浴室的时候,外面天已经亮了。竟然,他在楼顶找了几乎一个整夜,几乎是十二个小时……

他把我送到我家门口,没有进去,我怕他和我父母姐姐再见面太尴尬。而且,收拾东西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虽然是二十二年的生活,但两个包足以搞定我所有家当了。

打开指纹锁,我侧身蹭了进去。客厅没有人,姐姐的房门关着,我脱了鞋直接来到我的房前。

扭开门锁,我愣住了:姐姐坐在我的床边。看到我的到来,她站了起来。

“我是来收拾东西的,收拾完就走,我把屋子疼给你生孩子用,放心,不是我的东西我一样不拿。”

说完,我拉开床下抽屉,找出我的旧背包。

“你误会了。”

床边,姐姐突然开口:

“我在这等你是来告诉你,你可以和你男朋友顺利结婚,因为你生父还活着,不用我爸妈签字,他们没有法律效力牵制你。”


【第十一章】生父/真相/基因

通向滨海生活区的高速城铁上,我捏着姐姐写给我的生父的地址,心绪纷乱。

城铁上的躺椅很舒服,我和大叔在楼顶走了一夜,两脚都打了泡,都脱了鞋躺着休息,但谁也闭不上眼睛。我脑子里一直在设想着生父的样子,大叔在毯子下面捏着我的一只手,眼睛望着窗外。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因为窗外地景色一成不变,都是一模一样看不到楼顶的高楼,全是高楼,全是高楼……不一样的,只是每五分钟才闪过一次的楼体编号。

他说,在他小时候,这些地方全都是耕地,全是耕地。

到了城铁终点站,直接进了通往浅海区的集中生活区,也是俗话说的海下贫民窟。当二十五年前所有的地面资源都被饱和利用,再无容纳人口的时候,世界各国开始向海底进发,利用大陆架来构建最低成本的集合式居住区,说白了,就是一个个飞机库那么大的集装箱式的空间链接在一起,沉入海平面以下五十米的捕捞区以下,一层一层地向远海区铺开。因为建造成本低廉、且居住环境恶劣,所以社会最底层的人都聚集于内,各国如此。

通过地下进海通道进入海底居住区后,目光所及之处就已经感觉到这里确实如传说中一样:环境自然跟我们陆地族的地上层形成天然之别,跟地下层也无法相提并论,连最基本的访客登记、摄像头安全监控、人力和机器人保安布防都没有。因为生父居住的海域是渤海区,大叔认为会很冷,我们出发之前都多带了一套衣服,但通过入口的热风幕之后,感觉担心得有点多余了,毕竟海平面下面的空间是冬暖夏凉的,这也是为什么要把低廉的居住空间放在海里的原因,可以借助自然的力量节省建筑材料和能源。

按图索骥找到生父那一所在区域之后,我们见到的虽然是那种几千人合住一个开放式空间的上中下铺式的居住区。

一路上,我和大叔都好奇地看着海底居住区的一切,所有的东西对我们来说都既心酸又新鲜,看着同样作为人类的他们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们于心不忍。但同时体验到这里的人们朝两个手牵手的男人投来震惊、鄙视、恶毒的目光之后,又觉得他们这般格局地活着也是罪有应得。

在区域管理员接待了我们、了解我们的来意后,他亲自引导我们找到了我的生父——我父母嘴里这二十二年里时常都会出现的那个名字:毕叔叔。

这三个字,竟然就是我生父的代名词。因为素未谋面,我只能从面相上来判断,的确,我传承的是他的基因。简陋得像废弃的厕所一样的接待室里,那张传说中的面孔终于坐到了我和大叔的面前。

中年,比我的大叔稍长一些的年纪,但目测起来比我和大叔年纪加一起乘以二都要老,整体精神状态有些颓废,身体肥胖,三高体态,眉眼脸型身型和举动都跟我如出一辙,穿着的竟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风格的衣服。

生父看看我,看看我手里的地址,一丝复杂的微笑掠过他的脸颊。

“都是宿命,也是孽缘。如果不是我生孩子太多,我也不会当初把你生下来之后送给老贾养活。”爸说话的时候,嘴里散发出浓郁的口臭,说句不好听的实话,好像一张嘴就是在放屁。

“我是老传统,脑袋里都是老掉牙的东西,落后,守旧,我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但我就是改不了。我一直都认为这个世界就该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男人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女人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其他都没有意义,我又经历过整个人类社会从异性恋合法化到异性恋非法化的全过程,我出生在那样的环境里,先入为主,所以就认为那些才是对的。不像你们年轻人,出生在同性恋合法化的年代里,先入为主,就认为同性恋合法化是对的。其实啊,这只跟人生活的环境认知有关,跟对错没有一点关系——这直到最后我身边的男女夫妻都离婚了、同性婚姻成功案例越来越多才转过劲儿来。”

“您身边的男女夫妻都离婚了?为什么?”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男女结合,所以我也无法理解男女的婚姻到底是基于什么。

“因为他们要的太多。”爸看着我认真地说,“很多人或者说几乎所有的异性恋者都像得和我一样,首先要占有自己喜欢的人,其次是要和她生一个和自己很相像的人,最后是期望那个生出来的和自己很像的人再生一个跟自己很像的人,最好是有生之年能看到的越多越好……然而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是极端反自然的,因为如果前代人和后代人都很类似的话,则说明繁衍者并没有将自身携带的基因最大化,而是最小化了。因为每个人寻找的交配对象肯定都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否则不会有感觉,而既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就是说对方具备着和自己类似的潜质,这无意中就违背了最大化、最优化、最多样化的自然法则。”

“但你们仍然沾沾自喜。”我说。

“是,虽然我们心里很清楚这些想法都是错的,但我们还是忍不住,也许人的特质真的和人的出生年代有关系而且一生都难以改变吧,直到今天,我可以和你们很清晰地侃侃而谈上面那些话,但如果我有生育能力的话,我还是会选择再生几个孩子,即便是违法犯罪被全世界七百七十亿人口集体唾弃、千刀万剐、踩在脚下也在所不惜。我就是想生,忍不住地想生,我吃饭睡觉上厕所无时不刻都想再生一个小孩、然后再生一个、再生一个……”

突然猛烈的咳嗽打断了他的话,周围的空气里又爆出他浓烈的口臭。

咳了将近一分钟,他又继续道:

“当年,我还生活在陆地,当我生了你之后,被人举报,没办法,被迫把你送给我前男友、也就是你贾叔家里收养。当时你贾叔虽然很希望自己有个小孩,但是他始终没摇到号,也就没法当爸爸,我把我的孩子给他,让他能有一个儿子,这让他非常高兴,毕竟我和他还是有一定感情的。严格来说,我是个双性恋者,但男男的成分只有四成,男女的倾向却有六成,最终还是敌不寡众选择了和女人多多生孩子的生活。我和他约定好,不说出你的真实生父是谁,也不让你见到我,因为怕一旦见面就会节外生枝让他一无所有,可你还是找来了……“

“不,我有一个姐姐,他从没告诉过你吗?”我找了合适的机会打断他。

复杂的苦笑再次浮上爸的脸:“你的养父,贾叔,他跟我不一样,我能面对男人也能面对女人,而他看到女人就完全不行,他早就想要自己的孩子,最好是儿子,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又生不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你的养母相中了他,你的养母虽然也没摇到号,但是他很喜欢老贾,企图怀上老贾的孩子,哪怕是违法犯罪也愿意,但事与愿违就是怀不上,你养母就急了,卖了房子和所有家产去黑市买了个额度出来。但有了名额,老公却没有本事,没办法,他们两口子一起找到我。在那个时候,每个公民的出生都收到民政部门的严格管控时期了,摇到号的男女夫妇必须持证名到民政部门去怀孕,要在自己的直系亲属和三名以上民政公证人员的当场监督下完成自然形态的受孕,并全程拍摄记录存档,生出的孩子才有合法户口……”

我深深看了身边的大叔一眼:这就是我死活不想让他和我姐姐假结婚的原因,虽然是假结婚,但必须依法发生真行为,这是我接受不了的。

“但现实状况是,很多人都在用这种方式玩狸猫换太子,在非法怀孕没有显怀之前,在黑市买到配额,或者找个有配额但没用过的男人在民政部门进行一次自然受孕之后,回到家把孩子养大。当时你妈是买到了配额的,我又有生育能力,就这样在你养父的眼皮底下,我让你养母怀上了你姐姐,所以,爸妈不是你的亲爸妈,但那个姐姐确实是你的亲姐姐……”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觉得两脚发飘,这种荒唐的剧情也只有他们异性恋能想得出来,而且,竟然发生在我的身边……

“但这件事是否你姐姐也蒙在鼓里,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既然她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给你我的地址,让你来找我给你结婚签字,我觉得她心里还是有数的。我太了解女人了,她们跟男人不一样,喜欢做对得起自己直觉的事情……”

沉默,漫长的沉默。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旁边,大叔始终一言不发,只是去买了两瓶水放在我们父子之间,又转身出去了。逼仄肮脏潮湿阴暗的空间里,我无言以对,只有恶心,害怕一张嘴就像爸一样喷出恶臭的东西,让我无地自容、无从收拾。虽然我身上有他的基因,但我并不想像他一样,网上的课程里讲过,说这种想法并非人的心理情绪反应,而是后代基因的本能:鄙视并企图超越甚至杀死前代基因,这样基因才能够进化、优化;而那些企图肆意复制自己的基因并沾沾自喜的行为和想法,才是反自然的。

感谢爸妈拿钱让我学到了那些课程。

“我生母呢。”我问。

“她啊,生孩子太多,一身的病,卵巢囊肿子宫肌瘤,白带异常下身异味,子宫脱垂阴道外翻,早几年就走了,骨灰被集体火化后喷到渤海里了。”

我不想多聊了,家有一老,如有一霸,散播的都是过时的有毒的负能量的东西,对我的成长毫无促进,我要抓紧时间离开。

“所以,我的婚事,你会放行吗。”我问。

爸轻轻地摇了摇头。


【第十二章】海景/噩梦/决定

离开海下贫民窟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我和大叔脚底的泡实在太疼了,所以他提议当晚临海住下。

滨海高层酒店第七十层,居高临下,巨大的弧形飘窗外面,四分之一个渤海湾尽收眼底。夕阳如海,金光粼粼。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大海,但坐在窗前,我一点都不开心。海水固然广阔平静,但也就是这样的广阔之下,竟然居住着如此心地狭窄难容世事的人们,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和大叔在窗前对坐着,给彼此搓揉着脚心、脚踝,缓解这两天来的劳顿。我道出心里的不解,大叔是这样回答我的:

“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虽然是一个人,也要斥资买大房子的原因,住得宽阔一些,心地也就宽了一些,这也是为什么我刚喜欢上了你就要带你去看天看星空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我今天非要带你住一个高层海景酒店的原因,恐怕,也是你不开心之后第一个跑去房顶的原因。心底无私天地宽,虽然人和人的体积都差不多,一二百斤体重、一米七八九而已,但如果心量够大,那么这具肉体走过的质量就会完全不同。”

“可我是小屋子里走出来的人啊。”我说。

“但你心量很大,我看得出来,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写在脸上,现在这个年代,有你这样面相的人太少太少了,你又这么年轻,确实难得,所以我一见到你就特别喜欢,特别想和你在一起,特别想和你说话,你以为我只图你长得可爱好看吗?那只是一时的,谁都会老去,长白头发,长赘肉,长皱纹,但如果一个人的一颗心很年轻的时候就广阔无量,那才是真正值得去一生厮守的、才值得我去贪婪地想得到的。”

“你觉得我长得好看吗。”我轻轻地摸着他的脸问。

“嗯,非常好看,每次看到你我都想亲你,想咬你。”

说着,他就在夕阳完全坠入海平面的一瞬间深深地吻了我,吻了很久、很长、很轻。

当晚,我们头尾颠倒着用嘴满足了对方一次,然后就睡去了。我蜷缩着,像一个胎儿,他的肚腹紧紧包裹着我的后背,像个胎盘。我感受着他身体的热量、毛发的刺痒和阳物的悸动就睡去了。当晚我做了个梦,梦到我成了他,他成了我,我抱着他,他睡去,我穿上衣服和鞋子,带上随身携带的工具包,又沿着地下通道来到生父居住的贫民窟,像一名特工那样,绕过所有的眼睛和耳朵,从维修通道进入房顶夹层,用神奇的管钳子把海水接入了通风管道,然后就风一样离开,安全回到酒店……

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光大亮。大叔还是那个姿势抱着我,我俩身前身后都是汗珠。起来一起冲了澡,免不了又是彼此一顿安抚,激情和热度被冲进下水道之后,我们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这一次,真的可以把他的家称为我的家了。回去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搬家,两个背包带走了我二十二年的累积和家当,加上怀里一个抱枕那么大的平板电脑,是我全部的知识储备。我和大叔商量好了,即便不能结婚也没关系,我们就以男朋友的身份一直生活下去,反正我已经年满二十二周岁,户口可以随着我的意愿随意迁移。

长大真好。

然而,就在我搬家当晚,我惊愕地在平板电脑上看到了一则新闻:渤海湾海下集中生活区大面积海水倒灌,从通风管道进入,水漫金山,在一个小时之内就遍布了整个渤海湾区域,连救援的机会都没有。因为管理人员严重匮乏、硬件设施老化,加上居民密度过大,逃亡的居民全都拥堵在狭窄的地下管道出口,而出口很快也成了进水口,根本无从救援。

渤海湾海下生活区十四亿人口,无一生还。

我没有把我的梦境告诉大叔,整整一天我都处在一种巨大的错愕之中。我的生父就这么没了,和我的生母一样命葬大海。我的婚姻登记批准权又回到了我养父母手中,而他们还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

也罢。我对大叔说:在五十年前那个异性恋婚姻为主流的年代里,这片土地上的同性恋者们不就是这么生活过来的么,在根本没有机会获得合法婚姻的年代里,他们都能够凭借真爱幸福美满地走下去,现在同志成为大势所趋,幸福已经不是环境的问题,只能是人心的问题。

大叔很开心我能这么想。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每天继续网络上购买的课程,之余,也会陪伴大叔去上班,学习一点管道工的基本技能,作为他的跟班学徒和他一起出勤。很快我就爱上了管道工这个职业,不仅在当今大多数工作以脑力消耗为主的时代里不用消耗太多脑力,还能获得比脑力劳动者们多得多的收入,还可以拥有一周上四天休三天的超多假期。最吸引人的,是可以借上门维修管道的机会看到很多不同阶级层次的人家生活的状况,大大拓展了我的视野,也让我对人生和生活有了比课程里和网络上深刻得多的了解,一栋楼,就让我看到了无尽的人生姿态,的确,这个工作是一本大书、好书。

业余,我还会给大叔念真正的书来听,那是我最喜欢的同志文学《第三选项》,据传早期的名字叫《晕,我BF是特工》,我更喜欢早期的名字,因为它是那个年代这片土地上同志生活的一个状态的真实写照,每个心怀真爱的同性恋者都必须具备双重身份,才能在夹缝中努力求生、求幸福、求永远,从最初的相识相知到最后的相守相伴。也许在当时的人们眼里有些夸张、不真实,但在今天读来,依然具有真实的生命力——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即便在同志婚姻大行其道的今天,还是因为一小部分人的“精打细算”而无法获得合法的同志婚姻身份,简直是天大的讽刺,而能够影响我们的,偏偏又是夹缝生存里的极少数人。

看来,幸福与否,真的和大环境毫无关系,只跟人心有关。

我基本上是一天一章或两三章地读给大叔听,在他给我下厨房的时候,或者临睡前他在后面抱着我的时候。读多了,他也会抢过平板电脑读给我听,他的人生阅历更加丰富,读起来也更加声情并茂,而且他朗读的时候声音和平时说话不太一样,有一种很让人沉迷的感觉。读着读着,他也会随口注解、感叹,说这部书的作者真的很有前瞻力,在那样一个落后的年代里竟然就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还有后面一直为我称道的两次直播事件的故事情节,同样也让他目瞪口呆大呼过瘾。

“我们能在网上联系到这个作者吗,应该比我岁数都大了吧?”他说。

当我告诉他合写这部书的作者之一已经在去年秋天因为胃病离世,两个作者都已不在的时候,他表现出极大的失望。

“这就是没缘分啊,所以我们俩一定要惜缘,知道吗。”他抱着我轻轻地对我说,难得地充满一个长辈的希冀。

“而且,能鼓励我走现在这条路的,也是这部书的作者。他们从二十四岁就开始在一起成立了家庭,在很多年之后婚姻合法化了,他们也没有结婚领证,一直到人生的最后。因为他们早就公开表示过多次,两个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是任何法律文书都无法比拟的,在异性人群可以自由恋爱婚姻的年代里,离婚率始终高于结婚率,就是很现实的一个讽刺;而他们的这部书,这么多年也一直没有出版实体纸质书,因为他们认为纸质书和所谓结婚证书一样都只是个形式而已,未来网络是大势所趋,所以根本不怕传播和留存成为问题。

一切都被他们在半个世纪前言中了。

六个月之后,我顺利拿到了大学文凭和学位毕业,同时也拿到了二级管道工的职业上岗证,可以说毕业就有了工作。我喜滋滋地换上了那套让我垂涎许久的工装,第一件事就是和他在公司的工具间里无耻地疯狂了一次。

三个月后当我工作转正的时候,我的姐姐也顺利生产了,再次引发了我家一阵轩然大波。


【第十三章】养育的意义

因为是黑户不能去保育机构,所以姐姐只能在家里生孩子。

我买了东西去看她,爸妈不在,姐姐还真搬到我的屋子里去了,因为晚上要给孩子喂奶陪护,所以等于还是只用了一间,她原来的闺房成了堆放纸尿布的仓房。客厅的地毯也更脏了,散发着一股明显的臭味,厕所的门竟然空前拉开着,我瞥了一眼:马桶壁上空前第一次挂着没冲下去的屎。

虽然已经九个多月没见面了,但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找不到丝毫的亲切感。她看到我手里的东西也没说什么,房间里多了一个孩子,也没多余的地方坐了,反正我也没想多呆。屋子换了主人,陈设也都不一样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卧室,散发着新生儿身上一股特有的腥味。

“他们俩呢?”我已经懒得用其他的代词来称呼了。

“上班去了啊。”姐姐回答得很自然,但今天是休息日。

“为什么啊?”

“挣钱呀。”姐姐有些不解地回望着我。

“他俩都……一起加班了?”

“给我养孩子啊,我又没工作,本来家里收入就不多,他俩做长辈的不得出去多挣点钱啊。”

她轻描淡写地说完这些。

“你当初不是说孩子生下来以后你来养,你去找工作挣钱吗。”我给了她一条友情提示。

“工作那是那么容易找的啊,现在那么多人,要人的单位又不多,几十亿人都失业呢,他俩比我有社会基础。”说完她白了一眼,好像我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一样。

“但这也不是办法啊,他们在五年之内都会退休,退休金是养活不了四个人的,孩子最小的时候是最费钱的,然后五岁上学,一旦上学更需要钱。他们给我这么多年的投入有多少我是有本账的……”

“弟弟啊,”她打断了我,有些不耐烦地正色起来,像我那做教授的继父一样的表情:

“这就是你这种没做过父母的不懂的了,养育后代比什么都重要,为了后代,做长辈的是什么都可以付出的,他们收养了你这么多年,你也深有体会对吧,他们都拿你当亲生的对待,对吧?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养育大于天!没有什么障碍在为了孩子面前不可逾越的!你以为我不想有能力去赚钱给孩子买最好的奶粉最好的纸尿片吗?你错了,天底下七百七十多亿人就不会有父母这么想!不用你在这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居高临下地教育我,我知道我没上过学,我不如你,我没文化,我没口才,但你以为我不想跟你一样读书上学有文化有文凭有赚钱的本事吗?对不起,事实情况是,我一天学都没上过,三十多岁了,我连这层楼都没出去过,跟别提这栋楼这个城市这个省。事实情况就是,他们把所有的钱所有的精力所有的可能性都给了你,而你却对这个家甩手就走一点都不付出!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轮不到你来教训我,懂吗?”

看着姐姐越来越歇斯底里的样子,我真的不想聊下去了,她和我生父太像了,永远把“我都懂”和“我就不那么做”链接得天衣无缝,这真是一种特异功能、非人之才。

“那,为什么他们俩把所有的钱、精力、可能都给了一个后出现的外人,而不是先出现的你呢?”为了严谨,我临时把“先出生”三个字替换了一下。

“因为他们俩重男轻女,就这么简单!你可别装糊涂!他俩这么多年对我俩是有明显区别的别说你感觉不到!”

“好,那你是重男轻女的人吗?”

“你什么意思啊?”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抱起了两只手臂。

“男孩还是女孩啊?”我看了看床上的气囊襁褓。

“跟我一样,女孩。”

我不想提醒她,她早就不是什么“孩儿”了,这么聊没意义。真正引起我注意到是她那句“跟我一样”,给人的感觉是她的潜台词是“我绝不会重男轻女,因为我就是女的”,但她毕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你会给她最好的养育是吗,竭尽全力。”我说。

“我知道你什么用心,你说的'最好的'肯定是指纵观全球全世界全社会最好的资源,但对不起,我这人很现实,我没那个能力,但我可以保证我能给予孩子的肯定是我力所能及最好的,你挑这种字眼真的很没有意义。”

“我想说的是——既然他们俩把所有的金钱和资源都给了我,那么我也有义务用我的收入帮忙养育这个孩子。”

姐姐愣了一下,然后,毫无演技地,脸上轻松自如了起来:“你要是这么说的话,还算你有点良心——爸妈知道你的决定吗?”

自然地,她口中刚才的“他们”亲切地过渡为“爸妈”了。

“还不知道,我觉得,还是你来和他们说这件事比较好。毕竟——”我心里闪过一丝凶狠:

“我的婚姻通行证攥在他俩手里。”

放下手里的礼物,我转身要走,身后突然爆出一句冷冷的质问:

“你要养的可是你外甥女啊,你不觉得你刚才那句话很卑鄙吗?你竟然利用一个孩子来实现你自己的目的!”

“养儿防老、母凭子贵、光宗耀祖、传宗接代……上下五千年,对于异性恋来说,哪对父母不是利用孩子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呢?”

手刚蹭上门锁,身后又爆炸了:“不用你给我上课!我知道你想说异性恋都自私自利!那你别忘了,你们同性恋也是异性恋生的!”

“所以,我被遗传了这种自私自利,不是很顺其自然吗?”我说。

身后再没质问,我打开门走了。

第二天,养母给我打电话,让我下楼去谈谈。

“你现在一个月挣多钱了?”

客厅里,养母第一句话就问。

我报出那个数字,另外三个人都愣了,是,我知道,那是我养父母两人一年收入的三十倍。

那个女人显然是稳定了一下心神,竭力换成一种居高临下的淡定:

“好,既然你现在有这个能力了,说明我跟你爸也没白养活你,付出终于有回报了……”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看了旁边的姐姐一眼,她很快把目光转向别的地方了。

“昨天你姐说,你愿意拿钱供你外甥女,这挺好,我跟你爸听了都特别高兴,这说明你懂事了,知道照顾家了,我们也挺感谢老杨这段时间对你的培养,还给你找了这么好的工作。你的收入是你辛苦赚来的,我们做长辈的不好开口,现在你主动提出来了,当然还得尊重你的意见——你每个月能拿出多少钱过来啊?”

“我没养过孩子我不太清楚,一个月大概需要多少钱啊?我那个时候一个月大概是多少?加上二十二年的通货膨胀率,还有孩子他亲生父亲每个月能提供的支出,给我个大概的数吧。”

一言既出,全家傻眼。

我看了眼我姐姐:她浑身都是慌乱。

我看了眼我养母:整个人目瞪口呆。

我看了眼我养父:低头蹙眉沉思中。

“怎么,”我推进了一下进程:“那孩子他亲生父亲……还在吗?”

姐姐脸一黑:“你说什么呢……”

“我不知道什么情况,所以我就问问啊,看你们感觉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似的,为什么啊?”

还是养母先出来圆场了:“哦,这不是今天说你的事儿呢么,带上别人干嘛啊。”

“我是这么想的,我觉得今天我们说的不是我的事儿,而是孩子的事儿,孩子的事儿才是最大的事儿。而孩子虽然不是我的,但我也是被领养长大的,我知道为了孩子的付出是不计代价的,无论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孩子。”

我看了眼我姐姐:目光呆滞。

我看了眼我养母:双目无光。

我看了眼我养父:垂目沉思。

“所以,为了孩子,我觉得事情要整体考虑才算周全,尤其是家庭教育这块,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成长过程中父母都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否则孩子以后的性格等各方面会面临问题……”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姐姐打断了我的话,声色变得不客气起来:“你就说你一个月能拿出多少钱吧,孩子到底还是我养,有问题也是我来解决,让你操心太多我于心不忍。”

两个老人同时反应:“你这孩子你怎么说话呢……”

“很好,我觉得这样才是有效沟通,而不是都不说话。”我继续推进进度:“我的建议是这样,孩子的生活所需,吃喝拉撒,由他的生父投入;上层建筑的资金,譬如上学什么的,我来投入……”

“那不公平。”姐姐再次发言:“爸妈养你也没说光给你拿学费不给你买吃喝拉撒的东西吧,凭什么你反哺的时候就挑三拣四分得那么明白啊。”

“因为你的孩子不会管养育他的人叫爸爸,而我可以管养育我的人叫爸爸,就这么明白。”我看着她的眼睛说。

姐姐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眼睛望向别处了,我就知道她没胆量敢当面道出那个秘密,虽然我这么做对她有些不公平,毕竟是她告诉我了这个秘密。但现在,这个家已经没有公平了。

“你有亲爸,你不就是想说这个么。”

姐姐突然开口说,养父突然伸手想拦,但是没有拦住。

“但是现在你亲爸已经被海淹死了,你还不如我的孩子呢,至少他亲爸还活着,你呢,你现在就是个孤儿!”

姐姐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两手交叉在胸前,养父站在他的旁边欲言又止,但显然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养母也傻了,坐在肮脏的地毯上瑟瑟发抖。

“我想说的是啊,”姐姐傲慢地看了面前的地毯一眼:“我不想让我的孩子上学,他是黑户,不会有学籍,上学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只要他能活着喘气吃饭就行,你想多了!所以你不用考虑她上学,管吃喝拉撒就行了!”

机会来了。

“这样吧,我问你们三个问题,你们如果都能答对,以后每个月的月薪我拿出一半来抚养我外甥女,绝不添加任何条件,怎么样?”

养父、养母,都不敢说话,只是望着地面。

只有姐姐咬牙切齿:“你问吧!”



【第十五章】结局

在之后的日子里,一共发生了三件大事。

最后一次离开地下层那个昔日的家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我让姐姐提供给我的养育她孩子的账号,始终都没提供给我,当然我也没有催促。我想,应该是养父拦住了她的最后一步行动吧,而且如果没有人引导她,她也不会上网转账。

然而最基本的打电话她还是会的,在那次“家庭会议”后第五年,她联系了我一次,我以为是讨钱,但没有,而是单纯地诉苦,或者说叫汇报工作。

“老贾没和我结婚。”

她上来第一句就是这个,用答案来代替“你好”,莫非她认为我内心里其实最关心的是这件事?

“哦。”我说。

“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吗?”她一张口,我就意识到她打算主动处于被动方了。

“可孩子并不是我的啊。”我发现如果不给她友情提示我就没法跟她聊天。

“但她毕竟是你外甥女啊。”

“我觉得,既然在你的世界观里,人活着的意义就是繁衍后代,那么配偶之间的爱情关系应该是人间唯一真情,而非亲情友情什么的吧,尤其是当亲情和爱情混为一谈的时候更是亲上加亲。”

“不用你讽刺我,我今天来电话就是告诉你:你赢了。老贾不允许你拿钱帮我养孩子,他说他退休以后还可以去打工给人补课,这样家里还会持续有收入,而且房子现在足够大了,那个女人已经离开这个家。”

我想我应该没猜错她嘴里的“那个女人”是谁。

“所以呢?”我发现如果我不主动推进一下剧情光依靠别人很难推进。

“所以我想说的就是,即便你赢了,但我也未必是输家。我现在很幸福,过着标准的异性婚姻生活,这才是最美满的、这才是最标准的、这才是最符合自然规律的!有男,有女,有阴,有阳,有生,有养,他主外,我主内,这才是让世人最羡慕的生活。”

“你确定是绝对、所有、百分之百的世人都会羡慕吗?”我问。

“谁如果不羡慕那就是他的问题,绝不会是我家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只要是符合自然规律的,那就是对的!”她的回答倒是一如既往地斩钉截铁。

“如果所谓符合自然规律的东西严重影响了社会规则,也是对的吗?”我继续友情提示并推进谈话。

“那自然规律也是对的!自然规律是最为强大的,是所谓的人类社会的规则无法抵挡的!”

她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像一个虔诚的信徒。

然而,就在通话当晚,我和大叔在电视新闻上再次看到了姐姐那张脸。

新闻是这样报道的:这天上午,生活在地下层的三十七岁居民贾淑媛膝下年满五岁没有户口的偷生女,因长期藏匿寄养在家中,最近多次向家长提出要看看蓝天,被家长屡次拒绝后,趁家中大门没有完全关紧的当口偷溜出家门,经楼内监控显示,孩子多次辗转电梯和通梯最后来到楼顶,最后的身影消失在楼顶观光台的穹顶之下,当晚在临近楼下发现了疑似孩子的尸体,因楼体过高且楼间风速过大飘荡太远,孩子坠地以后所有骨骼及内脏包括五官均遭到毁灭性破碎无法辨认,在经过血液样本及DNA检测对比后才确认死者就是贾淑媛的子女。

因为楼顶四面围墙区域是没有监控的,所以只能断定是孩子长途跋涉到围墙后,因身材细小,可以轻易穿过围墙钢板缝隙,来到楼梯最边缘而坠楼身亡的。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找到孩子生母的所在房间,查明其子女为黑户偷生身份之后,对其母贾淑媛进行依法拘留并等待提起公诉,作为孩子的生父,贾教授也同时被批捕。

然而,三日后,新闻又爆出贾淑媛在看守阶段对国际'性监会'提起诉讼,坚持认为是楼体设计不合理是导致女儿坠亡地主要原因,诉讼提出后被迅速受理。案件引发后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楼梯的设计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楼顶围墙为何一直没有监控设施、孩子监护人是否应该承担最大责任成了媒体和坊间大肆讨论的重点,一时间姐姐成了风云人物。

然而即便在看守所也是有电视机的,就在案件讨论期间,姐姐死了,是被看守所里愤怒的众人集体徒手撕碎的,跟她的女儿一样,被发现的时候,死者所有骨骼及内脏包括五官均遭到毁灭性破碎无法辨认,在经过血液样本及DNA检测对比后才确认。

因为原告灭失,对'性监会'的起诉也被撤诉,但诉讼引发的讨论并因此而停止。很快,'性监会'发出决议:立即封锁所有类似设计的楼体顶部空间,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得出最终解决方案之前,除特殊部门外,其他一律人等不许登上楼顶。

我的大叔说:“这就是为什么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就带你去楼顶转转的原因,这世上很多事情,你不马上做很可能就会留下遗憾,人生的剧情不像写小说,是可以自己把握的。”

“然而我听《第三选项》的作者说过,即便是写小说的人,也无法完全把握剧情,当剧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变得不可控起来,若依旧像开篇那样随心所欲,不用读者反应,自己就会觉得很假。”我说。

“是吗,那看来,开篇之后还能随心所欲的,就是两个人相知相守的日子了,作为一个爱情故事的主角,好像比一个写小说的还要幸福呢。”他说。

'性监会'的初步决议很快下来了:勒令所有此类楼体的楼顶必须在围墙部分加装监控设施,同时所有的观光游览设施必须拆除,今后只有维修维护人员可以登上楼顶作业,其他人等登顶一律被视为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关责任。

因为管道工过去有维护楼顶设施的经验,故给楼顶围墙安装监控设施的一部分工作划拨给各个楼的管道工了,这一项工作就让我和老杨大赚了一笔,我俩合钱在渤海湾买了一套四百平米的高层海景公寓作为度假之用,同时也把平日的那套七十八平米的老房卖了,在大楼的二百层买了一套一千九百平米的智能精装房,房间里有泳池、有健身房、有菜地、有花房、有环屋骑行跑道。老杨还特地弄了一个日式榻榻米的“啪啪房”,里面有多角度的视频拍摄器材、播放器材,还收藏了很多情趣服装与道具,是我俩最隐秘的空间。

在搬了新家之后,'性监会'再次作出决议:今后楼顶的日常巡逻、保养、维护工作由楼体管道维修部门与楼顶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

这样,我和大叔这样的管道工就可以依法定期地爬上楼顶去欣赏蓝天、白云、阳光、清风、明月、星空和银河了。

也就是那一年,狮子座、双子座、猎犬座、金牛座、武仙座的流星雨在同一年内爆发,楼顶管委会和管道维修部门联合起来,每晚带着吃喝与帐篷在楼顶开趴体,连续嗨了六个月共计二百多个夜晚。

在那个六月,我养父作为我的唯一合法监护人在狱中为我的婚姻合法证书签了字,同意我和大叔结婚了。

因为我和大叔都是双子座的,所以我们决定在六月份举办婚礼。本来是不想办什么婚礼的,认为那是异性恋婚姻横行的年代才搞的形式主义,但同事一度要求要我们搞,且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部门二百多号人每晚都在楼顶开大趴,故而也就遵从了大家的建议。

婚礼那天我们所有的同事都去了,管道工和维修工都是男的,而且很多同事都已经互相结婚,我和大叔算是最晚的一对了。

平生第一次,我看到了民政部门举行婚礼的场地,竟然是那么庞大而庄严,人称“证婚堂”。与五十年前人们都在酒店里各自举行婚礼不同,自从同志婚姻成为主流,对婚礼这个来之不易而又对生活品质颇有要求的人群来说,大家一致决定必须要给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一个庄重的、仪式感强的、殿堂式的地方予以纪念。这项提案很快被批准,建造了一个偌大的“证婚堂”。

证婚堂是一个可以容纳五千人的半圆式空间,婚礼主持者是民政部门的证婚师,与新人同时站在一座圆形的高高的证婚台上,从证婚台向外辐射出一个半圆,坐着的都是新人的来宾亲友。因为仪式非常简洁,而且结婚的同性恋人很多,每次会有十对新人同时结为连理,寓意十全十美的同时,也包含了“一零一零”的隐晦用意。

那一天,十对新人的来宾都坐在下面,一派熙熙攘攘、喜气洋洋。当大叔牵着我的手与其他九对新人出现在证婚堂入场口的时候,所有的眼光都朝我们投来,所有的掌声都送给了我们。我们一步一步地迈上通往证婚台,一共一千三百一十四个台阶,这对所有新人的心理和生理都是一个考验。这台阶我是早听说过的,俗话被称为“好汉阶”,据说肾虚脚软的人根本走不上去。

长期的体力劳动让我和大叔丝毫不喘地走完了一生一世的台阶,来到证婚台中央,证婚师开始宣读证婚词:

“经过漫长的千百年的岁月,无比漫长;你们终于迎来这样的一天,无比珍贵;在你们之前的历史上流着无数为这一天努力的先人的汗水和鲜血,你们无比幸运。在你们结为合法婚姻关系之际,请允许这些先人们作为见证,愿你们将他们的名字、面孔、所做的努力像你们走过的爱情之路一样,永远铭。”

证婚师话落,全场灯灭,头顶巨大的球型穹顶上投影出无数微笑的面孔,我们所有人都朝上方望去,我认出了几张再熟悉不过的脸:李银河、张阳春、飞砖书生里的砖头狒狒熊、飞砖书生里的拦马书生……

瞻仰完毕,一注明亮的追光从天顶直射下来,照出圆形的证婚台。

证婚人宣读完十对新人的名字,开始宣读誓词:

“请新人宣誓,从今以后,我们要为彼此的父母负责、为彼此的生命负责、为彼此的付出负责,为先人的努力负责、为彼此的未来负责。无论世俗、疾病与变迁,都无法把彼此分开,都不许将彼此的情感放弃,直到其中一人生命结束。”

我紧盯着大叔的瞳孔中央,狠狠保证:“我宣誓!”

二十人宏大的声音响彻穹顶,回声绕梁。

“请新人宣誓,从今以后,我们绝不将婚姻视为交易,彼此之间,只有付出。”

是啊,与异性婚姻完全不同的誓词有如醍醐灌顶:过去这个圈子也好,那个圈子也罢,故事里、现实中,有多少人都把感情、缘分视为一种商业交换,衡量贵贱、斟酌轻重啊!如果大家都这样,那跟五十年前败落不堪的异性合法婚姻有什么区别?我想起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其实这句话何不可以改为一个健康婚姻的宗旨:但需付出,莫问回报。

“请新人宣誓,从今以后,我们绝不将婚姻视为必须,结为连理,贵甚珠玉。”

是啊,曾经,有何止亿万的异性恋婚姻者将婚姻视为人生必须之物,还流传什么“人到了什么时候就要干什么事”的蠢话、说着什么“人长大了就必须结婚”之类毫不负责的屁话,结果有多少人都为了别人的一两句话、为了区区一个颜面、为了一个所谓世俗就毫无主见毫无智慧地举手投降,枉称一个成人、枉顶着一颗人脑、枉费了古人“而立”的一个殷殷期许,结果是身立心不力,勉强不负责的婚姻沦为一个个悲剧、一个个笑谈……

“请新人宣誓,从今以后,我们绝不奖婚姻视为永恒,只此一生,只此一世。”

没错,这句话说出了多年来我对婚姻的一个理解,说出了我深藏多年的心声。在轮回没有被科学证实、能够堂而皇之写入课本、昭告天下之前,我们能了解、能把握、能负责的就只有此生,什么“下辈子还和你在一起”“上辈子是你的情人”之类虚无缥缈的话语只适合不负责任的情话、寄情抒意的文学作品而已,没有资格跟现实生活相提并论。过日子是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花言巧语只是对情感的涂脂抹粉,那是一种亵渎。能经营好此生此世已经很难,能为彼此负责一生一世已是不易、已足够珍罕、足够感恩!

“我宣誓!”

我含泪喊出这三个字,大叔也热泪盈眶地望着我,唾沫都喷到了我的脸上,但我眼都没眨。台下,出乎我预料地也响起几千人的共同宣誓,势若爆棚!我从大叔肩侧偷看了一眼台下:好多人都两两相对抱在了一起。

“现在,请你们摘下小指上的单身戒指,丢入脚下,从今以后,用不受世俗束缚!”

是的,按照现行的圈内习俗,适龄单身的男同都会在小指上戴上一枚戒指,以示单身,寻求配偶。而今,我们都是有爱人的,再也不需要用那个金属小圈套住我们势单力薄的孤单小指了,十指连心,世俗已经和戒指一样无法束缚我们了!

二十枚闪亮的戒指被丢进脚下的格栅,掉进脚下的无底洞,永远和我们告别。

“现在,我宣布!这十对新人已经结为连理、成为亲人!他们的情感来自世俗,却永远凌驾于世俗,不再受金钱、歧视、种族、性别的隔阂与干扰,至高无上!”

“至高无上!”

千人同唤,震彻天宇!

这晚,我们重新换上工装,举着鲜花,被工友同事们簇拥着披星戴月来到楼顶狂欢,我们点燃了篝火,打开了啤酒,手拉着手,欢歌笑语。深夜,我们躺在防潮垫上,静静地望着横贯天球的银河随着大地慢慢旋转,看着流行像盛世的烟花一样纷纷乍现;凌晨,纷纷钻进帐篷,避开平地而起的晚风,躲在各自的空间里拥吻、亲昵、欣赏品尝着对方的身体。可不料,突然间瞬时狂风大作,一百多顶帐篷被掀翻大半,在激情和睡梦中惊醒的工友门慌不遮体地拔腿就跑,追赶着各自的帐篷……天亮之后我们回到岗位,看着我们自己布控的楼顶监控系统记录下的百人肉奔的场面,又抱在一起笑作一团……

在某日,轮到我和大叔白天在楼顶巡逻的时候,一步一步地,我们走在灿烂的阳光里,走在过往我们并肩走过的路,走过我曾经悲伤任性地地方,想起那些恍若隔日又恍若隔世的过往,都不忍会心而笑。

走到监控系统的死角,我和他解开裤子开始小便。那是楼顶边缘的钢板围墙,风速极大,解开裤子,两股尿柱刚刚释放就平平地随风而去,像灵巧的钢珠一样顺利地穿过一道道比之前更为加密的钢板缝隙向看不尽的远方飞去,我俩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

然而没等我尿完,他一把给我从身后抱住,不由分说把我双手反别在背后,用我的工装把我捆得紧紧,又当着我的面脱下他的袜子塞进我的嘴里,把我按在地上野蛮地一下下把我征服,我骂着他,他一句句回应着我,就像他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他让我无从选择、让我无从挣扎。

“骚货,你说你是不是骚货?大骚货!你咋这么骚呢?我咋这么喜欢你呢?啊是不是骚货?”他一边喘息着一边颤抖着,把口水涂满我地全脸,把舌尖深深插进我地鼻孔,把我整个鼻子都含在他的嘴里用力吸吮。

眩晕和窒息中,我默默地承受着他、包容着他、回应着他,吐掉嘴里因为巡逻徒步而湿透的满是异味的袜子,朝地上大喊:“对,骚货,我是大骚货!最大的骚货!我他妈勾搭老爷们!勾搭老头子!我是贱货!我是荡货!干死我吧!你他妈干死我吧!我不要脸了!我不要脸了!我就是个贱逼!我是个大贱逼!”

他一把将我从地上拎起来,重新放到被太阳晒得滚烫的地面上,烈日当空,这真的是光天化日啊!我闭上眼,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真的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啊!

我张开嘴,让他凑近我的脸,他汗涔涔的涨红的老脸距离我只有一厘米的时候,我的嘴唇贴上了他的鼻尖,用最后的力气,送给他最后几个字:

“往死里干我,求你了……”

END


二十二夜

一、

奇怪的事情到了现在已经是第十二个小时了,我仍然不能肯定到底是我自己出了问题还是除了我之外全世界都出了问题。虽然后者看起来有些疯狂,但眼下我不得不把这个可能罗列出来。

之所以今天又开始记日记,是因为我已经逐渐学会开始面对眼下这个状况,我想把一切都记录下来,如果有那么一日,我也不幸遇难,至少可以给后人留下一个记录——如果还有后人的话。

今天已经是这一切事发之后的第五天了,我这才终得以完全镇静下来记述此事,即便我曾经是个依靠卖文而生存的人,但在之前几天我几近崩溃,这种情况下我无法提起任何精神捉笔。

回想起五天之前的那个中午,我还是心有余悸。从自己家的大床上醒来,我就感觉到不对头,再感觉不到周遭的波动,忽然之间这个世界就安安静静了。窗外没有汽车轮胎摩擦马路的声音,街上空无一人——至少在我的窗子里看上去是这样。打开收音机,里面只有细碎的静电声;打开电视,每个频道都是空荡荡的蓝屏。

这个世界死机了。

我给妈妈打电话,给我前夫打电话,起初我还妄图按住紊乱的心跳考虑在接通后怎样开口,可是几通电话全都无法拨出。听筒里一片空洞。

一种巨大的恐惧攫住了我的心,我意识到出事了。

这太疯狂,好像好莱坞大片制造出的氛围一样,我所在的城市一瞬变成了空城,好像还不止。因为所有的卫星电视频道都没有信号,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全世界都成了这个样子——所有的地球人都不翼而飞。

当这个念头第一次闯入我头脑中的时候,我想到了一部小说,或者说一句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候突然想起了敲门声。”二十年前我读到这个家伙写的这句话,还赞叹不已,然而现在我开始怀疑作者是不是魔鬼,或者先知。

本能催使着我务必出门查探一番,毕竟眼下还要生存下去,一切还要继续。或者说自己生活的维度发生了改变的时候,人都要重新对一切适从。可是这从哪里开始?又重新回到窗边,结果窗户外依旧一片静默,不是打砸抢后的杂乱,也没有浮夸的丧尸片般满地疮痍,更没有什么特殊形状的生物盘旋在半空。即便有的话起码还好,至少还能让我知道发生了些什么。

我不敢出门,只是握着电话本疯狂地拨叫所有的号码,然而一无所获。拨通查询台的自动电话,期待里面能够像以往一样传出电脑发出的乏味机械的人声,也能让我稍微有点安心,然而却久久没有回音。

我想到了报警。

这是我第一次拨通报警电话,手有些并不是因为空城的恐慌而颤抖,我发现拨这个号码时有一种肾上腺素疯狂分泌的快感,仅仅就是三个数字,我感觉自己拨了一万年。

然而,电话另一端必然是真空,那真空让我记起不知哪位作者的话:

“当一个人面对突如其来从未预见的事情时,又正好这事太大,人轻而易举就会空白。”

我的眼没瞎,但是眼前真的是一片白。

这时我真正的恐慌起来了。

不知何时,我开始自言自语,我对自己说话,也许也是在对上帝说话。尽管我不是基督徒,不是任何一个宗教信仰的信徒——难道就是因为这,我受到了某个神的惩罚,把我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大概只有我一个人的地狱?我几乎开始相信神明这一说。

该死的,人都哪去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问了自己一万遍,问了上帝一万遍,然而却没有答案。

天马上就要黑了。还是没有电视看,没有报纸送来,没有电台广播。我想打开电灯,却发现没有电。

又一阵恐慌火上浇油,这意味着我在夜晚失去了唯一的依靠,没有光的一个人的世界是多么可怕,我曾经体验过,或者说我正在体验——但是单身的一个人和全世界大概只剩我一个人并不是一个概念。

太疯狂了,到底出了什么事。

手电的电量看来还充足,可以完成我这篇日记。我意识到遭遇的一切非比寻常,所以特地翻出一个新本子来记录这一切。现在,我想睡觉了,但愿早起之后一切都能恢复正常。

躺在枕头上,我的脑袋无法平静,体内仅有的镇定像枕边手电的电量一般——现在貌似还充足,明天呢?是否又会不一样?如果电池用光、冰箱里的食物开始趋于腐烂,一切是不是就要开始走向边缘吧?

边缘。

终于,在脑核再转不动之后,我沉沉睡去。



二、

次日醒来的时候,我的心里瞬间装满恐惧,因为我已经能够再一次绝望地感知到外面的世界仍然是昨天那个样子。

果不其然,大街上空空荡荡,随风而走的是废纸和塑料袋,这个城市正在走向彻底死亡,没有电力,没有交通,没有交易,没有通讯。

再隔不久,便会没有食物。

想到这里,我的胃和心脏几乎痉挛,下意识中我摸了一下肚子。穿着睡衣坐起在床边,抱着头思考着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然而意料之中,完全没有结果,我想找人咨询一下都不行,也无法听取别人的意见,发生了这么大的事,电视台不会有专家评论,报纸也不会有专版,我受到了一种空前巨大的与世隔绝。

压根就没有信号的一切让人恍如隔世,回到古代的那种独坐空帷让人绝望。

原来人回到原始是这么轻而易举。

我只想知道这个城市到底发生什么了,干脆就是一场梦中梦?我至今仍未醒来?

我抱着头,就像前夫和我提出要离婚的那天一样,几乎是一种心情,绝望,不知所措,四周传来如同白开水喝多了的空乏感。

不管外面是否安全,我决定出门。

拧开水龙头,自来水随时像要消失,好在太阳能热水器里还有些存水,可以囫囵洗个澡,换上最中意的干净衣裳,我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

我决定带一样武器,选来选去,还是那把Mcrotech的折刀最为合适,那是我前夫送给我防身用的,我把它放在牛仔裤的后裤袋里。

钱包基本不用带了,门钥匙也大可不必,但我还是决定锁门,因为我不敢肯定其他生物例如谁家的猫跑到我的房间里来大肆祸害一番。

出门的刹那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学会面对现实了,我的各种行动倾向已经证明了这点。

下楼的过程极为恐惧,我害怕这个盘旋向下的通道的终点,将是一个涡流连接着一个可怕的世界。

当阳光无遮无挡地照在我脸上的时候,那种恐惧瞬间消失。阳光向来有这种魅力,让一切不快都在他的光芒下蒸发。地面上只投下我一个人的影子,我感觉到那种空前的安静。

可这种安静持续不了十二小时,旋即马上被这个想法再次打入冰窖。

走在街上,强烈的孤独感和不安全感将我包围,目光所到之处都了无生气,好像整个城市的人都突然间从自己的位置上消失了,没有理由,没有目的,就那么升天而去,留下独自呼吸的我自己。太阳除开温度不再带有幸福的温存意味,街上的汽车都好好的,有的停在街边,有的泊在车位里,最可疑的是那些正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无论是出租车还是公交车,都安稳地停在原地,引擎无一例外地安静着。自行车的车头朝着它原本要驶去的方向卧在那里,好像车的主人——年轻人或者上学的孩子在这个过程中猛然学会了飞行一般,留下那原始的交通工具一去不返了。甚至,我看到路边一辆别克汽车驾驶座旁的车门还开着,好像驾驶员打开车门,一步下来就迈进了无形的深渊。

我仿佛听见兜里的刀在震颤。

走进一家路边的餐厅,餐盘和杯子都好好地放在明显有人使用过的餐桌上,咖啡是冷的,可乐也不再冒泡,汉堡或者拌菜都静置在那,餐具有的放在桌边,有的泡在汤碗里,而没有一只丢在地上。

珍贵的食物,此时此刻带来的感觉居然是反胃。

我的疑惑越来越大,好像这座城市撤空的时候,大家都井然有序,没有人异议,没有人反对,自然而然地留下正在进行的一切。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走出餐馆仰问苍天,然而回答我的只有一如既往的阳光。

突然间我留下了泪水,因为空虚,因为害怕,因为无助。

我决定去妈妈家看看。

我没有使用任何交通工具,步行着走过四个街区,一路上的情景不断地验证着我的担忧——这座城市确实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没有来由地,丢下了旅客自我落荒而逃的一切,仿佛我才是外来入侵者。

妈妈家那栋已经有十三年光景的很普通的住宅楼今天和往常一样,了无生气地站在那里,和周围的几栋没有什么分别,和下楼时那种怕终点是涡流一样,我几乎是小跑着上到四楼的,我心里不得不残存着一个念头和祈望:如果我还在这里,是不是也有可能和我息息相关的人也没有消失呢?

摸出钥匙,几乎手一直颤抖着打开那扇门,我叫了声妈。

没有回音,我心里凉了半截。门口的脚垫上整整齐齐其地放着她惯穿的鞋,手套也放在鞋架上,扑面而来的是老人长久居住过的房间里特有的气味,然而这以往的温馨气味让我再凉掉下半截,老人的气味将渐渐消失,如同她最终也要遭遇的死亡。

我直接步入卧室,空的,被子平摊在被太阳晒得暖暖的床上,电视遥控器放在惯常的地方。

妈妈不在了,她一直都很健康,牙齿一颗没少,戴上眼镜还能看得到电视剧的字幕。然而她此时却和其他所有人一样不见了。

我一度感到愤怒,心里有一种被故意蒙蔽和欺骗了的感觉,我感到我被设计了,然而却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在瞒着我。

我颓废地坐在那张床上,看着电视机的屏幕上反射出的自己,眼泪又下来了。如果妈妈就那么去世了,也许我感觉还没现在这么差,至少我知道她去了。可现在她和离家出走没什么区别,杳无音信,不知下落。

我不甘心,开始寻找任何线索。我打开所有的柜子,抽出所有的抽屉,解开所有被盖着的东西,盘子,碗,水果篮子,罩子下面的微波炉,甚至沙发垫,然而似乎一切正常。

是不是我死了,这是地狱里的景象?



三、

上面这段文字是在我伤感过后的镇静期间里写下的,今夜我没有回家,在妈妈的床上过夜,但愿这张床能给我以好运。回忆过那段往事,好像刚刚走出高考考场,突然觉得非常疲惫。

夜里我依稀梦到和妈妈的点点滴滴,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不多,所以记忆有限。因为六岁之前是在奶奶家长大,所以童年里没有对父母的印象,只是在某个周末的下午醒来的时候,奶奶会递给我几本连环画或几袋冰糖,那是他们探望我时留下的,我也只能在几本连环画上捕捉妈妈的手指留下的味道。

可当时再怎么也是妈妈还在,现在是什么都没了,没了。

一直到上小学,我才回到父母身边生活,从那以后,我逐渐感到她并不是很喜欢我——其实不是针对我,只要是小孩子她都喜欢不起来,后来她也承认,之所以把我生下来完全是迫不得已,因为家庭的压力。

她说,这个世界迟早要堕落到自我毁灭的地步,人们忘记了自己的来由和目的,大肆祸害唯一的家园,以满足自己的贪欲,这个世界在加速走向灭亡。她已清晰地预见到那一日,她不想让自己无辜的孩子来面对那一日。

她对每一个结婚或准备结婚的女性都这样说,郑重其事地劝对方不要生小孩,虽然除了她的妹妹以外,没有人听取她的意见。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种叛逆的台词不该从这样一个年纪和阅历的女人口中源源不断地讲出来,要么她真是先知,要么杞人忧天。

然而现在证明她所担忧的并非不着边际。可是真正面对这一切的居然是她的亲生女儿,她可曾想到?

然而,今天我所遇所见的一切,证明了这些杞人忧天的荒诞无稽竟然真的会发生,这无奈到让人发笑的地步的事实。

醒来时我回忆着这一切,打开妈妈的衣柜,里面规规矩矩叠放着她的衣服,按照衣服的材质分门别类地放在一个个装毛线的纸盒里,整齐划一。我传承了她整洁的特质,这是她对我的唯一骄傲。

骄傲,我笑了,原来无奈到极点真的会笑出来,悲伤到极点也一样。这种笑,居然可以厉害到荒唐。

确实如此,妈妈对我的要求之高让我无可奈何,从上学到上班,我几乎没有什么表现让她真正满意过,她总是说我太过挑食,所以才会这样瘦弱;说我的性格太软,没有像她和爸爸那样坚强;说我写的数字不够漂亮,说我无名指的指甲总是剪得不够短,说我照相脸对着镜头太正,说我走路的样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等等。

对于这样的唠叨我自然会抵触,尤其在青春叛逆的年代,几乎每次母女之间的争执都是缘起她对我的要求。我讨厌学校的课程,讨厌做不完的习题册,我把作业本撕得粉粉碎然后均匀地摊在地上——当时这一切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完成的——之后她回到家,没有任何评论,只是默默地收拾好地面,把我的不快统统倒进垃圾桶,仅此而已。

这样的游戏我重复了不下二十次。

我坐在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地上,无助地回忆着这一切。事到如今我只剩下记忆了,除此一无所有。

就这样坐到肚子饿,我锁上门,下楼去找吃的。

下楼往北沿街走出五十米,有一家书店,门开着,我信步走进去——当然空无一人。我是很爱读书的,以至于这种爱好让我的零用钱始终拮据,然而现在,我轻松就拥有了整个书店。站在那里,我眼前出现了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踏进这里的情形,那时还没有实行开架售书,我只能把鼻子贴在柜台玻璃上挑选我中意的连环画,记得我第一次从这里带走的是一套名为《小精灵话传》的小人书,手绘墨印的,一路端着鱼缸般把它们接到家中,简直爱不释手。从那以后,《济公全传》、《米奇与唐纳德》、《丁丁历险记》等手绘连环画不断地被我从这里买走,读完以后整齐地放进盒子里,没有向任何小朋友透露我的这份珍藏。至今这些连环画作为童年里为数不多的闪光记忆仍保存在家中。

从那以后也真正明白,观赏鱼只有活在鱼缸里才够得到观赏,鱼缸也才具备本来价值,太多东西都少了一份名副其实。曾经玻璃柜台的这一切,今天,都碎了;我的手因为今天这个世界的突然改变,不再能像当年端着鱼缸般的手一样沉稳而幸福。

但是我现在不需要书,如果事情一直这样发展下去,我可以随时来这里取走任何一本我需要的——我突然意识到这点——这个城市任何一个角落现在都是我的。

这种念头出现在头脑里时,我并没有丝毫的欣喜,反倒是无尽的落寞。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资产超过亿万的富翁们都有这种感觉呢?我不知道这座城市价值多少亿——现在统统是我的。

围城不过如此,囹圄,囫囵。好像很完整,好像丰富,但是到头来什么都不具有。

走过书店就是一家快餐厅。里面九成的餐桌上都摆着食物和餐具,面包已经风干,咖啡已经趋于干涸,我自己走进配餐间,打了一大杯可乐,又搜寻了一点不易变质的食物,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和我对面的位置上有一份刚吃了一半的汉堡套餐,好像这家伙中途去了趟卫生间就再也没有回来。

神经质般地,我朝那个空荡荡的椅子报以对陌生人那种友好的一笑,然后一边开始用餐一遍赏着街景。空荡荡的大街上,只有路口白线后面停着一辆出租车,司机消失,上方由太阳能电池板供电的交通指示灯自顾变换着颜色,可那辆车始终无动于衷。

多么恐怖的景象。到底是我拥有了这个城市,还是城市施舍给了我?

下午的太阳正直射在我的位置上,很温暖,很祥和,这个城市前所未有地安静了下来,好似一场回归。妈妈给我讲过这个城市的历史,原本是个只有一条街的安静的小村落,村里有一家客栈和两家商铺,仅此而已。抗日战争以后,这里成了临近两个城市的交通枢纽,商人们的活跃加上政府的投资使村子变成了县城,又壮大为现在这个样子,地铁、车站、机场一应俱全。我想象着窗外的高楼大厦尽数消失、马路车辆无影无踪后的小村落的样子,那时肯定和现在一样安静吧。

吃完了的自己不再感觉太阳会忽冷忽热,手也少了颤抖,人终于正常了许多。吃完这顿免费的午餐,我继续沿街走下去,也许我还能找到一个活人什么的。

我竟然无意识地走到了火车站。

这个往日最忙碌的地方居然也有门可罗雀的这一日,我按照等车的正常顺序——前门——候车大厅——楼梯——徒步走到站台。

这个过程有些诡异,不仅仅是太空荡的缘故,在这样一个人群密集的场所嗅不到一丝人的味道真的是件恐怖的事情,整个车站像是一座废弃的古堡,团皱的纸巾和塑料袋卧在自己的位置上,到处都是鼓鼓囊囊的行李箱与包裹,好像他们都刹那学会了飞翔,乐不可支地升天而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来到站台,沿着铁路望出去,往事又浮现在脑海。



四、

三年前,就是在这个车站,我走下了峰的火车。

那次我去临城的作家协会参加一次会议,开完会,盛情难却之下和大家玩了一会当时很流行的保龄球,然后推掉酒宴坐火车回家。

在候车厅检票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大男孩,个子不很高,但很可爱,胖乎乎的手捏着车票,穿着屁股磨出和裤腿两个颜色的牛仔裤,随着进站的人流慢慢一摇一摆地走,稳当当的样子像只可爱的熊。我跟在他身后,随着人流前进。

从大厅到站台,好长好长的楼梯,很滑,也很陡。过检之后我变道在他左边两人远的地方,看着他很亲切的脸。他小心地迈着步子,下着台阶,全然没注意到有女孩子注视着自己。我心想反正人多,如果滚楼梯了,他来拉自己,反倒有理由和他搭讪了。年轻时的我总是那么天真,总爱设想着电影里才会有的巧合发生在我的身上,然后一段唯美的故事从此展开。

就这样,一直看着他,把楼梯走完。

本来我不想这样的,毕竟自己还是个女孩,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只想赶紧打发掉这二十二分钟的车程算了。我大概有一点强迫症,坐火车总喜欢第一节车厢、右二排靠窗的位置。下完楼梯后他忽地甩开膀子跑在我前面,朝着车头,步子不大,但很急,样子可爱极了。我就这么忍不住地跟在他后面,下意识地。

上车了,他步子依然快,一个人想插到我们中间,我一步挤了上去,和他拉近了距离。那熊居然在我一贯坐的位置上坐下了——右二排,靠窗。

我坐在他对面,得逞了地舒心。

我悄悄观察着他。他好像比我年长一点,正把手里的包包放在货架上,放好后还时不时抬头看两下,好像不放心的样子,那神情很像一个孩子。也许是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我一直都青睐那些胖一点的男人,就是因为他们笑起来或认真的时候,神情非常孩子气,可爱而让人怜悯,而且,好像胖男人脾气都普遍要好一些。之所以我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未谈过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追求过我的男生不符合这个基本标准。

他目光朝她这里瞄来,我赶忙转过视线,心砰砰跳。

他自己玩着手套,没理任何人。我不甘心,把袋子里新买的DVD碟片拿出来把玩,精装的《情书》,是我最喜欢看的日本片子。DVD封面的主色调是一片青翠欲滴的绿,我相信这样的包装,一定会吸引他的注意力。

余光里,他果然看过来了。我心下暗喜,打开包装,拿出碟片假装检查了一下。那熊就在这时候开口了。

“这是DVD?你在市里买的吗?”

我心里真是兴奋得可以,但表面上还是要矜持:“是啊,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今天买个新版的,留做纪念。”

“哦,我也收藏DVD,不过我都买音乐碟。”

“搞音乐的?”

“是啊,我音乐专业,”他说,“今天就是去工作的地方,我是音乐教师。”

可以正常交谈了,我便可以自然而然地打量起他,他的脸出众之处不在于帅气,而是一种让我一旦注视便无法自拔的吸引,普通得可以的五官以一种微妙的比例和谐一处时,这张面孔往往让人不能自已、难以忘记。尤其是纯净无杂念的那双眼,如同孩提。

这样一边注视一边聊了起来,音乐、电影……话题渐渐宽泛了。我一边和他答着话,一边猜测着:他是单身吗?和我一样吗?看着他笑着挠头的样子,一见如故的感觉,我好像和他又近了一步。

一路上,车开的格外的快,窗外的景色越来越熟悉了,下车的时间也在和列车飞驰,然而,我觉得还有很多话没有和他讲完。我期待着下车以后也能有机会和他见面,而不是像普通的旅伴那样,虽然一路畅聊,但起身告辞的刹那,缘分就像车票一样失去意义。

就在这个当口,他突然掏出钱包,捏出一张名片。

我能感觉到自己明显的心跳。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跟我聊QQ,名片上是我的网名,看不出来吧?”

我接过那名片端详着,纯黑的纸面,字体设计也很特别,他叫峰,名字后面紧跟着一个逗号。

“这是我们乐队队长的创意,每个人后面都是逗号,表示生生不息。”

“搞艺术的人就是有个性。”我由衷地夸赞。

“不好意思,我去吸个烟啊。”他掏出烟盒,然后把帽子放在桌上出去了。

我快到站了,也跟了出去。

“我要下车了。”我很有些不舍。

“晚上你就加我QQ吧,你打‘《情书》DVD’我就知道是你了。”他倒没有什么不舍的样子,点燃了香烟,自然而然着。

“好的。”我笑着。

“但名片上的电话别打。”他接着说,“手机我没用,就一直在我女朋友那里了,你加我QQ就好。”

我脑子没来由地一片空白……

下车了,再见。

我走出了站台,脑子里全是那几个字:女朋友……女朋友……

那么就做朋友,起码还能看得到吧,我这样安慰自己。

票被无情地收走,我走出检票口,走进了一大团和黄昏一般浓密的落寞,好像小时候揣了不及格的数学考卷那样机械地上了回家的公车,诅咒自己迷路了才好。

不过还是回到家,打开了电脑,加了他的QQ。

“《情书》DVD。”

他的网名叫音乐先生。

他的目的地在临近一小时车程的城市里,那晚我上线后不久,他便到家了。我有口无心地陪他聊着永恒的话题——音乐,然而心里全然没了火车上的兴致,此时我觉得音乐这东西仿佛修炼成了一个人型,夹在我和他之间成了个相当具有实力的第三者。

第三天,我摊牌了。

“你知道为什么我坐你对面吗,你知道为什么我拿出我的碟片吗?”我问他。

他有些疑惑,回复的很慢:“我不知道啊,呵呵。”

“不要吃惊。我喜欢你,剪票的时候我就注意了你,下楼梯,我一直看着你,就在你左边。”

“是吗?”他有些惊异。

“我这两天过的很难受,满脑子都是你,你的影子,你知道吗……”

我打了很多字,告诉他我所有的感受。他就那么倾听着,用了整整一个小时。

把心里的话说干净的刹那,我后悔了。

“对不起,我太唐突了。”

“不必这样。我知道你的心情。”他终于打字给我,“但是,我也要告诉你的是,对不起,我要和我女朋友结婚的。”

“我们做朋友吧。”他接着说。

那六个字就好像扔在我面前的一把准备宰掉我的尖刀,我不敢直视,泪眼中盲打了几个字给他,眼泪也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也就只能这样了吧。

他劝慰了好多话,不,不光是劝慰,更多的是同情和感动。看得出,他真的很理解,我却更不自在了,我开始有些恨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温存,为何要这么理解我,我的眼泪越来越凶。这种温存让我更加嫉妒他身边的她,这种理解让我更悔恨天公不美。

夜深了。

“对不起,我们明天聊好吗,学校的机房要关了,现在就我一个人,我已经拖延十分钟了。”他歉意道。

“好吧,再见。”我没关QQ,去胡乱点网页。

他的QQ头像变成了灰色,下线了。

我知道我和他不该继续了,也许朋友也不该做。如果他是爱那个女孩的,我就不该玩火。



五、

“这件事真的挺戏剧化的,知道吗,那次火车今天最后一次营运,然后就取消了。”第二天他上线时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那天我没想坐火车,我平时都坐汽车的……而且上了火车,恰好你坐的是我喜欢的位置。”这是上天开的玩笑。

“可以说是缘分。”他道。

“你爱她吗——你的女朋友?”我问。

“爱!”

“到什么地步?”

“我要娶她。”

“她很幸福,很幸运。”我说.

“其实我没你想的那么好,我也有很多缺点的。”

“这不重要,我不会和没有缺点的人相处的。”

“呵呵,这话倒是有道理。不过我们两个的一切确实太戏剧化了……”他感叹着,无奈地感叹着,和我一样,这一切,令人无言以对。更或许,他的感叹和无奈都是我猜想出来的。

“知道吗,你向我表白那天晚上我就没睡,翻来覆去,想的都是你。”

我心里不免一震,忙不迭打字过去。

“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也许从来没有人对我这样热烈过,我也从来没遇过这样的事。”

“你和你的女朋友不是一见钟情吗?”

“算是吧,但过程没有我们两个这样戏剧化。”

“你喜欢我吗?”我浑身颤抖着打出这几个字。

他顿了一会才回复过来。

“喜欢,不然的话,在车上我不会找借口和你搭话。”

“你喜欢我什么,我很好奇。”我眼睛几乎再一次要不争气,忙不迭打字同时也忙不迭要伸手去拿纸。

“说不清的一种东西,应该说是你身上辐射过来的一切吧。”

这时,我的眼泪才真的毫无预兆地炸出来了,是的,这太让人难过了,若他承认不喜欢我,我还会好过一些。我用手帕死死按住嘴,我知道自己是嚎出来的,但是,没有声音。

“我要下线了,我会记得这一切的,我们的相遇,我们的火车,还有那本碟,都会变成记忆的。”他接着打字。

“我真想回到那天,再和你相遇一次,如果这可能的话,我还会那样在楼梯上望着你,和你坐在对面,我一定会找更多的话题来和你聊。但这一切都不可能了,是吧?”明知故问着,盘算着的是气若游丝般的可能。

“那次火车每年都要停运几个月的,到了夏天,还会恢复的。”他说。

“那你还敢坐吗?”她带着眼泪问他。

“当然,我还要坐你的位置,也许我们还会再相见呢。”

“嗯,也许吧........”

我和峰的故事到此就为止了,之后再没和他聊过,因为一周以后,我打开QQ,发现他的名字莫名其妙地丢了,我想是他把我的名字拉进黑名单了。我赞许他的做法,毕竟他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爱人,毕竟,他说过他喜欢我。

春天,那班火车果然又恢复营运了,可我再也没乘坐过它,每次去开会回来,我都是乘汽车回到自己的城市。在车上我总在想:我的火车小熊,你结婚了吗,祝你幸福吧。”

而今,看着空无一人的站台,我再次轻轻道出了这句话。但这时,我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伤感,因为想起在那不久之后,我也找到了我的幸福。

或者说,是幸福找到了我。



六、

睁开眼,光溜且冰凉的铁轨仍然孤寂地伸向远方,夕阳在正西方残喘着最后一点薄薄的热力,把我的身影拖出好长好长。

该回家了。我跨过铁道,穿越又一个站台,然后走向出站口。

站前广场上停着无数出租车,我信步走到停车场边缘,走进一辆开着车门的驾驶室,发动了引擎。

开走没有主人的车应该不能算偷吧,我心下想着,把车子开上大路。

宽敞的城市主干道上我可以随意奔驰,只要不撞上什么东西就好,不会有罚单,不会有过斑马线的小学生,红绿灯也可以视而不见。

应该再也不会有什么人出来被我看见了。

然而红灯亮起时,我还是反射地减速停车了,拉上手刹时,我看到车窗外那熟悉的五星级酒店。

绿灯亮起时,我走下汽车,直步酒店阔绰的大门。

之所以来到这里,是想着城市的供水系统已经瘫痪,回到家里用水一定不方便,酒店存的水一定比家里多得多,二来就是这家酒店的最顶层藏匿着我另一份真挚的情感。

总统套房的钥匙只能在每日领班的手中,我找到领班办公室,在壁柜的拉窗里找到了那把有过一面之缘的钥匙。

电梯当然是摆设了,不再相信任何设施的我来到步梯廊前,踩着柔软厚实的地毯沿着台阶一步步向二层进发。

这与我上一次光顾虽然有些差别,但是意义相当,顶层套房里的记忆犹如童年埋在老房子后院中的铁皮盒子,一步步量过去,找到所在位置,然后轻轻挖掘,铲去岁月的尘土,揭开封印,锈蚀不堪的盒子里扑面而来的是二十多年前的生涩气息,这锈蚀的气味让人泪流满面,里面的橡皮小人、沾着果汁与口水渍的小人书、过家家用的铝制指环,无不把人的思绪拉向那个不可能重演的年代。

我和前夫的相识就是在这座酒店的二层茶楼,那天天气出奇的好,也是在这样一个春末夏初的日子里,蹬着淡粉坡跟鞋,摩挲着厚软敦实的地毯,隔着落地的橱窗看着街下来往碌碌的车流,我似乎没有诚意参与到这次约会当中。

那是在文联的一个网络论坛中,我把我和峰的故事写成一片短文上传到爱情故事的空间中去,之后就忘记了它的存在,我固然要忘记,因为恐怕永远再难相见的峰。

我在这一层的茶楼入口站定,一切还是老样子,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装潢,更加静谧的氛围。我在吧台找到几根香烛,点燃了,立在我和前夫初见面的那张台子上。

我坐下来,像一年前一样,只是夜幕来临的这个城市不再阑珊,而是如墨漆黑。眼望向窗外,想象着那晚流光溢彩的的车流,心不在焉地转动着手里的茶杯。

明净的窗子反映出他光洁的皮肤和凝重的眼神。

眼前这个胖乎乎的家伙不像一个坏人,凭心而论,他很可人。很多的女孩子都对胖男人有种莫名的厌恶,我在孩童时期也是如此,但是眼前的他有一种力场,可以让任何一个对胖男人抱有偏见的女性都会一改过去的经验,从第一眼喜欢上这个肉乎乎的家伙。他个子不很高,亚洲人的标准身长,体型微胖而不蠢,墩墩实实,面相和蔼可亲,穿着有品,短头发,灵巧的眼镜,精妙的鼻子,圆的脸上不时透出股孩子气,让人时而怀疑他的年纪到底有没有三十五岁。

他还是让我想起了峰,更何况是因为记录峰的那些个字带这个人前来赴会。我终于开始感谢老天,谢谢他成全我的天真。

他的休闲装很干净,大概是全新的,清香的布料味道透出隐隐的未知名香水味,佛手柑的前调让人觉得很亲切。

我看到那衬衫的牌子,一个浪漫的名字,从未听说的品牌。

“你看什么哪?”他温存地笑着,颔首看看自己衣领,里面是强壮的光的胸膛。

“牌子。”

“你喜欢?”

“你穿着很合适。”

“这是我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是量身定做的,很舒服,不用领带的。”

“都去过多少国家?”

“韩国,日本,英国,意大利,四个。”

“最喜欢的呢?”

“意大利,喜欢它的丰富,天很蓝,人也很美。”

“那为什么偏找中国人呢?”

“这是我的家啊。”

“你做什么的,能问吗?”

“房产。”

“做多久了?”

“我高中毕业,念了一年大学,自己逃出来了,我爸爸给了我一百万,让我自主创业。六百天,我把它变成了三百万,还给老爸他自己的,剩下就是我人生第一桶金,然后我去做个稳定的,投资房产,目前转行,在经营一家传媒公司。”

“看来你走得蛮成功的。”我看着他的眼睛。

“我运气好吧,还行。”他笑着,露出整齐的白牙,像孩子那样咬咬拇指。

他的面目纯净,是个爱干净的人,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皮屑斑点,肉感的手指,带过一丝热流。

他把那张写了我电话的白色纸片从杯下轻轻抽出。

“遇见你,真好,我觉得我们很合适。”

“喜欢?”

“是了。”他偷看了一下我的眼。

“奇迹,没人喜欢我的。”

“那是你之前没有遇到,我也找过四个人的,一直在摸索。”

“你家人催你结婚一定很厉害吧。”

“还好吧,你知道,父母都是那样子的。”他温润地笑着,趁说话的时机直视我。

“说实话,在峰的故事之后,我累了,不想找了。”

“看得出,你很疲惫。”他脸上立马多了些严肃。

“我一度想放弃,还是一个人生活比较适合我。”

“别这样,你需要有人疼你的。我看了你的文字,看了你的人,我知道我们是合适的,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你凭什么就认准我?”我看着他,有些审视;语气硬了些,带着质问。

“凭你的内心。”他回手从挎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皮面夹子,打开,里面是装订整齐的打印稿。

我看出来了,是自己那篇火车恋爱史,我和峰的故事。那雪白的一张张,一片片,他拿着的力度几乎像是小时候我端着玻璃缸的样子。

“至于这样吗?”我想笑。

“我喜欢。”

“读了几遍?一百遍?”

“两遍。”

“就这样?”

“对啊。”

“我是个这么浅显的人,两遍,你把我看透,认准就是我?”

“别这么说自己,不是这样的,你的字句传达着很多信息,包括现在。”

“你是间谍吗?”我终于笑出来了。

“我喜欢你,想让你幸福,而你,不用给我什么。你陪着我就好。”

“精神恋爱?你小说读太多了。”我喝光那冰红茶。

“你不喜欢我……是吧。”

“不,是我自己要放弃,我配不上你,你过于出色了,我只是一个靠写字为生的人,不能给你任何帮助,我也不明白你生意的运作,更跟不上你的生活步伐,而且我还在考研,时间紧迫。再,我有我喜欢的目标,虽然我得不到他,永远得不到他,但我心里有他了,够了。”

“你会很痛苦的,别这样。”

“我在折磨我自己我知道。”我眼神倔强,还有痛,我想他已经看出来了。

“让我抱抱你,会好很多的。”

“现在?你疯了?”

“不,不,是你允许的时候。”

“如果我不允许呢。”

“那我没办法,我很想。我……我想每天接你送你上学,适时的时候,独处一段时间,我可以在车里、办公室里读你的文字,翻看我给你拍的照片,我拍照片很好的!我可以带你去做衬衫,给你挑你喜欢的香水,带你去你最喜欢去的城市,我们可以在江边坐一个下午,晒着太阳,你不喜欢说话,也可以,就那么坐着没有关系。我带你去看演唱会,去看摄影展,你喜欢草皮,我带你去高尔夫球场,你不会打球也没有关系,只有我们两个人。你不喜欢这些,我们就呆在家里,一起打扫卫生,一起剪报纸,我也写文章,我们把文字都打印出来,自己排版做期刊,不给别人看,只有我们自己!或者下雨的时候,窝在家里嚼零食,看影碟,把雨水攒下来,浇花。你说你喜欢酒店里的感觉,我们可以买一套酒店式公寓的,而且不用装修,直接可以住的。你可以在半夜写你的文章,可以早上和我去游泳打球,我们一起去开车兜风,去乡村,拍那里的田野和农民,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听鸟叫,不好吗?我,给我个机会,我不想再一个人去听鸟叫,真的好难听,我想和我喜欢的人一起去,好吗?给我个机会让我在乎你,包容你之前没有的,以及所受到的伤害,好吗?”

“你诱惑我,很,很卑鄙。”我的眼里已有了潮湿,还有莫名的愤怒,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双脚战栗。

“我可以给你我有的,这不是错啊,我们可以更快乐……我知道你想要什么,这样不好吗?”

“你知道我缺少什么,你在利用我的弱点。”我毫不留情地反击,“告诉你,虽然我没有出过自己的书,稿费也刚刚够我生存,但充其量我还算是个文人,我们这种人,尤其是女人,是最不把钱当钱看的,在我的眼里钞票连空洞的稿纸都不值!你不必用那套惯用的招数来适用我,你们这类人的用心我太清楚了。”

“我们不谈钱……”

“而你就是孤独,心灵上的饥饿。你很会投机,是个好商人,看得出来了。而我缺的你都能给我,对吧。”

“我知道你要求不会很高,你不是那种人。”

“不,我喜欢花钱,花我自己赚来的钱。我也喜欢草皮,喜欢晒太阳,我喜欢一个人逛江边,不要你陪,我可以自己坐一个下午。你能满足我所有?满足我的卑鄙和无耻,满足我一切贪欲?如果你回答能,你认为你在干什么?找个人宣泄?炫耀你的实力?或者演绎一段电影或者小说里才有的情节?你认为你在干什么?”

我知道我有些咄咄逼人,天晓得这是谁送的歇斯底里,谁给的不可理喻……

“我只是想这么做,对你,一个人。”

当我合上嘴唇直视他的时候,我发现对面那个男人居然要流泪了。

“我只是想这么做,对你,一个人。”他似乎重复了一句,要么就是我的错觉,我头脑里的回响。

“为什么?”我长出了一口气,天晓得我的语气又软了下来,“给我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想听。”

“我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每天陪在你身边,能看到你,感觉到你,照顾到你,我觉得我们一定会非常合适的,真的,相信我。”他的言语里带着一丝哭腔,像一个正在承认错误的孩子,在祈求妈妈的原谅。这样一种声音从一个比我大九的男人口中直观地敲击到我的耳鼓,让我震撼。

“你一向这么拼命吗?”

“差不多。”他抬起肉肉的,有些短粗的手指抹了下眼睛。

“你认为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所谓爱情这东西会长久吗?而且你这么拼,时间长了,你能始终如一吗?”

“我……你别这样……”

“我的心,属于另外的人,虽说他不是我的,恐怕永远也不会是。我会想着他多久,我不知道,但我若跟你在一起,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我不会做的很绝,但我希望你做好准备——恐怕我永远不会爱上你——你还会想和我在一起吗?”

“我要。”他几乎叹了口气,眼还湿着。

我和他第一次的见面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那天离开这里,我们只是继续着网聊,期间我推脱了三次他的邀请,我认为给彼此一些距离可以让他逐渐淡忘我,但是平生第一次,我的直觉错了。



七、

这时外面的暮色浓重起来,我意识到必须找到房间住下,否则没有电力支撑的夜晚,温度将大幅下降。回到步梯门廊前,我脱掉鞋子,踩着柔软厚实的地毯向顶层进发,我必须爬上十九楼。

思绪回到平安夜的前一日,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那天,他得知我没有安排,便又约我出去。

“没有人约你过圣诞吗?”他在MSN上打字问我。

“让你见笑了,没有,我都是一个人过的。”我回答他。

“我很想和你一起过,可以吗?”

“我猜想不会没有人邀请你的,你不必这样。”

“我已经推掉所有的应酬了,我想陪着你,别拒绝我,好吗?”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软了,也许是独自过节的凄切感又一次浮上心头,我崇尚孤独,我喜欢享受孤独,但我不想做一个孤独到可怜的人。

“好吧,但仅仅就是一顿饭而已。”我打字过去。

“嗯,我不会难为你的,你要怎样就怎样,我去接你,时间你来订吧。”他打字很快。

“明天傍晚吧,四点。”

“好的,我会准时。谢谢你。”他打字的速度又慢下来了。

次日日落时分,我准时下楼,他正站在那辆白色本田旁边,一身轻薄冬装,手里举着两只醒目的棉花糖。

看着他的样子,我哭笑不得,站在原地。但又暖到不行,那胖乎乎的手和那两朵圆乎乎的白云。

“你怎么了?”他懵懂地看着我,不过他的确聪明,很快就意识到了,“我看到这里有卖的,我好久没吃了,你不也喜欢?”

他递上那白团,甜香。

我接过他的礼物,看他给我开车门。

“我们去哪?”我没有上车,问他。

“如果你没有安排,我带你去吃鸭头。”他圆圆的脸满是诚恳。

“好吧。”我举着棉花糖上了车。

那家饭店火爆得很,好在他先订了位置,所以没得耽搁。那餐饭我吃得很香,我感觉到他一直用余光看着我的吃相,我没想去拆穿他,毕竟这一次的约会还算轻快。

餐桌上唯一的饮料就是那瓶无醇啤酒,这是我的决定,我和他还没发展到需要我用酒精来检验一个男人品德的地步,毕竟这只是网友间的约会,而非情侣。

然而他始终只喝了一杯。

“你的酒量就这样?”我问。

“是的,我不太会喝酒,家里倒存了一些红酒。”

“哦。”

“你写文章的时候,不喝酒吗?”他问。语气里,似乎真的是想问这个问题。

“从来不喝,我也不吸烟。”

“一个不吸烟喝酒的作家,真是特别。”他友好地一笑。

“你经常去那个论坛吗?”

“嗯,只要上网的话,就去转转,我很少逛网站的,这还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的,说里面的文章很不错。”

“哦。”

“一会你替我挑几件衣服好吗,朋友说,选衣服要带上一位异性才好。”

“好吧。”

结果我们就真的去买衣服了,光顾的都是精品服饰店,千元以下的衣服他倒是瞧都不瞧。

“你看看你的肚子,不适合这件。”我不时给他忠告,他倒很听我的话。

他买了两件大衣,又把车子开进女人街。

“你也该添件衣服了。”他轻轻地说,好像害怕惊动什么似的。

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身上穿的正是上次见他时的那件,如此穿法可是不合规矩的,一定是他觉得我的寒酸。

我开始有些不自在了。

车停在一溜的精品店门前,他引我下车,我没有推脱。

他给我选了一件意趋华贵的披风,可以罩在我的大衣外面,简洁而雍容,确实这个礼物很适合我。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忽而望见他注视着我的眼睛,那么凝重,似在欣赏。

“您穿着真的很合适。”导购小姐不失时机地赞叹。

“可以刷卡吧?”

“当然,跟我来吧。”

我远远地看着他走向收银机,刷卡付账,有些不甘,我居然让他这么轻易就俘虏了。跟电视剧里那些女人没什么分别,然而仅仅就是不甘,却没有什么抵触的成分,我惊异于自己的改变。

算了,根本就是朋友间的来往,以后还他以人情就是了。我看那披风的价格又不是贵得离谱,就原谅了自己。

出了店门,我径直走向车子,我怕他再给我付账。

他也没有强求,开车直行,穿越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带。

“我想回家了。”我对他说。

“不再走走了?”他有些失望。

“我累了,晚上还有稿子要写。”

他不再说话,调转车头。

高架桥两旁的路灯一道道地划过我和他的脸庞,把我的思绪搅得很乱,他也一直没有说话,趁有人超车的当口,我向左边瞥了一眼:他的眼里居然含满泪水。

我当作没看到,摆正脑袋和视线,心里却砰砰乱跳,我觉得今晚要有事情发生。

到了我住处的楼下,他停下车,拉紧手刹。

“谢谢你,我要上去了。”

“你别走……”

他的口中迸出这三个字,我一震。

“你别走,好吗?”他身子转向我,他一定在盯着我的眼看,我感到那里烧灼一般的炽热,汽车里的空间陡然逼仄起来。

余光里,他的手匆匆伸进口袋,取出一个戒指盒紧紧攥着,豆大的泪珠劈哩啪啦地掉在外衣上,我听见那声音,心室狂颤不已,有那么一秒钟我甚至要夺路而逃。

“和我在一起吧,我们会很好的,好不好?”

我不敢肯定当时我是否闭着眼睛,只记得头上像罩了块黑布,什么都看不见。只听着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瓦解裂开一样的碎响,碎片带着轰响坠入一片血海。

“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们慢慢来,好吗?”

他的声音很轻,天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轻,任何信念在这种声音里都会瓦解。

我哭了,无声地。

之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恢复意识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到他住处的地下停车场。

“今晚我陪着你,这样会好过一点的,对不起,都是我搞糟了。”他手里仍攥着那个戒指盒,不敢肯定要不要这个时候给我。

我把左手伸了出来,平展在挂档杆的上方,他愣了一下,赶紧把戒指盒交给我。

我早知道要怎么做——掀开他的外衣口袋,我把戒指盒放了进去,自顾开门下车。

他锁好了车,快步跟上来,按电梯按钮。

到了他的住处,开门进屋,热气迎面扑来。他先进去脱鞋,打开屋子里所有的灯,又站到我对面,干净的白袜压在灰色的地毯上,。

迈进门的时候,我发誓一定不让他碰到我。

他注视着我,那目光是凝视,是期盼。

我解下那件披风,他引我到卧室里。

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双人床,屋子里设施很齐全,而且干净得出乎我意料。

“你先冲澡吧。”

他脱到衬衫,然后去浴室开热水,出来时穿着家居服。

“你先吧。”他说,“可以穿我的浴衣。”

我不去看那眼睛,自顾进了浴室。

浴室的理石地面温热,踩上去,舒服到心里。

“我到底是什么呢?网友?朋友?情人?”热水顺鼻而下的时候,脑子总是转的飞快。

镜子上满是水珠,我没有抹去,我不想看到此时的表情。洗面池边,漱口水牙刷牙膏洗液眼药水牙贴香水一应俱全,整齐划一。

“我洗好了。”我换上那件浴袍回到他的卧房。

被子是新换的面,白的,荡漾着新布的气味,枕套也是白的,还有床头那瓶白标干红。

片刻他就回来了,身上是淡淡的男性体香,穿着那件家居服,纯白的主色调轻轻笼着他的身体。

他拿起干红,金属罐里冰块玲珑作响,投进杯里,酒液刚好触及那高度。

“给你。”

“我不喜欢干红的味道,像你们男人的脚丫。”我这样说着,还是接过杯子。

“我脚丫没味道的。”他动着那短趾,甚是好玩。

“进来吧。”他掀起被子一角,等着我。

我们背靠着床头,肩膀轻贴。

谁也没有说话,厚实的窗帘显出一种层层叠叠的波澜,把夜的的寒冷和霓虹全挡在外面。

房间静得出奇。

“为什么不看电视。”

“从来不看。”我抬头看到那台壁挂电视,未通电的屏幕上反射出我和他的影子。

“我这里有不少杂志,我想你能喜欢。”

床边的杂志篮里满满的,《读者》、《意林》、《格言》……都是文字。

信手翻开,看到的是一段电影台词: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有结果

不追求结果,就不会有尽头的一天

不追求结果的爱,才是无限的

“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那就是永恒,对吧。”我轻轻地说。

“没有开始怎么永恒?”他笑着,似在笑我的酸气。

“开端都是很难的。”我似有所指。

半晌,他才开口。

“你还是不能接受我,对吧。”

“别乱想了。”我放下书,把肩膀沉进被子,侧卧下来。

他关了灯,轻轻躺了进来,半晌,一丝极微弱的叹息……



八、

我抬起头,看到酒店梯廊上显示出“10F”的字样,暂停下来歇息。想起大一的时候,我报名参加徒步攀登电视发射塔的比赛,取得了第十七名的成绩,虽然不足道,但和我现在相比,那时的体力真叫我羡慕。

“多少分之十七?”

我向他讲起那次比赛的时候,他这样问我。

“二百分之十七,还可以是吧。”我直视他的眼,等待他一旦表示出不屑的神情,我要立即反击。

出乎意料地,他的回答十分中立:“体力充沛的女性都有着坚定的意志,这点会让她身边的男人很快承认的。”

如他所说,那一夜我实现了我的暗誓,没有让他触及我的身体。不过这是我成年后第一次与男性过夜,关灯后心下不免纷乱,他虽没有打鼾,但是朝向我的宽阔的后背散发出的徐徐热力仍提醒着我一个男性肉身的存在,我仰面静卧,怀着心事,直到最后也不知不觉睡去。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梦到了母亲,梦中和她老人家大吵一架,具体缘由已不记得,惊醒时他仍在旁边沉睡。这个时间若是醒来便很难再睡过去,于是想悄悄起来喝一杯热水,不想发现我的右臂压在了他的身下。

意识到这点时我满面羞热,注意力马上集中起来,打算抽出那只可恶的右手,一定是他转身平躺时压住我的手的,如果惊醒他,彼此一定十分尴尬,我打算愚公移山。

他的臀部比我想的要结实,床垫也够出色,我尝试动动手腕,刚一用力,他原本匀称的呼吸就没了声息,吓得我赶紧停止任何动作。

他转动一下头颅,呼吸又开始有了节律,我已经完全失去耐心,迅疾抽出右手,翻身背对着这个肉嘟嘟的大孩子。

果然便一直没有睡意,几度睁眼之后,外面已经蒙蒙亮,鱼肚白经过天穹映到窗帘上,照出屋中一切的轮廓,我折身半坐起来。

旁边那个大孩子依旧睡死,头侧向那边,各有一只手脚露在被子外面。望着这样真实的景象,我竟一度产生了已婚的错觉,好像这个男人的存在完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结婚就是这种感觉吗?若与他结婚,就是这个样子?

该不该,这样的存在,是可有的呢?

如此看来倒也不是很坏。

半小时后他醒来了,带着笑意看着我,不说话。

“你先去洗漱吧。”我打破沉默。

轮到我时,我发现水池和洗面台跟没用过的一样。

“真是个干净男人,很难得。”我夸奖他。

“我有个大学室友说,洁癖是种心理变态。”他自嘲着,站在卫生间门外,“你怎么想?”

“在旁人眼里也许确实不怎么正常,不过还好。”我拧开水龙头,回手关上门。

干净了,我回到卧室。

他正在床边穿袜子,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开着,里面是一个有金属质感的带格栏的盒子,排列着黑白灰三色的袜子,每色一打,码放得很漂亮。

穿完袜子,他盯着我看。

“你看什么?”

“昨天……我失态了是吧。”

“还好,挺真实的。”

暖风在轻轻吹着,除此一片静悄悄。

“你不喜欢我是吧。”他喃喃着。

“我没那么说。”

“我能感觉到。”

“我没有。”

“你心里还想着那个火车上的音乐先生,对吧。”

“我已经学会现实了。”

“若他来找你,你们还有可能在一起吗?”

“永远,不可能。”我坚定,“再有,你不要总把他提起来,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过于主观臆断了。”

“哦,对不起。”

他垂着眼,玩手。

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家伙,我看着他的短发。

“你为什么不结婚。”他一边玩手一边问。

“在你眼里我是个怪物对吧。”我有些被他的主观恼怒了,好不容易累积下来的平和与好感瞬间开始走向减法:“我没有说过不结婚的话,只是我没有准备好。”

“其实这种事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结婚就是彼此合适,然后在一起写上名字,然后去过日子。”他抬起头望着我,说出这样一句话,好像我提问过他似的。

“你想充当我的心理医生吗?”我笑着问他。

他没有笑,只是把目光放在自己手心里。

“你知道,我已经三十五岁了,我的父母问过我结婚的事,但是他们没有给我压力,他们是很好的老人。其实我可以去草草结婚,又不是没有喜欢我的人,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想安安稳稳找一个自己在乎的人,对她好,她也爱着我,过自己的日子,我没别的要求。说实话我……你那篇文章我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就认准你是我要找的人,我们在一起是合适的,所以我加了你的号码。但我没料到的是,你竟然没有准备好。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打定主意结婚,也不知道你感觉我怎么样,但我很希望我能给你留下好印象。我这个人演技很差,不会粉饰自己,我只是表现一个真实的样子,不加技巧,让你了解我。我知道你也很真实,你对我的表现都是你的想法,你真的很执着、很坚定,我总是在想,想如果你把这种坚定用在我身上,我该有多幸福。我最喜欢你的这种坚定,但我现在最恨的也是它。因为你太钻牛角尖了,你总是认定没有做好准备就不能结婚,而且你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才算是准备好了。”

我站在他对面,手脚冰凉,他的话虽然蠢钝,却像一截粗砺的木桩,撞上我这口笨钟,一切的积腐的砂木泥石都酥裂开来,随风落尽,露出铮亮的本色。

是啊,我每逢这个话题都会这样回答:我还没有准备好。然而我是否给过自己答案,到底怎样的情形才算是准备好了呢?

对于峰,我确实想通了,毕竟一切都已过去,这期间我长大了,少女时期的浪漫心智也在岁月中点点销蚀。所谓爱人必定要是有血有肉肝胆相照的两个人,我又莫不是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人吗。我从未在内心悄悄画过梦中王子的蓝图,从来没有,包括情窦初开的年岁里,我心中设想的那个他,身高几何,面貌几何,理想几何——我从未在意识里勾勒过,我要的爱人不是那些可以勾勒的线条,而仅仅就是一个我值得去和他生活的人。

我瞧了瞧眼前这个人,他抹了抹眼睛,漂亮的眼窝深深的,却蓄满了孩子样的委屈。

我心里一疼。

那颗硕大的孩子头就这样在我怀里静了好一会,我们像尊雕塑一样,凝固在奇静无比的早晨。

他从我怀里抽出头时,房间里已经浸满了阳光。

我慢慢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万物都蘸上了一层薄雪,世界散发着一股奶油般的甜味。

“我们结婚吧。”

对着窗外,我说出了这样的话,虽然声音不大,但我想他足以听见了。

没有回声。

我转过身,看到他直愣愣地望着我,眼睛异乎寻常的大,好像我身上某个部分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我没逗你,结婚吧。”对于面前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时也是一时头热,感觉这句话说了一遍不足以释放我的情绪,好比第一次开枪的人总是想要一口气把子弹都射光。

“你还愣着,是不是得做点什么?”我开始觉得他差劲了。

他反应过来似的,快步走到外间,悉索了几声,然后捧着那个戒指盒走了进来,径直在我面前双膝跪下,打开盒子朝向我。

“你娶我吧。”我说。

“我会的。”

他直盯盯看着我,这个大胖孩子,这个我从来没在意过要打多少分的大胖孩子。

两个月以后我们就登记结婚了,没有仪式,没有请帖,仅仅就是去登记,然后,我搬到了他的家里。



九、

这会我已经成功爬到酒店的顶层了,我穿上鞋子,沿着地毯走向走廊尽头的那扇雕花对开大门,就像一年以前的那个晚上,只不过,这次没有侍者引导。

总统套房,我停下脚步,取出古朴的钥匙打开那门。

门扇很重,向内用力才可推开,然后又是一道同样的木门,然后又是一道。我逐层打开、关闭它们,然后步入房间。

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只剩下大窗里映出的火烧云,那么铺张,那么壮烈,在挣扎,又好像在昭告着什么。

借着这最后一点自然的光亮,我循着记忆找出几根香烛,点燃,插放在银制的烛台上,就像我从女孩走向女人的那晚,一共五个房间,十八只烛。

他脱下西装,找到保养柜放进去,然后脱下皮鞋,干净的白袜无声地踏过地毯,走向我。

“你先去冲澡吧,我去弄酒。”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这会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自然。

花洒淋下一片雨幕,让人分不清是在淋浴还是在春雨中漫步,身体很快被温水浸湿,我正视着落地镜中的身体,奇怪于自己这会没有丝毫的眷恋之心。

洗好后出来,他已经关了所有的灯,把房间里都点上了香烛。

那个大孩子新剪的平头略略地垂着,好像在看自己的脚尖,白色的衬衣下摆留在腰带外面,两手攥着一瓶芝华士。看到我穿了浴衣出来,他给我斟上酒,然后说,我去洗了。

我坐在床沿,手里捧着酒杯,看着他背对着我走进浴室。突然间很想笑,因为他的可爱。

他出来时,裸着上身,腰间系着白色浴巾,还端着一个宽阔而别致的水盆。

“我们泡脚吧。”他端着盆请示,“我找到一瓶足盐。”

方型的足盆墩在屋中央,两把沙发椅面对面。

一双大脚和小脚,并排泡在热水里,惬意地摩挲着。

“这足盐好吧,新西兰的。”

他的肉脚掌滑滑的,粗短厚实,不太像有四十二码的样子,很温暖地覆在我的脚背上,一下一下地轻叩着。这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肉体接触,双方都有些怂恿,彼此看得很清楚。

我总想笑,看着对面的胖孩子,我的合法丈夫。他戴那眼镜很精巧,很好看,比睡态更温存。胖圆的脸沉静,他借着四面八方笼过来的烛光盯着我看,那白色的浴巾围在腰上,在两腿间绷成一个平面。

“酒不错吧。”他问我。

“一股煤油味。”我有些消受不起。

喝下酒,他又开口了,看架势他才找到一个合适的提问时间。

“我们就这样结婚,你真的不觉得委屈吗?我是说,没有典礼,而大家也都不知道。”

“我结婚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即便今夜之后有人问起我,我就实话实说,也许会落得个埋怨,大不了请对方一顿饭。不知不觉做完一切是我的一贯作风,大概熟悉我的人都会理解。”我摸着杯口,看着水里的两双脚。

“你不觉得委屈就好,反正我无所谓,很多认识我的人还都误以为我结婚了,毕竟我都这个岁数了。”他像放松了一层似的说。

水凉了,他自告奋勇去倒水,让我先休息。

外面的城市没有丝毫光亮,也没有月色,我拉上窗幔,观赏着那上面层层叠叠的波澜,退到床边,躺在一片烛光当中,自然地回想起那夜的始终。

那白色的浴巾从浴室晃出来,无声地来到床边,他移了移烛台,让那光更近一些。

掀开被子,他躺了进来。

我感觉到他厚实的肩膀,还有淡淡的男性荷尔蒙气味、成年男性干净的皮肤味。那气味让人骨血舒坦,然而内心澎湃,他的手探过来,拉着我,轻轻地摩挲着。

我把腮抵在他肩头,想吸入那气味更多一些,侧身的刹那被他捉住两只手臂。

他有力的前臂揽住我的肩背,左手勾住脖颈,我们肚腹相贴,感受着彼此的热力,他颤抖着深吻我,笨拙而实在,一种语言从他每一颗细胞里轻轻流露出来,通过皮肉汗毛和我的细胞融合,这种交流迅疾而神秘,我们全身每一寸土地都在对话,那种意志流过来,又流过去,悄然无息,如月下林间的碎语。

男人完全匍匐在女人的身上,俯视着这个最真实的她,女人嫣然闭目,承受着这个三十五岁生命的重量,在震彻肺腑与灵魂的颤栗中摸索着完成一次生涩、笨拙、羞赧的承诺和拥有,女人迸发出最原始的爱和母性,紧紧包容着这个明天就要长大的孩子,任其在自己的怀抱中调皮妄为。

他停下时,我看到最真切的面红,他几度不敢直视我的眼睛,额角透出几颗倔强独立的汗珠,他平静了,害羞了,退缩了,把滚烫的身躯贴在我的一侧,任我一遍又一遍抚摸着他柔软的肚腹与浓密的体绒,延伸下去的还有再一次的热度与怂恿。

那是一个阒静无比的夜晚,三重厚门隔绝了尘世,只留下我们两人。然而现在,世界上只剩我一人。躺在仍然是这一张大床上,内心的孤独与恐惧又回到了数日前那个醒来的午后。

突然发现我内心依然爱他,许是触景生情,许是在这个被蓦然净空的世界里得以思考的结果。我忽然记起他床头那堆《读者》里面另外一则故事,叫做《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是一个穷女孩和富男孩的故事,男孩偷偷把自己午餐里的牛排放在她的午餐盒里,女孩又偷偷放了回去。

这句与你无关,事到如今,倒还真是恰如其分。

抹去泪水,我又在烛光下摊开本子,记录下今天的心情。


十、

醒来时,我拖着已经渐渐习惯了的麻木离开了这间大房子,在酒店里找到了食品储藏区,得到了一些新鲜保存的食品,我觉得比那个鲁宾逊唯一优越的地方就是这个孤岛足够大,可以在很多地方不费力地觅食,只要不出意外事故,生存就不成问题。

外面的世界依然空荡,然而干净许多,天空居然显露出我七岁记忆中那般的明澈,西风里带着一股奇香,并非植物的香气,也非人工合成的任何气息,我坚信我的记忆库里没有这个气味的存根,整整一日里,我都飘忽在这种若梦若幻的气味里,仿佛走进一座无形的气味图书馆。

我想到有可能是我在这种特殊环境里产生的幻觉,然而我不想追究它,因为这个世界已然够怪。

来时的那辆车子还停在原处,发动它,然后开到前夫的楼下,哦,这里曾是我和他的家。

步梯至十二楼,我摸出当初离婚时他执意要留给我的钥匙,虽然我不想如此,但他说,你知道我爱丢东西,钥匙放在你这里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这是之后我第一次使用它,像过去那样,插进门锁,转动两圈,我开启了记忆中那个和他的世界。

熟悉的空气迎面扑来,我身心一颤,一把难以名状的解剖刀把我面前的空间划了一道裂口,让我得以走进。

铝制的鞋架上放着一叠白手帕,以及他常穿的皮鞋,还有那双我买给他的白跑鞋,记得他清早晨跑回来死活都不让我碰他的鞋子,只是以最快的速度放进干鞋机里处理。沾有汗水的衣服袜子也是就地脱下,然后倏地钻进浴室。

第一次在灯光下完全面对他的身体就是在浴室,我平静地看着这个人,有血有肉,真实可鉴。他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家伙,精心保养的身体焕发出一种年轻的光泽和磨砺过的沉实,无坑无疤,血脉开通,一派健康的红润,近乎完美,或者说耀眼。

当即我给他起了个爱称,叫他老胖,这实在是太贴切他的外观和气质了。他忽闪着大眼睛接受了这个爱称。

他的浴室有一扇窗,站在窗前,人的大半个身子都会暴露出去。他特地选了布料做成窗帘挂在那里,他说,之前他从没想过要遮挡自己的身体,这块窗帘,是为我预备。

为了省水,浴缸是不常用的,平时就是淋浴。浴室间洁白而不耀眼,石料也是他精心选过的,视觉触感上都很舒服。那空间容下两人刚刚好。他还别出心裁地在浴室的角落里装了一个据说是门铃改成的装置,只要一按开关,就能播放音乐,不过只能存储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我没听过。

乐声悠扬,丰富的泡沫在他的背肌上翻动,我的双手拂过在这世上屹立了三十五载的肉身,传达着强烈的阅读感,好像在读他走过的路,读他的所有心思。他浑身光洁,唯独私处茂密,加上体胖,我总是为他清洗得很彻底,每每这个时候,他都不置一词,颔首体味着那感觉,关注着身体在我的清洗下慢慢发生让我引俊不禁的变化。面对此景,他从不羞怯,只是静悄悄看着,十分听话。

他很健壮,所到之处,都是肌肉作为根基,外贴一层柔软的膘肉,头发永远干净,指甲永远清洁,那闲时总散发着冥冥体香的身子,确实很有诱惑力。浴霸的灯光罩下来,给他融上一层温度和光泽,那唯美的男性身体,愈发可人。

他给我搓背的时候,是一种认真和平和。

我们在水珠中从未拥抱,也未吻,只是单纯地打理,互相鉴别,互相欣赏。我可以顿悟到为什么他一直都是单身的原因。他需要的更是一种真诚相伴,而非欲望的满足。他有能力把他的任何追求者都领到这间浴室里来,但是,他从未这么做。

我幸运,也不幸。

水半干了,他让我躺到床上,在那里摊开了一块洁白厚实的大号浴巾,我面朝下伏着,他给我涂抹乳液,那个过程我看不到,我感觉他是在完成一件画作。待乳液完全吸收,他又开启一瓶澄明温香的按摩油,用他有力道的双手给我做了一次全身心的按摩。

“你怎么还会按摩?”我很好奇。

“我父亲为了照顾我奶奶和我妈妈,特地跟人家学的,我也跟着学会了。”老胖说,“我读高中的时候,看书累了,他也给我按摩的。”

这会的浴室依然像从未使用过的整洁,白色的浴巾和毛巾干燥地卷在台子上,瓷砖上没有半点水渍。

我步入书房,想起他常说的话:生命还要用书来滋养。

这个书房里的书都值得一读,他是个很好的书籍捕手,亦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和他走到一起之后,我消除了浮躁、迷茫、孤僻和不自信,以及之前对所谓掌握财富的人之种种成见。他就像一支火苗,我能感觉到那辐射,我的一切愚蠢和不洁都在它上面渐渐融化,用我妈妈的话讲,这个胖子让我女儿获得了新生。

他相当一部分的收入都用来买了这精神食量,他清点过放进书房和地下车库里的就有三千册之多,如果加上“散见于各处”和叠放至天花板的CD光碟,连他自己都点不清个数目。

赚钱、读书、去爱人。这是老胖人生的主流。之前我对他无所了解的时候,我和其他人一样,以为他是个所谓“资产阶级暴发户”。大学毕业的时候,老师曾经给我们读过一则资料,显示我们“80%的财富都掌握在20%的人手中”。大概就是因为那时的涉世尚浅和浮躁以及叛逆,我对这样的人群总有一种内心的仇视,毕竟依照传统来说——有钱人的钱都不是好来的,有钱人的心都染着漆黑的颜色。

和老胖相知相遇以后,心里这种偏见一扫而空,如同妈妈打扫过的房间。

老胖拒绝承认他是那三个字,他讨厌这种标签。他更喜欢别人说他是个读书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深切怀疑他到底是个商人,还是个学者。

说书房是他读书的地方不确切,因为他随处都带着书,时间随时都用来阅读。相对来讲,书房更让他喜欢。

他运用所长把自己的房子装修得随心所欲。卧室、厨房、浴室、阳台都不敢慢待,何况书房。墙纸的颜色是一种温存而庄重的紫色,据说,那是他在居家广场挑了三个小时未果后,自己动手调出的颜色,送到厂家定做出来的。

在保持最基本的优雅基础上,达到尽可能的精致。这是他的生活宗旨。

精致的书房有四架手工书柜,满满盈盈,这是他随处出差或者旅行的收获。他更喜欢纸质媒介的阅读,喜欢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温润到纸面上的质感和香气,阳台上有一架他买来的靠背秋千,日头合适的时候,那就是一个三十五岁男人的阅读摇篮。

我抽出一本相册,坐进那秋千,在温存得像父亲会心笑容的天光里,翻动着我和他的短暂岁月。

我似能感觉到他那永远干净厚实的大手在同我一起慢慢翻开相册,有一种类似幻觉的能触的实在。

这是他三十五年来的记录。婚后不久,老胖和我回到家里过夜,两人雪白的家居服贴在一起。

他小时候并不像熊,相片上呈现出一个趋势,是高中以后才胖起来的。他慢慢翻着自己的时光,那么慢,好像怕再次逝去。之后是他的父母,翻到那页三口之家的合影。他长得更像妈妈,爸爸则更瘦。

“我和爸爸并不像,但有点我爷爷的影子——你肯定认识他。”当时他从那全家福下面抽出一张照片。我定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

是的,那张脸不光我认识,我肯定自己的父母也认识。至于我的同龄人,则不好说。看到那个人,我能明显感觉到某些脏腑在颤栗。我感觉到肩头有东西压下来。曾有那么一瞬,我觉得和他走到一起,是个错误的决定。

“不过,这和我们两个关系不大。”他轻轻放回那张照片,放到全家福下面,“我要的,是我们两个没有障碍地在一起,没有任何顾及的,可以吗?”

我嗅着他身上的味道,心下渐渐平和了。不过,有那么一丝不安,仍然挂在心里。我这才意识到他的来头不小,他的背景和圈子不是我想的那么单纯简单。而这一并,不知道对于我和他这样的状态,未来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影响。

我仍然很感激他那次的坦白,如果他的身份和背景之前或之后才告诉我,也许我无法承受。当然,这些也成了我们要解决的最大难题之一。


十一、

那夜,我没有考虑很多,只是让自己的心在归属地中沉沉睡去。他关掉灯光,侧卧,蜷腿,把我的身体揽进他温暖的包围圈中,还有一只大手,安稳地扣在我的肚腹之上。

“我们要孩子吗?”他问我。

“谁来照顾?”我反问。

他便不再言语,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他有默契,彼此都不是可以做合格父母的人,而且条件也不允许——我的性格对于做母亲来说过于倔强,缺少耐心,而他因为生意要时常出差,且性格过于软弱,在情感的问题上无法具备一个父亲的威严,我们都不想因为父母的缘故培养出一个童年不健全各方面参差不齐的无辜孩子。而且我的妈妈也支持我们的决定。

可最后的问题就出在这上面。他一度认为他的父母不会对此强加干涉,但是事与愿违,他的父亲有庞大的物质与责任需要继承,而他的四个孩子——老胖与他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有着三份失败的婚姻,而且都没有留下后代。

结婚一年了,公公婆婆见我的腹部迟迟没有动向,便有些焦急,查问起来时,老人家的不满便统统发泄给他们的儿子了。

老人急需孩子,然而我又倔强,儿媳的这种无声对抗让他们对我的丈夫频频施压,最后,婆婆把一纸医疗鉴定放在小儿子面前,那是公公肺癌晚期的诊断书。

老胖不信,拉了父亲去更多的大医院诊断,去了北京和上海,结果绝望而归。

那夜,丈夫抱着我,哭得极其惨烈,他说,我不知道怎么办了,不知道怎么办了啊。

“你知道该怎么办的。”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内心极度坚定:“我会坚持我自己,我不愿意做一个不合格的母亲,而且我永远都会不合格,我不会因为你爸爸的病情而做我不愿意去做的事,何况这件事如此之大。胖,如果说因为满足夙愿就要把事情逼成真的,这会不会对孩子太不公平了一点?要它生下来就面对这样的残缺。不是我绝情绝心,老人都会有走的一天,同样我也希望如果真有一天我们也有孩子了,然后我们孩子不想要孩子,我们也不去逼他们,这感觉不好受。”

受我母亲的影响,我已经完全传承了她对待后代的态度,既然她不愿让后代来到这个世界,而我又是无奈的产物——而且我同意她的观点——那么我就不会让悲剧延续,仅此而已。

他找父母谈了多次,然而愈加恶化,每次都是垂头丧气地回来,死死抱着我一个两个小时地过去。

最终一日,他提出离婚。电话是在我外出的时候打过来的,我顿感山崩地裂。

我先后打了十数次电话给他,每次话都没有讲完全他便挂掉,我们的结局几乎已定,离婚在所难免。

他的家族需要一个会生孩子、愿意生孩子的儿媳,而非我这个倔强怪异的晚婚女人。

就这样,老胖成了家里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失败婚姻的当事者。

我一度恨他,恨他在婚姻的问题上过于软弱,居然那么容易就放弃了我、放弃了这段感情。我也恨我自己总义无反顾地做出旁人眼中的怪异举措。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但在我的哲学里,我不可以。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当下的世界只剩我一个人,一个不生孩子的女人。

也许是惩罚也许是宿命,但我不认为一个怪异的人可以让其他人就此莫名消失,这不合情理,而今把这种猜想白纸黑字地写出来,自己也不免一笑,太荒唐了,因为某个女人拒绝生产,所以世界上除她之外所有的人都不翼而飞,空留下这个太阳系里也许是最庞大的废墟给她消受,让她从灵魂到肉体俱感孤独,这个地狱未免成本太高。

在这个摇篮般的秋千里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已经日暮,今天我本不想继续记录,收了笔在他的房间里走了一遭又一遭,找到还算可口的包装食物与水,我一边进食一边寻找着那段婚姻的影子,然而这里俯拾即是。离婚一年过去,他仍单身,房间里到处都是证据:没有女人的气味,没有女人的用品,没有他和其他女人的合影。

不过,我也释怀了。即便爱,这些也已不是真的属于自己的了。倒也不是庆幸这样自私的人还好没困住自己一生,只是单纯的觉得他有他的路要走,而当初那夜凌晨四点的奇幻美妙,就当做感谢老天成全了一个女人能找到体贴她的人的愿望,虽说这个梦醒得有点早。

这里只有我和他的东西,然而新的发现使我不得不重新提起笔来。

F书架上都是我的书,我没有取走,留给这个更加嗜书的人了,我的手指划过熟悉的书脊,蓦地,一个插队的家伙跳了出来。

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精装的日记本,是在北京游玩时于书店购得的一个纪念物,买回后就一直放在角落里,因为实在不忍提笔。想不到今天在这里发现了它。

我从书架上抽出那个厚重的记忆,信手翻开,却看到满目隽秀的字迹。

那是老胖独特的斜体书法:

“今天已是离开她第五天了,我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在这个本子上留下文字,也从没想到会记下这种事情。世事难料,然而都是我一手造成的。”

“今天还是尿血,我去找了医生,他说是急火攻心,只叮嘱我多喝开水,我已经讨厌和医生打交道,他们那里没有好消息。”

“她没有再联系我,我很着急,但是又能怎么样,是我把她逼走的,她一定恨我到极点,当初我那么恳求她和我在一起,然而又是这张嘴把她赶了回去。”

“我想出去散心,但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她的痕迹,和她一起走过的人行路,某一天她踩过某块路砖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和他一起开车走过的大街,某个街口的红灯我们停过车,某个路口从来没有停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好像每一家店铺门前都站着一个她在等我,这个城市她无处不在。”

“我想走,离开这里,但是我又能去哪里?父亲的病情虽然稳定,但毕竟已经晚期,我无法想象没有他的日子我要怎么样。从小到大,我对他那么差,可现在却变成这样。”

“妈妈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我去见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我无法忍受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女人坐在我面前。电话里我很想对妈妈埋怨一顿,但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我就是这么一个懦弱的人,我恨我自己。”

躺在家中的时候,仍然想家,那就是爱人不在身旁。

周围是熟悉的陈设,熟悉的味道,窗外是一成不变的风景。然而心里戚戚,爱的人不在身边,家也为之褪色。那种孤单、无助和恐惧漂浮在周身每一粒空气中,挥之不去。望着惨白的天花板,不止一次地设想着她敲门的声音,我快步开门,以心的速度让她出现在眼前——想着,就会泪流满面。

她不在身边,不在我的视线,家也陌生,我像一个被绑架的孩子,迷茫,没了方向,且几欲失控。

今天终于下决心她离婚,她当即骂我混蛋,我们情绪都很不好。

晚上很晚到父母那里,母亲和我唠叨离婚的事,说你们几个孩子都让我操心。是的,对一个在乎的人真的很操心。我说妈,只有我和她在一起才能幸福。

妈妈一个字也没有说,只默默听我讲着这些,我抬眼看了她一下,突然看到妈妈的眼睛,她直盯盯地望着我,眼睛红着,那里面全都是心疼。

虽然只有两秒钟的对视,但我真的受不了了,刹那间我全懂了,懂了那眼神里的东西。妈妈也在为我操心上火啊,她好心疼啊。

我马上逃到自己的房间,捂住嘴巴号啕大哭,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对她说那些话,我这是一种懦夫的逃避!我曾说要和她同舟共济,但是我今天轻而易举就食言了!我知道他非常非常爱我,如我爱他那样,但是做了多么蠢的事啊。

妈妈的眼神里,我全懂了,她对我操的心,远比我为她付出的更多,而且更加深刻复杂。而我过去三是年里却对她的关切却远远不够!我懂了,我懂得妈为什么说“我活着不是为自己考虑的,我也要顾家啊”那句话有多么重的分量。

然而这种无法让人做出选择的选择真的让我为难,以往我没了方向的时候,她总给我最好的决策,然而现在,她成了决策的受害者。今天在卫生间洗手,抬头极不情愿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我愧疚。

昨天一晚,我都连做噩梦,几乎每个小时醒来一次,醒着的感觉简直撕心裂肺。我不得不祈祷赶紧睡去,但睡去了,还是有噩梦纠缠。好苦,好苦,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晚饭还是没有吃,好难受,全身都疼,疼死了。早上起来,我尿血了,下午,我的耳朵和牙齿也出了血,我不知道我能撑多久。

晚饭后,爸爸劝了劝我不要伤感,但是我做不到。

以前她他总说“咱妈、咱爸”的。眼下,却因为爸爸的事把她赶走。我真恨自己没有能耐,最难的时候,我只能在这么远的地方和她一起度过。

很难过,只有和爸爸妈妈身边的时候才能好受些。我说,妈,妈我心里难受,我妻子身边没人陪,他肯定比我还难受。妈妈说,她知道你是想着他的,你别上火,你们是有缘分的人,而且心那么近,缘分是什么也掰不开的,放心吧。

我哭了。

妻,你恨我吧。

我并非无心抄录这几篇日记,而是为了纪念,我总要离开这里,也许明天,也许后天,这间房子是一个埋藏得最深切的记忆库,而今所有的记忆,前面都有个定语叫痛苦。

我抄录着,重走他的心路,拷贝着他的苦楚,我知道自始自终他都在乎我,爱着我。是的,他的确懦弱,懦弱到无法左右自己情感中的每一件事,他在生意场上才能自由驰骋,因为生意没有感情。我也能放下,但是他天生就是这样,我再怨、再恨,也无济于事。还是只能说太阳让梦醒得太早。

我抄录着,看着阳光照着的纸面上斜斜地勾划出他的亲笔,想想着他书写时的右手,那抚摩了我无数次的的右手在这坚韧的纸面上擦过的样子,在原本准备书写幸福的空白处添补上无奈的辛酸,那情景必然让人心痛。

因为今天,我才得以洞窥他当初的内心世界,然而人已莫名不知去向,我如何才能忏悔、补偿?

今夜先在这里住下,读完他的日记,明日起床便离开这里。


十二、

大概是太阳能的福气,酒店的水温一直都不错,我这种体温低的人用来冲澡正好。洗漱干净,去超级市场打开香肠面包和罐头,就地饱餐一顿,挺怪异的野餐,可惜乳制品的保质期太低,不敢饮用。

今天哪里都没有去,在酒店洗好了澡,我回到自己的住处。

有一点很奇怪,过去总是以为自己的小窝是最舒服的地方,尽管简陋狭小,没有很多现代化设施,但还是住得舒坦随意。当世界变成了杳无人烟的庞大废墟之后,离家几日归来,居然在开门的刹那嗅不到家的气味,一步步踏上自己铺就的地砖,踩上每一道缝隙都熟悉的地板,摸着已经磨砺光滑的熟悉的家具,却全无家的感觉。

没了人群,没了彼此,家的空间概念也弱化掉了。

今天我已打定主意,明日动身做一次旅行,目的地未知,归期未定。虽然是崩溃了的世界,但是突然一想,又自由了那么多。旅行和旅游不同,本质上的差别决定了同样线路下的所得必然有所不同。然而我这次却又不单单要那么严肃地去旅行,毕竟世界都已然这么严肃。

打点行囊的过程,我想起几次和前夫老胖旅行的经历。

那时我已不在编辑部上班,做为自由撰稿人时间还算充裕,他一旦有商务旅行就带我同行。

第一次旅行是去首都,出发前两天,我们一起拉着手去超市采购。很享受那种在光鲜多姿的商品中闲逛的感觉,包围我们的时而是零食,时而是家居物品。老胖很青睐那些东西,挑挑拣拣的,好奇的眼睛很像我未成年的弟弟。一只肉乎乎的小手捏着一件奇特的小玩意儿,聚精会神的模样十分惹人疼爱。

结账之后,把采购都堆到车子后排座上,那时很有成就感。

当夜为他整理东西,且打印出一式两份的携行清单,一份放在开箱即见的地方,一份备在我这里。只需按照序号将所带家什一一归位,干净利落。

他对这种做法很赞赏,夸奖我的时候,眼睛里是兴奋的光。

出发时坐的火车,这是他的主意。只要时间允许,路途再远他也是喜欢公共交通系统的,他说当同量的燃油分摊到更多人头上的时候,成本就下来了,污染也相对小一些。

他是个环保发烧友,热衷于健康绿色的行动。只要路程合适,天气良好,他就不开自己的车。每年春季,他都根据私车的路程计算出排污量,然后到郊区的造林办买一些树苗雇人种栽,他说,要把自己造成的污染补偿回来。

这就是老胖,一个颇独特的家伙。

我过去是很爱抱怨的,遇到不入眼的事,总是要抱怨给老胖听。譬如那次坐火车,我们是硬座车厢,这种环境就是这样,各色层次的人都有,有人一上车就脱鞋脱袜的,有使劲抽烟的,有吆三喝四喊电话的,有奋不顾身做演讲的。车厢里的环境如此糟糕,让我一直皱着眉头。

记得那次,老胖在看着一本讲美学的书,范增文集。他看到我的烦躁,就用那种特有的笑照了照我的脸,然后说:怎么,不舒服啊。

还不如做飞机去呢,我抱怨,至少在天上,大家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都一样的,人多了就是这样。只要把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就会感觉美好多了。

我没觉得哪里有美好,这些人都是丑的,他们的声声色色,所行所为,让我觉得身在其中十分尴尬,身价全无。我说。

老胖又笑:美不美,不是比较出来的。

不比较,怎么知道美不美?你看看这些人。

作呕的是你的心,而不是那些事物本身——就像这扇窗户。老胖指指那车窗,不过就是干净的玻璃,上面多了一层尘土而已,你用心把玻璃和尘土分开,玻璃是干净的,尘土是无辜的。其实它们就在那里,没把你怎么样,关键在于心态。

那不是在欺骗自己吗,我说。

发现美的过程不是欺骗,不是包容,而是你去深层次的发掘,这不仅需要这个人有深厚的底蕴和积极的心态,这就是审美。很多人的审美只不过就是把一个事物和自己内心的一个标准相比较,高则美,低则丑,这是错误的审美观。美好的东西不是比较出来的,是被人的心发掘出来的。那是一种自己的内心辐射出去的意识,好比你喜欢的夕阳,为什么夕阳下的东西都是金色的,因为夕阳金得纯粹而疯狂。在夕阳看来,世界上的一切都和他自己一样了,你说,若你是夕阳,你快乐不快乐?如果你的心纯粹和疯狂到了一定程度,那你看什么都美了。他说。

我无言。遇到一个好的老师是幸运的事情,像老胖如此这般积极的栽培,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抱怨?

我感恩,我幸运。

他永远都是一个优雅的旅行者,无论天气热到什么地步,都不会在人前脱下鞋子,都不会解开衬衫的第三粒纽扣,都不会扬着水光光的脸走出盥洗室,不会在身后留下一地水珠。鞋蜡、手帕、洗手液、湿巾都放在挎包最顺手的地方,悄悄打理干净,更光鲜地示人。无时无刻的精神,随时随地的清朗,没人看到他打理的过程,哪怕是鞋带脱开了,他都要用包遮挡一下,系漂亮再走。

说到他的包包,也是有看点的,那是一个手工缝制的硬质牛皮挎包,宽敞的空间不光永远装着书和清洁用具,除了安置出差用的文件以外,还预留一个“回收站”,毕竟不可能随时找到垃圾桶。

回收站里不光是他自己制造的垃圾,还有一些拾得物,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接受他这样。譬如那次在车上,他看到座位上有一节车厢里换下的旧灯管,想丢在垃圾箱里,哪知那节车厢的垃圾箱居然打不开,他就用塑料袋裹了放进包里。

“这东西不能乱丢,荧光撒出来是很害人的。”他这样说。

我几乎昏厥。

酒店里,他教会我如何做个出色的房客。

老胖说,人都有惰性,都想在肆意的环境里放任自己,可这样一放任,就把自己给看浅了。控制和戒除人类身上的劣根,是现代人必学的功课之一。

即便在酒店也不能有惰性。我们的客房从来不用服务生打扫。进门脱鞋,直接解衣进入洗浴间,换下的衣物,都在储衣柜里按照顺序层层放好;毛巾、浴巾用完晾干,还是原来的叠法、原来的位置;用完的浴室、墙上、台上、镜上,没有半点水渍。那种标准,足可让扫房服务生目瞪口呆。

外人看来也许这种过活会很累,其实不然,当信念发挥出行动,行动中即带着习惯,习惯决定着人的个性、层次甚至命运。

一切随心,自然而然。

客房里的被子,他都用得平平整整的,掀开一角钻进去,安稳而睡,像在自己家中一样。空调的温度也是适量。

你知道吗,他曾经摇着头说,在欧洲某个发达国家,他们的空调排放都是统一处理的,都输送到固定的管道中,给需要的地方供热。而不是把热气直接排放到城市大气里去。当环保落实为工程和法律时,这个国家的格调也就上来了。

在家读万卷书,出门行万里路,身心都要经常旅行,人的头脑才会充实。他这样说。

单身的时候,他和我有一样的习惯,一人一包徒步天下,背上相机和几本书,一路走走读读,拍下照片,留下随笔,一路很是丰富。老胖的旅行装备很齐全,徒步靴、登山靴、远足鞋,各式防水外套和旅行夹克,一成不变的是那顶遮盖光头的白色棒球帽和牛皮挎包。说道他的光头,那实是无奈之举,虽然是个胖人,却只有头顶和脚底爱出汗。鞋架上永远都是一叠整齐的消毒白帕子,出门前抽取一只,用来擦脑袋。

“以后我们每年都要安排旅行。”他不止一次地这样说,“像你这样爱写东西的,更要善于旅行,接触更多的人和事,接触更多的生活圈子和生灵,才能写出生动厚实的东西来。”

老胖对我的文字意见不小,他曾经很尖锐地指出我的作品中的通病,无论何种题材和体裁,都透着一种浮躁和阴影。我知道这和我走过的路有关,做学生的年月里,我没有感受过太多的乐趣,身边朋友的逝去,老师的偏见,还有些接二连三出现的让人不愉快的家伙,我的学子生涯一片黑云压城。曾经写过几部长篇小说,拿到出版社去,编辑叹息着摇头:文笔和技巧都没有问题,仅仅是题材,过于地下和黑色,不适合出版。

老胖颇有心思地挑选了一些书籍,列出一个有针对性的书目交给我,让我按照顺序用心阅读,自我滋养。同行的路上,只要有稍具规模的书店,他都要带我钻进去至少两个小时。每每旅途归来,我和他都各人两大包的图书,好像专程去取经的。

让我惊异和骄傲的是,一些大城市大书店的经营头目,他都熟识并且攀谈。

那次旅行归途,北上至首都,修整一日后,他说,带我去一个他在北大念书时最喜欢的书店。

那日黄昏,天飘着温暖的小雨,我们下了地铁,前脚搭后脚地进了那家名为“光合作用”的书店。

书店二楼的氛围尤其喜欢,穿越书屋,有一间静谧的咖啡茶座,坐满静悄悄的学子,LCD的光芒莹莹闪烁,来往的都是沉静而谦然的面孔,时有外籍面孔匆匆擦肩,用纯正的中文打着招呼寻着书。

我和老胖留下一式两份的书目,分头去找,转来转去,偶有碰头,便在书架后面悄吻一下,再分头找。

天色挨黑,我们沿街向南,手拉着手逛店铺,挑拣一件衣服,物色一双鞋子,闲闲散散,很是开心。

搜狐楼下的草坪,有一对男女在拥吻。

“你和女孩子吻过吗?”我问他。

“有过一次。”

“呵呵,讲讲啊。”

“那是毕业晚会结束的时候,一直对我很好的一个女孩子,她在走廊里,对我说了很多告别的话,最后突然捧住我的脸,强吻了我。当时我没有准备,吓傻了,也没有反抗。放开的时候我们都哭了。她毕业去了西藏,恐怕以后再没机会见面了。”

我无言。

“怎么不说话了?”他问我。

“我在想当时的情形,那种滋味一定不好受。”

“是的,心里非常难过。”

“人一生中,不能跟很多人在一起,也许会错过很多美好;在一起了的,是多幸福幸运的事。”我感叹,“最悲剧的,是在一起的人还不知道珍惜,那些只能擦肩而过的人,看了有多心痛。即便是衷心祝福,也无用了。”

天公忽地扬起绒绒的雨花。

无伞,也不需要,我们在街边水光光的霓虹斑斓下,闭目拥吻,提着两大兜的书。


十三、

回到酒店已是午夜。

关上门,就是我们两个隐藏自己的独立空间,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所在所为,神秘而暧昧。

冲洗完毕,我们躺在了一张床上,老胖吻过我,又抄起书。

“别看了,这灯太暗。”我攀上他的肚皮,“讲个故事给我听吧。”

“好的。”他一口答应,稍作思考,开始讲起来。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

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

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

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

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

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

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

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

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

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

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你知道吗,我多想你就是那个给我亲手埋葬的人。”

这是那晚,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回手翻翻我的本子,到处都是回忆,这一整片我生活着的土地也在我孓然一身的境况下坍缩成一个回忆城,童年、少年以及婚姻都化为钢筋水泥凝固在每一个角落和细节之中,伤感与不舍像闹市区的足迹与烟蒂,俯拾即是。只是现在落字无骨,欲想这些东西分享与人,已是不能。

城市就是这样一个庞大的生物,会进化,会繁衍。人群就是这个大生物的组成细胞,源源不断运输着它所必需的一切,铺张文化,吸纳元素,也代谢垃圾,最后它还能成为诸多人的回忆载体。这个生物体规划好细胞进行的路线与模式,令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运转,久居的人们是困在皮球里的沙粒,无力冲破这层模式,乖乖就范。而一旦人群尽数散去,它就成为一具空壳,庞大的尸身令参观者触目惊心。

譬如现在。譬如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现在,一个有着硕大空壳的寄居蟹的我。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在那个记忆体之外。油箱加满的宝马汽车载着为数不多的必需品,以一种悠然的速度渐渐远离了熟悉的天空。

然而被西风梳理过的云朵还是高高地追逐着我,始终在我的车子右上方手搭凉棚替我望着远方。无意识地我打算西行,沿着这条公路逐渐踏过心灵的未知地。

我必须以此调整心态,这是我在此种开天辟地般的境遇中生存下去的方法之一,我比鲁宾逊拥有的陆地更广,比他的选择也更多,唯一不如他的,是没有一个“星期五”式的陌生旅伴——尽管我还抱有这种希望。

驾驶两个小时以后,我遇到一个村落,没有界碑,没有站牌,笔直的柏油马路两旁是清一色的水泥院落,大都开着门,没有牲畜,有不少院子里停放着长挂拖车,大概他们的男人以此维生。

只有一家饭店,不敢奢望卫生状况和存有可口新鲜的食物。在目前的世界里,没有人的参与和改造,所有的维系将不再有意义,所有的脆弱纷纷瓦解,经典与永恒日渐焕然一新。

饭店旁边有一家烟店,去取了一包价格适中的卷烟,留下费用,然后就回到车上自顾吸食起来,没有别的目的,只是留个纪念。对着比伊甸园还空荡的世界发誓,我真的不曾吸烟,虽然我是个文字工作者,但烟酒只能让我的思绪更加杂乱无章,我无法体会那些夹着烟卷写作的人是怎样的心态。我所谓吸烟,仅仅就是含润那口香醇的烟气,然后随着呼气缓缓吐出,看那淡黄色的思绪随风而去,不着痕迹。待心事都随风飘走,再把眼下的事情继续。

在村落做短暂的停留,写下文字,然后继续前行。

路两边是玉米田,半小时后是稻田,没有农人,没有蛙声,没有乌鸦和麻雀,也无存恫吓他们为生的稻草人。飒爽的梧桐树在两旁等距排列,让我的车子得以从中穿过。

就在这样忧欢寡淡的景致中,我又停下车子,想起了父亲。

父亲一直想在退休以后变卖城里的房产,然后买一户乡间的院落,过一块薄地两棵桑树的生活。父亲青年时下乡插队,做的是猪倌,好戏就是把各种可食之物充分拌和在偌大铁盆里,然后把牲畜喂成肉球,这种本事不断得到夸赞,使父亲自豪不已。以致婚后母亲看到他下厨,着实吓出一身冷汗,从此近四十载的光景里禁止父亲操锅做饭,因而我一直都没有按照父的愿望长得胖壮。

退休后不久,父亲不忍寂寞,执意取了笔存款去买了一大块农场,农场草畜丰厚,还有现成的三间平顶水泥房,猪狗鹅马一应俱全,让父亲一见如故,十分欢喜,独自搬去安度晚年。母亲住不惯穷乡僻壤,只是时而过去探望,两人并不因此矛盾,倒比过去更融洽了。两厢情愿便可以得存长久,这在多少人眼中是种艳羡而不得的美好。

在父亲眼里,只有牲畜的性格才够逗人,只有猪崽的体态才称得可爱,称得上完美,然而我们一家三口瘦骨伶仃,虽然看起来不够兴旺,但总落得人人健康。逢年过节聚在一起,全家穿起精致利落的新装,其精气十足颇得亲属朋友羡慕。

父亲总是笑着说:“都是我爱人的功劳。”

父母从相识到结婚,一直到白头偕老,其间的恩爱令认识他们的人都大竖拇指,四十年来只争吵过一次。家中大小事务均由他们商议,然后母亲定夺。而我与父的争吵却如一日三餐,餐餐不断。

我始终认为他不喜欢我,三十余年的经验告诉我这个答案。听母亲说,结婚当年,父亲坚决不要生育,但迫于长辈的压力,才迟迟生下了我,在我降生的那一年,据说父亲始终都沉着脸。

于是我的天空,也一直灰着脸。

那时他们工作繁忙,父亲以此为由,把我推给奶奶带养,奶奶很喜欢女孩,整天把我抱在掌中翻看不尽,为我缝衣喂奶,起名算卦,不亦乐乎。即便如此,父亲仍然对我寡言,每日对母亲有说不完的话题,开不尽的玩笑,对我却只言片语,日常事务需要大人作主,若母亲不在身边,问起他时,他老人家也仅用点头或摇头来应答,表情十分无趣。

我问母亲:爸爸是不是重男轻女?

傻孩子,你爸爸是最疼爱女性的男人。

那他为什么不和我说话,不给我讲故事?

他在等你长大,他肚子里都是讲给大人的故事。

于是我就多多吃饭,盼着长大。但是我一直没有吃到父亲传说中的拿手“杂烩饭”,因而也没有像小猪崽般一日千里。

后来得知,父亲并非只对我冷若冰霜。在工作单位里,他无话无语,勤勤恳恳,不知疲倦,在我考上大学那年,他顺利坐上第一号交椅,由此工作上更是如鱼得水,单位在他的带领下效益猛增,不断刷新纪录,而且最后员工们因他的冷峻无私而服服帖帖。

“在单位,没有人不怕你爸爸,大家都敬畏他,尊重他。”事后对我这样说,言语里都是称赞。我心下安慰不少,毕竟父亲的杀手面孔不是给我一个人看的。有幸看到他另一面的,只有幸运的母亲。

青春叛逆的年代里,我和父亲的对峙与日俱增,那是我们“交流”最频繁的第一个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在我告诉他们我打算结婚的时候。

父亲听了我要结婚但不想举行仪式的决定后,对自己的女儿如此“深明大义”感到欣慰,他空前郑重地对我说了很多话:若将来做不到他妻子那样对婚姻的忠诚,就不要去结婚。并且“人生苦短,不用遵从所谓传统和形式,传统是粉饰过的瘤毒。生活只要本着自己幸福的原则,不去伤害他人,其过程和方法,无所谓之。”

待老胖来到他们面前,交流几次过后,父亲更放心让我跟老胖走,他说:我的女儿很聪明,我相信她的判断。

自从和老胖走到一起,受到他的辐射和熏陶,我的性格有了明显的改观。身上的浮躁凌厉日趋减少,一次婚后回家探亲,父亲在饭桌上说,女儿,你变了。

哪里变了?

你看起来亲和多了。

我至今无法理解这句话跟他对我的冷淡有何关联。

他喜欢老胖,对他的热情甚之于我。而离婚发生的时候,他可惜之余,又与我进行了第三次长谈。

既然事已如此,没有转机,那么你就好好面对它。失去它,固然可惜,但你也要想想,这里面也有自己的责任,世间事务无不存在因果关系,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往往会找到解决办法的途径。如果你死心面对现实,那么就要好好振作起来,很多人很多事还在不久之后等着你,人活着不光只有婚姻。他说。

告诉我你和妈妈婚姻长寿的秘诀吧。

也许没有可比性,我和你妈妈的婚姻不是由爱情开始的,我不爱她。不像你们年轻人那样,死去活来,爱屋及乌。我只是知道,娶了她,就要对她好。两个人在一起,能使对方快乐幸福的,世上不止我一人。但是眼下,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只有我一人,所以我一定要珍惜。就这么简单。

那次谈话,我哭了。若是他此时在我身边就好了,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做。他在的日子里,我没有珍惜,此时才会如此怀念。

不写了,继续前行。



十四、

对于生活在感觉中的我来说,比起朝阳,我更喜欢落日。朝阳升起之后是人世喧嚣,所以没多少情趣去赏它,而落日就不同。

每当充实地忙完一日,看日向西沉便成了对自己的奖赏。尤其是夏的傍晚,那是一年之中最美的时刻。哪怕是灰头土脸糟糕透顶的一天,于傍晚时分和前夫驱车田野,停车驻足倚看夕阳落下,那也是一种满足。那是文采飞扬心儿放飞的时刻。这时,人便会想得很多,很长远,那是独处时自己神气、威风的一面。每每这时,仿佛自己已功成名就,畅快洒脱,魅力四射。

但时间不可能停留在傍晚,人生也不可能永远都是收获。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是王维笔下的绝佳意境。可此时我身边没有大漠,也没有长河,有的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和稍远处的几间农舍。当太阳有辞行的示意时,万籁都被笼上一层金色,那是夕阳下大地母性的辉煌。

眼下的空城,要说空洞也好,说成壮烈也无过。城的轮廓已经甩在天边,更像是一座废墟。脚下草叶的味道伴着太阳吹来的悄然凉意,思绪般在你身旁游走,此时心儿荡漾,一切已不足思量。只要手里有一支烟,一杯酒,就可以把天地读透。

此刻的太阳可爱得像荔枝肉,似乎闭上眼将它一舔,整个心都会幸福得发抖。田野中升腾起热气,此刻看过太阳去像浸润在温水里,看着心也温暖。

夕阳总显出一种气势,试探着要归去,一点点向大地接近,甚至稍稍拉长了身体,上半身颇吃力地拉扯着被点燃的云悬在那里,像龙头上欲坠的水滴,忽悠悠的,逗得人从心里痒到脸上,怂恿出一种笑容。然后,它开始吸吮大地,吸吮肥沃的泥土,直至成为一粒种子种进去,生长成“明天”,是为希望。

一团橘黄的浸满了蜂蜜的棉花糖。

汽车泊在楼下的车位里,我已经驻足另一座城市的酒店顶层。爬楼至此,空前的有些疲惫,便半卧在飘窗上写下今天的话。

记得小学时老师教课文,说朝阳升起时像初生的婴儿,这个修辞非常恰当如何如何,也许是课本上那个经典比喻的缘故,让我讨厌婴儿的同时也讨厌起朝阳,面对朝阳的记忆总是我浑身冒着热气,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的感觉,还有晨跑带来的剧烈而略带疼痛的呼吸。父亲逼我晨练很紧,那只大手在我额头上敲碎了无数的美梦,也是我儿时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

他总是说:好好锻炼,看你瘦得,跟刚生下来没有区别。

我没有亲眼见过自己生下来的样子,听长辈们回忆,那模样十分丑陋,紧绷的黑色皮囊包裹着支棱的骨骼,胎毛散发出魔鬼的气味和光泽,以致于没有人想抱抱我,除了我母亲和奶奶。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涌上一股难过。我生下来就不是给人带来欢喜的,但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一次被彻底原谅的权利,哪怕那些愚蠢的错误本就不是自己犯的,我多么渴望能有所偿。然而长大之后,却发现这点很难以实现,这让我气馁。

奶奶说,我生下时,倔强得一声不哭,奶奶为此忧心忡忡,说这么犟的女孩子,长大可怎么得了。看,刚刚降生就被人担忧,这就是我。

然而这个倔强的小生命依然屹立着,血脉开通,精神舒展,经常被人誉为怪人,而今成了女娲的唯一后代,在人造的山顶漠看残阳如血,还有这个孤零零的世界。

我是不是也应该仿效祖先,弄一盆泥水来捏几个小人试试?淡笑。

凭心而论,到了今天,我真的感觉到孤单的苦楚了。早先几日,那种面对现实的张惶到平静到窃喜到自如,现在消失殆尽。呼吸着陌生而纯净的空气同时,我常常想张开臂膀,拥抱一个人,或者老老实实被人拥抱。

此时此刻我后悔我的老胖分开了,真的。当初,我是那么信誓旦旦、找出各种理由说服了自己去接受这个现实。但现在才发现,无论分开的理由有多么充分,分开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的。两个人之间即便有万般不好,但只要在一起就有希望,就像人病着,但毕竟活着。而分开了,就像人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开始相信那个人之初都是四条大腿四只手臂两个脑袋、之后被神劈开的传说了。分手,果真是切肤之痛。

后悔。

欲哭无泪。


十五、

度过了又一个寂寥的夜晚,昨夜大雨,雨水打在窗上的细碎声音把我从梦中惊醒,披着衣服站到窗前,看着宛若另一个星球的世界被水冲刷洗礼,心底的孤苦又一次潮湿发芽,带着霉变的气味。

看了一会雨便回去继续睡了,旅行几日,身体的充沛受到挑战,疲惫渐渐由脚踝蔓延至小腿,于是花更多的时间赖在床褥之上。

在酒店度过二十四小时,我继续前行。

田野在车窗外逐渐稀薄起来,道路两旁的梧桐仗列也逐渐低矮、疏落,直至完全消失。打开车窗,可以感受到不同于车头前进方向的劲爽的风头,昨夜的雨给大地来清凉。

柏油马路渐窄,然后穿过一个死气沉沉的镇子,干粪和野草的味道窜进车窗里来。路转了十五分钟路程的大弯,爬上一个缓坡,远远地,我看到地平线上澄黄的沙漠。

最后一片青草滩上,我停下车轮,关闭发动机,我大开车门,双脚置于车外,撕开一袋锅巴,望着头顶倒立的大湖出神,那种蓝深邃而沉重,似乎随时要失去平衡,尽数倾泻而下。天心通向黑暗的宇宙,那种色调让人恐惧,有一种视觉上的压迫。面对这样的天空,像站在高山悬崖边的,感受博大而慌恐,双脚颤栗,如同要将我们这些没有扎根于地上的人尽数吸走的蛮荒。

吃饱喝足,我决定进入沙漠,独自。

站在沙漠边缘,视线放在极处,心底很快进入空茫与洁净,一旦进入,又是另一种心境,步伐越深入,孤独越凝重,待到回首不见来时的路线,尘世遁形,便又是一种隔绝。孤独、惶惑都不重要,此时只有一个意识:继续深入,不久就要找到自己最深处的自己。

清净的西风无沙、无味,贴地而去,悄然消逝,我在沙丘顶部原地站定,解开所有衣物,把自己完全暴露在天光之下,太阳的热度似一颗剥去果壳的巨大果肉,甜香温热地罩笼下来,紧紧包裹裸体。沙地上摊开四肢,闭目呼吸,让上帝的目光把这个世间唯一的孩子审视浸透,真诚的肉体在阳光下渐渐化为水晶的通彻,内心意识如晶中玲珑水泡,纯粹渺小。

时间与空间的概念被彻底打破,岁月陷入不可思议的休止符,信仰、功利、善恶都成了空洞可笑的自慰符号,这里只有存在,祥和自由的呼吸,合着地心颤动的心跳,倏然脱落没入尘埃的表皮细胞,眼球表面蒸发的水分子,天地空灵,浑然沉睡。

原来,所有的动物都这样的自由。

忽而平地升起一阵细碎的人语,从沙粒的细隙中升腾出来,愈聚愈多,却始终安静,像怕打扰了一般聚集在周围,有哲人在念诵自己的格言;有画家在不满颜色的铺垫;音乐家哼着新的旋律,时而涂抹修改;物理学家咕哝着繁复神秘的算式;诗人在啜泣;父亲的叹息;逝去朋友念叨着轻而远的语句,蓦地又有人吹笛……

折身坐起,在一片交错混乱的评判声中,记录下这些感觉。日头落下,他们就会一哄而散,在地球的背影中摇步而去。

穿衣,吃下一支香蕉,往回走。

今晚我打算睡在车里,生的本能告诉我,即便如此也不能把车停在沙漠边缘,有一夜之间被活动的沙漠活埋的危险,即便地球上非剩我一人,我也懂得这点。

车子开回镇子边,停在马路比较宽阔的地方,尽量靠右,然后找到大大叹号的警示标志牌,立在车后十米远的地上。他教过我——即便无人,也要优雅。

关好车门,上锁,半合车窗,启亮所有可以发光的东西。放平驾驶座的靠背,我趟了下来,又抓起了笔。记录让我有倾诉感、交流感、空间感,仿佛在对着另一个平行世界的人打字,把我的故事告诉他或她,以产生气场、排遣孤独。又好像是做一个电台直播节目,我在这个有限而安静的空间喋喋不休,未知的听众们默默而受,引起共鸣。

车内可活动范围很小,我想到了宇宙空间站里的宇航员,远离地面和人群,在罅隙里穿行,那种感受和我相似又甚于我幸运。毕竟他们知道恢复正常生活的确切时日,可以抱盼归期。而我却进入次元空间,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被拉长,思维被拉宽减缓,夜是让人怀念的温床。

第一次和他长途旅行,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卧铺车厢内,我蜷缩在中间的铺位上,黑暗把我包裹,厢板从四面八方向我围挤,强烈的压迫感。欣慰的是,空气里有他的呼吸,有他在一径之隔都能感觉到的体温,爱人的味道让我得以安心入睡。

曾经有人问我:人生里,你最害怕什么?

我答:老年。

人老了,浑身看得见摸得着的褶皱,说句话也不清,眼浊口臭,四肢不听调遣,随时一个隐患都会酿成大病,多么恐怖。

他又问,你不怕孤独吗?

我说孤独是用来把玩和享受的,是福。

此时一想,那时所言算个什么孤独,充其量是个清净。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回到人群。就同电视,开着还是关着,遥控器在自己手里。然而连电视里的人影都没有了,那才叫孤独了。

现在,我只能嗅到陌生之地的风和淡淡的汽油。爱我的和我爱的人,都在哪里?

一滴泪水不知何时流到嘴角,淡淡的,孤独的味道。


十六、

由于睡在车里,而非有着钢筋水泥的房屋,屏障变薄,对外界的变化便更为敏感。太阳刚刚脱出地面,我就醒了。车窗布满水气,抹净一块,可以看清路两旁的荒野里正散去的雾气。

写完这行字,下车小便、伸展筋骨、回到车上早餐。没有热水,速食面是脆着嚼的,半途又干呕了一下,又去找水。可喝水时又呕了一下,我知道身体不妙了,得赶紧去镇子里找药吃。

镇子奇小,这条马路把房子们串连起来,繁荣不到一公里便又是梧桐仗列。药房只有一家,寻了阿司匹林,服下一片。又从一户红砖墙油毡顶的食杂店里拖出一纸箱纯净水补充水箱,自备的汽油也补充妥当。我打算回城市了。这条通向沙漠的路已全无新鲜。

归途上不知怎么想起了在家吃速食面的心情:深夜、日光台灯、粉色搪瓷汤盆、一本余秋雨,反复阅读有关美食的几篇行记。婚后,手边还多了一杯麦片,身后多了一个陪夜的人。和他背靠着背,每人一盆面条。

倒不是因为懒,只是久了不吃这东西,真的会一起馋起来。在婚前的一次游戏般的互调问卷中,我们在自己“最喜欢的美食”一栏里,第一项都是面条。

人生第一碗面条是五岁吃的,姑姑把我从奶奶那里借来玩一日,到家第一件事就是问我午饭。我环视厨房,一眼就看中了那袋黄澄澄的速食面,只因从未见识过。于是姑姑就从容烧水,取出两只孪生白瓷大碗,兑水泡面。难熬的三分钟过后,新奇的午饭就成了,那浸在“回”字形釉纹大碗里的膨松面条被我一扫而空,换得姑姑一脸的幸福。

热水,会有的。


十七、

车行至那个住过的小旅店,虽只有下午两点,但不得不住下。身体确实出了问题,这毋庸置疑只是暂不察觉症结,心下恐慌。车上我呕吐了一次,好在没糟蹋了车。

心里的感觉非常异样,不安是主流,还参杂着复杂的思绪,不知是谁的心思闯了进来,总之躯壳里像被活生生塞进来另一个人,非常难受。

进了旅店,寻了个没用过的房间住下,在床上躺定的时候,灵魂的最底层给了我一个最不可信的参考答案。

新的生命在我体内萌发?

旅店水管中仍有存水,略洗了下脸,净空身体,伏在床上很快睡了。两小时后从梦中惊醒,梦境企图验证我的惊愕与担心。

我仿佛已被麻醉,意识恍惚中,知道自己身处手术室,仪器与导管迅速把我包围,消毒过的器械就位的声音,一声简洁下达指令,准备割破茧曩,取出带着双亲血脉的活体,使它与母体分离,独立成个体。

我清楚听见孩子父亲在门外的乞求,她说要实现诺言,无论如何不要和我分开。

然后就是有人拉开一扇屏风的动静,阻断了他的声音。

手术灯豁然炸亮,把我带入一片空茫……

睁开眼,渐西的太阳正照在我脸上,它刚成功地跃过一个楼顶,看样子情绪高昂。

下意识地,双手轻轻拢在腹部,仿佛那里有个不可触及的血色裂隙,下一秒钟就会有意料之外的东西逸出。

这应该不可能,我与他分别已一年,其间没有任何接触,每日独居写作,怎会有这样荒唐的结局?!

提笔时一身冷汗湿透了汗衫,我欲强迫自己勿庸人自扰,但总有第一次对妈妈说谎的感觉。

妈妈啊,你在哪里?


十八、

写罢上一篇,很快又沉沉睡过去。也许是心理作用。这一沉大概是十三个小时过去,一夜梦境记忆全无,未脱下的汗衫发出汗湿的气味,加上糟烂透顶的心情,让自己十分厌恶。

尽管很不乐意有任何举动,但还是爬将起来,咬牙洗了个冷水澡,没用任何清洁用品,一心把身子冲洗干净,然后弄齐头发,细心洁面,换上带来的牛仔服,汗湿的衣物团成尽可能的小,封进塑料袋,丢进车里。

不可能找到医生,只得看情形给自己确诊。首要问题是我不能留在这里,必须回到自己熟悉的设施齐全的城市,物质后备的无忧会让人心下安稳,我要坚持对自己秉承的要有把握。

自带的面包与净水可以填饱肚子,车况确定无误后一口气开了三个半小时。原路返途的感觉像是和路面一并向前飞驰,时间与空间呈几何倍数压缩。

上高速路之前,下车略微活动筋骨,写下文字。尽管我一百个不信自己会怀孕,但忐忑的心情让我不自觉地进入小心状态,潜意识开始时刻告知我:你现在并非一个人。

在车下晒了会太阳,麻木的脚底逐渐恢复了活力,重新上车启程。

晚五时十分,我回到了城市,空荡无人。路面上布满雨后留下的沙土,空气里没有了那种莫名的异香,只余清新。街面所见的一切给人的感觉更像遭了瘟疫的空城,一切井然有序地进入沉寂,然后任凭尘土覆盖。

我很感激这种优质的车子可以载我走完全程,没有一点脾气。对于丝毫不懂修车的我真是大幸。将它风尘仆仆泊回酒店的原位,然后上楼休息。

二楼餐厅里,我取了两瓶汽水解渴。酒精我不青睐,纸装果汁害怕它变质,只有喝这个放心,且糖分可以补充体力。三楼寻了个新套房,进去第一件事是先查看水源,结果让我十分兴奋,酒店的太阳能水处理系统让我感激涕零。一顿简餐与温水澡过后,已近黄昏,找了个比较有规模的药房,怪我愚笨,竟没有找到测孕用具,只寻了一头空汗。无奈只得在天黑之前又顺路去了趟超级市场,提了一扎手电、一箱电池和够吃一顿的晚餐零食回到酒店。

撕开一袋炒玉米和巧克力,喝着汽水,坐在窗前目睹天黑,然后合上窗帘,打开所有的手电,在桌柜、窗台等尽可能多的对方各摆几只,细心调整光线和角度,充分照亮卧房。又用同样的方法布置了洗浴间,这才放心大胆地回到床上写东西,等待蛋白质和糖分在胃里消化,变成热量,抵御疲倦和不安。

好好睡上一日,明天就回自己的家。


十九、

这次提笔,必须记载清楚,因为距离上次已有二十一天,且我已躺在医院病房内。这一日内发生了什么,我不可尽知,但一定要认真载入这本史册,不妨就按时间顺序记起吧。

写完上一篇,一夜的深度睡眠让我受益匪浅。当日九点十分自然醒来,情绪和精神都不错。我收拾了一下行李,把房间和自己弄干净,步行离开酒店,锁好门,我独自回到自己的窝。

开锁的时候并无异样,只是觉得家的感觉又回归了这个寒舍,离开时日不很多,所以屋里积累的灰尘也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开窗放气,抚摸一遍所有家什,心一放松,一股强烈的倦意袭来,只得脱衣上床。

始终无梦,再次睁开眼时,这个城市已经恢复历史的活力。

首先醒来的是听力,肢体和衣服摩擦的声音、移动器械的声音,熟悉的男声焦急的呼唤,那个声音对我极有召唤力,虽然意识像沉沉大地里的黑土,厚重无边,忽而淋下一阵透雨,生的枝叶带着极强烈的欲望,破土而出。

眼前有一层蒙翳,晃动着那人的轮廓,空前的疲惫感充塞刚醒来的大脑,我想动动身体,无奈头部像和身体分离一般,彼此完全没有呼应。慢慢地视觉开始恢复,我看清了,唤我的人确是他,我的前夫,我的老胖,熊模熊样。

你总算醒了,你知道你昏迷多少天吗?他舒了一大口气,语气却没有放松,好像压抑着随时可以劈头盖脸的埋怨。

这么久了,终于看到一个血脉开通的活人,心下来不及惊喜,空有欣慰。我想起这段非常时期经历的一切,科幻电影里的日子,支离破碎地闪回在脑海里,然后定影在面前这个人的脸上,无与伦比的舒缓像血液流回大脑,意识逐渐清醒,我有一种脱险的快感。

我唤着他的名字,又叫了一遍他的绰号,他吃惊的眼神与轻快的回应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看了想笑。他丝毫没变,和我记忆中的完全重叠,时光回流的感觉。

我给你电话,你始终没开机,好在我有你的钥匙,敲门不开我就进去看看,你在床上昏迷,样子非常可怕,我叫不醒你,就找来救护车,你已经睡了二十一天了你知道吗?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是啊,二十一天,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听着他语速极快的陈述,如同听天方夜谭,无法给他答案,只能吐出更多让他无法解释的问题。

你看到我的日记本了吗?我问他。

什么日记本,我没看到。

我住处的日记本,在我的床旁边,里面记载一切,快去把它取来。

其实这句话一出口,我就通透了很多东西。尽管这奇幻旅程与疑点重重的现在始终令人想要参破,但是如果我是发生了事故,这可能是个梦境也未为可知。或者,这个梦境还未尽,故事把所有人故事进了一个新的开端吧。

别开玩笑了,你还没有完全脱险。他欲言又止,额头抵在拳上,再抬首时满眼泪水。

我真的被搞糊涂了,直到医生允许我可以写东西时,我仍未搞懂这一切。

在我安全入睡的时候,他抽空给我取来了这个日记本,守夜时通读了一遍。然后在我夜半醒来时,告诉我:你的书稿我给你取来了,你要它做什么。

那不是书稿,那是日记。

他一脸茫然。

你都读懂了?我问他。

你写东西太投入了,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照顾了。他满眼伤楚,一只手盖在日记本上,一只手放在病房洁白的被子上。

这跟它没关系,你知道我写作的习惯。我记的都是每天的事实,这个世界经历了一些什么,你没有读到吗?

我们不谈论这个,好吗?你想吃点什么吗,喝水吗?

看得出,他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他的眼神对我不会掩饰。

陆续看到护士、护士长、主治医生,感觉陌生而又美好,所有人都在回避我的提问,让我心下很不痛快。但我更多预感到,这个故事背后大有文章,而且这个大玩笑至此应该全部结束,不会重演。

醒来后,我重新把记录翻看了一遍,自己的字迹和心情无不亲切,那时那世仍未远去,我只要一凝神,就能看到那萧瑟的空城,嗅到清新无味的空气。但整个事件到底有何猫腻不为我所知呢?

我再次提笔,写下这篇日记。老胖回家给我做饭,定时来看我,陪伴我度过这段非常时期之后的不安。

手里的日记本还有三分之一是空白的,我知道这个故事没有写完。


二十、

医院就是一个整理生命的地方,无论身体还是内心。

然而我的生命愈理愈乱。

住院第五日,醒来第二日,我的精神能够支撑了一些,颅壳里的东西好像没有了维系,只要头部有任何动作,里面就像丢了螺丝一样摇晃得厉害。枕头塞在腰背下方,我折身靠在床头,没有任何行动,企图理清我的思绪。

然而全无结果,最近的经历过于虚幻,只有墨色不一的笔迹能够告诉我发生过的真实性。

既然一切已回复原貌,我抬头看看电灯,亮着;卫生间里的水箱,不时滴答着;看不到街面,却可以在白日里听到真实的汽车鸣笛、轮胎摩擦地面;老胖为我拿来一只飞利浦的收音机,让我有所消遣。所有的新闻都没有提到世界曾经异样,依然是多国首脑为了所谓和平的谈判、全球的经济波动、娱乐名星的轶事、天气的骤然巨变,已然是最大的新闻。

本市的电台还是熟悉的嗓音,烂熟于心的节目,没有消息说显示哪个大酒店出现神秘人士潜入的痕迹、某人丢失了一台越野汽车、超级市场出现多次丢窃等和我有关的报道。我依旧是我,默默无闻,了无印痕。

我想到了手机。

今天下午妈妈来看我了,她的出现让我欣喜又感激,那张熟识的面孔出现在病房门口的时候,带着风雨不变的眼神,镇定地温存着我。她没有变老,亦没有年轻。她说我好久没去看她,昨天老胖给她打了电话,才知道我在住院,然后开车带她到这里来,自己又忙别的去了。

她坐在床边的白凳上,细心查看了一下我的脸色,然后说,你知道自己病了吗?

不知道。

医生在昏迷的时候给你做了检查,说你是体力透支过度引起的休克,对女人的身子伤害很大,必须仔细调养,不然对身体很不利。所以要听医生的话,这个时候不许任着性子。

我知道。

他和我谈话了,他心里还是有你。她说。

蓦地心理涌起很多个疑问,然而面对这样一张面孔,我一个字都没有问出来。

住院的时候就不要写作了,我知道你忍不住,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妈妈看见枕边的日记本,说。

妈,这段时间,你给我打电话了吗。

我和老干部活动室的旅游团去太阳岛了,有点累,但玩得很开心,十天前才回来,周末见你没有来,知道你在写新东西,就没打扰你。以前不都是这样,你一写起来就什么都不顾了。

以后不会了,我拉着她的手说。

医生说目前不能随便吃东西,等你恢复一点了,我给你煲汤。妈说。在这里一定要听话。

妈尽可能地陪着我,时而坐着,时而起来走动,看看病房的环境,时而在医护床边小憩一会。

直到天挨黑,老胖送饭过来,两人盯着我把饭吃完,然后他开车送妈妈回家。

四十分钟后,他又回到病房,把车钥匙放进抽屉,亮了下手里的蓝色小帆布包,说医生允许今天陪护。

那个包是在他三十六岁生日时,我买给他的,一个洗护用品便携包,正正方方的身材,柔软的帆布,真皮镶边,可以把他惯用的瓶瓶罐罐都收入其中,出差旅行十分顺手。看见它,不免又想起昔日的时光,有些怅然。

我坐累了,便放平枕头躺了下来,注视天花板在灯光中细腻洁白的质感。余光里,他在临床正对着我坐着,勾头看我的日记,白色的软底皮鞋脱在地下,双脚垂在床边。

我心里很不安,不知他真实的感想如何,是否对其中关乎他的描写评判表示赞同。我最关心的,则是摘录的几篇他的日记,不知他发觉以后会不会惊愕,毕竟在他毫不知情的时候,我是一个闯入者,闯入他的房间以及内心,还有那段不忍回首的悲史。他一定会对那段摘抄有所反应和表示。

然而没有,他的手指每翻过一页薄而脆的纸,我的心都会多蒙一层不适,那种感受就像无辜裸身于人前,把自己尽数展示,参观者一度的无动于衷,更让我备受煎熬。

又翻过一页,他没有读下去,而是把本子上的红色书签线夹作标记,放在一旁。

不想睡?他问我。

还不困,几点了。

八点整了。解手吗?

不需要。

白色棉袜的双脚在一起碰了碰,这是他不知所措的表现。如同孩子想和家长吐露心事之前,先要抠一抠指甲。

我的新作怎么样。

为了给他解围,势必我先开口。

你第一次用日记的形式来写小说吧?

听了这句评判,我心下很是失望,他仍不说这一切都真实发生过,但我与他执意这个话题,明天一定会被转到用铁丝网做围墙的医院去。

抱歉把你写了进去。我说。

我看到了,你还抄了我的日记。

你不觉得奇怪吗?

不奇怪,我们分开之后,我就把所有的日记都写进博客,虽然没人知道地址,但你那么聪明,猜也会猜得到博客的名字。

我确实不知道他写博客,但我也确实可以猜到名字。

你说的很对,我很软弱,关键时刻连妻子都保护不了,包括自己。我食言。

以后你的笔名就叫食盐算了,盐巴的盐,用久了,也许能把你督促过来。

视野角落里的两个白点又不安动了一下。

你恨我,是吧,我也恨自己。

是的,你那么轻易就放弃我了,放弃我们俩,我很气愤。不过,这也是必然,你太软弱,我太倔强,互补的,就是最合适的。谁让我俩走到一起呢。

最后一句还未出口,他的眼泪如豆落下,打湿了抠着指甲的拇指。我转过脸去,不让他的影子出现在视野里。

我对不起你。

六十一次了。我喃喃着。

你自己一定不知道,这三个字,你已说过六十次。你不光是对不起我,更对不起我们两个。我也不能免罪,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我的任性我知道。所以你若想补偿,请带上我。

随后是令人不安的沉寂,我与他之间的空气像被压缩了的枪膛火药气体,逼迫着其中一人蓦地跳起。

你在说什么?他抓住我的被角,我周身一紧。

如果你想补偿,那么我也愿意,愿意为我们生个孩子。

那晚他再一次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又另有三个字,他说了不止六十一次。


二十一、

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我的心绪难以平静,所以在今天才写出上面一节。医生说我恢复得很快,这其中必定有情绪好转的因素。明天一早,老胖会来办理出院手续,这最后一个夜晚,我想独自度过,一来整理心情,二来继续记录。

夕阳下我一直附在朝西的窗边,看外面成排的树荫,和围墙外来往的车辆与拎着手提袋奔走的人群,人群的蒸气和机械排出的热量重现了城市的氛围,也把我空洞了许久的心填满。

但是我所经历的这些故事再一次把我掏空。

抬头看天,其实也没有灰得很糟糕,若单说空气的品质,我还是喜欢空城的香风和沙漠边缘直要倾泻下来的蓝天。我打定主意,身体全部恢复以后,一定抽时重走那条路线,去验证一下,乡村,小旅店,梧桐仗列的柏油路,沙漠,是否真是存在。医院很轻易就让人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不信任的感觉。

虽然我的潜意识仍坚信这个世界曾经空荡过,但疑点却越来越多,首先便是没有人向我提起类似的事情,也找不到相关的线索,好像我与人群在两个平行空间里度过了这十余天一般,然后又莫名交汇,走上正轨,彼此对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没有意外的表示,仿佛灵魂走失的,只有我自己。难道我失忆了?或者之前我确实有做过记录中的动作,然而确实是生病了然后大脑将诸多事情错位,醒来之后发现这些是平行的?

特护病房里有座机电话,就在抽屉柜上,他得以随时给我打过来,问寒问暖。今天他去他母亲那里了,一定是和老人谈议跟我复婚的事宜。

而今打定主意要生育,完全没了心理压力。不曾失去,未知美好;不曾掂量,未知轻重。这个世界而今已被重新定义,在我看来,是没有迈过奈何桥,就直接投胎转世一般,算是走了个重生的捷径。

晚些时候,他来了,给我送来饭菜。中午我喝了妈妈煲的汤。我特地这么说,为的是引起他的话题。

他略沉吟了一下,然后很轻松地抬起头看着我:我跟我妈妈讲了,她同意我们复婚。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还要问你妈妈。

倒不是非要她批准,但还是要告诉她的,这是大事。

嗯,的确,我看你能复几次婚。

你别讽刺我,求你了。

老胖哀求起来的样子十分惹人爱怜,你会马上心甘情愿地掏出糖来给他吃。

吃过晚饭,他陪我下楼走了走,乘着夕阳最后一抹玫瑰的余辉,肩并肩极慢地在住院部后面的花园里踱了一圈,展望了一下出院后的生活,做一些打算。确实应该打算一下了,他说在分别之后,就放手了所有的生意,这一年来都在吃老本,在家睡觉,挨过最痛苦的时期,然后随处旅行,归来时仍什么都不想做,让所有人都为他担心。

事后我妈非常后悔。他说。也是因为我爸的病,她说自己昏了头脑,说了一些让你们都不愉快的话来,而你却丝毫不为自己辩解,这让她事后更加自责和后悔。只是话到嘴边几次,都未能说出口,我都看得出来。

她没有对我说什么,只是问我能不能生育。我说。当时我很倔强。

我很想和你好好谈谈话,但是不敢,害怕没有谈出结果又衍生出新的不快,有几次想拨过去等你接了,听到你说:喂,你好。然后就挂掉,但终究没有下定决心,待有了决心打过去,你的电话已经欠费了。

那时候我在闭关,就懒着没去缴费,后来缴了一点,却一直都没开机,电话连时钟的功能都丧失了,我也不想联络任何人。我说。

我俩这一年都这么白白流掉了,真是可惜。

在一丛盛开的刺梅前,他长叹一口。

我们太年轻,真的还不懂事。

这之后唯一的收获就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老胖的语气空前沉重起来。这个世上,能让你快乐的,不止我一个人;能让你幸福的,不止我一个人;能陪你过一辈子的,也不止我一个人。但眼下和你在一起的,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要珍惜,不择手段地珍惜。

散步结束回到病房,我俩盘腿坐到一架床上,面对面。他读一本中英文对译的小说,我继续日记。护士来过一次,测量体温和血压,告之一切正常,明早可按时出院,然后退去。老胖给我揉捏双臂,放松关节,又给我打背,按摩头颈,让一身的神经锁链都得以放松,助我入眠。


大结局:二十二

再次翻开新页,已逾午夜。

前天早上顺利出院,早早醒来,匆匆包好什物。他开车把我接到他的住处,她的妈妈得到消息,不一会也赶到。三个人各怀不同的心情,很亲近地聊了许多话,隔膜消失,然后一起吃了饭,婆婆下厨给我煲汤,饭罢一起去办了复婚手续。他当着工作人员和妈妈的面亲了我的面颊,气氛十分融洽。这感觉十分安好,不再是那感觉过的混沌与支离破碎,没有崩溃,没有那想来已变成恐惧的清甜空气。

送走婆婆,老胖说家里没有我的东西,不太方便,问我要不要住酒店。我不打算扫他的兴,但说只住普通套房就好。他应允了。

我们在酒店一起洗了澡,泡在撒满花瓣的双人浴缸里,水溢出不少,他心疼地围起手臂,圈住那些要逃脱的花瓣,情形十分可爱。时隔许久,又一次互相阅读对方的身体,两人都有些动情。冲去花瓣,擦干身体,他把我抱上大床,盯着我看了又看,伏下身子,交接了一个深而长的吻,末了他把脸埋进我胸膛里,许久没有抬头。

夜里睡不着时,我想起特殊时期孤身下榻顶层套房的那夜。这会儿回忆的感觉很怪异,像是听任一个传闻被人云亦云之后,自己本来的立场也松动了,想想就伴随着头痛,索性放弃。

睡过一夜后,和她前往我独居的小窝,搬走一些生活必需品,尽量把我们的家恢复到最繁盛的样子。整个过程他十分焦急而紧张,活像一边看表一边答题的学生。

今天从他的怀抱里一醒来,我拉着丈夫的手,心中感慨良久。我说,我们去爸爸的农场住吧,我要生孩子,爸的农场远离尘嚣,距城市和郊镇都有相当的跨度,天高地阔,水气清新,是个养生的好地方。丈夫一口答应。回到家我给妈妈打电话,问她能否动身一起去,也便于照应。老人笑呵呵地应了,说等老胖过去帮她打点行李。

老胖的妈妈听到儿子的复婚给了她最大的欣慰。听了我们的安排,婆婆满腔释然,说这样最好不过,让我们自行打理,不用太惦记她,隔几日打个电话便是。

火车向南行了四十分钟,在一个清静小镇下车,又转乘汽车南行半个小时,一路上母亲和老胖无限攀谈,不时腾起笑声。我则专注读一本新书,全然不顾他们的话题。车窗吹进柔和温暖的风,时而带进蒿草、雏菊与潮湿土地的味道,令车上的人心旷神怡,到处洋溢欢快的气氛,像是学生时代郊游的大巴车。

我们仨那一站是巴车的折返站,掉头时车里空余司机,有点抵达文明尽头的感觉,让我想到特殊时期里的沙漠。如是,这里一定隐藏着神秘而让人欣喜的东西。

汽油味渐渐的散了,随之而来的是悄然的南风,这里可以看见远山,略略地将我们环抱。四下里除了野花的斑斓就是错落的绿,即便闭了眼睛,仍能体会到这里遍野的色彩,四周都是柔和的线条,互相叠搭着,浑然描成一片静谧。空气有如山泉,明净而澄澈地带走我体内一切污浊。

第一次光顾农场的只有老胖,好奇地走走停停、停停看看,如同被丢进了童话世界。在城市里,他是个精英,而在乡村却连方向都辨别不明,让南天上的太阳公公无可奈何。

女娲捏成的泥人们,一个个都好精彩。

三人提着箱包,穿过一条生满金色铜菊和蓝色牵牛花的泥泞小路,路宽只容一辆卡车通过,是农场的唯一出路,路旁无限延展着雨后碧绿的草场。

泥路在草场中央划了个大弯,走到脚软就是马虎得只剩符号意识的农场大门。我们三人直步穿过一阵不算太浓的牲畜味障,然后直截了当地看到一口猪圈,圈内四口肥猪,模样略显狰狞,正在没蹄深的泥水中散步。邻居是个红土砖砌的狗窝,那狗认识老胖,并不乱叫,也不通报,它被一根铁索拴住,步及范围有限,只在窝边直了身子盯着我跟母亲看。

又走了大约五十米,穿过一片令人赞叹的葱地,才到了父亲的房子。后院突然一声禽类的惨叫。我们奔过去才看到,惨叫的是一只半人高的大白鹅,爸爸正在助产。

“你们来了啊——这鹅折腾一上午了,一摸,屁股里有蛋,这会儿才下。”

我和老胖看得哭笑不得,不知如何帮手,母亲一脸担忧,不知是对鹅还是爸。

“你们不用插手,没事,马上就得!”爸爸一头汗地应和着,徒手去抠鹅的屁股,那鹅被人拽住要害,无比痛苦,摆出一个要起飞的架势,浑身一个机灵,撅着腚,瞪起眼睛直颈向天歌。

结果却是鹅飞蛋碎,爸一屁股坐在地下,汗光光地冲着我们乐,褶皱里全浸着笑,然后压了洋井的水洗净手臂引我们进屋。先看我母亲,见她十分康健,点头满意。又转向老胖,说孩子你来了真好,我就知道你能回来,我特高兴。最后数落我,说我瘦了。

在我这里,就得吃我做的饭,保准让你们全壮起来。说着他指老胖:就跟他一样。

饭桌上,我们向爸正式汇报了准备为人父母的打算,老人点点头,说夫妻两人能达到默契,真的需要一个过程,好比驾驶一辆车,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才能达到一定的境界,这一次过后,希望你们都能真正长大。我和你妈妈永远做你们的标榜。

从爸爸的眼里,我已看不到任何他对我的成见。

那段人群消失的特殊时期到底发生过没有,我已无从调查,唯一的线索就是这本日记,也成了最大的疑点。不过这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里,我已然找到迷失的世界,还有迷失的爱,和自己。

END